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税务局支部纪检委员在组织生活会中,深入查摆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强化责任担当,推动廉政建设,提升工作效率,确保税务工作规范有序。下面由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县税务局支部纪检委员2026年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相关资料,供您参考学习。
XX县税务局支部纪检委员2025年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
根据县委组织部和县局党委关于召开2025年度组织生活会的统一部署,我紧紧围绕本次组织生活会主题,在深入开展学习研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坦诚进行谈心谈话的基础上,紧密结合个人思想、学习和工作实际,特别是作为支部纪检委员的职责使命,严格对照“五个带头”要求,深入查摆了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了问题产生的根源,并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现将个人对照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
作为税务局党支部纪检委员,肩负着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职责,必须在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上标准更高、要求更严。反观自身,还存在以下不足:
1.政治理论学习的“温差”现象依然存在,学用结合不够紧密。虽然能够按时参加支部的集中学习和县局组织的政治轮训,但在个人自学上存在“实用主义”倾向。对党的创新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往往是急用先学、现学现用,
缺乏系统性、钻研性的深度研读。在2025年县局推行的“政治+业务”双学双促机制中,我虽然完成了规定的学习任务,但在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指导纪检工作的具体思路和举措上,还存在“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例如,在运用党的创新理论分析当前税收执法中存在的廉政风险新动向时,思考不够深入,提出的防控建议针对性不强,未能完全做到融会贯通、知行合一。
2.政治“三力”锤炼不够过硬,从政治高度审视税务纪检工作的能力有待提升。对于“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虽然能够在思想上高度认同,但在实际工作中,将其转化为推动纪检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政治自觉还不够强烈。有时看待一些税务干部的作风问题或一般性违纪问题,习惯于从业务规范或行政管理的角度去评判、去处理,未能第一时间上升到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高度来审视,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仍需加强。比如,在对某税务分局税收执法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置时,对问题背后可能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根源挖掘不深,未能从维护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政治高度去推动整改。
3.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穿透力不足,存在“中梗阻”现象。对中央和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虽然能够及时传达,但在结合本支部、本单位的税收工作实际,创造性地抓好落实上思考不多、办法不活。有时存在一定的“路径依赖”,习惯于按部就班、照搬照抄上级文件,缺乏结
合基层实际进行细化和创新的主动性。对于县局党委纪律检查组部署的专项监督任务,有时满足于“开了会、发了文、报了表”,但在全程跟踪问效、及时发现和纠偏上做得不够到位,导致一些工作部署在基层落实的效果打了折扣。
(二)在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
纪检干部是党的“纪律部队”,更应该在党性修养上作表率。但深刻检视,自己在这方面还存在差距:
1.党性锤炼的主动性自觉性有所减弱,自我革命精神不足。随着工作年限的增长,潜意识里产生了“老资格”思想,认为自己的党性观念已经定型,不会出大问题,从而在持续的党性锻炼上有所松懈。参加组织生活时,有时存在“例行公事”心态,满足于“人到、心到、话到”,但在触及灵魂的自我剖析和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上做得还不够。在批评与自我批评中,有时存在“好人主义”思想,对其他同志的缺点和问题,多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怕伤和气、怕丢选票;对自身的缺点,有时也是轻描淡写、避重就轻,未能真正做到“红脸出汗、排毒治病”。
2.理想信念教育的“熔炉”作用发挥不充分,教育方式方法单一。作为支部纪检委员,协助支部抓好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是我的分内之责。但在协助支部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时,方式方法不够新颖,多是传统的念文件、读报纸、观看警示教育片,缺乏互动性、沉浸式的教育载体。对支部党员的思想动态,特别是8小时之外的“生活圈”“社交圈”关注不够,
未能及时发现和化解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2025年支部组织的几次主题党日活动中,虽然安排了理想信念教育内容,但形式较为呆板,未能充分调动党员的参与热情,教育的感染力和实效性有待提高。
3.组织纪律观念的执行刚性不够强,日常管理监督存在“宽松软”。虽然能够自觉遵守党的各项纪律,但在协助支部抓纪律、管队伍上,有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对于个别党员在参加组织生活、按时缴纳党费等方面存在的不规范行为,有时仅仅是口头提醒,没有严格按照党章党规进行严肃批评或相应处理。在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等涉及组织人事纪律的关键环节,虽然程序上合规,但在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深入了解干部廉政情况方面,工作还可以做得更细致、更扎实。
(三)在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
心存敬畏,方能行有所止。对照这一要求,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宗旨意识树得不牢,服务纳税人缴费人的深度和广度不够。虽然也经常强调要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但在实际工作中,深入基层一线、面对面听取纳税人缴费人意见建议的次数还不够多、范围还不够广。习惯于坐在办公室看数据、听汇报,对纳税人在办税缴费过程中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掌握得不够全面、不够精准。在履行纪检监督职责时,对于涉及侵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
风和腐败问题,虽然有查处,但主动监督、靠前监督的力度还不够,未能真正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例如,在2025年开展的“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监督检查中,更多关注的是窗口人员的服务态度,对隐藏在背后的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深层次问题深挖细究不够。
2.对组织的敬畏之心转化为履职尽责的内生动力尚有欠缺。虽然能够在思想上敬畏组织、服从组织安排,但在行动上,将组织赋予的纪检委员职责更多地看作是份内工作,缺乏将其视为沉甸甸政治责任和崇高使命的深刻体悟。在工作中,有时存在“等靠要”思想,主动向县局党委纪律检查组和支部书记汇报工作、请示报告不够及时、全面。对于一些历史遗留的复杂问题或棘手的违纪线索,有时存在畏难情绪,怕“引火烧身”、怕“得罪人”,攻坚克难的锐气有所消减。
3.法纪意识的“高压线”触动力度不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纪检工作的能力有待加强。虽然熟知各项党纪法规,但在具体运用过程中,有时对政策的把握不够精准,执纪的尺度有时存在偏差。在开展执纪审查时,有时过于注重实体公正,而对程序合规性的重视程度不够,存在一定的“重结果、轻程序”的倾向。在日常监督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提升空间,有时习惯于凭经验、凭感觉办事,与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的要求相比还有差距。
(四)在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
作为纪检委员,不仅要自身正、自身硬,还要在护航税收中心工作中展现担当。在这方面,我做得还不够好:
1.履职尽责的标准不高,存在“守摊子”思想。在履行监督执纪问责主责主业时,有时满足于完成上级交办的“规定动作”,对于如何结合本支部实际,创新性地开展监督工作,主动思考谋划不够。对一些长期存在的“老大难”问题,如个别干部“慵懒散拖”等作风顽疾,缺乏“一竿子插到底”的决心和韧劲,整治效果不够理想。在2025年县局组织的纪律作风专项整治中,虽然按要求完成了各阶段任务,但对查摆出的问题跟踪问效不够,未能完全杜绝问题的反弹回潮。
2.攻坚克难的锐气有所减退,斗争精神不够强。面对新形势下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挑战,如新型腐败、隐性腐败的发现和查处,办法不多、能力不足的问题逐渐显现。在履行监督职责时,特别是在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上,存在一定的顾虑和畏难情绪,怕影响班子团结、怕打击报复,监督的“探头”作用发挥得不够充分。对于日常监督中发现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时也只是点到为止,缺乏较真碰硬的勇气。
3.担当作为的标杆作用发挥不够,工作作风不够扎实。有时工作停留在“二传手”层面,对上级部署的工作,简单地转发给党小组或党员,缺乏跟踪指导和督促落实。在撰写纪检工作报告、分析研判廉政风险时,有时存在照抄照搬、
应付了事的现象,结合本支部实际的深度分析不多,提出的对策建议针对性、操作性不强。工作中偶尔也存在“重部署、轻落实,重形式、轻实效”的问题。
(五)在带头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方面
作为纪检委员,协助支部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是我的天职。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以下不足:
1.协助支部落实主体责任的“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充分。对于支部全面从严治党的形势任务,主动向支部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不够经常。在协助支部书记分析研判支部政治生态、排查廉政风险点时,有时只是提供基础数据,缺乏深入的分析和有价值的判断。对于支部委员履行“一岗双责”的情况,监督提醒不够到位,未能有效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管党治党合力。
2.日常监督执纪的“探头”作用不够灵敏精准。在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上,主动发现问题、抓早抓小的能力有待提高。很多时候,问题线索是上级转办、群众举报的,通过日常监督主动发现的占比不高。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有时还停留在“听汇报、看材料”的层面,深入科室、深入办税服务厅、深入党员干部中了解真实情况的频率和深度不够,监督的敏锐性和精准度有待提升。
3.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做得不够到位。在处理违纪党员时,有时过于强调惩处,而在思想转化、回访教育等“后半篇文章”上投入精力不足,未能很好地帮助受处分
干部卸下包袱、轻装上阵。在推动容错纠错机制落实方面,思想还不够解放,怕承担风险,对于干部在改革创新中出现的失误,主动容错免责的案例不多,未能充分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深刻反思以上查摆出的问题,根源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理论武装深度不够,理想信念“总开关”拧得不紧。
对党的创新理论学习缺乏“挤”和“钻”的精神,满足于一般性了解,对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理解不深、把握不透。学习的主动性、系统性、实践性不足,导致政治站位不够高,思想境界有待提升。由于理论武装不到位,对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认识有时停留在感性层面,未能真正内化为坚如磐石的政治信仰和行动自觉。面对新形势新考验,思想防线有时出现松动,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和歪风邪气的免疫力有待加强。
2.党性锤炼韧劲不足,政治能力锤炼不够过硬。
随着工作环境的变化和职务的升迁,在改造主观世界、锤炼党性修养上有所放松,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革命意志有所消退。参加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自觉性不够高,未能时时处处对照党章党规党纪检视自己的言行。在党内政治生活中,有时碍于情面,不愿也不敢进行激烈的思想交锋,导致政治免疫力下降。对“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领悟不够深刻,将其转化为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转化为
提升政治能力的实际行动上还存在差距。
3.宗旨意识扎根不牢,联系服务群众不够深入。
没有始终把纳税人缴费人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有时存在“官本位”思想,习惯于坐机关、听汇报,深入基层一线“接地气”“沾泥土”不够。对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了解不深、体察不细,导致工作中有时出现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的现象。群众工作能力不强,做群众工作的思路不宽、办法不多,与纳税人缴费人打交道缺乏耐心和技巧,未能真正成为群众的贴心人。
4.担当精神有所弱化,履职本领存在“本领恐慌”。
面对全面从严治党和税收现代化建设的新任务新要求,思想上存在一定的求稳怕乱、安于现状的情绪,缺乏攻坚克难的锐气和开拓创新的勇气。在履行纪检监督职责时,由于业务能力、专业素养的欠缺,导致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特别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有待提高。主动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的紧迫感不够强,导致能力素质与岗位要求之间存在差距。
5.自我要求标准不高,纪律规矩意识树得不牢。
虽然能够遵守大的原则,但在一些细节小事上,有时自我要求不够严格,存在“差不多就行”的思想。对纪律规矩的敬畏之心不够强烈,未能时刻做到慎独慎微、防微杜渐。在履行监督责任时,有时“好人主义”思想抬头,怕得罪人、怕伤和气,导致执纪问责偏宽偏软。对自身要求标准不高,
未能处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方面做得还不够好。
三、今后努力的方向和整改措施
针对以上查摆出的问题和深刻剖析的原因,我将以此次组织生活会为新的起点,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努力做一名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铁军战士。
1.强化理论武装,在筑牢政治忠诚上作表率。
深化系统学习。坚持把学习党的创新理论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制定详细的年度学习计划,每周至少安排5小时用于个人自学,每月至少精读1篇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每季度至少撰写1篇学习心得体会。重点研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
提升政治能力。时刻关注党中央在关心什么、强调什么,自觉把税务纪检工作置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去思考、去谋划。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亮剑、立场坚定。
强化贯彻落实。对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第一时间组织学习,并结合本支部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落实措施。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上级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2.加强党性锤炼,在固本培元修身律己上作表率。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党章党规,带头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高质量开好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做到红脸出汗、排毒治病。
加强党性修养锻炼。时刻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自觉对照党章党规党纪检视言行,经常性开展政治体检。积极传承红色基因,从党的百年奋斗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不断拧紧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总开关”。
严守组织纪律。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请示报告制度等组织制度,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在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等工作中,严格按程序办事,坚决维护组织纪律的严肃性。
3.站稳人民立场,在践行初心服务群众上作表率。
深入基层调研。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每年至少深入基层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重点企业开展调研不少于12次,与纳税人缴费人面对面交流,倾听呼声、了解诉求。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跟踪督办,直至解决。
维护群众利益。把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的根本标准。加大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漠视群众利益等
不正之风的整治力度,严肃查处侵害纳税人缴费人利益的腐败问题。积极参与“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动各项惠企利民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提升服务群众能力。学会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信得过的方式与纳税人缴费人沟通交流。主动参与志愿服务、结对帮扶等活动,在服务群众中增进感情、提升能力。
4.勇于担当作为,在履职尽责护航发展上作表率。
聚焦主责主业。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找准纪检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强化政治监督,确保党中央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在税务系统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做实日常监督,综合运用谈心谈话、监督检查、线索处置等方式,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发扬斗争精神。坚持原则、敢于碰硬,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和不正之风作斗争。在处置问题线索、查办违纪案件时,排除干扰、一查到底。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
提升履职本领。加强对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的学习,熟练掌握党纪法规和办案程序。积极参加上级纪委监委组织的业务培训和跟班学习,不断提升执纪执法专业化水平。注重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督效能,增强发现新型腐败、隐性腐败的能力。
5.扛牢政治责任,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上作表率。
压实协助职责。积极主动协助支部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定期分析研判支部政治生态,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督促支部委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形成管党治党合力。
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坚持依规依纪依法,精准把握政策策略,做到宽严相济。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更大功夫,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加强警示教育,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
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既要严格执纪,维护纪律的刚性,又要关心关爱党员干部,加强受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帮助其认识和改正错误。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积极推动容错纠错机制落实,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