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全员应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工程安全、施工人员安全,强化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维护生产秩序,提升整体安全意识。下面由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相关资料,供您参考学习。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明确各级领导、部门和岗位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责任,做到安全职责清晰,责任到人,结合公司具体实际,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省安全生产条例》制定。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单位、项目监理部的责任制管理以及项目监理部对承包人相关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领导机构
第四条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的领导、决策工作;各子公司应依据本责任制,成立本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各监理项目部应参加项目法人牵头组建的所在项目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
第五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主要职责:
——每季度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分析公司安全生产形势;
——统筹、指导和督促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研究、协调和解决公司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审定公司中长期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包括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教育培训计划、文化建设计划等)、公司年度安全生产考核结果;
——制定并实施加强和改进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审定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应急预案。
第六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安全管理部,负责安委会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第七条公司董事长职责。董事长为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一)建立健全并实施公司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督促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八条公司总经理职责。公司总经理全面协助董事长,负责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职责:
(一)建立健全并实施公司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组织制定并签发公司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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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
———组织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签发安全生产总目标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组织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全面加强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依法成立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每季度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
———每年向全体职工或者职工代表报告一次安全生产情况。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监督检查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每年初审批公司的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
——督促、检查职能部门实施年度教育培训计划。
(四)保证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组织制定公司年度使用计划,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来源以及有效实施。
———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
(五)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
隐患:
——组织建立并落实公司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的管理制度。
——督促、检查公司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以及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
——组织开展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督促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救援演练,每半年开展一次专项应急演练以及现场处置方案的演练。
——组织建立应急机构,保障应急资源(资金、设备、设施、物资、人员等)的有效配置。
——发生突发事件后,按照公司发出应急响应指令,组织应急处置和救援。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协调指挥或参与事故抢险救援,组织或协助事故调查。
——根据事故调整结果,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生产安全事故。
第九条分管安全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分管安全副总经理协助公司主要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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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协助建立健全并实施公司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主持制定企业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和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主持制定、落实并督促检查公司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
——审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主持开展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每季度参加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负责落实会议的各项工作要求。
(二)协助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组织起草并实施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监督检查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三)协助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主持制定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
——组织相关部门落实实施教育培训计划,对教育培训效果进行监督检查。
(四)协助保证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负责督促落实年度安全生产投入计划,监督安全生产投入各项资源有效配置和规范使用。
(五)协助组织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
预防机制,督促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组织开展公司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措施。
——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管理。
(六)协助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协助制定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专项和现场处置方案的应急演练。
——监督检查应急管理组织,配备应急管理人员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器材的设立和配备情况,保持处于良好状况。
——发生突发事件后,根据所启动的应急响应,组织应急处置和救援。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协调指挥或参与事故抢险救援,组织或协助组织事故调查,督促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开展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
第十条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一)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技术的管理与决策工作。
(二)审批各监理项目部的监理规划。
(三)监督检查监理规划中安全监理工作方案的建立及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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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
(四)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及安全监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与指导。
(五)协助开展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工作。
第十一条其他分管领导。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一)建立健全并实施分管业务范围内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组织制定分管业务范围内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
———组织对分管业务范围内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年度安全生产目标,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加强分管业务范围内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组织并督促落实分管业务范围内安全规定动作清单。
——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参加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
(四)组织制定并实施分管领域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组织制定并实施分管业务范围内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监督检查分管业务范围内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分管领域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组织实施分管业务范围内安全生产培训计划。
(六)保证分管领域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组织落实并督促检查分管业务范围内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保证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投入的有效实施。
(七)组织建立并落实分管业务范围内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督促检查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组织建立并落实分管业务范围内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督促、检查分管业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实施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情况双报告制,协助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八)组织制定并实施分管业务范围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按职责分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职责,组织制定并实施分管业务范围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监督检查分管业务范围内应急机构的正常运行,保障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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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资源的有效配置;
——发生突发事件后,按照所发布的应急响应指令,组织应急处置和救援。
(九)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协调指挥或参与事故抢险救援,组织或协助组织事故调查,督促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第十二条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一)参与拟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根据职责分工起草或者参与起草并督促实施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组织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实施和持续改进;
———起草并督促落实公司中长期安全发展规划和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组织公司各部门、各项目部、所属单位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对责任书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积极参与各项安全会议,协助跟踪落实会议各项跟踪要求;
——组织或参与公司安全绩效考核,完成安全生产情况统计、分析和报告。
(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制备教育培训档案;组织和督促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各级管理人员的取证和教育培训,新员工岗前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年度在岗培训、相关方和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以及上级要求的安全专题等培训;
(三)组织或参与开展危险源辨识评估,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起草或者参与起草并督促落实公司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建立公司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数据库;
——根据检查计划,定期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督促落实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或者专项应急演练,每半年至少1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五)组织或参与检查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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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第十三条公司各部门普通员工安全生产职责:
——遵守公司及本部门、所属公司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操作规程、规范;
——按照本人职责分工,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并积极配合部门、公司开展相应的安全管理;
——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本岗位职责、劳动纪律,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细心工作,互相协作,保证自己及他人安全;
——服从公司安全管理,杜绝“三违”行为;
——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认真学习安全知识,爱护和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发现异常要及时上报,并听从指挥,及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积极参加消防演练,做到会使用灭火器材,扑救初起火灾、会报警、会逃生;
——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第十四条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职责:
——主持监理机构安全监理工作,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安全监理的职责权限。
——主持编写含有安全监理内容的监理规划或独立的安全
监理规划,明确安全监理内容、工作程序和措施。
——制定监理机构安全监理工作制度,审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调配监理人员,对不称职的监理人员调换其工作。
——主持安全监理交底会,签发工程暂停令、复工报审表等重要的安全监理文件和指令。
——审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审核签发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支付证书。
——参加有关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督促施工单位报告安全事故,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主持安全监理的协调工作,就安全监理涉及的重大问题与有关各方进行沟通。
——组织落实监管部门安全监理工作的整改意见。
——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安全监理专题报告和项目监工作总结。
——定期审阅监理人员包含安全监理内容的监理日记,并签字。
——主持整理安全监理资料。
——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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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整改的情况。
第十五条副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职责:
——负责总经理工程师的指定或交办的安全监理工作。
——根据总经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经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
——总经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经理工程师代表。
———主持编写含有安全监理内容的监理规划或独立的安全监理规划,审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签发工程暂停令,签署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支付证书。
——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安全监理的职责权限,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理人员的调配,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
——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安全监理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第十六条安全副总监安全监理职责:
——梳理本项目安全监理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体系。
———参与编制监理规划(重点是安全监理部分),会同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
——审查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单位的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安全协议签署情况。
——审查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质量合格证、监督检验合格证等。
——参与危险性较大单项工程技术方案的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对承包人危险性较大单项工程技术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承包人违章作业。
——组织开展对承包人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督促承包人及时排查、治理事故隐患。
——组织开展所监理项目的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价工作,监督检查承包人对危险源实行动态管理和风险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
——审查承包人应急管理机构及人员的设立,应急预案体系的建立以及应急演练工作开展情况;监督承包人开展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会同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
——协助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并督促、检查事故后的现场整改。
——参与编写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负责编写安全监理工作月报、安全监理专题报告。
第十七条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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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或协同专职安全监理人员编制本专业的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协同专职安全监理人员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本专业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方案。
———协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审查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
———协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施工单位按照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对专业范围内的安全监理工作负责,对安全事故隐患按规定的方法处理,及时向专职安全监理人员通报,必要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在施工现场巡视、检查时,发现安全违规操作或存在安全隐患时,向施工承包单位提出整改要求,或向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员)反映。
——协助安全事故及技术质量问题的调查分析。
———参与检查施工单位对进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情况。
——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负责本专业安全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每天上班之前,要进行安全注意事项说明和提示,工作
履职过程中要进行安全巡逻,发现违章或不安全现象立即纠正,并且班后进行安全讲评和总结,并做好每日的安全记录。
——经常组织监理机构人员学习安全监理规定动作,对工作人员进行日常性安全教育,督促监理机构从业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断提高自保能力。
——认真落实监理机构层级的安全技术交底,不违章工作,冒险上岗。
——经常检查监理机构在监的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总监理工程师。
——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总监理工程师并有权向上级有关领导汇报。
第十八条监理员安全监理职责:
——在专职安全监理人员、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安全监理工作。
——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特种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担任旁站工作,当发现有安全生产违规操作时,及时制止。
——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安全副总监)或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接受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安排,临时代替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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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员工作。
第十九条项目部其他辅助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根据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定期按需为各项目分发劳保用品,保管安全应急物资。
——收集安全管理资料,建立安全管理档案。
——定期检查安全消防应急设备物资,及时更换老化、损坏设备。
———指导后勤服务人员按照安全规范操作各类电器机械设备,传导安全知识,及时纠正错误做法。
——做好食堂食物安全工作,严格食物进货管理,清洁洗净食物,及时丢弃腐坏变质食物。
——定期检查办公生活场所,保持部门环境清洁,及时排查安全隐患。
——参与完成安全检查工作。
第二十条专职驾驶员安全生产职责:
——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对当班期间所驾驶的车辆安全负责。
——积极参加安全技术培训,条件允许的要提前熟悉行驶路线和车辆的性能、操作。
——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杜绝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载超速等危险驾驶行为。
——严格按照车辆保养时限、行驶里程对车辆进行检查保养,不得出现未按时保养车辆情况。
——遵守公司及本部门、所属公司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操作规程、规范。
——按照本人职责分工,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并积极配合部门、公司开展相应的安全管理工作,同时保障自身安全。
——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第四章各部门及其负责人安全职责
第二十一条安全管理部及其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一)组织或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贯彻并督促落实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章程、标准以及规章制度。
——起草或者参与起草并督促实施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组织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实施和持续改进。
——起草并督促落实公司中长期安全发展规划和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组织公司各部门、所属单位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对责任书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审查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并做好记录;协助主要负责人组织每季度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以及安全总监专题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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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或参与公司安全绩效考核,完成安全生产情况统计、分析和报告。
(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组织和督促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各级管理人员的取证和教育培训,新员工岗前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年度在岗培训、分包商和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以及上级要求的安全专题等培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资料。
(三)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评估,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起草或者参与起草并督促落实公司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建立公司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数据库。
(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督促落实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或者专项应急演练,每半年至少1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五)检查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建议。
(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
的行为。
(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八)审查各项目监理部上报的监理规划,并提出审查意见。
第二十二条综合办公室及其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及相关安全生产工作要求。
——组织建立、健全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本部门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将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计划,负责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传达,并协调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召开等工作。
——组织召开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例会,传达上级工作意见和指令,解决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制定部门安全生产和教育培训计划、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计划;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本部门员工参加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将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员工。
——负责与各部门、公司业务的承包、承租、协作等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督促其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及时发放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做好发放和使用登记建档,保证劳动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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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用品、保健用品的支出、购买和供应。
——落实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本部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须第一时间报告本单位的主要领导,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协调事故抢险救援和善后工作。
——负责对运输工具、车辆和驾驶人员进行管理,督促有关人员对车辆的维护保养,做好车辆检审工作,严格车辆进场安全管理工作。
——负责所属仓库的安全防火管理和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负责急性传染病等疾病预防。
——负责食物中毒、盗窃事故、破坏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第二十三条人力资源部及其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及相关安全生产工作要求。
——组织建立、健全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本部门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将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计划,负责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传达,并协调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召开等工作。
———组织召开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例会,传达上级工作意见
和指令,解决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制定部门安全生产和教育培训计划、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计划;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本部门员工参加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将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员工。
——负责与各部门、公司业务的承包、承租、协作等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督促其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落实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本部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须第一时间报告本单位的主要领导,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协调事故抢险救援和善后工作。
——组织或协助安排新进公司人员(包括实习、派遣工、临时工等)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认真做好职工的工伤保险工作,对到期的职工保险按时办理转换手续。
——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第二十四条财务部及其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确保安全生产经费的提取和合理使用,保证安全生产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事故隐患治理、安全教育费用,确保资金到位。
——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及相关安全生产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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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建立、健全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本部门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将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计划,负责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传达,并协调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召开等工作。
———组织召开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例会,传达上级工作意见和指令,解决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制定部门安全生产和教育培训计划、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计划;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本部门员工参加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将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员工。
——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第二十五条其他业务部门及其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贯彻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方针、政策,并检查执行。
———贯彻落实部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根据公司本部安全管理各项制度、指引和管理办法,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生产实际,建立健全各部门安全管理体系、全员安全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并对安全工作实施管理与考核。
——制定部门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包括不限于安全生产和教育培训计划、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计划等;向员工宣传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员工安全生产操作培训,负责新进员工岗
前部门级、项目部级培训;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定期主持召开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及时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制定防范措施,及时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开展部门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定期检查安全生产状况,及时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落实安全生产整改措施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措施。
——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负责与部门业务的承包、承租、协作等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督促其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负责现场安全技术设施、安全装置、防护设施、消防器材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确保其处于完好有效状态。
——负责设施的配置、标识、维护、保养等工作,确保设施、设备符合环保、安全卫生要求。
——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及时发放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做好发放和使用登记建档。
——负责组织生产现场管理工作,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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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指挥生产,发现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行为,应及时制止,严禁违章指挥;安排生产任务时,要考虑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产设备的承受能力,避免疲劳作业。
——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练。
———依法组织或者参与部门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并提交事故处理报告。
——及时传达、贯彻、执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指标,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第二十六条监理机构及其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监理机构应审查承包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以及灾害应急预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程或单元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监理机构编制的监理规划应包括安全监理方案,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制度和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监理机构对中型及以上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程或单元工程应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以及对承包人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
———监理机构应按照相关规定核查承包人的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证书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并检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包人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监督承包人按照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检查承包人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监理机构应定期和不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情况。
——监理机构应定期和不定期巡视检查承包人的用电安全、消防措施、危险品管理和场内交通管理等情况。
——监理机构应核查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和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验收等手续。
——监理机构应检查承包人的度汛方案中对洪水、暴雨、台风等自然灾害的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
——监理机构应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包人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承包人自查情况进行检查。
——监理机构应参加发包人和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监理机构应检查灾害应急救助物资和器材的配备情况。
——监理机构应检查承包人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
——监理机构在实施监理过程中,督促承包人开展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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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发现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或者其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以及项目法人报告。
——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监理机构应指示承包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配合安全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工作,监督承包人按调查处理意见处理安全事故。
———监理机构应监督承包人将列入合同安全施工措施的费用按照合同约定专款专用。
——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承包合同、监理合同要求的其他安全监理工作事项。
第五章检查与考核
第二十七条公司安全管理部组织各部门、项目部、所属单位每季度部门、项目部及各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每年末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第二十八条各项目监理部应根据合同约定及所监理项目的要求,对承包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履行、履职检查及考核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应督促承包人落实整改。
第二十九条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分级检查、考核。安全管理部负责对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各项目部、所属单位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各部门、各项目部、所属单位负责人组织对其所管辖人员的安全生产
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将检查、考核结果上报公司安全管理部汇总。
第三十条公司将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考核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按照公司
相关绩效考核办法进行考核,视考核结果,进行奖励或罚款。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指标主要结合履职情况,按照已严格履行的各岗位责任制数量占相应安全生产责任制总数的比例原则,达到90%以上的为优,70%以上的为合格,低于70%的为不合格。
第三十一条公司每年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结果,组织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适宜性进行评估,必要时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调整和修编。
第六章附 则
第三十二条本管理制度由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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