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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共8篇

2026-04-27 23:04:04各类稿件

强调树立正确政绩观的重要性,推动全体干部深入学习,落实实际工作,确保发展成果惠及群众,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下面由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在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共”相关资料,供您参考学习。


在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动员

部署会上的讲话(共8篇)

目录

篇1、在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上

 

的讲话

………………………………………………………………………

2

 

二、关于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学习计划

…………

篇8

 

篇3、2026年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研讨发言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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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篇4、在全县(区)县处级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

 

教育动员会上的讲话

………………………………………………………

17

 

五、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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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六、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专题党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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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5

 

七、基层党组织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

篇35

 

八、2026年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研讨发言材料

……………………

40

 

篇1、在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动员部署

会上的讲话

今天我们召开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要求,对我地区(或我单位)开展学习教育进行动员部署。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站位,深刻认识开展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

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是党中央站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战略高度,着眼推动“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作出的重要决策。我们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领会其重大而深远的现实意义。

第一,这是筑牢信仰之基、把稳思想之舵的“必修课”。政绩观是对政绩的根本观点和总的看法,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从政行为中的具体体现,是检验干部党性与作风的试金石。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共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这一重要论述,深刻回答了“政绩为谁而树”的根本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高度重视领导干部的政绩观问题,鲜明提出“业绩都是干出来的,真干才能真出业绩、出真业绩”,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有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境界”。开展学习教育,就是要通过系统学习总书记关于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从思想深处解决好“为谁创造业绩、创造什么业绩、

怎样创造业绩”的问题,始终牢记党的初心使命,夯实正确政绩观的思想根基。

第二,这是推动高质量发展、服务“十五五”大局的“动员令”。当前,我们正处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关键时期,“十五五”规划为我们描绘了宏伟蓝图。正确的政绩观是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的前提。政绩观既体现在抓发展上,也体现在惠民生、保稳定上;既体现在即期见效的显绩上,也体现在打基础、增后劲、利长远的潜绩上;既体现在解决现实矛盾上,也体现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上。现实中,一些干部政绩观偏差问题触目惊心:有的热衷于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桂林市某国企原负责人为追求个人政绩,在不考虑实际需要、未经科学论证的情况下,盲目建设户外营地项目,仅建成3处样板间就烂尾,投入资金全部“打水漂”;有的搞“数字政绩”弄虚作假,有的脱离实际盲目举债,有的“新官不理旧账”。建宁县委原书记为追求个人政绩,不顾财政紧张实际盲目建设文旅项目,在资金不足时强行向企业摊派捐款,严重侵害企业利益。华安县原县长明知未经批准不能在文物保护单位内建设工程,仍执意推动“灯光秀”项目,最终被责令整改,致使财政资金遭受重大损失。开展学习教育,就是要引导各级干部坚决摒弃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把心思和精力用在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上,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第三,这是深化自我革命、从严管党治党的“攻坚仗”。政绩观问题是党性修养、宗旨意识的“晴雨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只有党性坚强、摒弃私心杂念,才能保证政绩观不出偏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已将

政绩观错位特别是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作为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释放了全面从严的强烈信号。陕西林业集团原党委书记方某,为追求个人政绩急功近利盲目铺摊子,背离主营业务无序扩张,导致企业负债总额、资产负债率猛增,长期处于亏损状态。龙岩市某干部为争取职务升迁,在招商引资中违反议事规则,擅自调整集体决策,违规超预算拨付奖补资金,造成国家利益重大损失。这些反面典型警示我们,政绩观偏差不仅是作风问题,更是政治问题。开展学习教育,就是要以刀刃向内的勇气,深入查摆和纠治政绩观方面的突出问题,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聚焦重点,把握要求,精准落实学习教育各项任务

按照中央部署,本次学习教育于2026年春节后启动、7月底基本结束。我们要紧扣“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的总要求,以“学、查、改”一体推进为抓手,认真落实学习研讨、查摆问题、整改整治、建章立制、开门教育等工作安排,确保各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一是突出“深学”,在理论武装中筑牢根本。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要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成员,原原本本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为人民出政绩”的价值导向和“以实干出政绩”的实践要求。要深入学习“十五五”规划建议,准确把握未来五年发展的目标任务。要结合本地区本领域实际,深入学习总书记相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正确思路。要把政绩观教育全面嵌入干部培训体系,通过典型案例剖析实现以案示警、以案促改,引导干部在回顾党史、缅怀先烈中砥砺初心、强化党性。

二是突出“细查”,在对标检视中找准差距。问题查摆越具体,整改就越有方向。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带头通过调查研究、谈心谈话、信访接待等方式,广泛听取基层和群众的意见。要对照正确政绩观要求,重点查摆四个方面的问题:一看宗旨意识牢不牢,有没有漠视群众利益、搞“为民作主”而非“由民作主”;二看决策程序严不严,有没有违反“三重一大”规定、搞“拍脑袋”乱决策;三看工作作风实不实,有没有搞形式主义、面子工程、堆盆景;四看担当精神强不强,有没有回避矛盾、推诿扯皮、新官不理旧账。要从党性上深挖根源,真正触及灵魂。

三是突出“真改”,在动真碰硬中解决问题。学习教育成效最终要看问题解决得怎么样。要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对查摆出的问题建立台账、明确时限、责任到人。要把学习教育整改与中央巡视整改、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捌项规定精神落实等统筹起来,一体推进。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开展专项整治,不见效不松手、不解决不罢休。

四是突出“长立”,在制度建设上巩固成果。制度管根本、管长远。要深入检视现行制度中不符合正确政绩观要求的规定,该废止的坚决废止,该修订的抓紧完善。要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坚决防止“一言堂”、拍脑袋决策,建立决策痕迹终身追溯制度;要建立政绩观问题监测预警机制,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处置;要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把潜绩和显绩、当前和长远结合起来考量。

五是突出“开门”,在群众参与中检验成效。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业绩好不好,要看群众实际感受,由群众来评判。”坚持开门搞教育,不能自弹自唱。查摆问题要听取群众意见,整改整

治要接受群众监督,检验成效要由群众评判。要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用心用情办好一批民生实事,让群众在学习教育中看到变化、得到实惠,切实增强获得感、幸福感。

三、强化担当,改进作风,确保学习教育取得扎实成效

开展好这次学习教育,是对各级党委(党组)政治能力的检验。我们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要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党委(党组)要扛起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抓、负总责。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的学习教育。要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职责分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把政绩观问题纳入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和审计监督,对查明属实、造成严重后果的问题施行终身追责问责。

二要强化分类指导。要结合不同层级、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的实际,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对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这个重点,要标准更高、要求更严;对基层党员干部,要注重结合岗位实际,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防止“一刀切”“一锅煮”。

三要强化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各类宣传阵地,深入宣传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和进展成效,宣传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同时,要加大对反面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发挥警示震慑作用,营造崇尚实干、担当作为的良好氛围。对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典型案例要及时通报曝光,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纠治不正之风的强烈信号。

四要强化作风保障。坚决落实简约务实的要求,不搞花架子、不做表面文章,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把学习教育与推动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

促进,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新成效检验学习教育成果。要严格落实中央捌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低级红”“高级黑”,确保学习教育健康有序开展。

四、知行合一,务求实效,以正确政绩观引领高质量发展

学习教育的落脚点,在于推动事业发展。我们要把学习教育焕发出的热情,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要在贯彻新发展理念上见行见效。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的硬道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成为领导干部政绩观的重要内容。”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决纠正违背规律的错误行为。在谋划项目、制定政策时,必须算好投入产出账、资源环境账、民生福祉账,确保每一项工作都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要自觉按规律办事,尊重经济规律、社会规律、自然规律,尊重客观实际和群众需求,强化系统思维和科学谋划。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紧密结合各自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

二要在创造高品质生活上用心用情。习近平总书记强调:

“我们共产党人干事业、创政绩,为的是造福人民,不是为了个人升迁得失。”要坚持民生为大,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要聚焦就业、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群众最关心的利益问题,一件一件抓落实,一年一年接着干。要完善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机制,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把好事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要正确处理好显功与潜功的辩证关系,既要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要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不计较个人功名,追求人民群众的好口碑、历史沉淀之后真正的评价-7。

三要在锻造高素质队伍上选贤任能。选人用人是风向标。要坚

持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大力选拔那些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锐意改革、担当作为的优秀干部。对政绩观不正、热衷于搞“形象工程”的干部,坚决不用;对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严肃处理,真正让有为者有位、能干者能上、优秀者优先。

篇2、关于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学习计划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决定自2026年春节假期后至7月底,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为深入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确保学习教育在本地本部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相关全会部署,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以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为总要求,以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为重点,一体推进学查改,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从思想深处解决好”政绩为谁而树、功勋为谁而立”的问题,坚决摒弃任何形式的急功近利、虚假浮夸,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坚强作风保障。

二、总体安排

本次学习教育自2026年春节假期结束后立即启动,7月底基本结束。坚持聚焦主题、简约务实,不搞花架子,不分批次、不划阶段,将学习研讨、查摆问题、整改整治、建章立制、开门教育贯穿始终,有机融合、一体推进。

三、重点任务

(一)深化学习研讨,筑牢思想根基(贯穿全过程)

1.原原本本学。组织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成员,通过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读书班等形式,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准确把握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方针、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确保发展思路与中央同频共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地区本部门本领域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找准树立正确政绩观、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着力点。

2.联系实际思。围绕“什么是真正的政绩”“为谁创造政绩”“怎样创造政绩”等根本性问题,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发展实际和典型案例,深入开展交流研讨。引导领导干部从政治高度看待政绩观问题,深刻认识到树立正确政绩观是落实“两个维护”、推动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

3.正反典型鉴。深入学习宣传秉持正确政绩观、造福一方的先进典型事迹,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同时,深刻剖析通报曝光的反面典型案例,特别是那些因政绩观偏差导致决策失误、造成严重损失、引发群众不满的问题,以案为鉴、以案促改。

(二)深入查摆问题,深刻检视剖析(贯穿全过程,前期集中开展)

1.对标对表自查。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对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对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对照人民群众新期待,深入开展自我检视。重点查找是否存在盲目举债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数据造假,竭泽而渔发展,重显绩轻潜绩,重短期效应轻长远发展,以及贯彻新发展理念不完整不准确不全面等问题。

2.拓宽渠道排查。结合中央巡视、生态环保督察等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深入查找政绩观方面的深层次原因。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通过调查研究、座谈访谈、设置意见箱等方式,广泛听取服务对象、基层党员、普通群众的意见建议,了解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背后,是否隐藏着政绩观偏差。

3.从党性上剖析。对查找出的问题,要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上找原因,从党性原则、宗旨意识、纪律规矩上查根源。看是否存在私心杂念作祟、担当精神不足、斗争精神不强等问题,真正触及思想、触及灵魂。

(三)狠抓整改整治,务求工作实效(贯穿全过程,对突出问题集中整治)

1.坚持立行立改。对查摆出的问题,能够立即解决的,要雷厉风行、马上就办,让干部群众尽快看到变化。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明显不符合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具体问题,要第一时间整改到位。

2.开展集中整治。针对查找出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特别是那些影响面广、根深蒂固的顽瘴痼疾,要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主体、整改时限,集中力量进行攻坚。要坚持与中

央巡视整改、深入贯彻中央捌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整改、“十五五”规划编制实施、生态环保督察整改等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形成合力。

3.强化跟踪问效。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效果评估,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要严肃批评、限期改正,确保问题真整改、改到位。

(四)注重建章立制,巩固教育成果(贯穿全过程,后期集中完善)

1.全面梳理评估。对现有的涉及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项目审批、干部考核评价、城市建设、生态保护等方面的制度规定进行全面梳理和评估。深入查找其中是否存在不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不符合正确政绩观导向、容易诱发错误政绩行为的规定条款。

2.做好废改立工作。对与正确政绩观要求相悖、阻碍高质量发展的制度,坚决予以废止;对存在漏洞、不够完善的制度,及时进行修订完善;对实践中证明行之有效、有利于树立正确政绩观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提炼,上升为制度规范。重点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强化监督约束机制,从源头上防范政绩观偏差。

3.强化制度执行。加强对新修订制度的宣传解读和培训,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加大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严肃查处,维护制度的刚性约束力。

(五)坚持开门教育,接受群众评判(贯穿全过程)

1.倾听群众声音。在查摆问题阶段,要通过多种方式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查摆重点。在整改整治

过程中,要适时向群众通报进展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2.办好民生实事。坚持民生为大,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落脚点放在为民造福上。结合学习教育,集中力量解决一批群众在就业、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方面急难愁盼问题,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学习教育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

3.成效群众评判。学习教育结束时,要通过适当方式,让群众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观转变情况、突出问题解决情况、民生实事办理情况进行评价,把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作为检验学习教育成效的根本标准。

四、组织领导

1.压实领导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开展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抓、带头学、作表率,其他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的学习教育。

2.加强分类指导。结合不同层级、不同地区、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的实际,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要求,明确学习重点和整改方向,不搞“一刀切”,增强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力戒形式主义。严格落实《通知》要求,学习教育全过程都要坚持务实高效,坚决反对形式主义,不要求无实质内容的笔记、报告,不搞走过场的参观考察,防止“低级红”“高级黑”,确保学习教育的政治性和严肃性。

4.做好宣传引导。充分运用主流媒体和新兴媒体,宣传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和进展成效,宣传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营造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浓厚氛围。

通过本次学习教育,务求使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绩观得到一次深刻洗礼和矫正,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篇3、2026年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研讨

发言材料

 

同志们:

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肆中全会战略部署、确保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的必然要求,是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夯实党的执政根基的重要举措,是巩固拓展党内集中学习教育成果、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效途径,对于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对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意义重大。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近期又在多次重要讲话中特别加以强调,为开展学习教育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下面,我结合个人学习和思考谈几点不成熟的体会,与大家交流。

一、深刻认识树立正确政绩观的时代必然性

当前,在“十五五”开局起步的关键节点,中央反复强调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这绝非无的放矢,而是有着深刻的时代背景和现实考量。我个人理解,其必然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经过多年的快速发展,我国经济社会已进入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的新常态。过去那种以GDP增速论

英雄的“锦标赛”模式已难以为继。新发展理念要求大家必须彻底摒弃“唯GDP”的路径依赖和“换道超车”的短期冲动,将发展的着力点真正放到创新驱动、结构优化、绿色低碳、民生改善上来。政绩观的偏差,是高质量发展最大的绊脚石。只有从根本上校准政绩坐标,才能确保发展航船沿着正确方向行稳致远。二是回应群众美好生活期盼的迫切需要。随着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早已从简单的物质满足,扩展到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全方位的更高要求。一些地方之所以出现广受诟病的“形象工程”“面子工程”,甚至不惜“数字造假”,根子就在于政绩观错位,眼睛向上看、不对群众看,只重“显绩”、不重“潜绩”。这种偏差严重透支了政府公信力,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树立正确政绩观,就是要回归执政为民的初心,把群众的口碑作为检验政绩的唯一标准。三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政治保障。党的二十大擘画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这是一项前无古人的开创性事业,必然会遇到各种艰难险阻和风险挑战。要确保这项宏伟事业不动摇、不走样、不变形,关键在于有一支政治过硬、适应新时代要求、具备领导现代化建设能力的干部队伍。而政绩观正是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从政活动中的集中体现。只有全体干部都明确了“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怎样树政绩”这一根本问题,才能步调一致、凝心聚力,当好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坚定行动派、实干家。

二、准确把握正确政绩观的丰富内涵

树立正确政绩观,不能停留在口号上,必须深入理解其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结合中央精神和工作实际,我认为正确的政绩观,

其内涵至少包含以下三个维度。一是“为了谁”的根本立场,必须坚持人民至上。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这就从根本上回答了政绩观的立场问题。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必须是人民的利益。创造政绩的过程,就是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的过程。大家要时常叩问自己,做的决策、上的项目、办的事情,究竟是为了个人升迁的“政声”,还是为了群众福祉的“掌声”?是否真正解决了群众关心的就业、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急难愁盼问题?只有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才能创造出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真实政绩。二是“是什么”的价值标尺,必须追求高质量发展。正确的政绩,绝不等于短期内亮眼的经济数据,更不是一时的繁华景象。它是一种全面的、可持续的、体现新发展理念的政绩。这要求大家必须处理好一系列重要关系:处理好稳和进的关系,在保持社会大局稳定的前提下积极进取;处理好立和破的关系,既要培育壮大新动能,也要稳妥化解旧矛盾;处理好虚和实的关系,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实事,坚决不做虚报浮夸的表面文章;处理好标和本的关系,既要解决眼前问题,更要构建长效机制;尤其要处理好近和远的关系,树立“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胸怀和境界,甘于做铺垫性的工作,甘于抓未成之事。三是“怎么评”的最终标准,必须聚焦实干实效。政绩好不好,关键看疗效,不能只看“报告”和“数据”。群众的感受度、满意度,才是最权威的评判标准。一项政策落地后,群众的办事流程是不是简化了?一个产业项目建成后,老百姓的腰包是不是真的鼓了?一所学校或医院投入使用后,教育和医疗服务的品质是不是提升了?这些具体而微的变化,是群众能切身感受到的实惠,也是政绩最生动的体现。因此,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察

实情、出实招、求实效,把工作的重心下沉到田间地头、工厂车间、社区楼院,努力让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

三、切实探索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有效路径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一项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坚持思想引领、制度约束和实践养成相结合,构建全链条的治理格局。一是强化思想引领,拧紧世界观“总开关”。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政绩观出现偏差,根源在于思想根基不牢。必须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把政绩观教育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常修课,引导广大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通过理论学习和党性锻炼,让大家从内心深处明白,个人的成长进步与党和人民事业的发展是紧密相连的,只有把小我融入大我,在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中,才能实现人生价值,从而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政绩观的侵蚀。二是优化考核引导,校准干事创业“风向标”。政绩考核是指挥棒,棒子朝哪儿指,干部就朝哪儿跑。必须坚决破除“唯GDP论英雄”的惯性思维,加快构建体现新发展理念、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具体而言,要推动考核指标的差异化与精准化,根据不同层级、不同区域、不同部门的特点,科学设置考核权重,加大民生改善、生态保护、风险防范、社会治理等“潜绩”指标的比重。要创新考核评价方式,变“年终算总账”为“平时记实账”,通过日常调研、专项督查、群众评议等多种方式,全过程、多维度地掌握干部履职情况。更要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其与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激励问责刚性挂钩,真正让吃苦者吃香、实干者实惠、有为者有位,形成“优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鲜明导向。三是健全制度约束,

织密监督纠治“防护网”。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仅靠思想自觉远远不够,必须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要按照中央要求,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的工作机制。要完善监测预警机制,综合运用纪检、审计、统计、信访等信息,对可能存在“数字造假”“短期行为”的异常信号及时预警、精准识别。要健全及时纠偏机制,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要强化刚性问责机制,对搞“形象工程”、制造“虚假政绩”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绝不姑息。同时,要落实好“三个区分开来”,完善容错纠错机制,为敢于担当、锐意改革的干部撑腰鼓劲,营造愿干事、敢干事、能干成事的浓厚氛围。

同志们,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每一名领导干部的终身课题。我将以此次研讨为契机,带头深入学习、带头查摆问题、带头整改落实,与大家一道,努力创造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扎实政绩。

我的发言完了,谢谢大家。

篇4、在全县(区)县处级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学习教育动员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经市委(州委)批准,今天我们召开县处级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动员会,主要目的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对全县(区)县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学习教育进行动员部署,推动“关键少数”先学一步、

深学一层、整改在前、示范在先,以领导干部正确政绩观引领全县(区)高质量发展。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领导干部必须带头深刻认识:政绩观是政治问题、党性问题、方向问题

县处级领导干部是县域发展的“领头雁”、是干事创业的“主心骨”、是为民造福的“责任人”,政绩观是否正确,直接影响一方发展、一方民生、一方风气。开展这次学习教育,对领导干部而言,不是一般意义的学习活动,而是一次政治淬炼、思想洗礼、作风整肃、能力提升。

第一,正确政绩观是领导干部的政治立身之本。政绩观本质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体现。领导干部必须深刻认识到,政绩只能为党而立、为民而树,绝不能为个人升迁、为表面风光、为虚假成绩而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只有树牢正确政绩观,才能站稳政治立场、把准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

第二,正确政绩观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证。当前,我们面临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任务,越是任务艰巨,越要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如果政绩观跑偏,就会急功近利、盲目铺摊子、上项目,留下后遗症;就会重数据轻实效、重形式轻内容,贻误发展机遇。领导干部必须以正确政绩观统领工作,做到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防风险。

第三,正确政绩观是践行初心使命的核心要求。我们党百年奋斗,根本宗旨就是为人民服务。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肩上的责任,都是人民赋予的。政绩好不好,要看群众是不是真正得到实惠、生活是不是真正得到改善、难题是不是真正得到解决。开展学习教育,就是要推动领导干部回归初心、坚守民心,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

绩。

第四,正确政绩观是纠治作风顽疾的关键举措。从近年来查处的典型案例看,很多违纪违法问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根源都是政绩观扭曲。有的热衷于造势作秀,有的漠视群众利益,有的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对这些问题必须动真碰硬、彻底整治,以学习教育推动作风大转变、能力大提升。

二、聚焦“关键少数力推动领导干部在学习教育中走在前、作表率、立标杆

这次学习教育,对象是县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标准更高、要求更严、责任更重。大家必须以更高站位、更严标准、更实举措,带头学、带头查、带头改、带头干。

一要带头深学细悟,在理论武装上作标杆。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重要论述作为必修课、常修课,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刻领会“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深刻内涵,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要通过中心组学习、专题读书班、党课宣讲、交流研讨,真正把正确政绩观刻进骨子里、融入血脉中。

二要带头查摆检视,在自我革命上作标杆。坚持刀刃向内、直面问题,重点查五个方面: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是否打折扣、搞变通;查推动发展是否急功近利、盲目决策;查为民服务是否脱离群众、漠视民生;查工作作风是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查廉洁自律是否严守底线、干净干事。要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谈心谈话,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把问题找准、把根源挖深。

三要带头整改整治,在动真碰硬上作标杆。对查摆出的问题,建立四张清单,实行领导包抓、销号管理。要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

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坚决整治虚假政绩、形象工程、数据造假、漠视群众利益等问题。要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检验。

四要带头科学决策,在履职用权上作标杆。领导干部要带头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强化调研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坚决杜绝个人说了算、盲目拍板、违规决策。要坚持按规律办事、按制度用权,做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

五要带头为民办事,在践行宗旨上作标杆。每位县处级领导都要牵头包抓1-2项民生实事,聚焦就业、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生态等群众急难愁盼,亲自部署、亲自推进、亲自督办,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让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变化。

六要带头实干担当,在推动发展上作标杆。要坚持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多做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工作,不搞花拳绣腿,不做表面文章。要敢于啃硬骨头、勇于涉险滩,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学习教育严起来、实起来、落下去

一要压实主体责任。县委(区委)承担主体责任,我作为第一责任人负总责,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统筹协调、精细推进,各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要从严督导指导。督导组要全程跟进、精准督导,重点看学习深不深、问题准不准、整改实不实、成效好不好,对敷衍应付、走过场的严肃追责问责。

三要坚持以上率下。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学习、带头查摆、带头整改、带头践行,形成一级带一级、全员抓落

实的良好局面。

四要健全长效机制。要把学习教育成果固化为制度,完善决策机制、考核机制、监督机制、激励机制,从制度上防范政绩观偏差,推动正确政绩观落地生根。

五要注重成果转化。把学习教育与推动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生态保护、民生改善等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以学习促实干、以实干践政绩,以全县(区)发展新成效检验学习教育成果。

同志们,领导干部的政绩观,连着党心民心,关乎发展未来。让我们以这次学习教育为契机,坚定初心使命、端正政绩导向、弘扬实干作风,以忠诚、干净、担当的实际行动,创造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新业绩!

谢谢大家!

篇5、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推动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意见》(中办发〔2026〕3号)要求,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2026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把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工作全过程各领域,现就我单位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中心任务,聚焦“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根本问题,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杜绝“数字造假、寅吃卯粮、重显绩轻潜绩”等错误倾向,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推动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安排

本次学习教育从2026年2月启动,至2026年7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有序推进,实现全体党员干部全覆盖。

(一)集中学习阶段

1.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议题”,2026年2月底前组织第一次集中学习,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中办发〔2026〕3号文件原文、2026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逐一交流学习体会。各党支部2026年3月底前完成支部层面专题学习,组织党员结合岗位职责开展研讨,做到人人谈认识、找差距、明方向。

2.组织专题培训。2026年4月中旬前举办2期专题培训班,邀请专家学者、先进典型授课,对全体科级以上干部进行全覆盖轮训,培训内容突出政策解读、案例警示、实践指引,重点讲解"政绩观偏差典型案例表现形式、新发展理念下政绩考核评价标准、民生领域政绩衡量指标体系”等内容,培训结束后组织闭卷测试,测试不合格的进行补学补考。

3.开展警示教育。2026年4月底前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观看政绩

观偏差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片,通报近年来查处的“重面子轻里子、搞形象工程、统计造假”等典型案例,组织党员干部结合自身实际撰写警示教育心得体会,切实做到以案为鉴、警钟长鸣。

(二)查摆整改阶段

1.全面排查问题。围绕“是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否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是否坚持实事求是按规律办事、是否坚持‘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境界担当”四个方面,组织党员干部逐一对照查摆,形成个人问题清单。单位层面重点排查“项目决策是否科学、民生投入是否到位、数据统计是否真实、考核导向是否正确”等问题,2026年5月底前形成单位问题清单,明确问题表现、责任主体、整改时限。

2.广泛征求意见。2026年6月中旬前通过召开服务对象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置意见箱等方式,广泛征求基层群众、市场主体对单位政绩观方面的意见建议,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逐一梳理,纳入问题清单整改范畴。

3.认真整改落实。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对短期能够解决的问题,2026年7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推进的问题,制定阶段性整改目标,2026年11月底前取得明显阶段性成效。整改情况定期在单位内部公示,接受党员干部监督。

(三)巩固提升阶段

1.开展专项评估。2026年7月底前组织专项评估组,对各部门、各支部学习教育开展情况、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评估,重点评估“党员干部政绩观认识是否到位、突出问题是否整改到位、长效机制是否建立到位”,评估不合格的责令“回炉补课”。

2.完善制度机制。结合查摆出来的问题,重点完善项目决策论

证机制、民生实事群众评价机制、统计数据质量管控机制、干部政绩考核评价机制,将贯彻新发展理念、为民办实事成效作为干部考核的核心指标,从制度层面堵住政绩观偏差的漏洞。

3.选树先进典型。2026年8月底前选树一批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保障改善民生、打基础利长远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在单位内部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对标先进、创先争优。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学习教育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学习教育的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习、带头查摆、带头整改,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强化督促指导。2026年3月起,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对各部门学习教育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学习走过场、整改不认真、成效不明显的部门,及时约谈部门主要负责人,确保学习教育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三)强化统筹兼顾。把开展学习教育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推动2026年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与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结合起来,切实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防止“两张皮”。

(四)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单位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内部宣传栏等载体,及时宣传学习教育的进展成效、经验做法、先进典型,营造浓厚的学习教育氛围。2026年7月底前,各部门要将学习教育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单位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篇6、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专题党课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局机关干部廉政警示教育大会,其核心目的之一,就是要深入剖析思想根源,筑牢拒腐防变堤坝。这一切的基础与关键,在于能否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正确的政绩观。政绩观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干事创业中的集中体现,直接反映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宗旨意识和作风品格。对于住房城乡建设事业而言,我们的每一项规划、每一个项目、每一次审批,都深刻关系到城市发展蓝图、经济社会运行和千家万户的切身福祉,政绩观的“方向盘”把得正不正,影响尤为深远、责任尤为重大。当前,我们正处在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关键时期,外部环境复杂严峻,改革发展任务艰巨繁重,群众的期待更高、监督的视线更广。在此背景下,纠治政绩观上的偏差,拧紧思想“总开关”,不仅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的内在需要,更是我们住建部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推动事业行稳致远的根本前提。下面,我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这一主题,结合我局实际,与大家交流几点意见。

一、溯源固本:深刻把握正确政绩观的核心要义与时代要求

政绩观并非抽象的概念,而是有着深刻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首先必须从其思想源头和实践要求上进行深刻把握,澄澈认识“为谁创造政绩、创造什么政绩、怎样创造政绩”这一根本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这要求我们必须将党性锤炼贯穿于政绩创造的始终,确保我们的所有工作都符合党的性

质宗旨,经得起历史、实践和人民的检验。住建工作一头连着发展,一头连着民生,是展示执政为民理念的重要窗口,我们的政绩观必须牢牢扎根于人民立场,服务于高质量发展大局。

(一)坚持党性原则,校准政绩创造的政治坐标。政绩观首先是一个政治问题,反映的是党员干部的政治立场和政治能力。正确的政绩观,必须建立在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责、为民造福的坚实基础上。一是要强化政治忠诚,确保政绩方向不偏。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谋划推动住建领域工作时,必须首先学习领会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国家的大政方针,确保我们的城市规划、住房政策、工程建设等各项工作,都沿着党中央指引的方向前进,杜绝自行其是、搞变通、打折扣的现象。要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关于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转化为具体的工作思路、政策举措和发展实效。二是要心怀“国之大者”,提升政绩格局站位。住建工作不能局限于一时一地、一项目一工程,必须自觉将其置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去思考和推进。要关注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发展、新型城镇化战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乡村振兴等国家重大战略在住建领域的落实落地。例如,在制定房地产调控政策时,要兼顾稳定市场、防范风险与保障民生;在推进城市更新时,要统筹考虑历史文脉传承、生态保护与功能提升;在建设管理市政基础设施时,要前瞻布局,服务未来城市智慧化、绿色化、韧性化发展需要。三是要严守政治纪律,净化政绩创造环境。创造政绩必须遵循党纪国法的框架,决不能为了所谓的“政绩”触碰红线、逾越底线。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

决策,特别是在重大项目审批、大额资金使用、重要规划调整等方面,必须严格按程序和规矩办事。要自觉接受政治监督,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开展工作,确保创造的每一项政绩都清正廉洁、阳光透明。

(二)恪守人民立场,锚定政绩评价的根本标准。人民是我们党执政的最大底气,也是政绩评判的最终裁决者。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共产党就是为人民谋幸福的,人民群众什么方面感觉不幸福、不快乐、不满意,我们就在哪方面下功夫。”住建部门的工作与百姓安居乐业息息相关,我们的政绩观必须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一是要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政绩的“晴雨表”。我们推动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城市内涝治理、物业服务提升等工作,根本目的就是为了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提升其居住品质和生活便利度。因此,评价一项工作的成效,不能只看报表数字、工程进度,更要看群众的笑脸、听群众的口碑。要建立健全群众参与和评价机制,在政策制定、项目实施、效果评估等各环节充分听取群众意见,使我们的工作更接地气、更合民意。二是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创造政绩的“出发点”。住房是民生之要。要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住有所居、住有宜居的目标,多做一些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工作。在房地产市场调控中,要更加注重保障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在住房保障体系中,要精准覆盖,努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在城市建设和管理中,要下足“绣花”功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治理“城市病”,营造宜居、韧性、智慧的城市环境。这些工作可能周期长、见效慢,但却是实实在在的政绩。三是要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检验政绩的“试金石”。在城市更新、土地征收、房屋拆迁

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中,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依法依规进行,充分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决不能为了追求项目进度、城市形象而损害群众利益,更不能搞与民争利、损害社会公平的事情。要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和权益保障渠道,对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零容忍”。

(三)遵循发展规律,夯实政绩创造的科学基础。正确的政绩观必然是尊重客观规律、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政绩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专业性强、系统复杂,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按规律办事。一是要尊重城市建设和发展规律。城市是一个有机生命体,其规划、建设、管理必须遵循内在规律。要树立“规划科学是最大的效益”理念,强化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杜绝“翻烧饼”式的随意调整。要尊重城市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合理确定城市规模、开发强度和发展时序,避免盲目扩张、过度开发。要注重城市内涵式发展,推动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二是要践行新发展理念指导工作实践。要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完整、准确、全面贯穿于住建工作全过程。例如,在建筑领域大力推广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推动行业科技创新和数字化转型升级(创新);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协调);加强建筑节能和城市生态修复,建设公园城市(绿色);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城市管理经验,优化营商环境(开放);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共享。三是要坚持系统观念谋划推进工作。住建工作涉及面广,关联性强,必须坚持系统观念,加强全局性谋划和整体性推进。要统筹发展和安全,既要推动行业发展,又要牢牢守住工程质量安全、城市运行安全、房地产金融风险等底线。要统筹建设与管理,

克服“重建设、轻管理”倾向,建管并重,提升城市精细化治理水平。要统筹当前与长远,既着力解决眼前突出问题,又为未来可持续发展预留空间、奠定基础。要统筹重点突破与整体协同,在抓好关键任务的同时,注重各项政策、各项工作的协调配套。

二、镜鉴警醒:深入剖析住建领域政绩观易人的误区与风险

在深刻理解正确政绩观内涵要求的基础上,我们必须以反面典型为镜鉴,清醒认识当前在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中,一些干部在政绩观上可能存在的认识偏差和行为误区。这些问题不仅可能导致资源浪费、发展失序,更可能滋生腐败,损害党和政府形象,贻误事业发展。结合近年来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相关领域案例以及我们工作中需要警惕的现象,我们要着重防范和纠正以下五个方面的误区。习近平总书记告诫我们,“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同我们党的性质宗旨和优良作风格格不入,是我们党的大敌、人民的大敌。”这些政绩观上的偏差,往往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具体工作中的表现,必须坚决予以摒弃。

(一)摒弃“重建轻管”的短视思维,树立全周期管理理念。一些干部热衷于上马新项目、建设新工程,认为这才是看得见、摸得着的“硬政绩”,而对于建成后的运营、维护、管理等长期性工作重视不够、投入不足,导致一些设施“一年新、两年旧、三年破”,甚至建成即闲置,造成公共资源的巨大浪费和财政负担。这是一种典型的急功近利、缺乏可持续性的政绩观偏差。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价值最终体现在长期、高效、安全的运行服务上。要牢固树立“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从项目谋划之初,就要同步考虑后续的管理运营、成本收益、维护更新等问题。在绩效考核中,要加大对设施运行效能、管理服务水平、群众使用满意度

等指标的权重,引导干部既做“建设功臣”,也做“管理专家”。要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和资金保障机制,确保市政基础设施、公园绿地、保障性住房等民生项目能够持续良好地服务社会、惠及于民。

(二)纠正“重标轻本”的功利倾向,追求内涵式发展实效。有的同志在工作中过于注重外在形象和表面文章,比如片面追求建筑形态的“高大上”、城市景观的“亮化美化”,却忽视了城市功能的完善、基础设施的短板、公共服务配套的不足等更为本质的问题。或者在解决住房、环境等民生问题时,倾向于采取一些立竿见影但治标不治本的临时性措施,缺乏从根本上、系统性解决问题的决心和韧劲。这种“重标轻本”的倾向,反映了政绩观上的浮躁和功利。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解决深层次矛盾、夯实发展基础上。在城市更新中,不仅要改善“面子”,更要优化“里子”,下大力气更新改造老旧管网、完善停车设施、增加公共服务供给。在住房保障中,不仅要增加房源数量,更要提升居住品质、优化空间布局、健全配套政策。要勇于攻坚克难,对于历史遗留问题、复杂矛盾症结,要深入研究、久久为功,以钉钉子精神推动问题根本解决,创造经得起时间检验的扎实政绩。

(三)力戒“重速轻质”的浮躁心态,坚守安全质量生命线。在城市建设快速推进的过程中,有时会不自觉地出现盲目追求速度和规模,而忽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倾向。例如,为了赶工期、抢进度,可能简化必要程序、降低建设标准、放松现场监管,给工程质量安全埋下隐患。房地产领域如果单纯追求开发速度和销售业绩,也可能忽视房屋品质、配套建设和售后服务,引发社会矛盾和

纠纷。质量和安全是住建工作的底线和生命线,一旦失守,任何速度与规模都毫无意义,甚至是巨大的负资产。我们必须始终将质量和安全摆在首位,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强化全过程质量监管。要弘扬“工匠精神”,鼓励建设精品工程、百年工程。要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城镇燃气、自建房、城市内涝等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健全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机制。要正确认识发展与安全的关系,坚持以安全保发展、以发展促安全,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四)防范“重己轻民”的立场偏移,践行群众路线不动摇。正确的政绩观必然是以人民为中心的政绩观。但在实际工作中,有时可能出现脱离群众、主观臆断的情况。比如,在城市规划、项目设计中,未能充分听取和吸收当地居民、利益相关方的合理意见,导致项目与群众需求脱节,甚至引发邻避效应。在政策制定和执行中,可能更多考虑部门利益、管理便利,而不是群众办事是否便捷、权益是否得到保障。这种“重己轻民”的偏移,根子在于宗旨意识淡薄、群众立场不稳。我们要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在规划编制、政策出台、项目决策前,广泛开展调研、听证、公示,问计于民、问需于民。要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住建领域营商环境,简化审批流程,提升服务效能,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的难点、堵点问题。要把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工作的最高标准,让我们的政绩真正得到人民的认可。

(五)杜绝“重显轻潜”的片面追求,甘做铺垫性奠基工作。一些工作见效快、容易出显绩,如地标性建筑、大型场馆、形象道路等;而一些工作是打基础、利长远的潜绩,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海绵城市建设、建筑节能改造、行业标准制定、人才队伍培养等,往往投入大、周期长、不易被察觉。如果政绩观出现偏差,就可能导致干部热衷于前者,而对后者兴趣不大、投入不够。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要有'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住建事业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一大批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工作的支撑。我们要有“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的胸襟和担当,甘于做铺垫性的工作,甘于抓未成之事。要完善考核评价体系,显绩与潜绩并重,尤其要鼓励和保护那些默默无闻、扎扎实实做基础工作的干部。要着眼未来城市发展的需要,在科技创新、标准引领、智慧住建、绿色低碳发展等方面提前布局、持续投入,为住建事业的长远健康发展积蓄力量、筑牢根基。

三、躬身践行:将正确政绩观融入住建工作全过程与各方面

认识的目的在于实践。树立正确政绩观,最终要落脚到我们的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上。作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的党员干部,我们必须将正确的政绩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融入规划、建设、管理、服务的每一个环节,转化为推动我市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和实际成果。这要求我们不仅要思想清醒,更要行动坚决,在实践中不断锤炼党性、提升能力、改进作风。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关于“突出常态长效深化落实中央⑧项规定精神”的要求,就必须从端正政绩观抓起,铲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滋生的土壤,以务实清廉的作风创造实实在在的业绩。

(一)强化思想淬炼,筑牢“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价值根基。思想的纯度决定行动的力度。要将树立正确政绩观作为终身课题,持续加强理论武装和党性修养。一是要深化理论学习,掌握思想武器。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

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关于城市工作、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等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把握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从中汲取智慧和力量,明确干事创业的方向、方法和路径。二是要加强党性教育,砥砺初心使命。通过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重温入党誓词、学习先进典型、开展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不断强化党的意识、党员意识,牢记“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要经常对照党章党规党纪,检视自己在政绩观方面是否存在偏差,及时校准思想之标、调整行为之舵。三是要涵养文化底蕴,提升境界格局。住建工作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同时也需要深厚的人文情怀和历史眼光。要学习城市发展史、建筑文化、规划理论等知识,培养对城市的责任感和热爱之情。要深刻理解“城市是人民的城市,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自觉把个人的工作追求融入城市发展、民族复兴的伟大事业中,追求更有高度、更有境界、更有品位的人生价值。

(二)健全制度保障,构建“科学考评、规范用权”的运行机制。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要用科学的制度引导和保障正确政绩观的落实。一是要完善考核评价体系。优化住建领域政绩考核指标,突出高质量发展导向,加大民生改善、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可持续发展等指标的权重。探索建立差异化考核办法,对不同岗位、不同领域的工作实行分类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其与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问责追责等紧密挂钩,形成“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鲜明导向。二是要规范权力运行流程。针对项目审批、规划许可、招投标、资金分配、质量安全监管、行政执法等关键环节和廉政风险点,进一步梳理权

责清单,优化工作流程,压缩自由裁量空间。大力推进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充分利用信息化、大数据等手段,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减少人为干预和寻租空间。三是要落实容错纠错机制。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对于在推动改革发展、探索创新中出现的无意过失和探索性失误,只要出于公心、符合程序、未谋私利,要予以宽容,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的干部撑腰鼓劲。同时,要精准规范问责,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三)砥砺务实作风,锤炼“真抓实干、善作善成”的过硬本领。正确的政绩观要靠扎实的作风来实践,靠过硬的本领来实现。一是要坚持调查研究,掌握实情。大力弘扬“深、实、细、准、效”五字诀调研之风,扑下身子、沉到一线,深入项目建设现场、基层管理单位、街道社区、居民家中,听真话、察实情,了解城市运行的“痛点”、群众生活的“难点”、政策落实的“堵点”。要使调查研究成为谋事之基、成事之道,使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更加符合实际、符合规律、符合民意。二是要发扬斗争精神,攻坚克难。住建领域历史遗留问题多、矛盾风险集中、改革发展任务重。要敢于直面问题,不回避矛盾,对于城市更新中的拆迁难题、房地产市场风险化解、建筑行业转型升级、工程质量安全顽疾等,要拿出啃硬骨头的决心和韧劲,一个难关一个难关地攻克。要提高斗争本领,讲究策略方法,依法依规、稳妥有序地推进各项工作。三是要提升专业能力,精益求精。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要加强学习,

不断更新知识储备,熟悉掌握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法律法规、宏观经济、金融科技等多方面知识。要培养专业思维、专业素养、专业方法,努力成为住建领域的行家里手。要追求卓越,发扬

“工匠精神”,对待每一项工作都力求精准、精细、精品,以高超的专业水准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

同志们,政绩观是一面镜子,映照的是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宗旨意识和责任担当;政绩观也是一把尺子,衡量的是我们工作的价值取向、成效标准和历史贡献。在推动我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责任重大,意义深远。让我们以此次廉政警示教育为契机,常怀敬畏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力行务实之举,将正确的政绩观真正融入血脉、植入灵魂、见诸行动,努力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过硬业绩,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我市住建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篇7、基层党组织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阶段性总结

按照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统一部署,我镇(街道、村、社区)基层党组织立足基层实际、紧贴群众需求、突出实干导向,扎实推进学习教育向基层延伸、向党员覆盖,着力纠治基层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引导基层党员干部把为民办事、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学习教育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阶段性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立足基层实际,周密组织实施确保学习教育落地见效

我镇(街道、村、社区)始终把学习教育作为加强基层党建、夯实执政根基、提升服务能力的重要抓手,坚持简约务实、不增负担、群众参与,确保学习教育贴合基层、务实高效。

一是迅速传达部署,统一基层思想。第一时间召开基层党组织书记会议、党员大会,传达学习中央《通知》精神和上级党委部署要求,深刻认识到基层是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最后一公里”,必须把学习教育与基层治理、民生服务、乡村振兴紧密结合,引导基层党员干部端正政绩导向、坚守为民初心。

二是健全组织体系,压实基层责任。成立由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任组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为成员的学习教育工作小组,明确基层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形成党委统筹、支部落实、党员参与、群众监督的基层工作格局,确保学习教育有人抓、有人管、落得实。

三是制定基层方案,简化流程环节。结合基层工作特点,制定学习教育工作方案,坚持不分批次、不划阶段、不搞繁琐材料、不搞过度检查,突出学习简便化、查摆接地气、整改办实事、制度好执行,切实为基层减负,让基层干部把精力放在服务群众上。

四是营造基层氛围,扩大宣传覆盖。利用村社公告栏、大喇叭、微信群、院落宣传栏等基层载体,宣传学习教育意义、内容、做法,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解读正确政绩观,让党员明白、让群众知晓,营造为民实干、务实清廉的浓厚氛围。

二、创新基层学习,强化思想引领推动入脑入心

立足基层党员文化水平、工作特点、生活实际,采取灵活多样、通俗易懂、便捷高效的学习方式,推动理论学习走进田间地头、院落楼栋、党员心中。

一是精准学习内容,贴合基层需求。组织基层党员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正确政绩观、基层治理、为民服务、乡村振兴、社区建设的重要论述;学习党中央惠民利民政策;学习基层先进典型

为民实干事迹;学习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相关要求,让基层党员学得懂、弄得通、用得上。

二是创新学习形式,方便党员参与。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院落板凳会、田间地头会、社区议事会等基层场景,开展碎片化、便捷化学习;基层党组织书记带头讲微党课、用方言讲政策、用案例讲道理;依托学习强国、远程教育等线上平台,推送短视频、音频、图文资料,方便老党员、流动党员随时随地学习;组织观看基层政绩观偏差警示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三是开展基层研讨,凝聚实干共识。围绕**“基层政绩是什么、为民实干怎么干”“如何杜绝基层形式主义”“如何办好群众身边事小等主题,组织党员开展简单务实的交流研讨,让党员谈体会、找差距、定措施,牢固树立“为民办事就是最大政绩”的基层政绩导向。

三、深入基层查摆,聚焦民生找准突出问题

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开门查摆、直面问题,重点排查基层工作中政绩观偏差、服务群众不到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做到群众反映什么问题就查摆什么问题、群众痛恨什么问题就整改什么问题。

一是聚焦基层重点查摆。重点查摆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上热中温下冷”、打折扣搞变通;服务群众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推诿扯皮;工作重痕迹轻实效、报表会议检查过多加重基层负担;急功近利、不注重打基础利长远;脱离群众、漠视群众急难愁盼;基层治理不作为、矛盾纠纷化解不及时等突出问题,确保查摆问题贴合基层、聚焦民生。

二是拓宽渠道听取意见。通过入户走访、院落座谈、微信群、

便民热线、意见箱等方式,面对面、心贴心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开展党员与群众谈心谈话,坦诚交流、听取意见,真正把群众的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查出来、摆上台。

三是简化梳理建立清单。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分别建立简明问题清单,不搞复杂材料、不做繁琐台账,明确问题表现、产生原因、整改方向,确保问题找得准、改得实、群众认可。

四、狠抓整改落实,办好民生实事赢得群众信任

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快改真改,把整改整治与为民办实事紧密结合,让群众在一件件实事中感受到学习教育带来的新变化、新成效。

一是快速整改立见成效。对群众反映强烈、简单易改的问题,立即整改、当场解决;对需要持续推进的问题,明确措施、时限、责任人,限期整改、定期公示,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整改成效。

二是集中整治突出问题。重点整治基层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精简报表、精简会议、精简检查,切实为基层干部减负;整治服务群众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提升服务效能;整治民生政策落实不到位、基础设施不完善、人居环境不优等问题,不断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三是全力办好民生实事。实施**“基层为民办实事”专项行动**,聚焦群众就业、社保、医疗、养老、住房、饮水、用电、行路、环境整治、困难帮扶等身边小事,梳理形成民生实事清单,逐项推进、逐项办结,切实把为民造福落到实处。

四是化解矛盾促进和谐。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及时化解邻里纠纷、家庭矛盾、土

地纠纷、物业纠纷等问题,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维护基层和谐稳定。

五、健全简易制度,夯实基层长效常态践行

立足基层实际,建立简单管用、便于执行、群众认可的制度机制,不搞花架子、不做无用功,推动践行正确政绩观常态化、长效化。

一是简化制度优化流程。全面梳理基层工作制度、办事流程,废除不合理规定、精简繁琐环节,优化便民服务流程、基层工作流程,让群众办事更方便、基层工作更高效。

二是健全基层服务制度。完善党员联系群众、入户走访、便民服务、群众议事、矛盾化解等制度,推动基层党员干部常态化下沉一线、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米。

三是强化制度落地执行。用群众易懂、干部易记的方式宣传制度,基层党组织加强日常监督,确保制度执行到位、落地见效,形成用制度规范工作、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

六、存在问题与下一步工作打算

当前,基层学习教育仍存在部分党员理论学习不够深入、个别问题整改不够彻底、形式主义整治仍需持续发力、服务群众精细化水平不高等问题。下一步,我镇(街道、村、社区)将持续深化学习教育、抓好问题整改、整治形式主义、办好民生实事、强化基层党建,不断推动基层工作提质增效,以实干实绩推动基层发展、服务人民群众,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现代化提供坚强保障。

篇8、2026年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研讨发言材料

各位领导、同志们: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为我们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提供了重要指引。作为领导干部,我们肩负着党和人民赋予的重大责任,必须以此次学习教育为契机,深刻领悟正确政绩观的内涵,将其贯穿到工作的方方面面。下面,结合工作实际和学习情况,谈几点体会。

一、以“理论武装”铸魂,在学深悟透中校准政绩方向

(一)强化理论学习,筑牢思想根基。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理论是实践的指南。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首先要强化理论武装。我们要充分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作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坚持学原文、悟原理,领导班子要发挥“关键少数”示范作用,带头学深悟透,督促各级干部深入学习。通过系统学习,深刻认识到正确政绩观的核心要义是立党为公、为民造福,是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

(二)传承红色基因,汲取精神力量。我们要充分发挥本地红色资源的独特作用,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革命先辈的光辉事迹和崇高精神。例如,组织参观红色纪念馆、革命遗址等,邀请老党员、老战士讲述革命故事,开展红色主题教育活动。通过这些方式,让党员干部更直观地感受革命先辈们为了人民利益无私奉献、艰苦奋斗的精神,从中汲取力量,坚定理想信念,校准政绩方向。在工作中,始终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不搞形

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真正为人民群众谋福祉。

(三)挖掘文化精髓,涵养为政品德。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蕴含着丰富的为政智慧和品德修养的内容。我们要深度挖掘本地历史文化名人的优良家风、家规家训中的廉洁元素与文化精髓,并将其融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例如,举办专题讲座,以历史名人的家风故事为鲜活教材,强化思想浸润。通过学习这些优秀传统文化,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政绩观,培养清正廉洁、务实担当的为政品德,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

二、以“问题导向”炼身,在立行立改中筑牢政绩根基

(一)深入查摆问题,找准政绩偏差。全面落实学习教育工作安排,聚焦主题要求,抓住重点环节,从一开始就奔着问题去,深入查摆问题,一体推进“学查改”。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深入分管领域、基层一线,主动征求意见建议。我们要深入基层,与群众面对面交流,了解他们对我们工作的看法和需求,特别是在民生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同时,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广泛征求干部群众的意见,深入查摆自身在政绩观方面存在的问题,坚决摒弃应付思想、过关心态,切实把问题找准找实找透。

(二)坚持刀刃向内,剖析问题根源。督促班子提高主动“摆进去”意识和态度,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把自身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清醒认识到纪律规定不是“一阵风”,作风建设没有“休止符”。针对突出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和集中整改台账,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从党性修养、宗旨意识、工作作风等方面找差距、查根源。例如,一些干部存在重显绩轻潜绩的问题,可能是由于党性修养不够,没有真正树立起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一些干部

在工作中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可能是由于宗旨意识淡薄,没有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

(三)边查边改落实,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把“改”字贯穿主题教育学习始终,针对查找出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即知即改,一项一项整改落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对于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要马上整改;对于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整改期限,确保按时完成整改。同时,要建立健全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从制度层面堵塞漏洞,防止问题反弹。例如,建立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将正确政绩观纳入考核指标体系,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导向。

三、以“真抓实干”增效,在担当作为中彰显政绩成效

(一)聚焦中心工作,推动高质量发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最终要体现在推动工作、促进发展上。我们要紧紧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聚焦中心工作,真抓实干,推动高质量发展。在经济发展方面,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产业升级转型,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在社会事业方面,要加强民生保障,提高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水平,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要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之路,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二)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领导干部要强化责任担当,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在其位、谋其政、履其职、尽其责。面对工作中的困难和挑战,要挺身而出,积极主动地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而不是推诿扯皮、逃避责任。在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工作中,要敢于啃硬骨头、涉险滩,以钉钉子精神抓

好工作落实。同时,要鼓励干部大胆创新、勇于实践,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让干部在担当作为中展现风采、彰显政绩。

(三)加强团结协作,凝聚工作合力。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需要全体干部的共同努力。我们要加强团结协作,凝聚工作合力。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打破部门壁垒,形成工作联动机制。同时,要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让他们参与到工作中来,共同为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而努力奋斗。

四、以“宣传引导”聚力,在营造氛围中推动政绩建设

(一)准确把握宣传重点。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独特优势,持续深化宣传引导力度,为全区学习教育的扎实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准确把握宣传重点,及时在“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开设学习教育专栏,深入挖掘各地各单位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过程中的创新做法及显著成效。精心报道在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通过宣传他们的事迹,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准确理解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意义,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二)多元拓展宣传渠道。积极探索多元化的传播路径,灵活运用微信公众号、抖音、微博等各类新媒体平台,打造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矩阵。策划推出形式多样、通俗易懂的新媒体作品,如短视频、漫画、海报等,最大程度地拓宽传播范围,提升社会各界的知晓度与影响力。同时,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的优势,如报纸、电视台等,进行深度报道和专题宣传,让正确政绩观更好地深入人心、落地生根。

(三)强化舆论监测导控。积极稳妥做好学习教育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用好各级新闻媒体平台。建立健全舆论监测机制,及

时掌握社会舆论动态,对涉及正确政绩观的负面舆情要及时进行引导和处置。坚持党内监督与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让人民群众更多地参与监督、评判党的作风建设,使学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同时,要加强对宣传内容的审核把关,确保宣传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导向性。

五、以“制度保障”固本,在健全机制中规范政绩行为

(一)完善考核评价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干部考核评价制度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保障。要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将正确政绩观的要求纳入考核内容,既考核经济发展指标,也考核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民生改善等指标,避免单纯以GDP论英雄。要改进考核方式方法,注重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上级评价、同级评价与群众评价相结合,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同时,要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将考核结果与干部的选拔任用、评先评优、奖励惩处等挂钩,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

(二)健全监督约束制度。加强对干部政绩观的监督约束,是防止出现政绩观偏差的重要举措。要健全党内监督制度,加强上级对下级的监督、同级之间的相互监督和纪委监委的专责监督。要充分发挥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拓宽监督渠道,形成监督合力。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规范干部的决策行为和工作程序,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的发生。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正确政绩观要求、造成严重后果的干部,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建立长效学习制度。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持续不断地加强学习。要建立长效学习制度,定期组

织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要创新学习方式方法,采用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题讲座、研讨交流等多种形式,提高学习效果。同时,要加强学习考核,将学习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确保学习制度落到实处。

发言完毕,谢谢大家!

 

关于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相关全会部署,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以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为总要求,以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为重点,一体推进学查改,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从思想深处解决好“政绩为谁而树、功勋为谁而立”的问题,坚决摒弃任何形式的急功近利、虚假浮夸,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坚强作风保障。

二、总体安排

本次学习教育自2026年春节假期结束后立即启动,7月底基本结束。坚持聚焦主题、简约务实,不搞花架子,不分批次、不划阶段,将学习研讨、查摆问题、整改整治、建章立制、开门教育贯

穿始终,有机融合、一体推进。

三、重点任务

(一)深化学习研讨,筑牢思想根基(贯穿全过程)

1.原原本本学。组织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成员,通过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读书班等形式,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准确把握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方针、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确保发展思路与中央同频共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地区本部门本领域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找准树立正确政绩观、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着力点。

2.联系实际思。围绕“什么是真正的政绩”“为谁创造政绩”“怎样创造政绩”等根本性问题,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发展实际和典型案例,深入开展交流研讨。引导领导干部从政治高度看待政绩观问题,深刻认识到树立正确政绩观是落实“两个维护”、推动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

3.正反典型鉴。深入学习宣传秉持正确政绩观、造福一方的先进典型事迹,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同时,深刻剖析通报曝光的反面典型案例,特别是那些因政绩观偏差导致决策失误、造成严重损失、引发群众不满的问题,以案为鉴、以案促改。

(二)深入查摆问题,深刻检视剖析(贯穿全过程,前期集中开展)

1.对标对表自查。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对照党中央决

策部署,对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对照人民群众新期待,深入开展自我检视。重点查找是否存在盲目举债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数据造假,竭泽而渔发展,重显绩轻潜绩,重短期效应轻长远发展,以及贯彻新发展理念不完整不准确不全面等问题。

2.拓宽渠道排查。结合中央巡视、生态环保督察等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深入查找政绩观方面的深层次原因。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通过调查研究、座谈访谈、设置意见箱等方式,广泛听取服务对象、基层党员、普通群众的意见建议,了解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背后,是否隐藏着政绩观偏差。

3.从党性上剖析。对查找出的问题,要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上找原因,从党性原则、宗旨意识、纪律规矩上查根源。看是否存在私心杂念作祟、担当精神不足、斗争精神不强等问题,真正触及思想、触及灵魂。

(三)狠抓整改整治,务求工作实效(贯穿全过程,对突出问题集中整治)

1.坚持立行立改。对查摆出的问题,能够立即解决的,要雷厉风行、马上就办,让干部群众尽快看到变化。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明显不符合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具体问题,要第一时间整改到位。

2.开展集中整治。针对查找出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特别是那些影响面广、根深蒂固的顽瘴痼疾,要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主体、整改时限,集中力量进行攻坚。要坚持与中央巡视整改、深入贯彻中央捌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整改、“十五五”规划编制实施、生态环保督察整改等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形成合力。

3.强化跟踪问效。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定期对整改

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效果评估,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要严肃批评、限期改正,确保问题真整改、改到位。

(四)注重建章立制,巩固教育成果(贯穿全过程,后期集中完善)

1.全面梳理评估。对现有的涉及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项目审批、干部考核评价、城市建设、生态保护等方面的制度规定进行全面梳理和评估。深入查找其中是否存在不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不符合正确政绩观导向、容易诱发错误政绩行为的规定条款。

2.做好废改立工作。对与正确政绩观要求相悖、阻碍高质量发展的制度,坚决予以废止;对存在漏洞、不够完善的制度,及时进行修订完善;对实践中证明行之有效、有利于树立正确政绩观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提炼,上升为制度规范。重点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强化监督约束机制,从源头上防范政绩观偏差。

3.强化制度执行。加强对新修订制度的宣传解读和培训,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加大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严肃查处,维护制度的刚性约束力。

(五)坚持开门教育,接受群众评判(贯穿全过程)

1.倾听群众声音。在查摆问题阶段,要通过多种方式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查摆重点。在整改整治过程中,要适时向群众通报进展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2.办好民生实事。坚持民生为大,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落脚点放在为民造福上。结合学习教育,集中力量解决一批群众在就业、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方面急难愁盼问题,让群众切身

感受到学习教育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

3.成效群众评判。学习教育结束时,要通过适当方式,让群众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观转变情况、突出问题解决情况、民生实事办理情况进行评价,把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作为检验学习教育成效的根本标准。

四、组织领导

1.压实领导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开展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抓、带头学、作表率,其他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的学习教育。

2.加强分类指导。结合不同层级、不同地区、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的实际,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要求,明确学习重点和整改方向,不搞“一刀切”,增强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力戒形式主义。严格落实《通知》要求,学习教育全过程都要坚持务实高效,坚决反对形式主义,不要求无实质内容的笔记、报告,不搞走过场的参观考察,防止“低级红”“高级黑”,确保学习教育的政治性和严肃性。

4.做好宣传引导。充分运用主流媒体和新兴媒体,宣传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和进展成效,宣传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营造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浓厚氛围。

通过本次学习教育,务求使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绩观得到一次深刻洗礼和矫正,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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