加强污染源监管,推进清洁能源使用,提升城市绿化,强化公众参与,确保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下面是阿拉网友整理编辑的2026年铁腕治霾工作具体实施方案相关范文,供大家学习参考,喜欢就分享给朋友吧!
2026年铁腕治霾工作实施方案 篇1
为团结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充分发挥聪明才智,推动企业科协“讲理想、比贡献,争做科技创新能手”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不断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技术创新水平,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企业科协为主体,按照“三个服务,一个加强”的要求,团结和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紧紧围绕企业的中心工作,把改进生产工艺、提高装备能力、研制开发新产品作为基本内容,将“讲理想、比贡献,争做科技创新能手”活动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领域,为科技人员提供施展才华的平台,努力为企业的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服务。
二、工作目标
1、加强企业科协组织建设,新发展成立企业科协组织8个。
2、企业科协围绕企业科技进步和提高经济效益这一中心,结合重点项目、重点工程的实施,组织科技人员进行科技攻关、产品研发,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开发方面取得技术创新成果50项以上。
3、发挥科协组织跨学科、跨行业、跨区域的智力优势和组织网络优势,坚持以架桥为手段,以项目为核心,以转化为目的的模式,组织科技人员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促进科技与经济相结合,加快高新技术的应用和推广。实施重点“金桥工程”项目6项。
4、组织企业科协加强与厂外科技工作者的学术技术联系,与相关学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结对协作,帮助企业进行技术咨询、技术诊断、技术攻关,共同推动企业的技术创新。实施“厂会协作”项目6项。
5、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组织企业科协围绕企业的发展方向及热点、难点问题,以经验交流会、技术研讨、提合理化建议、编印学术刊物等形式,开展专业对口的学术交流,市科协对高质量的学术成果以《科技专家建议》的形式上报市领导及有关决策部门。以威海湾生态修复的对策研究为重点,市科协组织召开威海环境友好型城市建设学术研讨会。
6、围绕企业文化建设开展科普活动,创建科普车间10个。
7、以建立学习型组织为目标,组织企业科协紧紧围绕企业生产的实际需求,针对企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技术工人的不同需要,大力开展技术培训,不断提高科技工作者的技术水平和科学管理水平。
三、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建设,壮大人才队伍。组织建设是企业科协各项工作的基础和保障。各级科协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一方面,做好现有企业科协的巩固和加强,对组织建设薄弱的企业科协要加强指导,搞好整顿,把热心科协事业、有奉献精神的科技骨干及时吸收到企业科协组织中来,选配好一个组织协调能力强,热心为科技工作者服务,具有开拓创新精神的秘书长。另一方面,要发展壮大企业科协组织,抓好非公有制企业科协组织建设,年内各市区科协要发展和成立2个以上企业科协组织。
2、抓好品牌活动,增强工作活力。科协的生命植根于活动。各级科协组织要以开展“讲、比”活动,实施“金桥工程”和“厂会协作”为主要抓手,将三项活动整合为一体。一是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围绕企业发展中心,组织动员广大科技工作者开展新产品开发、提质降耗、技术攻关、技术革新、献计献策、提合理化建议等活动。二是实施“金桥工程”和“厂会协作”。组织企业科协架厂与学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协作之桥,大力实施“金桥工程”和“厂会协作”,共同进行技术创新,攻克技术难题或开发与推广新技术、新产品,不断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经济效益。各市区科协要分别组织实施“金桥工程”项目及“厂会协作”项目3至5项。市科协将把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金桥工程”项目及“厂会协作”项目作为重点项目向省科协及中国科协推荐。三是开展表彰奖励活动。市科协联合市经贸委、市计委开展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及科技创新能手评选表彰活动,评选表彰优秀科技创新成果50项、科技创新能手20名。
3、培植典型,总结经验。各市区科协要围绕工作目标,重点抓好2个以上规模较大、科技含量较高、科技人员比较集中的企业科协工作,积极开展各项活动,做好经验总结。市科协选择活动开展较好的企业科协为典型,召开威海市“讲理想、比贡献,争做科技创新能手”活动现场经验交流会,通过抓重点,树典型,推动全市企业科协工作不断发展。
4、建立奖励机制,激发工作热情。市科协将制定优秀企业科协干部、优秀学会干部评选标准及办法,开展优秀企业科协干部、优秀学会干部评选表彰活动,表彰宣传他们任劳任怨、无私奉献的精神,进一步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促进科协事业的发展。
2026年铁腕治霾工作实施方案 篇2
“双减”工作是党中央关心、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重大民生问题,为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文件精神,结合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作业管理的实施意见》和《关于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发展十条措施》文件精神,切实促进减负工作力度,着力减轻师生负担,在推进课程改革,发展学生个性,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方面出成效,全面提高学生素质,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具体措施,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贯彻落实有关“双减”工作的文件精神,以《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为准绳,按照市、县教体局的相关文件要求,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学校以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为突破口,以精致化管理为抓手以课堂教学改革为主阵地,以强化德育、提升自主学习能力为重点,深入探索增效的策略方法和途径,逐步建立和完善“双减”的长效机制,推进学区科学内涵发展,稳步提高素质教育实施水平。
二、实施内容
(一)成立“双减”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压实责任。
组长:校长(支部书记)
副组长:副校长支部副书记工会主席
成员:校委会成员年级组长
(一)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学校例会、家长会等,加强党的教育方针和“双减”政策宣传解读,引导教师和广大人民群众树立科学的教育观、人才观、育人观,积极支持和参与“双减”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1.召开教师会议,组织学习“双减”工作的有关文件,领会精神实质,深刻理解“双减”的深远意义;利用教师业务学习的时间,组织教师从理论与实践两个层面开展“一堂好课的标准”“如何有效转化后进生”“双减,切实推进素质教育”等专题研讨,辩证认识“双减”工作。
2.利用家长会、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向家长、学生宣讲素质教育观、全面发展观,搞好“双减”宣传工作,取得家长和社会的理解、支持和监督,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双减”工作。
(三)落实“双减”,严格执行上级部门相关要求,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县有关减轻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政策和工作要求,认真执行相关“双减”规定,做到有布置、有落实、有反馈。
1.根据上级“双减”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健全现行相关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2.学校对“双减”工作定期检查,并将结果整理存档,为各项考核提供依据。
3.通过学生代表座谈会、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等方式,广泛听取学生家长对“双减”工作的建议和意见,不断改进完善方案。
(四)增效“双减”,标本兼治,创新推进“双减”工作。
1.构建新的学科教学常规,规范放学行为。
不断完善语文、数学、英语等学科常规制度,围绕教学认真细化每一条常规。组织全体教师学习各科常规管理制度,学习各科课程标准,明确各科、各年级段的阶段目标,更新自己的教学观念,规范自己的教学行为,转变自己的教学方式。
2.严格执行作息时间,落实大课间活动。
教师、学生、家长都要懂得充足的睡眠对孩子成长的重要性,学校建立学生睡眠质量监督机制,确保学生每天不少于9小时的有质量的睡眠时间。课间和午间不得占用学生休息和活动时间集中上课。教务处要严格规范、科学制定“作息时间表”“课程表”和“课外活动安排表”,并通过多种途径予以公示,自觉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
进一步落实每天不少于30分钟的阳光体育大课间活动,让学生在老师的组织下真正动起来,断提高活动效率,保证学生每天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
3.加大课程整合力度,开齐开足各科课程。
在计划课程饱和、学生活动时间严格控制的前提下,根据学生发展以及学校特色发展的需求,科学设置学校各类兴趣小组和社团活动,想方没法保证活动正常开展。教师要认真备课、上课,决不擅自调课;如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调课的教师必须报请学校批准备案。学校将组织人员不定期抽查教师上课情况。
4.优化作业设计,严格控制家庭作业量。
学校必须给教师一个统一的“双减”标准,特别是家庭作业,原则上要求一、二年级学生不布置家庭作业,三、四、五、六年级作业要适当,尽量在1小时内完成,且作业必须经过教师的深思熟虑、精心设计。作业设计力求形式多样、分层布置,充分挖掘学生的潜力,发展学生的思维,培养学生的能力。实行班主任负责制,负责协调控制语数英等学科作业总量。
5.加强教学质量调研,提升教学质量。
学校要加强各学科教学质量的调研工作,促进教学质量全面提高。做好各年级各学科的学困生跟踪,建立好学困生跟踪档案,有针对性地制订学困生转化方案,做好学困生转化工作。同时做好培优工作,使不同的学生都能获得更大的发展。
6.改革课堂教学模式,提高课堂教学效益。
①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改革力度,向课堂40分钟要质量,要上好“常态课,要积极学习先进教学模式,争取课堂教学效益最大化,逐步建立“高效课堂”。
②学校成立“学校课堂改革指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和成员分别由学校领导、中层和相关教师担任。小组负责开展听评课工作,了解课堂教学现状,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帮扶。
③充分发挥省级、市级和县级骨干教师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做好专题讲座,上课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
7.进一步强化德育工作,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
①学校要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小学生守则》的学习,通过道德与法治课、晨会、班队会以及平时的校园生活,让学生熟悉、了解《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小学生守则》,并以此为指导,加强养成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学习习惯和生活习惯。
②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已成为我蒋德育工作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学校要认真做好全体学生的心理健康指导,及时矫正某些学生的畸形心理,做好档案记录。同时扩大宣传阵地,充分利用黑板报、手抄报等形式开设心理健康教育专栏,增强他们的抗挫能力和适应社会的能力。
8.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对双减的执行力。
①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好“五项管理”措施,强化学校教育的主阵地作用,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②从局、校两个层面,持续开展“双减”政策的学习研讨和政策解读,引导学校党员干部教师深刻领会“双减”工作意图和目标,切实把学校教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
③不断学习,不断更新观念,倡导教学民主,建立平等的师生关系,尊重学生的人格,对学生应坚持正面教育,肯定成绩和进步,指出缺点和不足,把“双减”工份与禁止教师“有禁家教”结合出来。
④加强教师教学常规的执行意识;加强教学研究,提高教师优化教学设计和课堂教学过程的能力;加强信息技术和学科教学的整合研究,发挥多媒体辅助教学的强大优势,优化教学手段,提高教师的有效教学能力。
⑤要搞好校本培训活动,提高教师的综合教学能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益,不搞课外延伸(补课),确保“双减”不减数学质量。
2026年铁腕治霾工作实施方案 篇3
1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应对和处置。
本预案与《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相互补充。本预案归口管理部门为综合部。
2风险分析与事件分级
风险分析
本节所述内容参考了人民日报和卫生委等官网上发布的信息。
本预案所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是指: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28日凌晨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具有以下病原学证据之一者:呼吸道标本或血液标本实时荧光RT-PCR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呼吸道标本或血液标本病毒基因测序,与已知新型冠状病毒高度同源。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三版)》显示,新型肺炎以发热、乏力、干咳为主要表现。鼻塞、流涕等上呼吸道症状少见。具体如下:
(1)一般症状:发热、乏力、干咳、逐渐出现呼吸困难,部分谢性酸中毒、出凝血功能障碍。
(2)多数患者为中轻症,预后良好,少数患者病情危重,甚至死亡。
普通感冒和新型肺炎的区别
根据国家防疫站专家李兰娟的电视采访资料,目前二者早期的症状是非常相似的,有的发烧、有的干咳,有的呼吸道症状,发烧以后乏力,甚至有的还有点消化道的症状。医学鉴别需要咽拭子取个样,做病毒检测然后区分甲流、乙流还是新型冠状病毒。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临床表现包括:
突然起病,畏寒高热,体温可达39°C~40C,多伴头痛、全身肌肉关节酸痛、极度乏力、食欲减退等全身症状,常有咽喉痛、干咳、鼻塞、流涕、胸骨后不适等。
传播途径
传播方式:口腔飞沫传播、接触传播(包括手污染导致的自我接种)结膜传染以及空气传播。
飞沫可以通过一定的距离(一般是1米)进入易感的粘膜表面。由于飞沫颗粒较大(大于5um),不会长时间悬浮在空气中。
日常面对面说话、咳嗽、打喷嚏都可能造成飞沫传播。如果周围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患者,记得戴口罩并尽量保持1米的距离。口单使用后应当正确丢弃,与患者接触后应该用肥皂和流动水等彻底清,患者起病症状轻微,可无发热。
(2)严重者: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脓毒症休克、难以纠正的代谢性酸中毒、出凝血功能障碍。
(3)多数患者为中轻症,预后良好,少数患者病情危重,甚至死亡。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潜伏期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潜伏期平均在7天左右,短的在2~3天,长的10~12天。将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期定为14天,并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居家医学观察。
通过以上分析,该传染病隐蔽期长,发病症状和普通感冒有共同处,不易鉴别,症状变化因人而异,需要14天的观察和医学检测,综合判定风险较大。
事件分级
(1)特别重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
印尼爆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波及分部区域,分部内有2名及以上人员被诊断患病,与其接触人员被隔离,造成大面积停工,员工正常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2)重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
分部所在地区及周边未爆发疫情,分部内出现一例确诊病例,或者雅万高铁项目部范围内出现一例确诊患者,分部人员有与其接触史;
(3)较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
印尼发现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疫情控制尚可,分部出现1人或以上疑似病例、或出现接触其他疑似病例人员;
(4)一般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
印尼发现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疫情控制尚可,分部现场生产、生活未受到影响;
3组织机构及职责
分部应急组织机构由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办公室、现场应急指挥部组成。
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工作职责:
(1)审定分部的应急预案;
(2)全面指导分部的应急救援工作;
(3)落实政府及上级单位有关应急工作的重要指令;
(4)负责组建应急指挥部或指定人员到现场指挥应急抢险工作,对应急抢险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5)审定对外发布和上报的事件信息;
(6)负责审定下达和解除预警信息,负责下达应急响应程序的启动和终止指令;
(7)应急响应结束后,安排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事故调查、评估和总结。
应急办公室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分部安质部全体人员、分部综合部全体人员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传达、贯彻落实上级应急管理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一系列文件指示精神和本单位应急领导小组的会议决议、有关要求等;
(2)负责24小时应急值守,接收各类突发事件的报告,跟踪事件的处置状况,收集相关信息并做好上报工作;
(3)负责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组织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审核、发布和管理备案等工作;负责制定、报批和组织实施应急演练、培训计划;
(4)负责应急资金计划的制定和应急项目的审批;
(5)负责应急物资储备库的建设,负责应急物资储备库管理制度的编制、落实,制订应急物资和装备配备计划,负责应急物资的定期检查等;
(6)负责应急队伍建设,制定并实施应急队伍的培训与演练计划等;
(7)组织应急演练、应急培训、应急物资和抢险救援队伍等,并对施工情况进行考核评价管理。
现场应急救援队伍
现场应急救援队伍是由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应急救援工作组,分工协作有序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工作组可根据实际进行增减调整,主要包括现场抢险组(救援、疏散、警戒等)、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事故调查组。
(1)现场抢险组
组长:---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主要职责:实施现场救援方案确定的各项救援措施以控制事态发展,减少事故损失;负责现场感染人群的救护,设置隔离区域;负责.协助外部救援和医疗队伍开展工作。
(2)善后处理组
组长:---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患者的后续医疗救治;负责核实患病人员情况及其亲属的接待、安抚、住宿及日常生活工作;负责赔偿的洽谈以及死亡人员的善后工作;负责保险索赔事宜;负责恢复现场办公、生活等基本功能。
(3)事故调查组
组长:---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保护事故现场,搜集事故资料;负责事故调查,确定事故损失、性质、原因、主要责任人,提出预防措施和处理意见等。
4监测与预警
风险监测
工作职责
应急办公室负责本单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风险监测工作。负责与当地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获取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信息,当收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警信息时应及时向上一级单位应急办公室报告。特殊情况可越级上报。发现传染病疑似病例后,疑似病例所在部门立即向应急救援日常管理办公室人员汇报,应急办公室根据疑似病例、是否有发热病人或疫情接触情况综合分析判断,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发布预警通报,通知各部门作好应急准备。
各部门每天定时向应急办公室汇报本部门疫情情况(是否有发热病人或疫情接触情况),如出现疑似病人由应急办公室联系医院进行甄别和处置。
监测方法
判定疑似病人主要通过询问其是否有以下几项接触史。
1)可疑暴露者是指暴露于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阳性的野生动物、物品和环境,而且暴露的时候未采取有效防护(如戴口罩)。
2)密切接触者是指与可疑感染者或确诊感染者有过如下接触情形之一:
3)与病例共同居住、学习、工作或其他有密切接触的人员;
4)诊疗、护理、探视病例时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医护人员、家属或其他与病例有类似近距离接触的人员;
5)病例同病室的其他患者及陪护人员;
6)与病例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有近距离接触人员;
7)现场调查人员调查后经评估认为符合条件的人员。
8)对于密切接触者,需要在家进行医学观察。不要上班不要随便外出,做好自我身体状况观察,定期接受社区医生随访。
注意通过以下几项区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和普通疾病:
1)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以发热、乏力、干咳等为主要表现,并会出现肺炎。但早期肺炎可能不发热,仅有畏寒和呼吸道感染症状,但CT会显示有肺炎现象。
2)流感以高热、咳嗽、咽痛及肌肉疼痛等为主要表现,有时也可引起肺炎,但不常见。
3)普通感冒以鼻塞、流鼻涕为主要表现,多数患者症状较轻,一般不引起肺炎症状。
观察以下这些体征和症状:
1)发烧。每天两次测量的体温。
2)咳嗽。
3)呼吸短促或呼吸困难。
4)其他需要注意的早期症状包括畏寒、身体疼痛、咽喉痛、头痛、腹泻、恶心/呕吐和流鼻涕。
5)如果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及时向部门、单位负责人报告,负责人报告应急办公室后,统一联系医生,到指定医疗部门进行排查、诊治。如果发热超过,同时有以下三种情况之一:
1)伴有呼吸困难、明显的胸闷气喘;
2)接触过新型肺炎或可疑新型肺炎的病人;
3)本身就有高血压、心脏病等心脑肝肺肾等基础疾病的病人。建议及时到医院就诊,必要时在医院隔离处理。
预警信息发布
应急办公室接到疑似病人的预警信息后,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应急领导小组结合医院诊断结果,研判可能造成的后果,综合判断情况的紧急程度,确定预警级别。由应急办公室采用电话、QQ平台、微信平台、whatAPP平台、短信等方式发布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可能发生事件时间、地点、可能影响的范围以及应采取的措施等。
预警行动
各应急救援工作组接到预警信息后进入待命状态,做好应急响应准备。
预警调整和结束
应急办公室根据急性传染病事件的变化情况,报请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发布调整或解除预警信息通知。
5应急响应
信息报告
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后,事发单位负责人应立即向印尼代表处应急办公室报告,并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当发生较大及以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时,应急办公室需按规定向电建国际总部应急办公室报告。各应急教援工作组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分工,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由属地政府统一协调指挥的急性传染病突发事件,应遵其安排。
报告内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名称、发生地点、发生时间、波及人群或潜在的威胁和影响、报告单位、联系人及通讯方式。并尽可能提供以下信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性质、范围、严重程度、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病例发生和死亡的分布及可能发展趋势。
应急处置措施
较大及以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处置措施主要包括:
(1)发现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时,必须在24小时以内报告,并向当地卫生主管部门、疾病控制中心报告。
(2)对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在做好自身保护的前提下,应及时将其送往医疗急救中心(医疗部门)进行救治。发现人应尽可能避免与患者直接接触或近距离接触,并离开患者生活、工作的房间或办公室等场所。在现场附近把守,防止人员进出,等待应急组织其他人员的到来。
(3)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做好消毒处理,必要时请疾病控制中心进行专业消毒。对发生确诊或可疑病人的疫区、空间、交通工具、病人接触过的物品、呕吐物、排泄物,进行有效消毒;对不宜使用化学消杀药品消毒的物品,采取其它有效的消杀方法;对价值不大的污染物,采用在指定地点彻底焚烧,深度掩埋(2米以下),防止二次传播。
(4)与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应隔离进行临床观察。
对需观察隔离的员工设置专门的隔离区,负责安排好被隔离人员的生活必需品的配给。食堂采买要避开病毒源,保证食品的安全性。
(5)对易感人群应采取应急接种,预防性用药,群体防护措施。
需要进行隔离的病人、疑似病人和密切接触者,应主动配合有关卫生部门采取医疗措施。
(6)照顾患者时应佩戴口单防护服等,口罩用后应统一回收处理,与患者接触后应用肥皂等彻底清洗双手;
(7)充分考虑发生传染病疫情及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期问可能带来的人手紧缺问题,合理调配人力资源,保证正常生活、工作秩序。
(8)及时公布本次发生疾病的传播方式,传播规律,有效的预防方法,如何正确对待,使广大职工进一步了解相关疾病的预防知识。
以消除职工、群众的恐惧心理,稳定职工情绪,保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9)禁止非本单位人员乘坐本公司车辆,随时对公司属车辆进行消毒。根据需要派出专用车辆参加救援工作。
(10)做好患者亲友的接待、安抚工作
(11)对健康的未受感染的人员进行集中居住,统一食宿,减少.外界接触,以保障上述人员不被感染。
一般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处置措施主要包括:
(1)号召全体人员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办公、生活场所的卫生。
(2)控制人员出入,同时对出入人员进行健康状况检查,发现疑似急性传染病人员立即隔离观察。在营地入口设立体温检查点,进.出人员进行体温检查。尤其是对外来访问人员检查体温,发放口罩,并进行登记。
(3)消毒灭菌。冠状病毒对热敏感,56C30分钟、乙醚、75%酒精、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和氯仿等脂溶剂可以有效灭活病原体。对营地、办公区、宿舍、会议室等进行消毒,定时打开门窗自然通风,改善室内空气质量。营地内禁止长期露天堆放垃圾,垃圾场及时清理垃圾,杜绝污水横流。
(4)如果能做到单人居住最好,如果做不到,尽量做到和家人保持一米远的距离,另外,单间隔离的房问,东西越少越好,戴好口单,做好通风;在隔离期间,注意多饮水。
(5)加强食堂卫生管理,入口处设置洗手点,服务人员使用口罩,公用器具采用消毒柜消毒,员工存放碗筷的柜子定期进行消毒清洗。单独碗筷单独消毒,洗碗池保持清洁卫生。食材方面,不要吃活禽、野味,保持营养均衡;
(6)卫生间使用完毕之后,做好消毒和通风。完善卫生间洗手池、洗手液烘干器等设施,加强卫生管理,保持厕所清洁卫生。建议使用蹲便器。每天清洁所有「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如柜台、桌面、门把手、洗手问固定装置、厕所、手机、键盘、平板电脑和床旁桌子。另外,清洁可能带血、体液和/或分泌物或排泄物的任何表面。
(7)分部全体人员包含分包队人员,每天上午上班前和下午下班前测量人员体温。出现发热人员,体温超过°C,伴有全身不适症状,服用退热药物,如乙酰氨基酚,并进行隔离观察;
扩大响应
在当前应急措施难以应对、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时,现场应急指挥部应及时请示印尼代表处应急领导小组调整响应级别,向上级单位请求支援,同时充分寻求属地政府或救援机构的支援。
应急结束
在分部范围内,应隔离时间段内,已隔离病员均得到有效治疗,患者生活、工作场所已消毒;且未发生新增疑似病例及确诊病例时,由应急救援日常管理机构负责人报告应急救授指挥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宣布本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响应结束。
6后期处置
应急响应结束后,按照把事故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的原则,及时做好生产、生活恢复工作。
财务部负责牵头核算救灾发生的费用及后期保险和理赔等工作。
事件调查组必须实事求是,尊重科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及时、准确查明传染病疫情的原因,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制定防范措施,落实责任制,防止类似事件发生。
应急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应急救援工作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组织各部门对应急救授过程和应急救援保障等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将总结评估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
7应急保障
应急队伍
分部应急队伍参见,由应急领导小组组建现场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现场抢险组(救援、疏散、警戒等)、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事故调查组,各组人员由专业相关各部门人员抽调组成,相关人员均应参加相应的应急预案演练或者培训活动。
应急物资与装备
应急办公室、分部设备物资部组织储备适量的应急防护设施,如防护手套、口罩、消毒液、红外线温度仪等。分部有一辆救护车,有中巴车、小车若干辆,应急期问优先保障应急需要。
通信与信息
通讯联络通过固定电话、手机、对讲机方式进行。分部全体均配备有手机,各工点配置了对讲机。
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3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丽水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部署,做好培训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营造健康安全环境,根据《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元旦春节和寒假期间疫情防控的通知》(浙教防控办函〔20--〕5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寒假期间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补充通知》(浙教防控办〔20--〕1号)和丽水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及浙江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就加强丽水市校外培训机构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01 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明确职责,健全工作机制。
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研究部署校外培训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强化履职尽责,完善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做到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处置。
02 加强分类筛查
1、严格学员健康审查。所有学员进入培训机构必须测温、亮码、戴口罩,寒假新学员和春季继续参加培训学员均要提供丽水市师生健康信息报送系统生成的健康报告单。
社会其他学员严格执行身份核查、健康码核验和体温监测。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机构,确因防控和管理工作需要进入机构的,要落实访客登记、健康询问、健康码核验和体温监测等要求,严格控制时间、范围、地点和接触对象。
2、严格员工健康管理。机构要倡导员工非必要不离丽,如确需离丽的,应提前查询目的地的疫情风险等级。
鼓励员工留丽过春节,尽量减少人员流动。要建立“一人一档”离丽员工信息台账,确保离丽员工底数清、返乡行程可追踪。
按照“知情同意、应接尽接”的原则,员工要在属地政府统一安排和部署下做好新冠疫苗接种工作。
3、严格重点人员管控。凡有境外旅居史的员工,在严格执行“14+7+7”管控措施后方可申请返岗。
对于返岗前14天有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中风险地区(以县<市、区>为单位)旅居史的员工,在严格落实重点地区重点人员来丽返丽管控要求后方可返岗。
处在健康监测期间的员工,不得从事机构管理、线下教学和参加师生集体活动。不得接收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城市的.学员参加培训。
03 加强防控管理
1、严格控制培训规模。按照学员培训不聚集的要求,机构要科学合理安排培训课程,适量减少课时,减少培训频次和人次,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同一培训教室内学员之间至少保持1米距离。
2、严格实行闭环管理。倡导机构开展线上培训,如开展线下培训的,要由专人负责学员出入管理,严格核对当天每一时段培训学员名单,不属于该时段培训对象的拒绝进入。
专人负责学员健康问询、体温监测、口罩佩戴、手部卫生等工作。学员报到不使用同一支笔签到,由学员自行携带签字笔或刷卡签到。
3、严格控制聚集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格控制机构大规模集聚性活动,不组织机构团拜、年会、慰问和联欢等活动,不组织学员参加线下的各类比赛、评比、展示、研学和冬令营等聚集性活动。
4、严格动态健康监测。机构要做好寒假培训期间的员工每日考勤管理和早、晚健康监测。做好每日缺勤员工和学员原因动向记录,严格落实因病缺勤员工和学员病因追查与登记报告制度。
机构一旦发现员工和学员有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要及时报告属地乡镇(街道)、社区,做好应急处置。
04 加强卫生防疫
1、严格落实环境消杀。培训机构要建立清洁消杀机制,配齐充足的疫情防控物资,规范保洁清单及工作流程。
严格按规范对机构内传达室、扶梯、走廊、教室、卫生间、会议室、教玩具、图书等进行全面清洁消毒,并做好清洁消杀记录。教室、卫生间等重点场所要定时开窗通风。
2、严格管理饮食卫生。加强机构食堂疫情防控,除员工就餐外,原则上不提供学员就餐服务。
杜绝进口冷链食品,尽量不从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网购、海淘物品,接收拆封快递包裹时要做好个人防护。
教育引导机构员工适度锻炼身体,注意营养均衡,保持充足的睡眠,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用公筷等良好习惯。
05 加强监督查处
1、严格落实四方责任。
落实属地责任,进一步健全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
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坚持谁审批、谁主管,完善部门联防联控机制;
落实培训机构主体责任,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落实机构员工学员个人责任,做好自我防护,落实个人报告责任。
2、严格查处整改。
各地各部门对疫情防控工作不到位或者存在漏洞的机构,立即停止培训活动直至整改到位;
情节严重的,将机构纳入“黑名单”,并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2026年铁腕治霾工作实施方案 篇4
为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职称评定的积极作用,激励广大教师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奋发有为的精神,切实做好我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职称评定的政策,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目标,围绕市县教育局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继续规范操作程序,创新评价机制,强化政策导向,突出实绩与能力,完善评审标准,不断提高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职称评定工作,成立学校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申报评审原则
总原则: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德才兼备,注重实绩,不论资排辈,从严把关的原则。
1、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制定的职称评定有关政策和要求。
2、坚持“六公开”:政策公开、指标公开、参评教师情况和业绩公开、评价和考核公开、推荐名单公开、评审结果公开。
3、职评中既体现职改政策——理性方面,又体现人性。
4、职评中体现师德、知识水平、工作能力、履行职责、工作成绩五个方面,同时:
同等条件下,一线上课教师优先;
同等条件下,班主任优先;
同等条件下,班主任任职年限多者优先;
同等条件下,时任毕业年级的班主任或教师优先;
同等条件下,任毕业年级班主任或教师次数多者优先;
同等条件下,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优先;
同等条件下,有市、县、校级荣誉的教师优先;
同等条件下,年龄大的、现职称时间长的教师优先。
5、如果参评教师晋升为上一级教师,必须承诺:服从学校安排,完成工作职责,否则学校将执行高评低聘的原则。
四、建立学校职称评定三级评审制
1、民主测评;
2、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商议;
3、校级领导评议。最后根据三级评审的结果公示最终高级教师和一级教师的上报名单。
五、实施程序
1、制定方案,通过方案。学校在职评之前,依据职称评定实施方案,方案在教代会通过。
2、宣传发动,个人申报。学校要广泛宣传,对符合任职条件的'教师进行摸底,由教师个人向学校考评小组申报,并交验有关材料,填写报名表。
3、复查排序,张榜公布。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通过量化总积分(个人量化积分+学校综合考评积分)后初步确定参评对象,进行排序,并张榜公布,听取各方意见。
4、严肃纪律,落实责任。学校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要把职称评定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抓紧抓好,对在职评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个人,将追究其责任。
六、时间安排
1、20xx年6月26日成立学校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2、20xx年6月27日召开拟申报高一级职称人员会议,会议内容:公布学校职称评定方案,公布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公布监督小组成员。
3、20xx年7月2日上午8:30召开第一次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评审领导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民主测评。
4、20xx年7月4日前公示申报高级职称晋级人员的任职资格及业绩条件,并对申报晋级人员进行模拟积分,并公示,无异议后,学校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写出业绩条件真实性的证明材料。
5、20xx年7月2日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会议内容:公布学校职称评定方案,公布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公布监督小组成员,开展民主测评、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测评。
6、20xx年7月2日下午教导处收集申报高级职称教师的材料。
7、20xx年x月x日,学校三级评审领导小组开始工作,最后得出评审结果。
8、20xx年x月x日学校上报推荐高级职称教师的材料。
9、20xx年x月x日公示申报一级职称晋级人员的任职资格及业绩条件,并对申报晋级人员进行模拟积分,并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学校职称领导小组写出业绩条件真实性的证明材料。
10、20xx年x月x日教导处收集申报一级职称教师的材料。
11、20xx年x月x日学校上报推荐一级职称教师的材料。
七、学校综合考评积分办法
一、职业道德由工会负责审核人:
(一)民主测评得分(10分)全体教师测评
优秀10分、良好8分、合格6分
(二)职称评审领导小组评分(10分)
优秀10分、良好8分、合格6分
二、教育工作由政教处负责审核人:
(一)班主任、教研组长、备课长工作年限(10分)
任现职(中一、中二)以来担任中层领导、班主任、教研组长、备课长每年加1分,上限不超过10分。
任现职(中一、中二)以来负责各类社团活动每年加分,上限不超过10分。
说明:以上各项不得重复累计加分。
(二)加分项(10分)
1.在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协办的各类社团活动中,本人获省、市、县区级优秀辅导(教练)员或所带社团获以上级别表彰,分别加3、2、1分。
2.获省、市、县区级教育管理工作表彰的,分别加5、3、1分。累加至5分。
3.获市“333工程”校长、班主任系列各层次称号,分别加5、3、2分。
4.在学校组织各类活动中,
2026年铁腕治霾工作实施方案 篇5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xx〕37号)、《陕西省“铁腕治霾·保卫蓝天”20xx年工作方案》及相关专项行动方案,努力提升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着力推进“品质西安”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目标,按照“全域化、网格化、系统化、法制化”的管理理念,坚持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综合施策、群防群治的工作思路,全力推进治气、治水、治山、治脏、增绿“四治一增”重大部署,全面实行网格长制,进一步强化“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烧、增绿”治霾措施,加快构建工程、管理、技术、政策“四位一体”的大气污染防治新体系,着力解决“治霾难”问题,坚决打赢“铁腕治霾·保卫蓝天”攻坚战,努力争取更多蓝天,积极助力追赶超越。
二、工作目标
全市优良天数不少于220天,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年均浓度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减排量完成省上下达的目标任务(具体目标任务另行下达)。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调整产业结构。
1.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淘汰剩余落后产能;严把环境准入关口,严禁审批和引进高污染、高耗能项目;积极推动废物利用、垃圾焚烧发电等绿色环保产业。万元GDP能耗降低%。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市城管局、市建委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2.逐步将灞桥热电厂、西郊热电厂以发电为主调整为以供热为主;积极协调中省有关部门,长远将其搬出西安城区。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灞桥区政府、沣东新城管委会
完成时限:6月底前完成方案调整,年底前提出搬迁规划
(二)不断优化城市布局。
3.加快确立有利于污染物扩散的城市组团发展模式,规划建设通风廊道,确定城市通风廊道的生态控制区边界,给出设计坐标,明确城市通风廊道用地控制要求,严格空间管制,改善区域生态环境。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
配合单位:市国土局、市城管局、市水务局、市文物局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4.结合土门地区、幸福林带综合改造,加快推进重点污染企业“退城入园”,年内至少完成5户以上工业企业“退城入园”任务。对主城区重点污染工业企业摸底调查,制定方案,逐步将重点污染企业从城区搬迁至相关工业园。
牵头单位:市工信委
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三)全面整治燃煤污染。
5.严控煤炭消费总量。完成170万吨煤炭削减总量任务,其中散煤削减量不少于130万吨,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67%以下,力争到“十三五”末全市煤炭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50%以下。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市统计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6.严禁新增燃煤设施。按照省政府“西安市周边100公里范围内不再新建、扩建燃煤设施”的规定,各级审批部门不再办理新增燃煤设施项目的有关建审手续,从严查处违规新建项目。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7.加快燃煤锅炉拆改。巩固建成区内20蒸吨/小时以下地方单位燃煤锅炉“清零”成果;完成40台驻军单位燃煤锅炉及建成区外20蒸吨/小时以下不少于220台地方单位燃煤锅炉拆改任务,应优先拆改城市上风向和通风廊道等地域的燃煤锅炉。
牵头单位:西安警备区(驻军)、市环保局(地方)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市政局、市质监局、市财政局、市政务中心、西安城投集团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8.加快燃煤火电机组改造。灞桥热电厂剩余的燃煤机组万千瓦(11#、12#机组)、西郊热电厂燃煤机组25万千瓦(3#、4#机组)、国维淀粉厂燃煤机组(1—4#机组计万千瓦)完成超低排放改造。鼓励燃煤火电机组“煤改气”、“煤改电”或煤改清洁能源。实现全市燃煤火电机组至少达到超低排放水平。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超低改造)、市发改委(煤改洁)
配合单位:市市政局、市财政局、市政务中心
责任单位:灞桥区政府、鄠邑区政府、西安城投集团
完成时限:全年
9.加快燃煤锅炉改造。20xx年10月底前,全市2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实施“煤改气”、“煤改电”或煤改清洁能源,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其中20xx年10月底前100蒸吨/小时以上集中供热燃煤锅炉完成改造。鼓励其他燃煤锅炉提前实施改造。
牵头单位:市市政局(供热企业)、市环保局(工业企业)、市发改委(煤改洁)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政务中心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西安城投集团
完成时限:全年
10.对燃气锅炉开展低氮排放改造,年内不少于40台。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西安城投集团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11月底前
11.所有2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安装烟气在线监控设施。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12.积极推进散煤治理。
(1)加快“电网、天然气管网、热力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清洁能源供应,通过以电代煤(薪)、以气代煤(薪)等清洁能源替代,解决城市老旧社区、城中村、集贸市场和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民用散煤燃烧污染,以及农村地区秸秆煨炕取暖做饭、城郊设施农业种植燃煤散烧增热保温等污染问题,有效控制分散面源污染和小微污染源。
(2)建成区内(除集中供热外)基本实现“无煤化”,清洁能源替代率力争达到100%;建成区外街镇的居民、商业、机关企事业单位使用的散煤基本由天然气、电力、15公斤以下钢瓶液化石油气或洁净煤等替代;农村地区居民生活、农业生产、商业活动清洁能源替代率,平原区农村达到70%,山区农村达到30%。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市政局、市民政局、市农林委、市财政局、市建委、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工信委、市质监局、市统计局、市物价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西安城投集团、国网西安供电公司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3)加快实施气化工程。城市气化率达到88%以上,县级达到60%以上,街镇达到40%以上。大力推动天然气入村、入户改造工程,全年完成不低于2万户改造任务。
牵头单位:市市政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农林委、市建委、市财政局、西安城投集团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13.出台扶持政策,推进清洁取暖。大力推广太阳能、地热能、干热岩、污水能、电热膜、碳晶板、石墨烯发热器件、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和能源清洁化利用等新技术,以及天然气供热分布式能源管理系统,年内全市新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1%以上;建成区集中供热(或清洁能源供热)普及率达到85%以上,县城达到65%以上。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市政局、市财政局、西安城投集团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14.继续深化煤炭经营场所专项整治,对纳入配送体系范围内的煤炭经营场所,按照标准要求规范整治;对非法经营网点全部予以取缔。
牵头部门:市商务局(规范整治)、市工商局(清理取缔)
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6月底前
15.推进工业和民用燃煤标准的修订,对硫分、灰分、挥发分等严格限制,以强制标准驱动洁净煤的使用。同时,对煤炭经营企业产品质量予以标识,无标识或不达标的煤炭产品不得销售和使用。
牵头单位:市质监局
配合单位:市工商局、市环保局
完成时限:4月底前
(四)严格管控机动车污染。
16.编制机动车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机动车总量控制和年增长控制政策。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环保局
完成时限:5月底前
年起分步执行国Ⅴ排放标准。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口、销售、注册的车辆,须达到国Ⅴ排放标准要求。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登记)、市工商局(销售)
配合单位:市质监局、市环保局
完成时限:全年
18.全面完成省上下达的黄标车及老旧车辆淘汰任务。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19.制定老旧车辆提前淘汰报废政策和下线出租车强制报废政策,分步推进国I、国II排放标准汽油车、国III排放标准柴油车以及出租车淘汰报废;国III排放标准渣土清运车辆逐步淘汰。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交通局(出租车)、市城管局(渣土车)、市环保局、市法制办、市财政局
完成时限:6月底前出台政策
20.加强对营运车辆排放状况和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维修企业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检测与强制维护(I/M)制度。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采用简易工况法。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质监局
完成时限:全年
21.加快固定式遥感检测系统和冒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的开发建设,形成固定与流动遥感检测相结合,人工与自动电子抓拍相结合的超标车和冒黑烟车监管网络。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市政局、市质监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财政局,相关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22.采取分流、限行、禁行等交通管理措施和严查重罚执法手段,全面整治低速汽车和载货柴油汽车污染。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建委、市城管局、市市政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邮政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23.积极探索机动车两个尾号常态化限行办法,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按照应急预案执行禁限行措施。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禁限行)、市环保局(政策研究)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24.从事餐饮泔水清运、家装垃圾清运、餐饮供货、废品回收等低速载货车,全部更新为达到排放标准的轻型货车。凡手续不全或达不到国Ⅳ排放标准要求的一律查扣取缔。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市食品药监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6月底前
25.减少过境车辆穿行主城区,争取省上支持,中、重型载货车辆绕行西咸北环线通行。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公安局
完成时限:4月底前
26.开展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所有制造、进口和销售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装用不符合《非道路标准》第三阶段要求的柴油机。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建委、市农林委、市市政局、市质监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27.推广新能源汽车。新增公务用车、公交车、出租车、环卫车等领域使用新能源汽车;进一步调整购置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政策;出台鼓励政府、企业、个人建设电动汽车充电桩政策,为新能源汽车出行提供方便,不断提高新能源汽车在新增车辆中的比重。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工信委、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财政局、西安城投集团
完成时限:全年
28.优化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加快步行、自行车、轨道等交通系统建设,增加公共交通运力,提高公交出行比例,全市中心城区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到60%以上。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市政局
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公安局、市建委、市地铁办、西安城投集团
完成时限:全年
29.在现用国Ⅴ油品标准基础上,适时提高油品质量标准。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油源)、市商务局(供应)
配合单位:市质监局
完成时限:全年
(五)坚决遏制扬尘污染。
30.建设单位在施工前,编制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将防治扬尘污染费用列入工程造价,严格执行《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19条》。按照围挡、覆盖、冲洗、硬化、密闭、洒水“6个100%”和出入口道路硬化、基坑坡道处理、冲洗设备安装、清运车辆密闭、拆除湿法作业、裸露地面和拆迁垃圾覆盖“7个到位”的管理标准,对各类工地实行红、黄、绿挂牌管理制度(绿牌为达标施工、黄牌为警告整改、红牌为停工整顿)。
牵头单位:市建委(建设)、市城管局(出土、拆迁)
配合单位:市市政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城(棚)改办、市地铁办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31.年内全面完成三环内“两类企业”(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企业)的搬迁或关停任务,全市“两类企业”必须达到防尘综合治理要求。
牵头单位:市建委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32.城市道路保洁推行“以克论净、深度保洁”的管理模式,深化机械化清扫、精细化保洁、地毯式吸尘、定时段清洗、全方位洒水“五位一体”作业模式;新增新型吸尘式道路保洁车辆比例不低于新增保洁车辆的50%;全市建成区道路机扫率达到90%以上。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33.一周内无有效降水时,每周对道路绿化带、绿化树冲洗不少于两次,确保常青常绿。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34.新增、更新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必须使用新型智能环保车型;出台鼓励政策,5月底前完成514辆国Ⅳ排放标准建筑运输车辆全密闭改造任务。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35.严格执行“禁土令”。冬防期除地铁项目和市政抢修、抢险工程,以及市政府确定的重大民生工程外的建筑工地,禁止出土、拆迁、倒土等土石方作业。凡允许涉土作业项目,应从严执行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对措施执行不到位的,一经发现,一律叫停。
牵头单位:市建委(建设)、市城管局(出土、拆迁)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实施时间: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
36.各类供暖、供水、供气工程,要提前安排工程计划,避开在冬防期施工。
牵头单位:市规划局、市市政局、市水务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建委、西安城投集团、市水务集团
完成时限:11月15日前
37.加强郊区县道路硬化建设,县乡村道路全部实施硬化。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配合单位:市建委、市市政局、市农林委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38.将城乡结合部、城乡主要交通干道的清扫保洁纳入城市治理考核范围,解决城乡道路保洁差别化管理问题。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城乡结合部)、市交通局(城乡干道)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39.继续开展堆场扬尘专项治理。深化砂石场、白灰场、黏土砖厂、煤炭经营场所等各类堆场扬尘污染治理,20xx年6月底前达不到要求的,一律停产治理;20xx年10月底前仍达不到要求的,一律关停。
牵头单位:市国土局(三场)、市商务局(煤场)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六)综合治理挥发性有机物。
40.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加快开展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家具制造、电子制造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完成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工信委、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建委、市城管局、市科技局、市交通局、市安监局、市市政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41.加快推进夜市烧烤摊点规范整治工作,提高档次和规模化经营水平。整治淘汰一批设施差、排放大的小餐饮和夜市摊点;室外露天烧烤必须划定区域集中经营,统一使用环保型烧烤炉具,杜绝散煤燃烧。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监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5月底前
42.全市所有一类餐饮(炒菜、火锅、油炸等)经营单位和集体食堂,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确保达标排放;营业面积400平方米(或6个灶头)以上的经营性餐饮单位,必须完成油烟净化深度治理任务。
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等率先落实餐饮油烟治理,4月1日前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完成治理任务;5月1日前大专院校、企业单位完成治理任务。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监局、市教育局、市质监局、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5月底前
43.完成三环以内加油站油气三次回收改造,进一步提高油气回收效率。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质监局、市安监局
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44.对4S店等汽车修理业开展有机废气深度治理,确保达标排放。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4月底前
45.对水泥、化工、有色等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推行清洁生产审核,完成省上下达的清洁生产审核任务。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46.自20xx年起,全市全面销售使用水溶性等装饰涂料,严禁使用含高挥发性有毒有害物质的稀释剂,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
配合单位:市工信委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47.筛选已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的重点工业企业,试点安装在线监测系统。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七)全力控制焚烧燃放污染。
48.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绕城高速以内区域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规定。绕城高速以外区县、开发区参照市政府《通告》,划定并公告禁售、禁放烟花爆竹区域。
牵头单位:市供销联社(禁售)、市公安局(禁放)
配合单位:市安监局、市工商局、市城管局、市民政局、市质监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49.按照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要求,完成《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
牵头单位:市法制办
责任单位:市供销联社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50.广泛开展不燃放烟花爆竹社会宣传活动。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纸、新媒体、户外电子屏等形式扩大宣传面,努力营造全社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浓厚氛围。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51.建设秸秆收贮利用体系,鼓励秸秆资源化利用。通过秸秆机械化还田,推广固化成型、生物气化、热解气化、炭化等秸秆能源化利用技术,以及原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利用,形成合理布局、多元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格局,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生物质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年内开展秸秆全量利用试点示范项目不少于8家。
牵头单位:市农林委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52.进一步加大秸秆禁烧力度,确保夏秋两季实现“零着火点”。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农林委
配合单位:市城管局、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八)有力推进建筑节能与供热计量。
53.大力发展绿色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推行绿色建筑标准和节能评估审查制度,确保设计阶段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率达到100%,施工阶段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率达到98%;加快推行供热计量,不断提高供热计量面积。
牵头单位:市建委(建筑节能)、市市政局(供热计量)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九)扎实落实网格化管理制度。
54.实行铁腕治霾网格长负责制,细化完善市、区县、街镇、村(社区)四级行政主要负责人为网格长的管理制度,严格绩效考评、责任追究,做到权责明确,履职尽责。
牵头单位:市铁腕治霾办
配合单位:市编办、市人社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4月底前
55.充分利用现有的城市管理信息化平台,加快一级(市级)网格化指挥监控平台建设,完善二级(区县级)平台建设,增设固定、流动监测监控点位,实现市、区(县)平台联网,基础数据实时采集,形成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调度的铁腕治霾网格化管理体系。
牵头单位:市铁腕治霾办
配合单位:市城管局、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电子政务办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9月底前
56.加强三级(街镇级)网格化基础能力建设,完善网格员激励奖励机制,确保三、四级网格规范运行。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4月底前
(十)持续扩大生态增容。
57.增绿工程。
(1)按照“四季常绿、一路一景”标准,加快城市绿色林带、立体绿化和绿道建设,推行广场、街区、社区绿荫化、园林化、生态化。年内造林绿化3万亩,新建街头绿地广场60个,新增城市绿化面积500万平方米以上,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新建居住区绿地率不低于30%。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农林委、市建委(各自职责)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2)在高陵、阎良、临潼等城市低层上风向规划建设绿化林带、生态湿地。
牵头单位:市农林委
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水务局、市城管局、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高陵区、阎良区、临潼区政府
完成时限:全年
58.扩水工程。树立柔性治水、系统治水理念,按照涵养水、聚集水、用好水的要求,扎实落实“河长制”,全力推进“八水绕长安”综合治理工程和生态恢复工程。围绕关中水系建设,加快昆明池、涝河渼陂湖水系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渭河滩区整治及灞河、浐河、泾河、潏河、石川河等河流综合治理;完成李家河水库、岱峪水库、甘峪水库等9个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启动治理工作。全年新增生态水面2600亩、湿地面积4450亩。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配合单位:市建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农林委、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十一)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
59.推进关中地区建立产业布局、污染治理、重污染天气应对、执法考核等方面为一体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治联控机制。
责任单位:市铁腕治霾办
完成时限:全年
60.按照“设置科学、操作便捷、联防联动、及时高效”的原则,修订完善现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牵头单位:市铁腕治霾办
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8月底前
61.加强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完善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工作机制,成立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团队,为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提供支持。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气象局
配合单位:市应急办、市科技局
完成时限:9月底前
62.细化完善应急响应管控清单,实行分级责任管理,确保停工、停产、限产、限行等应急减排措施落地。
牵头单位:市铁腕治霾办
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9月底前
63.条件具备时,及时开展人工降(增)雨(雪)作业。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
完成时限:全年
(十二)深入开展铁腕治霾科学研究。
64.利用西安现有科技资源,聘请国内著名专家、学者,组建大气污染防治专家团队,形成综合研究体系,分析评估对策与措施。加强雾霾与臭氧形成机理、源解析和污染迁移规律等大气环境领域科学研究,积极推动技术成果转化应用。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气象局,相关大专院校、科研院所
完成时限:全年
四、监督执法
(一)综合监管。
1.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督导检查,坚持问题移送、重点督办、定期通报制度。
牵头单位:市铁腕治霾办
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全年
2.发改、环保、城管、公安、建设、商务、国土、工商、工信、交通等市级牵头部门,分别组建专职专项督导检查组,坚持不间断地开展督导检查活动。
责任单位:相关市级部门
完成时限:全年
3.强化污染源监管,确保涉气重点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完成时限:全年
4.开展“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坚决清理取缔环保不达标、无证无照、违规经营、安全隐患严重的一般制造和低端服务业企业。
牵头单位:市工信委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国土局、市城管局、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市政局、市水务局、市规划局、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国网西安供电公司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二)燃煤污染防治监管。
5.依法加大对重点燃煤企业的执法监管力度,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6.对重点燃煤污染源自行监测数据如实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7.采暖期每月、非采暖期每季对全市生产、流通、使用(重点排污企业)环节的煤质进行监督检查,凡发现煤质超标的,一律严肃查处。监测、处罚结果向社会公布。
牵头单位:市质监局(生产)、市工商局(流通)、市环保局(使用)
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三)挥发性有机物监管。
8.按照工业废气治理的要求,引入第三方治理服务机制,加强对喷漆、装饰、餐饮油烟、汽车4S店等行业的废气治理和日常维护运行管理,提升治理水平。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各自职责)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9.加强对储油库、油罐车、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运行情况的日常监管,建立监管台账,确保规范运行。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储油库、加油站)、市交通局(油罐车)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10.对辖区内餐饮服务经营场所油烟治理情况进行拉网式集中检查,督导其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正常运行,实现达标排放。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5月底前
11.配备环境执法便携式PM10、、VOCs监测设备,增强环境监管能力。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12.将比亚迪汽车公司、三星电子公司等涉有机废气的重点企业,纳入重点污染源监管。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四)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
13.开展出租车、货运车、低速汽车等重点车辆和早市、夜市、集贸市场等重点区域车辆专项整治,对证照手续不全或排放超标的车辆依法查处、改造升级。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14.加强对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和销售环节的监督管理,开展在售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生产一致性大检查。凡达不到排放标准的,依法查处并在媒体曝光。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生产)、市工商局(销售)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
完成时限:全年
15.加大缉查布控系统及路面巡查监管力度,严格落实黄标车、货运车、低速载货车及摩托车限行管控措施,对违反限行规定的从严扣分、顶格处理。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工信委
完成时限:全年
16.加强对机动车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取消经营资质。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
完成时限:全年
17.提高淘汰车辆拆解率,加强对回收拆解企业的监管,规范淘汰黄标车、老旧车回收和拆解工作,严禁淘汰车辆回流市场。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查扣)、市工商局和市质监局(非法拆解)、市商务局(拆解监管)
完成时限:全年
18.加大生产和流通环节油品质量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不合格油品,维护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确保全面供应符合国Ⅴ标准的车用汽、柴油。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生产)、市工商局(流通)
完成时限:全年
(五)扬尘污染监管。
19.对落实扬尘防治措施不到位的工地,一律停工整改,一律依法高限处罚,一律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进行曝光,计入企业不良信用记录。
牵头单位:市建委(建设)、市城管局(出土、拆迁)
配合单位:市市政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城(棚)改办、市地铁办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20.严查严管渣土清运车辆,落实夜查制度,采取设卡检查与机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全程对渣土清运车辆实施监管。凡发现高尖装载、带泥上路、沿途抛洒、随意倾倒等违法行为的车辆,一律予以查扣,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并倒查追究车辆所属营运车队和驶出工地建设施工方的责任。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六)焚烧冒黑烟及其它监管。
21.充分发挥街镇、社区、公安派出所、网格员力量,加大对焚烧垃圾、落叶、杂草以及废矿物油等冒黑烟行为的管控力度。凡发现单位、企业和个人违法违规焚烧的,依法依规处罚,情节严重的移送相关部门查处。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22.加强烟花爆竹监管,坚决杜绝禁售、禁放区域内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牵头单位:市供销联社、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各自职责)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完善组织机构。由市委书记、市长任市铁腕治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组成“铁腕治霾办+督查考核办+专项工作组”的工作机构,由常务副市长、市委秘书长和分管环保的副市长主抓。单设市铁腕治霾办,明确机构编制、落实专职人员,全面负责铁腕治霾组织协调、综合督查、评比考核等工作;全市组建8个专项工作组,市发改委设立煤炭削减专项工作组;市环保局设立燃煤锅炉拆改、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涉气重点污染源监管、网格化管理专项工作组;市工信委设立“小散乱污”企业整治专项工作组;市公安局设立低速及载货柴油汽车整治专项工作组;市建委设立建设工地扬尘防治专项工作组;市城管局设立渣土清运、道路扬尘整治专项工作组;市农林委设立生物质综合利用专项工作组;市委宣传部设立铁腕治霾宣传专项工作组。各专项工作组由一名副局级领导专职负责。各区县、开发区要参照市级模式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确保铁腕治霾各项措施落地生根。
建立例会制度。全市每月召开一次铁腕治霾工作例会,由常务副市长和分管副市长主持,听取各专项工作组汇报,研究破解问题,推进工作开展,通报月度考核结果。
(二)严格考核问责。
由市监察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以及市铁腕治霾办抽调专职人员组成督查考核办,负责对各专项工作组、市级部门和区县、开发区铁腕治霾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察考核。充分运用行政、经济等综合手段,对任务完成好、环境质量改善明显的单位和表现突出的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进行重点督办;对工作不力和不作为、慢作为的实施责任追究。并将考核结果统一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之中。通过铁面督查、铁面考核、铁面问责,推动铁腕治霾。
(三)夯实工作责任。
本方案“牵头单位”负责对所牵头的工作任务进行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并组织召开会议,开展督导检查,全面推进落实;对落实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协调解决,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进行督导督办,对工作不力或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提出责任追究意见。“配合单位”要树立一盘棋意识,增强工作主动性,积极完成牵头单位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周密组织实施,攻坚破难,扎实推进,确保任务全面完成。
(四)坚持依法治霾。
完善铁腕治霾法规标准体系,修订《西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及相关涉气地方标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及标准,深入开展利剑斩污专项执法行动,从严查处突出大气污染问题和典型案件;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形成防范和打击环境违法犯罪活动的工作合力,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保持高压态势。
(五)落实资金保障。
市级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出台资金补助办法及配套政策。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大铁腕治霾资金投入力度,整合资金渠道,保障经费落实。按照“轻重缓急、突出重点”原则,调整财政支持方向,重点支持网格化建设、燃煤锅炉拆改及超低排放改造、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技术改造、有机废气治理、黄标车及老旧车辆淘汰、清洁能源推广、农村传统能源改造、秸秆综合利用、现代农业设施治理、小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等工作。
(六)建立报告制度。
各专项工作组,市级各部门,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逐月确定重点工作任务,每月5日前向市铁腕治霾办报送上月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当月重点任务计划,并落实专人负责、领导审签、台账管理的报告制度。市铁腕治霾办每月对各单位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七)强化舆论宣传。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新媒体等形式,广泛开展“铁腕治霾·保卫蓝天”宣传教育活动,疏导治霾热点难点问题,宣讲治霾现状与对策,普及治霾科学知识及其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引导舆论导向,营造舆论氛围,在全社会树立起“同呼吸、共奋斗”的治霾行为准则。政府自觉带头行动,做绿色管理者;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做绿色生产者;公众积极参与践行,做绿色消费者。
西咸新区对标省上要求,结合本方案,制定实施方案。
2026年铁腕治霾工作实施方案 篇6
为了迅速、有效地处置学校周边突发性安全事故,做好及时有效的抢救工作,制止事态的扩大蔓延,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性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维护学校的安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校园及周边突发治安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行政值周教师及首遇教师
二、治安安全紧急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1、学校建立值周制度,负责全面巡查校园内外环境、各种设施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行政值周为第一责任人,并实行首遇负责制。
2、教师发现有可疑分子进入校园,应立即报告领导,必要时报警110或派出所值班电话。
3、值周老师发现精神病患者闯入校园,应迅速通知各班老师组织学生进入教室,关紧门窗;同时通知校领导,并报警110或派出所。
4、严把门卫关,实行来访人员登记制度。校内发生有绑架者,门卫及值日老师应迅速把门锁上,并立即向校领导汇报,拨打报警电话“110”或派出所值班电话。若是在校外发现有绑架者,还要想办法拖住绑架者,延长时间。
5、校园内一旦发生治安突发事件,首遇人员应先判明事件发生的性质、意图和使用侵害的工具等情况,迅速向校领导报告,并报警110或派出所值班电话。
(1)一般性事件。首遇人员应立即报告指挥部,在指挥部人员的指挥下尽快就地解决矛盾纠纷,不能尽快就地解决的,应报“110”或派出所值班电话,并做好防护准备工作,防止矛盾激发,危及学生的人身安全。
(2)持刀行凶突发事件。歹徒持刀进入校园时,首遇人员应迅速判明歹徒行凶的意图和对象,启动应急处置预案,迅速拨打“110”报警或派出所值班电话,并向指挥部报告。同时进行先期处置,立即组织教职员工,将在公共活动区的学生迅速集中到教室,紧闭门窗,用课桌、木柜顶住门窗,防止歹徒破门窗而入。若歹徒强行进入教室,教职员工应用木椅等工具对其进行打击,确保学生安全。指挥部人员接报后,应及时赶到现场,组织校卫队及教职员工用椅子、木柄扫帚等物作为防护和打击工具,对歹徒进行威慑,尽量拖延时间,等待公安人员到来。
(3)绑架学生突发事件。首遇人员一旦发现学生被绑架时,应先判明歹徒绑架学生的时间、地点、人数、性别、年龄,逃跑方向和运输工具,立即拨打“110”报警或派出所值班电话,迅速向指挥部报告。同时进行先期处置,迅速组织在场的教职员工对歹徒进行围追堵截。若歹徒被追到公共场所和公路时,应向在场的群众大声喊叫,说明情况,向群众求助。指挥人员接到报告后,应迅速向“110”报警,并组织教职员工做好校内学生的安全防护工作。同时组织部分教职员工增援先期处置的人员,对绑架学生的歹徒进行围追堵截,沉着、冷静地对歹徒进行劝导,防止歹徒情绪恶化危及被绑架学生的人身生命安全。并机智、勇敢地与歹徒进行周旋,等待公安民警到来。
(4)治安特大突发事件。突发事件为爆炸性质,首遇人员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迅速拨打“110”报警或派出所值班电话,并向指挥部报告,同时进行先期处置,组织教职员工冷静、机智对歹徒进行有效劝说,尽量延长爆炸时间,并及时寻找可用水源作为防护工具。同时,组织部分教职员工将学生迅速疏散出教室,撤至安全地带。指挥人员接报后,应及时赶到现场,组织个别人员冷静、机智、勇敢地对歹徒进行劝导,尽量延迟爆炸时间,等待公安民警的到来。劝说无效时,学生又未撤离危险地区,指挥人员和校卫队员应将预备的自来水连续不断地泼向歹徒的炸药包和火种(如打火机、火柴、点燃的香烟),浇湿炸药和火种,使其失去点燃机会,并与歹徒进行周旋,等待公安民警到来,确保学生生命安全。
三、应急调查与救治
1、突发事件发生后,校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理。通过对突发事件调查、现场勘验,采取控制措施等,对危害程度做出评估。
2、突发事件发生后,在进行事件调查和现场处理的同时,学校应当立即将突发事件所致的伤亡病人送向就近医院,对无法判断伤情的伤病员,应及时报警求救求援。
3、突发事件发生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组织人员立即保护现场、采取疏散、隔离等措施,加强学生管理,并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学生心态和情绪稳定。
4、突发事件发生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可以采取中止活动、疏散等措施,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事件情况以及采取的应急措施。
5、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事件性质,应及时与涉及事件的学生家长、教师家属联系,在适当条件下,告知事件原因、处理结果,或者联系家长进行救治。
2026年铁腕治霾工作实施方案 篇7
为全力做好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_市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开学工作指南》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开学前准备工作
(一)完善工作预案
1、根据疫情防控的统一部署,我校将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在第一时间制定完善了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的组织管理、具体举措、预警与应急等内容,落实防控经费,做好物资贮备。
2、成立_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专项领导组,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德育、教务、后勤、卫生室、少先队部、团委等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组织和落实工作。具体人员安排如下:
领导组组长:__副组长:_____组员:_________办公室:__兼办公室主任,___________班主任任成员。具体负责防控工作协调、组织、物资供给、疫情防控知识宣传、疫情防控具体事务安排及落实、疫情防控情况日报等工作。
3、建立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年级组、班级、家长四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同时与___医院联系,取得专业技术支持,积极开展联防联控。
4、制定疫情防控时期教职工和学生晨、午检制度。利用考勤签到和晨、午间学生进班前进行体温测量、身体状况问询和登记、上报工作,每天办公室人员对教职工工作场所和教室进行通风换气。
5、制定疫情防控时期严格的门卫管理制度。严禁非本校教职员工、学生及校内家属区住户进入校园,对确需进出校园人员进行严格登记、测量体温,禁止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异常人员进入校园,上课期间封闭管理,学生离校后要及时封闭校园,并对校门周边、大门、门卫室、保卫科及时进行消毒、通风。
6、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收集、宣传和舆情监督工作,依托微信群、公众号、班级QQ群等信息平台,用好公示栏、LED电子屏、黑板报、标语等阵地,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确保疫情防控宣传信息及时传达到每位教职员工和学生。引导教职员工和学生及时关注权威发布,关注当地疫情防控动态、联防联控的政策措施,不信谣、不传谣,消除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忧虑和恐惧心理。
7、积极做好消毒物品(消毒液、医用酒精等)、洗涤用品(洗手液、香皂)、口罩(若干)、红外体温测量仪等防控物资采购和储备。在各楼下设置用于收集废弃口罩及废弃消毒物品的垃圾桶。在门卫室的里间设置留观室,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要科学合理有效使用物资、经费,安排专人进行管理,避免滥用和浪费。
(二)建立信息台账1、全面排查登记教职工、门卫、保安和学生假期去向,全覆盖、无遗漏、精准掌握每位教职员工、学生返校前14天的身体健康状况,建立寒假期间外出或返回师生、有重点疫区接触史师生、身体不适师生的信息台账。对隔离期未满或身体不适师生须延迟到校时间。对存在疫情传播风险的个人要密切关注并给予人文关怀。
2、加强信息报送管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对未出隔离期及身体不适教职员工和学生须延迟到校时间。
(三)做好教学安排1、结合实际制定延迟开学的教学工作方案,调整20__年春季学期教育教学工作计划,督促教师备课,提前调整好教学进度。通过微信、电话、QQ、空中课堂等多种形式提供线上服务,对学生作业进行批改和开展答疑辅导,指导学生安排好居家学习和生活。
2、根据教师身体健康情况,及时调配好师资,确保开学后教学需要。针对当前疫情形势下师生可能出现的焦虑、恐慌、烦躁等情绪,组织学校心理健康教师,有针对性地开展师生心理健康教育。
(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1、要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全面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方位改善高校环境卫生条件,推进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馆、图书馆、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卫生改善整体行动,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为广大师生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洗手间必须配备肥皂或洗手液。要对电梯间等封闭常用空间和部位,不间断开展消毒工作。
2、做好健康卫生教育。通过微博或微信公众号、家长群、教职工群、电话和致师生家长一封信等方式,教育引导全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家长全面学习掌握疫情防控知识。科学指导学生在家开展适度的体育锻炼,增强体质。
3、做好食堂、饮用水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食堂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做好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和晨检工作;食堂进货严格落实索证索票,不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严禁使用野生动物。身体不适者及有发热症状人员严禁进入食堂。提倡自带餐具,分段错峰采取打包方式自行带走,不在食堂集中就餐。进入食堂人员要带好口罩,进入食堂后先洗手后取餐。对公共场所特别是办公室和卫生间的洗手水龙头进行全面检修,开学前必须监测合格后才能使用。并在所有的水龙头边配备洗手液或肥皂供师生使用。
二、开学后具体工作
(一)严格执行各项预案
1、加强疫情防控领导组及人员配备等组织管理工作,相关人员要在岗在位,确保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落实到位。
2、落实校园疫情动态监测制度,严格落实教职员工和学生晨、午检制度,做好缺课师生及缺课原因的登记、统计和追踪工作。对发现的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的教职员工和学生,第一时间安排在留观室进行隔离,由倪文萌副校长立即上报属地卫生防疫机构和教育主管部门,依规进行妥善处置。
3、严格落实疫情防控“随时报、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按时、精准报告卫生防疫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不迟报、漏报、瞒报。
(二)及时补充物资储备确定总务处有计划采购补充医用口罩、一次性手套、洗手液、消毒液、香皂等消耗性物资,保障日常消毒清洁工作及时有效开展。
(三)建立家校联动机制持续通过QQ或微信公众号、家长群、教职工群等向全体教职员工、学生和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督促家长和学生按要求佩戴口罩,保持清洁卫生、保证充足营养和睡眠,适当进行体育锻炼,做好自身防护。及时了解因疫情防控需要被隔离学生和其他原因未到校学生在家情况,给予关心关爱。
(四)加强教育教学秩序管理1、全面了解假期学生学习状况,合理调整教学计划、教学内容安排,可采取线下与线上相结合的授课方式,强化有针对性的辅导,实施分类教学,落实调整后的教学方案。
2、尽量不组织开展校级间聚集性教学和教研活动,如因特殊情况必须开展的,要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在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严格遵守相关卫生要求,尽量安排在室外进行,尽量缩短活动时间,并控制参与人数。
3、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暂停升旗仪式、年级会议等大型聚集性活动,安全第一课等需要全体学生参与的集会等活动以广播形式开展,暂停校际间师生聚集活动。坚持以一个班级及以下为单位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4、错时安排学生入校和离校时间,家长须在校门外接送学生且不得占用公共通道,接送孩子的家长佩戴口罩,接到孩子后及时离开。
5、持续深入开展健康教育,鼓励师生加强体育锻炼,保证正常作息,增强身体素质。
6、原则上不召开学校教职员工大会,可利用网络平台或学校广播召开会议。不组织开展全校性、校际间聚集性教学和教研活动,倡导网络教研,通过电话、视频、微信等方式开展校本和校际间教研活动。如因特殊情况必须开展的,要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在属地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严格遵守相关卫生要求,尽量安排在室外进行,尽量缩短活动时间,并控制参与人数。
(五)持续保持校园环境卫生1、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卫生管理,各班级每天要对教室进行清扫和消毒,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运动场馆、图书馆、教师办公室、实验室、厕所等校舍和公共活动场所由相关负责人积极进行清扫与消毒。
2、有水龙头的办公室和公共卫生间均配置杀菌香皂等,卫生保洁人员要定时对地面、墙壁、桌面、门把手、水龙头等物体表面进行消毒。
(六)加强校园安全工作严禁外来人员进入校园,确因工作需要来访人员须进行严格登记、测量体温,禁止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异常人员进入校园。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场地一律暂停对外开放,与教育教学无关的聚集性活动一律暂停。
2026年铁腕治霾工作实施方案 篇8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认真反思并深刻汲取近期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教训,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补齐短板漏洞,坚决遏制森林草原火灾多发态势。按照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第3次会议要求,结合我州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按照“预防为主、防灭结合”的工作方针,加大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化解风险、消除隐患,补齐短板、提升能力,切实解决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事故发生,全力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原则
1、坚持高位推动。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在州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下,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粮油购销企业坚决服从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调度和安排,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好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科学谋划,统筹推进。
2、坚持部门协同。充分发挥各级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强化协同配合,联合开展隐患排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约谈督办等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3、坚持防治结合。创新方式,综合治理,全面排查,通过即查即改、边查边改,执纪问责、消除隐患,将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活动贯穿于整个森林防火日常工作中。
4、坚持创新导向。密切关注当前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分析研判,发挥创新优势,解决问题短板,健全体制机制,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格局。
三、督查内容
全面督查全州各粮食和物资储备企业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薄弱环节,及时排查和消除火灾风险隐患,主要内容:
1、查责任体系是否健全,督查各粮油购销企业、建设单位分片包干是否到位。主要检查森林草原防灭火企业领导负责制和各部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重点查看实际工作中的相关责任人(包括企业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否认真履行职责,企业、建设单位火源管控分片包干责任是否落实到位。
2、查宣传教育是否深入,督查防火氛围是否浓厚。主要检查各粮油购销企业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进施工单位情况,以及安全教育情况,重点检查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活动和“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开展情况,《森林防火承诺书》和“五个禁止”宣传是否“全覆盖”。
3、查火源管控是否到位,督查违规用火是否管住。主要是检查各粮油购销企业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是否到位,“五个禁止”规定是否落实,重点查看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是否管控到位,特殊用火审批是否规范,祭祀及其他一切非生产用火是否管住,高火险时段是否严格遵守禁火令,以及安全巡查巡护工作开展情况。
4、查重点区域是否排查,督查火险隐患是否消除。主要是查看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情况,重点是查看工程施工涉及的森林草原区域的火灾隐患排查情况,排查记录是否详尽,隐患整改是否到位。
5、查防灭火投入是否增加,督查防火设施是否加强。主要查看各粮油购销企业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投入情况,重点查看资金投入情况,以及涉及森林草原区域的在建重点工程的.防火设施是否做到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6、查防灭火预案是否完备,督查火灾处置是否高效。主要查看各企业编制和执行应急预案等情况,重点查看是否组织开展了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演练;是否做好森林草原火灾处置的准备工作。
7、查队伍建设是否达标,督查应急能力是否提升。主要查看企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和培训情况,重点企业是否有应急力量、有装备,半专业队、应急队管理是否规范,培训是否到位;森林草原防灭火巡查员是否配备到位,职责是否明确,管理是否规范,经费是否保障。
8、查值班值守是否到位,督查火情政令是否畅通。主要是查看各粮油购销企业森林草原防灭火值班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查看是否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火情热点是否按要求核查和反馈,火情报告是否及时规范,是否存在瞒报、迟报火情现象。
9、查火警火灾案件是否查处,督查责任追究是否到位。主要督查各类森林草原火警、火灾和野外违规用火的查处情况,重点检查森林草原火警、火灾和违规用火是否查处到位,火灾原因是否查清,相关责任人是否处理到位,教训是否认真汲取,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四、行动安排
1、部署发动阶段(xx年x月xx日前)。各县(市)发改部门要督促各粮油购销企业结合实际,开展好森林草原风险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活动,明确目标,细化措施,落实责任,摸清底数,建立台账,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2、排查整改阶段(xx年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各县(市)发改部门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森林火灾风险隐患进行拉网式大排查。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要及时上报并整改,要加强督促检查,限时整改完成。州发展改革委将择期对各县(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开展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在建)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题整治活动,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州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发改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落实,抓出成效。
2、抓好问题整改。各县(市)发改部门要将查找差距与改进工作结合起来,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深入开展工作,切实消除森林草原火灾隐患,督促企业认真完善应急预案,加强救援队伍培训,确保全州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取得圆满胜利。
3、加强督导检查。各县(市)发改部门要精心组织开展火灾风险隐患排查,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做好隐患整改工作,确保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活动不走形式,不走过场。对工作不认真、隐患排查不彻底、整改不到位的,实行通报,由此造成火灾事故的,进行严肃问责。
4、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市)发改部门要加强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主要领导亲自带班制度,并做好值班记录。一旦发生火灾,要迅速按程序及时上报。对不按规定上报或迟报、瞒报的行为,要认真查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026年铁腕治霾工作实施方案 篇9
在新形势下科学推进我镇20xx年度高质量造林绿化行动,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不断改善乡村人居生态环境,根据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20xx年造林绿化工作以增加林木覆盖率为目标,以林业提质增效为重点,以项目化实施为抓手,深挖造林绿化潜力,加快林业产业发展,强化苗木管理养护,推动造林绿化以增量扩面向提质增效上转变,做到“有景必有林、有林必成景”,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不断提升人居环境绿化水平。
二、目标任务
全镇计划完成造林绿化面积1000亩,其中高质量增绿复绿工程500亩,实施森林提质增效面积500亩,建设绿美示范村庄2个,建设高标准农田林网4000亩,四旁植树6万株。
三、重点工程
(一)实施高质量增绿复绿。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禁止耕地“非农化”要求,深入挖掘村庄、道路、河道、农田林网等区域的造林绿化潜力,大力实施高质量增绿、复绿工程,不断提高绿化覆盖率。
1.绿色通道示范建设工程。以国省干道、县道、农路、村道等道路为主体,按照因地制宜、宜绿尽绿的原则,对道路两侧进行高标准绿化美化,国省干道每侧绿化宽度为5米,县乡道路每侧绿化宽度为3米,树种以高大乔木树种为主。
2.生态廊道示范建设工程。以十里长沟、老墨河造林绿化工程为重点,构建全镇水系生态廊道。通过种植落羽杉、水杉、池杉、榉树、栾树、红叶杨、枫杨等适生树种营造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特色经济林,优化森林结构,提高生态景观功能,以林涵水、以水养林,实现瓦窑水系“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3.绿美村庄示范建设工程。以大于50户的规划保留自然村庄为主体,在开展公共空间治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基础上,围绕村庄道路包括今年新铺的“户户通”道路、水系、农田林网以及庭院宅旁、公共绿地、围村林等区域为重点,见缝插绿;引导村民在宅旁空地积极发展观赏盆景、果树苗木等,以产业促绿化,加强村庄原有乡土树种特别是古树大树的保护,维护村庄原有自然风貌;确保村庄绿化覆盖率超35%,争取达50%,努力实现“村在林中、人在景中、三季有花、四季有景”的乡村森林景观。20xx年全镇计划建成2个绿美示范村庄。
4.农田林网示范片建设工程。以袁林村千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林网配套工程为重点,按照120亩一个网格的标准,实施沟、渠、路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营造一批高标准农田林网示范片。结合农田抗旱排涝,开挖排水沟渠、实现路田分离,为农田道路两侧留足植树空间;选择中山杉、榉树、落羽杉、无絮杨、柳树等适应性强、树体高大的乔木树种,提高农田林网林网防风减灾功能。20xx年全镇建成高标准农田林网1200亩。
(二)着力开展森林提质增效。针对部分道路、沟渠、农田林网等区域林分质量不高的现状,通过补植完善、改造提升、抚育修复等手段,进一步优化现有林地的树种组成和林分结构。
1.绿化改造提升工程。对镇域内道路、河道、村庄、镇区等人居环境林分质量低、绿化效果差的地块,选择适生树种通过补植、抚育、更新改造等方式进行提升;对于被改变林地用途或荒废的林地统一收回集体经营或统一发包,全部栽植适生树种进行植被恢复。
2.低效农田林网修复提升工程。针对我镇农田林网广泛存在的树种不当、质量不高、线断网破等问题,实施低效农田林网“补网修复”提升工程,对农田中缺株断带严重的林网进行补植修复,进一步优化树种,创新管理机制、强化管护措施,确保树木栽的活、长的好、管的住,进一步提升区域生态环境和农田林网的防风抗灾能力。
3.补植造林工程。对去年以来的新造林,凡是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低于85%的地块,利用今年秋冬季或明年春季进行补植补造,全面提升造林绿化质量。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绿化造林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组长的绿化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任务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狠抓各项关键措施落实,20xx年春季造林绿化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
(二)强化规划引领。农技部门要按照全市绿化造林工作的要求,结合我镇林业发展实际,提前思考谋划,围绕栽在哪、栽什么、怎么栽、如何管等制定切实可行的.造林绿化工作方案,将造林任务以项目化形式落实到具体地块,对每个项目小班的树种配置、苗木规格、株行距和行数等进行科学合理设计。树种选择应与本地立地条件相匹配,不允许栽植未经引种试验的外来树种,乔木树种规格掌握在米径5公分左右,严禁栽植 “一夜成林”的无冠大树,确保“栽得活、长得好、有效益”。
(三)营造良好氛围。通过会议、标语、宣传车、微信平台等多种手段,宣传“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引导广大群众参与造林绿化工作。注重打造一批标准高、效果好的绿化造林示范点、示范片,示范带动全镇造林绿化更高质量更大规模开展。
(四)严格考核督查。将绿化工作纳入对村重点工作考核,工作成效作为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加大督查调度和通报问责力度,对造林绿化工作措施不力、行动迟缓、成效不明显、影响整体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
2026年铁腕治霾工作实施方案 篇10
为进一步加强网络舆情监控,防止不良信息对政府的侵害,有效防范网络舆情事件发生,掌握网络舆论主动权,加强对网络舆情的预警防范和监测引导,形成积极向上的主流舆论,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促进和保障学校网络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适应互联网快速发展的需要,提高网络舆情调控、舆论引导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营造和谐教育的良好舆论氛围,现结合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副组长:王建利(副校长)具体工作安排。
陈洪梅(副校长)舆情管理及政策发布。
王志超(副校长)舆情预防管理及汇总。
李佳忠(副校长)安全舆情防控。
组员:
崔兴亮(教务主任)。
陈宝国(安全员)李加文(政教主任)。
王法庆(教务员)。
各班班主任。
36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指导、规划和调控涉及我校的网络舆情信息工作。
2.负责互联网涉及我校舆情动态的研判工作,及时与教管办宣传负责人沟通,提出网络舆情调控的对策建议。
3.负责互联网涉及我校宣传活动的组织协调,在上级宣传部门的领导下,组织、策划、实施网络评论工作。按照市教育局、区教管办的统一组织,积极参与网络论坛中与我校有关主题的讨论。针对论坛中有关我校歪曲、失实、言论过激的帖子,要以普通网民的身份撰写有深度、有说服力的稿件和回帖,压缩谣言传播空间,引导社会公众的视线。
4.负责收集互联网涉及我校舆情信息,实时掌握舆情动态,及时向舆情调控负责人汇报不良信息和言论,并跟踪掌握、报告事件进展情况。
5.负责24小时网络舆情监控。工作日实行两小时浏览制度,夜间分为零点和5点两个时段监控,节假日实行零汇报制度,各级部将网络监控负面舆情情况2小时内报办公室、网络中心,重要信息要第一时间上报。
加强网上舆情监控,及时掌握舆情动态,坚决封堵、删除各种有害信息,及时掌握互联网等网络媒体对开发区初中的工作动态、教师队伍建设、社情民意等方面信息的报道及评论,加强正面引导,释疑解惑,化解矛盾,消除不良影响,树立良好的对外形象。
(一)网络舆情监控的基本程序为:
收集信息—核实信息—报送信息—处置舆情。
(二)工作要求。
37。
1、监测对象及监测内容在较经常出现涉及我校相关舆情信息的主要门户网站、新闻网站和网络论坛等对涉及党和政府的网络信息进行查询、收集,对新出现的网络信息及时下载,对不良舆情进行监测,做好记录、梳理等工作,及时上报并与主管领导沟通,正确处置。
2、监测方法,采用24小时分工轮值负责制,利用相关软件与人工利用百度、google等搜索引擎对舆情进行搜索两种方式,对人民网及主要门户网站、新闻网站网友留言、网上论坛、博客、即时通讯等互动性栏目,通过网页逐条浏览或者通过关键字词全网搜索等形式,收集相关舆情信息和留言,并将收集到的网络信息材料及时报送。上报内容包括网络实名、舆情和网友留言大概内容等。学校网站管理人员要加强网站信息监控和管理,特别是做好网贴、留言等内容的过滤工作,杜绝不良信息的出现。同时还可采用双管齐下的方法,聘请的专业监测机构以周报的形式,定期向学校办公室、网络中心报送网络舆情信息;遇突发事件及重大舆情发生,各监测机构应于第一时间报告,学校办公室、网络中心以特报的形式,在2小时内,向学校校委会、各级部领导报送网络舆情信息。
3、网络舆情研判,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监测到的舆情信息进行分转交办,按照“快速反应、确认事实、妥善处理”的原则及时对网络舆情进行分析、判断、评估,准确查找舆情信息产生的原因,认真核实舆情反映的问题,对舆情走向作出正确的判断,对舆情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客观、全面评估。一般舆情,协调涉及单位作出情况说明;重大舆情由办公室、网络中心责成相关单位作出情况说明和回复意见,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在回复中说明情况,对于把握不准的'问题,须报主管领导审定。
4、网络舆情协调,得到舆情研判反馈后,网络舆情协调组迅速组织网评员了解。
38真相,以发帖、跟帖、撰写评论文章、介绍事实真相等不同形式进行回复,积极释疑解惑,化解矛盾,消除影响,矫正视听,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回复重在讲事实、摆道理,以理服人,同时要注意用语艺术,做到态度诚恳,讲理不失礼。一般舆情和留言的回复内容由主管领导审核后发布,涉及到全校重大事项、主要领导及教师聘用的舆情回复文章须经学校办公室、网络中心审核后发布。重大舆情处置后,要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防范负面舆情出现反复。5.各级部、科室要高度重视,加强对网络舆情调控工作的组织领导。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网络舆情调控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明确领导责任,明确专人,加强管理,严肃纪律、服从指挥,真正把网络舆情调控、处置工作落到实处。
6.网络舆情监控人员随时监控、及时发现、掌握网上恶意炒作的苗头和动态信息,汇总后立即报告办公室。
7.舆情调控情况,纳入校委会每周班子会、全体教师会会汇报内容的一部分。
1.互联网上散布涉及我校教育教学、素质评定和教师队伍稳定等方面未经核实、不宜公开、容易引起炒作,可能扰乱正常运输秩序、影响教职工队伍稳定的信息和言论。
2.互联网上张贴或炒作我校发生的事件,可能对我校形象造成恶劣影响的信息或言论。
3.互联网上出现的攻击我校生产经营和容易引起风波的敏感信息或言论。
2026年铁腕治霾工作实施方案 篇11
为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铁腕治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切实履行工商职能,服务铁腕治霾行动,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把涉及高污染、产能过剩等项目相关行业的新注册企业准入关;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成品油、煤炭等违法行为;切实摸清涉污企业基本情况,依法查处无照经营的“散乱污”企业;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做好治霾相关工作。
二、主要任务
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市场准入。要严格注册程序,把好准入门槛,依托登记注册职能,积极服务国家产业政策的贯彻落实。对涉及高污染、产能过剩等项目的登记注册,严格依法审查。对提交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申请,坚决不予登记注册,依法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关。(牵头单位:注册分局)
(二)依法开展抽检。要加强抽检工作,严厉打击伪劣商品,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省局《关于开展20xx年流通领域成品油、煤炭、农资等重点商品质量抽检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市局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切实加强涉及大气污染相关的成品油、农资抽检工作,配合质监部门做好煤炭质量监管,及时查处不合格商品。(牵头单位:市场科、市场分局)
(三)加强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成品油、煤炭等涉及大气污染重点商品的市场监管,配合质监部门对“禁煤区”范围内销售燃煤锅炉点进行再排查,禁止已淘汰燃煤锅炉重新流入市场,摸清本辖区相关经营主体的基本情况,依法打击假冒商标、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销售不合格商品等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市场分局、市场科、商广科、经检支队)
(四)严查主体资格。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依据《环境保护法》《公司法》《个体工商户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对辖区内的钢铁、水泥、化工、冶炼、造纸、酿造等重点排污企业,矿山采选企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及涉及污染的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等的监管,严厉查处涉及环境污染的无照经营行为。配合住管(综合执法)、交通等部门取缔和查处在“禁煤区”内采用三轮车、农用车沿街叫卖的流动销售车和隐蔽煤炭销售点。在查处无照经营行为时,对发现市场主体依法应当取得行政许可而未取得,擅自从事经营行为的,及时通报或者移送有关行政许可的主管部门处理。(牵头单位:企个科)
(五)促进诚信经营。要加强教育引导,督促相关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守法经营。要督促引导相关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落实责任义务,引导经营者提升守法经营意识,做到诚信守法经营,积极配合监管执法,按照要求落实相关措施。(牵头单位:市场科)
(六)保护消费权益。要畅通申诉举报渠道,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及时受理消费者的申诉举报,对涉及成品油、煤炭、农资等产品质量及服务的消费投诉,要迅速反应,依法查处。(牵头单位:消保科)
三、措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治污减霾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确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包抓,业务科室带头干的工作机制,实施问责制度,对工作不力、监管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责。
(二)加强协作配合,提高执法效能。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防控工作合力,提升监管执法效能。
(三)开展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治污减霾的政策措施和防范知识,增强社会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和市场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
(四)抓好工作落实,按时报送信息。市局各相关科室,请按照责任分工,做好工作督查,及时收集汇总业务数据,按分工填写《延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铁腕治霾工作统计表》,分别于6月15日、12月15日前,向市局市场科报送半年、年终工作总结和统计报表。
附件:延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铁腕治霾工作统计表
2026年铁腕治霾工作实施方案 篇12
为规范xx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根据湖南省《关于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保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要求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调配防疫物资范围
本办法所指疫情防控物资是指我市集中生产和采购、受赠及上级下拨给我市的84消毒液、免洗消毒凝胶、络合碘、75%酒精、手洗消毒液、测温器材、医用防护口罩、防护服等疫情防控物资。
二、防疫物资管理
防控物资按照“集中统筹、专业管理、保障急需、专物专用”的原则,由市工信局指定专人专库进行统一管理,保管人员按时验收、核实、登记、入库,并建立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档案,每日报告疫情防控物资储备、领取情况。
1、本市集中采购和健缘医疗、大乘药业集中生产的防控物资由市工信局根据市防控工作指挥部的要求按照统购统配统销原则入库管理。
2、上级下拨的防控物资由各承接单位交(报)市工信局统一入库管理。
3、市红十字会、市慈善总会、市工商联、市侨联等单位的捐赠物资,定点捐赠的按相关规定办理,数据报市工信局备案,非定点捐赠的物资交市工信局统一入库管理。
三、防疫物资调配
市级防控物资调配坚持以下四个原则:一是急用优先保障,首先保障医疗救护人员,重点服务防控一线;二是重点地区优先保障,不搞平均分配;三是根据2防控物资生产和存放地点实行就地就近调配;四是及时调配,每天调配一次。
1、统筹安排,集中调配。
市级所有防控物资调配由市工信局统一负责,市卫健局(一名副局长和一名科长)、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各派一名科长到市工信局集中办公,集中调度,分组实施。
2、各需求单位实行“一把手”负责的归口管理制度,对所辖部门、单位需调用的防控物资品种、数量严格审核把关,并填写防控物资申请审批单(见附表),报市工信局按程序审批发放。
3、市工信局负责根据每日防控物资库存数量按需求及时调配到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部门。
4、市卫健委负责按照每日防控物资保障组分配的物资数量调配到医疗卫生系统,并负责全市所有专用医护口罩和防护服的调配。
5、每日上午11点前,各单位将疫情防控物资需求情况报市工信局(联系电话:);市工信局根据库存及分配原则制定当日防控物资调配方案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批准,并于下午17:00点前由市工信局调配到位;下午17:30前由市工信局将当天生产、采购、入库及调配情况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和市纪委备案。
四、成员单位职责
1、市工信局:负责全市防疫物资的生产、政府采购、调配和管理,负责防疫物资保障组日常工作的协调处置和信息汇总上报。
2、市卫健委:负责全市医疗卫生系统防疫物资的审核申报和管理,负责对专用医疗物资的对口采购工作。
3、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疫情防控物资的运输和车辆保障,并开辟运输“绿色通道”和海外物资入关的协调工作。
4、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本市生产、采购和受赠物资的质量监管和保障工作。
5、市财政局:会商市工信局按照战时状态进行应急采购,实行先采购后备案,采购时预付部分货款,确保企业资金流动性。
6、市公安局:负责防控物资的安全保障及配合相关部门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7、市红十字会、市工商联、市侨联、市慈善总会等单位在负责本单位受赠物资统一入库管理的同时,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加大防疫物资外购力度。
8、其他成员单位按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切实履行各自职责。
五、防疫物资监管
各责任单位要加强监管,任何单位不得挤占、挪用和擅自分配防控物资,对管理混乱、虚报冒领、挪用和擅自分配防控物资等问题,由市纪委市监委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同时,各单位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制假售假、扰乱防控物资管理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依规从严从速处理。
2026年铁腕治霾工作实施方案 篇13
为贯彻落实省委治污降霾专题会议和全省治霾工作会议精神,确保《杨凌示范区“铁腕治霾·保卫蓝天”专项行动计划(20xx—20xx年)》(杨管办发〔20xx〕9号)各项目标任务按期完成,努力实现全区空气质量持续向好,助力追赶超越,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努力完成省政府下达杨凌示范区的空气环境质量考核指标:20xx年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不少于241天,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年平均浓度较上年度下降2%,以臭氧为首要污染物的污染天数同比减少10天。
二、重点任务
(一)以城区散煤整治为抓手,强力推进煤炭削减。
1. 加大规模以上企业煤炭压减力度。督促陕西华电杨凌热电公司严格按照《关中地区热电联产(自备电厂)机组“以热定电”执行办法》要求压减煤炭使用总量,完成陕西中兴林产公司22蒸吨燃煤锅炉拆改工作,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煤炭削减8万吨任务。
2. 以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为抓手,不断加大散煤削减力度。20xx年7月底前完成杨凌锣鼓产业园烧制点散煤替换工程,20xx年10月底前完成城区200家餐饮店、企事业单位及重点镇(社区)煤改气、煤改电等清洁能源改造工程,实现削减散煤2万吨目标。
3. 强化煤炭销售市场监管。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加大执法力度,按标准取缔所有劣质煤销售网点。对煤炭经营企业产品质量予以标识,无标识或不达标的煤炭产品不得销售和使用。
(二)以建筑工地和道路为重点,开展扬尘污染整治。
4. 继续执行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黑名单制度。对建筑工地实施红黄绿牌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施工单位扬尘治理信用评级制度,用制度倒逼施工单位全面落实扬尘污染防控措施。进一步加大专项执法力度,每季度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污染专项整治不少于2次,确保扬尘污染防治六个100%措施全面落实到位。严格执行“禁土令”,冬防期间主城区内除市政抢修、抢险作业外,严禁出土、拆迁、倒土等土石作业。
5. 狠抓道路扬尘治理。继续开展渣土车专项整治,每周组织专项检查不少于3次。年内启动渣土车公司化运营建设工作,出台渣土车公司化运营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渣土车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城区主干道清扫保洁投资力度,城市建成区主要车行道路机扫率达到90%以上。
(三)以淘汰黄标车和推广新能源汽车为重点,开展机动车污染防治。
6. 进一步加大黄标车淘汰力度。6月30日前基本淘汰全区黄标车,加快现有低速汽车淘汰步伐,分步推进国Ⅱ及以下汽油车和国Ⅲ以下柴油车淘汰更新,年内完成建成区内从事泔水、家装垃圾清运、餐饮供货、废品回收等低速载货车淘汰更新工作。
7. 进一步完善禁行、限行区域管理规定。在原有禁行、限行区域内,禁止低速载货柴油车和载重柴油货车通行,严查已淘汰车辆继续上路行驶违法行为。
8. 加大绿色出行推进力度。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在出租车、公交车、城市物流车等公共领域的推广和普及,扩大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覆盖范围,制定并实施新能源汽车替换计划。
(四)以秸秆还田和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为抓手,全面控制秸秆焚烧。
9. 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对实施秸秆机械粉碎、破茬、深耕等机械化还田的农户(公司)予以定额补贴。重点推广大马力拖拉机以及还田新机具推进秸秆就地就近还田利用。20xx年主要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量达到80%以上。
10. 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积极推广固化成型、生物气化、热解气化、炭化等能源化利用技术。加快培育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龙头企业,示范带动秸秆、果树枝桠等原料利用专业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试点建设秸秆沼气工程,探索秸秆沼气直供农户新模式。20xx年,在全区范围内建设3个秸秆沼气示范项目。
11. 强力推进农村气化工程。加快推进农村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步伐,通过政府扶持、项目引导、宣传配合等方式,在4镇(办)54个行政村实施天然气、电及石油液化气等清洁能源替代工作,20xx年底完成约10000户高污染燃料改造工程。
(五)以无组织排放源整治为重点,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
12. 开展餐饮油烟集中治理。分阶段开展餐饮业污染治理,3月31日前,示范区和杨陵区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食堂率先完成餐饮油烟整治;4月30日前,完成区内国有企业和两所高校食堂餐饮油烟整治;5月31日前,完成区内餐饮服务经营场所餐饮油烟整治工作。
13. 开展露天烧烤油烟专项整治。从今年5月份开始,集中开展露天烧烤油烟污染百日整治活动,划定区域,规范烧烤炉具,彻底改善夏季烧烤油烟弥漫问题。
14. 实施重点企业深度治理。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督促区内2家工业企业和汽车维修店完成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工程,确保其设施正常运转,废气达标排放。
(六)以涉气企业为重点,强力开展环境执法。
15. 进一步加强涉气重点污染源企业监管力度。以陕西华电杨凌热电有限公司为重点,采取驻厂监督的方式,督促其严格落实电厂超低排放措施,3月31日前督促其制定响应重污染天气污染物减排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16. 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专项行动。针对无环保处理设施、无组织排放且治理无望的豆腐坊、小食品加工、小洗浴、小旅馆等,集中开展专项整治,依法依规查处一批,取缔一批。
17. 加强企业环保诚信体系建设。将区内企业履行环保措施执行情况作为龙头企业、名牌产品年度评选的重要依据,倒逼企业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18. 开展常态化环境执法。采取不定期、不打招呼、不听汇报随机检查的方式,以铁的决心、铁的措施和铁的行动,严厉打击环保违法行为,保障大气污染防治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七)以联防联治为突破口,着力降低重污染天气影响。
19. 完善网格化管理机制。按照《陕西省网格化环境监管指导意见》要求,建立健全示范区、杨陵区、镇(办)、村(组)的环境监管网格体系,按照“属地管理、全面覆盖、分级负责、责任到人、围绕重点、动态管理”的原则,推动全区上下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20. 强化区域联防。建立健全与周边县区大气联防联控机制,修订完善示范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提高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能力和效能,特别是在重污染天气下,确保与周边县区同时响应减排措施,形成治霾合力,最大限度降低雾霾影响。
三、保障措施
21. 夯实大气治理责任。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本工作方案要求,制定相关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报示范区环境保护局备案。实施方案应明确工作内容,量化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完善保障措施,确定任务完成时间节点。示范区环保局、督查室要定期开展督查督办,会同示范区监察室对任务未按时完成,工作不力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
22. 建立工作进展情况动态报告制度。各相关部门要逐月对照重点工作任务,每月8日前向示范区大气办报送上月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当月重点任务计划,示范区大气办每月对各相关部门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23. 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现有环保专项资金预算规模,按照“轻重缓急,突出重点”的原则,调整财政支持方向,重点支持散煤污染管控、黄标车淘汰、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禁燃区建设等工作。
24. 加强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实施省控空气自动监测站第三方运维管理,完善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加强监测数据研究分析,科学评价空气质量状况,及时发布环境治理状况,公开企业排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5. 加大环境宣传力度。强化政府网站、电视等主流媒体信息发布力度,并利用手机、微信等平台,扩大信息受众面。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力量,不断凝聚共识,加快培育具有杨凌特色的环境文化,着力构建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格局。
2026年铁腕治霾工作实施方案 篇1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xx〕37号)和《陕西省“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五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陕政发〔20xx〕54号),确保《宝鸡市“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五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宝政发〔20xx〕15号)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依据《陕西省“铁腕治霾·保卫蓝天”20xx年工作方案》(陕政发〔20xx〕11号),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把大气污染防治作为政治任务和头号民生工程,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以“源头严防、过程严管、质量严考、后果严惩”为手段,不断深化细化“6511”治霾模式,增强治霾工作整体性和协同性,围绕“六类”工作任务(减煤、抑尘、治源、禁燃、控车、增绿),全面实施18个专项行动,破解环境空气质量不优的难题,助力宝鸡追赶超越,为建设最具幸福感城市提供有力的环境保障。
二、主要目标
完成中省环境空气质量考核约束性指标:市区优良天数达到省上考核要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较20xx年下降15%以上,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明显下降。(各县区、高新区具体目标任务另行下达)
三、重点任务
(一)以散煤整治为核心,全面削减燃煤污染
1.化解过剩产能。加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严禁新增高污染、高耗能行业产能,清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有效化解产能过剩。(市发改委负责)
2.优化能源结构。加大清洁能源开发和推广力度,逐步提高清洁能源使用比重,到20xx年,全市地热能、风电、光伏发电等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1%以上,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67%以下。(市发改委负责)
3.削减燃煤总量。出台煤炭削减专项行动方案,采取散煤治理、清洁能源替代等措施,20xx年削减燃煤183万吨。(市发改委牵头,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宝鸡供电局、地电宝鸡分公司配合)
4.治理散煤污染。将散煤治理作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主攻方向,以市区和各县城、建制镇为重点,摸清散煤使用状况,重点整治原煤散烧,通过以电代煤(薪)、以气代煤(薪),以及风能、太阳能、地源热泵等清洁能源替代,解决老旧社区、城中村、集贸市场、沿街商户和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民用和规模以下工业窑炉、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散煤污染,以及城郊设施农业种植燃煤散烧增热保温等污染问题,有效控制分散面源污染和小微污染源。(市发改委牵头,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5.推进电气化工程。加快制定《宝鸡市天然气利用发展规划》,出台农村地区“五改”专项行动方案,加快天然气管网和电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扩大燃气覆盖范围,扩大城乡气化区域,大幅提高气化率,确保达到省级目标要求:到20xx年,市区气化率达到88%以上,县城达到60%以上,镇街达到40%。开展改气、改电、改炕、改暖、改灶专项行动,逐步完成64个镇街786个村415588户改气任务;20xx年完成改气万户、改电万户、改炕10万户、改暖2万户、改灶20万户任务。(市发改委、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宝鸡中燃公司、宝鸡供电局、地电宝鸡分公司配合)
6.强化煤质管控。严格按照《宝鸡市煤炭质量控制指标》要求,每季度对重点生产、销售和用煤单位进行抽检,并将检测结果在《宝鸡日报》公示,确保煤质抽检率、达标率均达到100%。强化千阳草碧、麟游两亭和麟凤路煤炭运输卡口管理,对不符合我市煤质控制要求的车辆坚决劝返。(市质监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局配合)
7.推进清洁供暖。加快宝鸡第二发电公司向市区供热管网建设,力争20xx年采暖期对市区供热,并逐步关停市区现有热源点。积极推广天然气分布式能源供热系统、无干扰地热供热技术、地热尾水砂岩回灌技术,推广碳晶、石墨烯发热器件、碳纤维发热电缆、电热膜等分散电采暖产品设备。出台地源热泵系统供热供冷专项行动方案,20xx年10月底前,完成代家湾70万平方米中水源供热、万平方米供冷工程,完成石鼓山太阳市二期10万平方米土壤源热泵供热、供冷工程。年底前,市区建成区集中供热(或清洁能源供热)普及率达到85%以上,县城达到65%以上。(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分别牵头,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8.优化煤炭供应结构。推进煤炭开发利用向多元化、洁净化发展,不断优化煤炭产品结构。新建煤矿必须同步建设煤炭洗选设施,煤炭洗选率达到70%以上。(市发改委负责)
9.发展绿色节能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推行绿色建筑标准和节能评估审查制度,确保设计阶段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率达到100%,施工阶段达到98%;加快推行供热计量,不断扩大供热计量面积。(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分别负责)
10.推广清洁炉具。加大清洁炉具推广使用力度,引导偏远地区居民燃用洁净型煤;鼓励企业使用兰炭,选定有条件企业开展试点,并逐步向电厂锅炉、取暖锅炉、工业锅炉、工业窑炉推广。(市工信局牵头,市质监局、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二)以建设工地为重点,严控扬尘污染
11.管控建设工地扬尘。出台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组织开展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强化建筑、市政、拆迁、水利、交通、绿化等工地扬尘综合治理。将防治扬尘污染费用列入工程造价,严格执行《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16条》。加大巡查督查力度,对落实建设项目“洒水、覆盖、硬化、冲洗、绿化、围挡”六个100%措施不力的企业,在建设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进行曝光,并记入企业不良信用记录。加强城乡道路最后一公里建设扬尘管控及城乡道路的洒水保洁。市区建成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严格落实商砼站进出场道路硬化、物料棚化、车辆冲洗等防尘措施。(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国土局、市房屋征收办、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园林环卫局分别牵头,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12.整治城市道路扬尘。出台城市清洁专项行动方案,在市区和各县城、建制镇开展城镇环境卫生清洁行动,到20xx年底,全市城镇环境薄弱地段(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脏乱差现象、卫生死角基本消除,市区建成区主要车行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100%,县城达到100%,重点镇达到100%、建制镇达到60%。按照“海绵城市”理念新建、改建城市道路。新增新型吸尘式道路保洁车辆,提升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增加城市道路冲洗保洁频次。加强洗洒车辆运行管理,强化GPS运行监管和定期考评,确保每辆洗扫车每天运行不少于20公里,洒水车不少于60公里。(市园林环卫局牵头,市城管办配合,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13.治理工业堆场扬尘。各类煤堆、灰场、渣场和其它产生扬尘(粉尘)的散流体堆放场,按照《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393-20xx)要求,采取仓储、罐储、封闭或半封闭堆场等形式,并配备喷淋、覆盖、围挡等防风抑尘设施,避免作业起尘和风蚀起尘。20xx年10月底前,完成16个工业堆场扬尘治理。(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14.深化渣土车整治。严格渣土运输车辆审批和监管,开展渣土车运行卡口检查,在重要位置设置检查点位,在重点时段开展巡查、夜查和暗查,对违规行驶车辆依法严肃处理。实行责任追溯机制,对违法运输、沿路抛洒的渣土车辆实施联合执法,依法追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运输单位责任,坚决杜绝渣土车辆沿路抛洒现象。(市公安局牵头,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执法局配合)
15.推广控尘新技术。推广土壤稳固剂灰尘控制技术,20xx年,全市总应用面积达到102万平方米,其中市区50万平方米,平原县各8万平方米,其他县各4万平方米。(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16.严格执行“禁土令”。冬防期间(1月1日至3月15日、11月15日至12月31日),除市政抢险、抢修工程外,市区全部禁止土方、拆迁、倒土等作业。(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房屋征收办分别牵头,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三)以对标治理为手段,推进污染源达标排放
17.实施工业污染源达标治理。出台工业污染源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推进有色、水泥、陶瓷、化工等行业及燃煤锅炉全面达标,对排放不达标的责令限产或停产整治,直至关停;对20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安装烟气在线监控设施。20xx年10月底前,完成岐山县岐星热力公司2台35蒸吨燃煤锅炉氮氧化物治理等62个项目。(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18.取缔“散乱污”企业。出台“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专项行动方案,加强对中小企业环境监管,清理取缔环保不达标、无证无照、违规经营、安全隐患严重的一般制造低端服务业等“散乱污”企业。(市工信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19.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出台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按照我省地方排放标准要求,对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家具制造、电子制造等重点行业实施巩固提升和深度治理。20xx年5月1日前,完成市区建成区47户4S店维修车间有机废气集中治理任务。20xx年6月底前,完成中铁宝桥集团有限公司喷漆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15个项目,并通过环保验收。(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分别牵头,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20.深化油气回收治理。加强储油库、加油站监管,确保油气回收设施规范运行;督促未实施二次油气回收治理的加油站在20xx年4月底前完成改造,逾期未完成的,坚决责令停业。持续提高油气回收效率,20xx年5月底前完成4座储油库和市区中心城区46座加油站油气三次回收改造。(市商务局负责)
21.促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强化清洁生产监管,对水泥、化工、有色等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推行清洁生产审核。(市环保局、市工信局分别负责)
(四)以禁燃区建设为抓手,实现双清零目标
2026年铁腕治霾工作实施方案 篇15
为贯彻落实国家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及《长沙铜官窑遗址保护条例》关于文物保护的有关规定,促进建设施工过程中依法加强对文物保护的管理,执行文物保护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文物流失和文物损坏的发生,以及在施工中发现文物时,施工单位能采取紧急措施减少文物流失和文物损坏,根据望城县政府和长沙铜官窑遗址管理处的要求,并结合项目实际,特制定本项目建筑施工文物保护专项方案。
一、工程概况
江东岸(##综合枢纽至##古镇段)防洪排涝工程(一期),起于古城大桥,止于##古镇,包括堤防加固、堤防护砌、基础防渗等。本堤岸为湘江一线干堤,近期采用50年一遇,远期采用120xx年一遇,为II级堤防。按照施工设计图纸清理表土、清基及清淤施工。根据道路纵断面设计,全线道路填方高度均小于5m,边坡在一般路段采用1:,临水边坡路段采用1:。临水坡脚处设砼脚槽、雷诺护垫等,考虑到部分路段地块尚未开发及地表排水需要,设置排水沟。
二、适用范围本文物保护专项施工方案适用于本标段T2+820~T3+500处,长度为680m,宽度为道路用地征收范围,包含项目所有的清表、清基、进度回填过程。三、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1.组织机构
(1)项目部成立文物保护领导小组,由工程总负责人、工程现场负责人、现场协调负责人及项目各部门组成,办公地点在项目部办公室。(见附图一)
(2)文物保护领导小组下设工程现场文物保护办公室,由劳务分包负责人及各施工班组负责人组成,办公地点在项目部办公室。(见附图二)
2.职责
(1)文物保护领导小组组长职责:
a.建立健全施工期文物保护管理组织机构、管理制度以及应急预案;
b.向文物保护监督管理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事态发展情况,执行上级有关指示和命令;
c.发布有关文物保护命令、信号;
d.掌握汇总有关情报信息,及时作出处置决断。
(2)文物保护领导小组副组长职责:
a.负责对工程现场发现文物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调动有关力量进行文物保护工作;
b.及时向组长报告事态发展及文物保护情况,提出文物保护意见和建议,执行组长的决策、指示、命令、指挥现场处置行动;
c.负责现场文物保护工作所需要装备、器材、物资的统一调度和使用,及文物保护工作人员的调配;
d.应切实落实施工现场文物保护工作,加强与地方文物主管部门的沟通与咨询,加强现场文物保护监督检查。
(3)文物保护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a.熟悉施工现场的环境特点,掌握文物保护的工作程序,落实设计对文物保护的工程措施和要求;
b.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学习文物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对文物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c.积极配合文物部门组织的文物挖掘抢救和搬迁保护工作。
(4)工程现场文物保护办公室职责:
a.组织各施工班组现场施工作业人员学习文物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对文物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了解文物保护工作的意义;
b.负责组织人员对现场进行保护和隔离工作,防止无管人员入内,组织进行工程现场发现文物时,采取保护措施的演习,提高全员文物保护意识;
c.按照文物保护领导小组和文物保护部门的指令,积极协助处理有关文物保护方面的工作;
d.跟踪监督施工现场每一个施工作业人员动态,发现文物及时上报,并保护好现场。
四、重点部位
清基开挖地段、卸土区等地段。
1.我方土方回填卸土区段为铜官古大桥段至在建的铜官博物馆,卸土区实行全封闭,派专人负责看管,严禁一切与卸土无关的人员或车辆入内,卸土车司机在卸土区内严禁下车。卸土区堆满土后,就地进行场地平整并满铺草皮形成绿化地段,且派专人负责看管。
2.开挖现场实行全封闭,严禁一切与土方开挖无关的人员或车辆进入现场。开挖时及时通知文物保护监管单位现场监督。(具体开挖位置及方案见后附图三)
五、文物保护措施在工程现场发掘出的所有文物、古迹以及具有地质研究或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化石、陶瓷、钱币或物品,均属于国家财产,因此,在施工中,我们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文物保护工作。
1.施工现场实行全封闭化管理,所有施工人员和施工车辆凭有效证件出入工地。
2.施工现场设置醒目的文物保护标志、标牌等。
3.请专职保安16名对工地现场进行文物保护至该项目竣工,配置相应的文物保护专用装备、器材等。
4.加强教育、提高全员的文物保护意识,开工前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文物保护重大意义、文物保护知识方面的教育,增强全体职工保护文物的自觉性和责任感。5.开工前主动和地方文物保护部门进行联系,与当地群众进行文物保护方面的调查,对地下是否有文物初步做到心中有数,以便超前、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
6.一旦发现文物,我单位遵守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及《长沙铜官窑遗址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1)已开工的要立即停工保护现场,防止任何人员移动或损坏任何该类物品。
(2)及时向文物保护领导小组、业主和文物保护部门汇报。
(3)按照业主和文物保护部门的指令,积极协助处理。
(4)文物保护部门处理完现场,并接到业主和文物保护部门可以继续施工的通知后才能重新开工。
7.不准随意乱刻、乱画、破坏文物,坚决打击、抵制贩卖文物活动。
8.临时设计、施工用地不占用文物保护控制区。凡属施工影响区域内的古树、古建筑要加以安全围护。
六、文物保护应急预案
1.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组织机构石渚坪广场项目部文物保护应急指挥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工程总负责人(罗##)
副组长:工程协调负责人(周##)
工程技术负责人(黄##)
组员:工程技术部、资料部、保卫部、安全部、材料部(袁##、高##)
2、应急指挥小组工作职责:
a.接到应急报告后立即赶赴文物发现现场,组织、指挥保护好文物发现现场;
b.在规定时限内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
c.迅速对文物发现现场进行勘察,对有可能进一步扩大的发现文物地段进行封闭,在记明数据和绘制现场示意图的前提下做到预先保护。
d.接待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文物的初步调查;
e.组织、调动各方面的资源进行现场出土文物保护和发掘现场的保护。
f.配合文物调查组开展文物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2026年铁腕治霾工作实施方案 篇16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xx〕6号),加强精神障碍患者的预防、治疗和康复等精神卫生工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切实维护和增进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xx〕52号),结合我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以健全服务体系为抓手,以加强患者救治管理为重点,以维护社会和谐为导向,统筹各方资源,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着力提高服务能力与水平,健全患者救治救助制度,保障患者合法权益,维护公众身心健康,推动全盟精神卫生事业全面发展。
二、总体目标
到20xx年,普遍形成政府组织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组织广泛参与、家庭和单位尽力尽责的精神卫生综合服务管理机制。初步形成与全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精神卫生预防、治疗、康复服务体系,基本满足人民群众精神卫生服务需求。健全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保障制度,显著减少患者重大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提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和管理服务能力。积极营造理解、接纳、关爱精神障碍患者的社会氛围,普及精神卫生常识,促进公众心理健康,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三、具体任务
(一)到20xx年:
1.盟、旗两级普遍建立精神卫生工作政府领导与部门协调机制。50%的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建立由综治、卫生计生、公安、民政、司法行政、残联等单位参与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
2.卫生计生、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残联等部门建立精神障碍患者、疑似精神障碍患者信息交换和共享机制,使更多的精神障碍患者得到及时诊断治疗和服务管理。
3.初步建立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保障体系,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个人负担医药费用有所减轻,对其中特困人群通过多渠道、多层次救治救助政策保证其获得救治,使患者病有所医,生活有保障。
4.健全盟、旗两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在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设立精神科。
5.盟本级开展抑郁症等常见精神障碍防治。积极探索开通心理援助热线电话、建立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发生突发事件时,能根据需要及时、科学开展心理援助工作。
(二)到20xx年:
1.进一步完善精神疾病治疗服务网络。各旗县市区至少在1所符合条件的综合医院设立精神科。增加精神科住院床位,增强精神卫生机构收治能力,全盟精神科床位增加至500张,改善患者就医条件,切实改变我盟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滞后现状。70%的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建立由综治、卫生计生、公安、民政、司法行政、残联等单位参与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
2.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现诊断和治疗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全盟常住人口中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现率接近全区平均水平,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80%以上,精神分裂症治疗率达到80%以上。
3.精神卫生专业人员紧缺状况得到初步缓解。通过定向培养、转岗培训等形式,全盟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量增加到30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配备专职或兼职精神卫生防治人员。心理治疗师、社会工作师基本满足工作需要,社会组织及志愿者广泛参与精神卫生工作。
4.严重精神障碍救治管理任务有效落实。符合条件的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全部纳入医疗救助,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特别是命案显著减少,有肇事肇祸行为的患者依法及时得到强制医疗或住院治疗。
5.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防治能力明显提升。公众对抑郁症等常见精神障碍的认识和主动就医意识普遍提高,医疗机构识别抑郁症的能力明显提升,抑郁症治疗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50%。各旗县市区普遍开展抑郁症等常见精神障碍防治,全盟至少开通1条心理援助热线电话,盟本级心理危机干预队伍进一步健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根据需要及时、科学开展心理援助工作。
6.探索建立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社区康复机构及社会组织、家庭相互支持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健全盟本级精神智障患者康复福利机构。70%以上的旗县市区设立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社会组织开展康复工作。在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的旗县市区,50%以上的居家患者接受社区康复服务。
7.精神卫生工作的社会氛围显著改善。机关、医院、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监管场所普遍开展精神卫生宣传及心理卫生保健。城市、农村牧区普通人群心理健康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70%、50%。
8.高等院校普遍设立心理咨询与心理危机干预中心(室)并配备专职教师,中小学设立心理辅导室并配备专职或兼职教师,在校学生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80%。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全面推进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现登记和救治救助。
1.加强发现诊断和患者登记报告工作。各级卫生计生、综治、公安、民政、司法行政、残联等部门要加强协作,确保精神障碍患者、疑似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定期交换和共享,拓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或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发现渠道。嘎查村、居民委员会发现辖区内的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应及时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派出所报告,并在其本人或家属同意的前提下协助其就医。具有精神障碍诊疗资质的医疗机构要落实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管理制度,按要求报告确诊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现辖区内的确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要及时登记,并录入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管理系统。
2.做好患者服务管理。各地区要按照“应治尽治、应管尽管、应收尽收”的要求,积极推行“病重治疗在医院,康复管理在社区”的服务模式,对于急性期和病情不稳定的患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及时转诊到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进行规范治疗,病情稳定后回到嘎查村、社区接受精神科基本药物维持治疗。各级综治组织要主动协调同级相关部门,推动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建立精神卫生综合服务管理小组,动员社区组织、患者家属参与居家患者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为辖区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建立健康档案,提供随访管理、危险性评估、服药指导等服务。
3.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应急处置机制。基层医务人员、民警、综治干部、网格员、残疾人专职委员等要协同随访病情不稳定患者,迅速应对突发事件苗头,协助患者及其家属解决治疗及生活中的难题。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研究建立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收治管理机制,畅通有肇事肇祸行为或危险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收治渠道,设立应急医疗处置“绿色通道”,并明确经费来源及其他保障措施。各级财政继续通过重大公共卫生专项等对各地区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予以支持。
4.完善落实各项救治救助政策。各地区要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等制度的衔接,发挥整合效应,逐步提高精神障碍患者医疗保障水平。对于符合条件的贫困患者,要按照有关规定,资助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对其难以负担的基本医疗费用给予补助。对于无法查明身份患者所发生的急救费用和身份明确但无力缴费患者所拖欠的急救费用,要按照有关规定,先由责任人、工伤保险等各类保险以及医疗救助基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等渠道支付;无上述渠道或上述渠道费用支付有缺口时,由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给予补助。对于转诊转院的患者,按照现行医保政策执行。民政、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要研究完善符合精神障碍诊疗特点的社会救助制度,做好贫困患者的社会救助工作。对于经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审核后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旗县级民政部门按规定审批,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患者纳入低保;对于经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审核后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旗县级民政部门按规定进行审批,为符合条件的贫困患者提供临时救助,帮助其解决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
5.完善康复服务。各地区要逐步建立健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大力推广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精神障碍和精神残疾康复工作模式,建立完善医疗康复、康复福利机构和社区康复相衔接的服务机制,加强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对社区康复机构的技术指导。完善精神障碍患者康复服务保障,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逐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对符合条件的精神障碍治疗性康复服务项目的支付范围。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示范性项目建设,促进社区康复机构增点拓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源提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促进精神障碍患者回归社会。
(二)逐步开展常见精神障碍防治。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开展医务人员精神障碍相关知识与技能培训,高等院校要加强对其心理咨询机构工作人员和学生工作者相关知识与技能培训,对就诊或求助者中的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及时提供就医指导或转诊服务。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要建立会诊、转诊制度,指导其他医疗机构正确识别并及时转诊疑似精神障碍患者;要按照精神障碍分类及诊疗规范,提供科学规范合理的诊断与治疗服务,提高患者治疗率。各地区要将抑郁症、儿童孤独症、老年痴呆症等常见精神障碍作为工作重点,关注妇女、儿童、老年人、职业人群的心理行为问题,探索适合本地区实际的常见精神障碍防治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为抑郁症患者提供随访服务。加强蒙中医医疗机构临床科室能力建设,鼓励蒙中医专业人员开展常见精神障碍及心理行为问题防治。
(三)积极开展心理健康促进工作。
各地区要依法将心理援助内容纳入地方各级政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依托现有精神科医师、心理治疗师、社会工作师和护士,分级组建突发事件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发生突发事件后及时组织开展心理援助。鼓励、支持社会组织提供规范的心理援助服务信息,引导其有序参与灾后心理援助。要依托12320热线及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建设心理援助热线和网络平台,向公众提供心理健康公益服务。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应当配备心理治疗人员,为精神障碍患者及高危人群提供专业的心理卫生服务。综合医院及其他专科医院要对就诊者进行心理健康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向辖区内居民提供心理健康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应当设置心理健康教育机构并配备专职人员,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制订校园突发危机事件处理预案。高等院校要与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建立稳定的心理危机干预联动协调机制,并设立心理健康教育示范中心。用人单位应当将心理健康知识纳入岗前和岗位培训,创造有益于职工身心健康的工作环境。监狱、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等要加强对被监管人员的心理咨询和心理辅导,与精神病专科医院建立就诊“绿色通道”。
(四)着力提高精神卫生服务能力。
加强机构能力建设。各地区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大力加强旗县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和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委托同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承担精神卫生技术管理和指导职能,负责医疗、预防、医学康复、健康教育、信息收集、培训和技术指导等工作。暂无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地区,至少在当地1所符合条件的公立综合医院设立精神科,卫生计生部门要委托上一级或邻近地区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承担技术指导任务,并指定同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相关业务管理。要鼓励社会资本举办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和社区康复机构,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发挥其在精神卫生防治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全盟精神疾病强制医疗机构设在盟精神卫生中心,财政部门应为其正常运转提供必要保障。
加强队伍建设。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精神卫生专业队伍,合理配置精神科医师、护士、心理治疗师,探索并逐步推广康复师、社会工作师和志愿者参与精神卫生服务的工作模式。各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要按照区域内人口数及承担的精神卫生防治任务配置公共卫生人员,确保预防工作落实。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至少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人员承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任务。教育部门要加强精神医学、应用心理学、社会工作学等精神卫生相关专业的人才培养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高等院校举办精神医学本科专业;在医学教育中保证精神病学、医学心理学等相关课程的课时。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精神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精神科护士培训;开展在精神科从业但执业范围为非精神卫生专业医师的变更执业范围培训,以及旗县级综合医院和苏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临床类别执业医师或全科医师增加精神卫生执业范围的上岗培训。开展蒙中医类别医师精神障碍防治培训,鼓励基层符合条件的精神卫生防治人员取得精神卫生执业资格。落实支持心理学专业人员在医疗机构从事心理治疗工作的政策,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同完善心理治疗人员职称评定办法。落实国家对精神卫生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政策,提高其待遇水平,稳定精神卫生专业队伍。
(五)逐步完善精神卫生信息系统。
按照自治区卫生计生部门的要求,统筹建设精神卫生信息系统,并使其逐步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全员人口数据库对接。承担精神卫生技术管理与指导任务的机构要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审核、分析等工作,定期形成报告,为相关部门决策提供依据。各地应当逐级建立卫生计生、综治、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司法行政、残联等单位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共享机制,重视并加强患者信息及隐私保护工作。要依法建立精神卫生监测网络,基本掌握精神障碍患者情况和精神卫生工作信息,适时开展精神障碍流行病学调查。
(六)大力开展精神卫生宣传教育。
要指导协调各级各类媒体广泛宣传“精神疾病可防可治,心理问题及早求助,关心不歧视,身心同健康”等精神卫生核心知识,引导公众正确认识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正确对待精神障碍患者。要规范对有关肇事肇祸案(事)件的报道,未经鉴定避免使用“精神病人”称谓进行报道,减少负面影响。教育、司法行政等部门要针对学生、农村妇女和留守儿童、职业人群、被监管人员、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分别制订宣传教育策略,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精神卫生宣传,增进公众对精神健康及精神卫生服务的了解,提高自我心理调适能力。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要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将精神卫生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政府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完善精神卫生工作政府领导和部门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作用,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切实加强本地区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要将精神卫生有关工作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内容,统筹考虑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专业人才培养、专业机构运行保障等,推动精神卫生事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二)落实部门责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规定及相关政策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及时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细化操作办法,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既要履行职责分工,又要加强协调配合,努力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综治部门要发挥综合治理优势,加强调查研究、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协调推动精神卫生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管理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考评体系,加大检查考核力度,充分运用好表彰奖励、诫勉谈话、黄牌警告、挂牌督办、综治考评、处分建议、一票否决等综治领导责任制政策措施,督促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管理工作责任。对因工作不重视、监督不到位、救治不及时,导致发生已登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重大案(事)件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部门的责任。
公安机关对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及被评估为高风险等级、可能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要及时录入《全国重性精神病人信息管理系统》,并会同综治、民政、卫生计生、残联等部门制定管控方案,落实管控措施。对危害公共安全的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依法进行现场处置。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障碍患者,在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前,公安机关可采取临时性的保护措施。被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应在公安机关强制医疗所或地方政府指定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执行强制医疗。
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与盟精神卫生中心的协调配合,对精神障碍患者开展筛查、应急处置、治疗、随访管理。建立卫生行政管理网络、技术指导网络、国家严重精神障碍基本数据收集分析系统管理网络。根据《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管理办法》,各地区要及时将危险性评估3级及以上患者相关信息定期与当地公安机关进行信息交换和共享。要与综治、公安、民政、司法行政、残联等部门强化协作,进一步完善严重精神障碍防治管理与康复服务机制。
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大对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和精神智障患者康复福利机构基本建设项目的投资力度。发展改革、卫生计生、公安、民政、司法行政等部门要按照“应治尽治、应管尽管、应收尽收”的要求,切实加强精神卫生防治网络建设。要将精神卫生相关内容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对包括精神障碍在内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研究与指导。
教育部门要加强精神卫生相关专业的人才培养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高等院校举办精神医学本科专业。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
民政部门要会同残联、发展改革、卫生计生、财政等部门探索制订支持精神障碍患者康复服务工作发展的保障政策,加强康复服务机构管理,健全精神障碍患者康复福利机构,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不断提高康复服务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将符合条件的精神障碍患者纳入医保和大病医保保障范围。积极推进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建设。促进康复后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并有就业愿望的精神障碍患者就业。
各级残联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有关规定和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提出的精神残疾防治康复工作要求,积极参与精神残疾社会防治康复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摸底调查,推行利于精神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开放式管理模式,依法保障精神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稳定期精神病人的社区家庭康复训练指导工作,配合做好精神病人康复训练、生活技能、社会交往等服务,协助民政等部门对贫困精神障碍患者进行救助。
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加强研究论证,探索心理咨询机构的管理模式,制订发展和规范心理咨询机构的相关政策。
(三)保障经费投入。各级人民政府要将精神卫生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根据精神卫生工作需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立稳定的精神卫生工作投入机制,保障精神卫生工作所需经费,并加强对任务完成情况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考核,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对贫困家庭重性精神病患者提供医疗所需经费保障。要扎实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落实政府对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投入政策。要统筹安排重大灾害及突发公共事件引起的群体心理问题和精神疾病患者肇事肇祸事件处置所需物资、经费,保证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要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积极开拓精神卫生公益性事业投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资本投入精神卫生服务和社区康复等领域。
(四)开展调查研究。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定期开展精神卫生调研,对本地区精神卫生工作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相关专业机构要对本区域精神卫生工作进行定期评估,为精神卫生政策和策略措施的制订提供依据。加强交流与合作,吸收、借鉴国际、国内先进科学技术及成功经验,引进、推广精神科新型药物和心理治疗等非药物治疗适宜技术。
六、督导与评估
各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精神卫生工作进展、质量和成效进行督导与评估,将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作为政府督查督办重要事项,并将结果作为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盟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明确的职责分工,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每年年底前向盟行署报告工作进展情况。盟行署将组织有关单位,分别于20xx年、20xx年,对各地区贯彻实施情况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