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完善政策法规,推动透明决策,提升行政效率,强化监督机制,确保公民权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法治环境。下面由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2026年法治政府建设达标创建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参考”相关资料,供您参考学习。
2026年法治政府建设达标创建工作
实施方案参考范文
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本次创建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人民为中心、问题导向、改革创新、统筹推进的基本原则,将法治政府建设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我市将以本次达标创建为契机,全面梳理法治政府建设短板弱项,压实各级各部门法治建设责任,确保到2026年底,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显著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力争成功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市,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我们将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比如部分地市通过
“无感互认”政务服务模式实现多部门民生业务数据共享,让群众办事从“自证”转向“数据佐证”;还有地市推行“五免之城”建设,实现“证明免交、证照免带、办事免跑、政策免申、轻微免罚”,大幅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另外有的地市创新“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通过前端感知设备实现公共安全风险事前预警,这些成熟经验都将融入我市创建工作实际,推动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整体跃升。
二、主要创建任务
本次创建工作严格对照《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要求,重点推进九个方面任务落地。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落实“非禁即入”要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6年我市将重点推进“一件事一次办”主题集成服
务改革,实现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项目审批等高频事项办理时限再压缩30%以上,同时在全市推广“综合查一次”改革,统筹同一领域涉企检查事项,减少入企检查频次,预计全年入企检查次数较上年下降50%以上,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加强重点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制度,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机制,严禁越权发文、政出多门,2026年将重点围绕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生态保护、民生保障等领域出台12件以上规范性文件,所有文件制定过程均充分听取企业、行业协会商会及群众代表意见,合法性审核率实现100%。
(三)提升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全面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法定程序,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建立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2026年我市所有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均将通过听证会、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对重大产业项
目、民生工程等决策事项实现风险评估全覆盖,市政府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率保持100%,从源头上防范决策风险。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推行柔性执法和包容审慎监管,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资格管理制度,2026年将组织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不少于60学时的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实现100%,全年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不少于2次,不合格案卷整改率达到100%,切实提升执法公信力。
(五)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健全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多元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法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2026年我市将进一步完善12345政务服务热线运行机制,实现群众诉求响应率100%、办结率不低于98%,同时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保持100%,切实尊重和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健全行政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完善人民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体系,2026年我市将实现市县乡三级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全覆盖,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达标率不低于95%,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保持在98%以上,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七)提升突发事件依法应对能力
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体系,完善应急预案管理,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队伍建设,依法依规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处置,2026年将组织开展不少于4次全市性应急演练,重点提升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安全生产事故等突发事件的依法处置能力,确保突发事件响应及时、处置规范。
(八)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作为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2026年将组织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不少于12次,举办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班不少于2期,实现全市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法治培训全覆盖,切实提升各级干部运
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九)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
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定期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每年3月1日前完成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实施步骤
本次达标创建工作分为四个阶段推进,确保各项任务有序落地。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26年2月-3月)
我市将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达标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创建工作任务,各县(市、区)、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成立创建工作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广泛开展宣传动员,提高全社会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第二阶段:全面创建阶段(2026年4月-9月)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对照指标体系开展全面自
查,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逐项推进整改落实,同时全面收集整理创建工作台账资料,做好迎接评估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市政府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开展督导检查,通报工作进展,协调解决创建过程中的难点问题。
第三阶段:评估迎检阶段(2026年10月-11月)
我市将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和群众满意度测评,对创建工作成效进行全面检验,针对评估发现的问题进行最后整改提升,按照上级要求完成创建申报工作,全力配合做好实地核查、案卷评查、随机抽考、座谈访谈等评估检查工作。
第四阶段:巩固提升阶段(2026年12月及以后)
针对评估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长效整改机制,持续巩固创建成果,总结提炼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的经验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模式,推动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持续向纵深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为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我市将强化五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双组长的全市法治政府建设达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负责创建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定期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二)强化督导考核
建立健全创建工作督导考核机制,将法治政府建设达标创建工作纳入全市年度综合绩效考核体系,加大考核权重,对创建工作推进不力、进度滞后的地区和部门进行通报约谈,对在创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强化经费保障
市、县两级财政要将法治政府建设达标创建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创建工作中的宣传培训、第三方评估、信息化建设、设备购置等必要支出,为创建工作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
(四)强化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平台,广泛宣
传法治政府建设达标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工作成效,及时总结推广创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提高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满意度。
(五)强化作风建设
坚持实事求是、真抓实干,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禁在创建工作中弄虚作假、搞“形象工程”,确保创建工作务实、过程扎实、结果真实,真正通过创建活动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