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版货物运输合同 篇1
托运方全称: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全称: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后,托运方付给承运方定金_____元(大写:_____元)。
第二条:编号:_____号
第三条:运费税务、运输方式及损耗约定。
运费价格_____(不含税/含税),运输方式为_____(汽车/船运)运输,甲方给予乙方在运输过程中的正常损耗为_____公斤,超出正常损耗的每吨_____元赔付甲方。
第四条:装货地点:_____;运达地点:_____;共计_____公里。
第五条:付款方式:货物运输后,按月结算一次,在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间、地点卸完货,乙方拿有甲方指定收货人出具并签字的过磅单的实收吨位现金结算。
注:指定收货人姓名:
第六条:货物运输时间要求: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完成本合同的运输任务。
第七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托运方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
2、托运方义务:按合同约定凭货运发票或过磅单向承运方交付运费。
(二)承运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运方权利:凭货物运输发票或过磅单向托运方或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
2、承运方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安全运送到指定的地点,并按时向收货方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支付_____元的违约金给承运方。
(二)承运方责任: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承运方应支付_____元的违约金给托运方。
第九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为托运方和承运方的长期合同,每次运输业务不再另行签订合同。
2、如果承运方的运力不能满足托运方的需要,承运方可向其他运输单位租借运输工具,但其运费只与承运方结算。
3、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合同于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即生效。
4、本合同未尽事议,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发货方全称:__________
收货方全称:__________
签订合同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详细版货物运输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托运方)
乙方:_________(承运方)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货物名称、规格、数量
货单号:_________________品名: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______;
注:运输车辆为乙方自己的运输车辆;
车型号:__________;车身长:__________米,车牌号:__________,发电机号:__________。其中运输路途中产生的过桥、过路费、油费等全部费用有乙方支付,途中车辆发生意外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乙方(货运司机)负责把货运到到达点货物起运地点温江货物到达地点____________收货人联系人电话:
三、货物承运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12:00时货物运到期限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四、甲方向乙方支付运输费用共计;付款方式余额;货到达地点托运方支付给乙方。
五、本协议生效后,已装车的货物全部由乙方负责,如发生意外损失,(如火灾、丢失、油污、脏烂、磨损、漏雨等人为灾害)均有乙方运输单位及个人按市场价格负责全部赔偿给甲方。
六、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七、双方义务
收货人(甲方)的义务及责任: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
承运方(乙方)的义务及责任:如果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偿付甲方违约金。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
八、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③货物的合理损耗;
④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使生效。货、款两清时,终止本协议。注:中途不准配货,如发现配货罚款500元。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20______年___月___日
详细版货物运输合同 篇3
甲方(委托方):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承运方):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20xx年X月X日
签订地点:贸易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合同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合作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承运由甲方指定的起运点至目的地的货物运输。
具体的货物托运内容,以出货时甲方发出的《公路运输发货明细表》为准。
服务要求
乙方负责提供充足的车辆资源用于甲方的货物运输,运输车辆的车况及车型应符合甲方的货物安全要求。
如乙方不能及时派车装货,甲方有权自行调派车辆。如甲方自行派车的成本高于与乙方的合同价格,此高出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乙方司机应在装车时对所装货物的品种、数量认真清点、把关。乙方在运输途中不许中途换车,因特殊原因需要换车必须经甲方同意,否则由此造成甲方的货物损失或延误送达时间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货物从装车后直到货物交付甲方指定收货人签收之前发生的损毁、被盗、丢失、淋湿、残损、交货不清等以及由此导致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按货物价格的1.5倍予以赔偿。
运输价格及费用结算
甲方交由乙方承运的.货物共计:吨,运费每吨XX元,合计:X元。
从货物运输开始直至货物运输结束,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正式运输发票并审核无误后,一次性付给乙方运输费用,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接运输。
违约责任
甲方对于乙方提供的服务未达到合同标准的,甲方有权根据情况对乙方采取减少运输数量、暂停乙方运输资格、立即终止合同等处罚。
合同的时效及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X月至20xx年X月X日结束。
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均应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提交佳木斯市人民法院予以裁决。
甲方: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代表:
代表:
详细版货物运输合同 篇4
托运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运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署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施工工程的质量和工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甲乙双方本着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本合同,双方愿意共同遵守。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
第二条、承运数量
以工程实用量为准。
第三条、货物起运地点_________货物到达地点_________运输单价_________。
第四条、如遇油价上涨、运输路线发生变化、道路情况有恶劣变化、国家有关运输政策发生变化等,影响车辆正常运输时,双方可另行协商运输单价,若协议不成,甲、乙双方可终止合同。
第五条、交货时间及方式
一、甲方需提前____小时告知乙方水泥用量,乙方根据甲方实际用量调运车辆。
二、乙方将水泥运至制定工地后,甲方有义务在____小时内协助乙方完成卸货工作,并完善相关验货及签收手续。
第六条、验收方式
以甲方工地实际过磅数量为准,磅差不能超过千分之三,超过____%时的误差由乙方承担赔偿。
第七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流失、无错收等现象发生,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乙方出现车辆及相关人员安全责任事故,由承运方全权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运费结算方式
乙方持有效单据与甲方对账,甲方应根据所收运输单及工地收货入库单的实际运输数量结算运输费用,并在结算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运费。
第九条、付款方式
甲方按乙方指定的'账户支付运费并进行转账(需乙方书面提供账户,否则视为无效付款)
第十条、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必须完成甲方的运输任务(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执行。
二、因不能正常供应,造成一切的供货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赔偿义务。
三、如因乙方不能完成运输任务,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四、若因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按时给乙方付款时,则需按银行同期贷款给付利息。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因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第十三条、附则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详细版货物运输合同 篇5
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保险货物在水路、铁路运输过程中,因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能够得到经济补偿,并加强货物运输的安全防损工作,以利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特兴趣办本保险。
第二章 保险责任
第二条 本保险分为基本险和综合险两种。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保险人按承保险别的责任范围负责赔偿责任。
(一)基本险:
1.因火灾、爆炸、雷电、冰雹、暴风、暴雨、洪水、地震、海啸、地陷、崖崩、滑坡、泥石流所造成的损失;
2.由于运输工发生碰撞、搁浅、触礁、倾覆、沉没、出轨或隧道、码头坍塌所造成的损失;
3.在装货、卸货或转载时,因遭受不属于包装质量不善或装卸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所造成的损失;
4.按国家规定或一般惯例应分摊的共同海损的费用;
5.在发生上述灾害、事故时,因纷乱而造成货物的散失以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
(二)综合险:本保险除包括基本险责任外,保险人还负责赔偿:
1.因受震动、碰撞、挤压而造成破碎、弯曲、凹瘪、折断、开裂或包装破裂致使货物散失的损失;
2.液体货物因受震动、碰撞或挤压致使所用容器(包括封口)损坏而渗漏的损失,或用液体保藏的货物因液体渗漏而造成保藏货物腐烂变质的损失;
3.遭受盗窃或整件提货不着的损失;
4.符合安全运输规定而遭受雨淋所致的损失。
第三条 保险责任的起讫期是,自签发保险凭证和保险货物运离起运地发货人的最后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起,至该保险凭证上注明的目的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终止。但保险货物运低目的地后,如果收货人未及时提货,则保险责任的终止期最多 长至以收货人接到《到货通知单》后的15天为限(以邮戳日期为准)。
第三章 除外责任
第四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1.战争或军事行动;
2.核事件或核爆炸;
3.保险货物本身或缺陷或自然损耗,以及由于包装不善;
4.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
5.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第四章 保险金额
第五条 保险金额按货价或货价加运杂费计算。
第五章 被保险人的义务
第六条 被保险人在保险人签发保险凭证的同时,应按照保险费率,一次缴清应付的保险费。
第七条 被保险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及交通运输部门关于安全运输的各项规定,还应当接受并协助保险人对保险货物进行的查验防损工作,货物包装必须符合国家和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第八条 货物如果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被保险人获悉后,应立即通知当地保险机构并应迅速采取施救和保护措施,防止或减少货物损失。
第九条 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上述各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终止保险责任或拒绝赔偿一部或全部经济损失。
第六章 货物检验及赔偿处理
第十条 货物运抵保险凭证所载明的目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起,收货人应在10天内向当地保险机构申请并会同检验受损的货物,否则保险人不予受理。
第十一条 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索赔时,必须提供下列有关单证:
1. 保险凭证、运单(货票)提货单、发货票;
2.承运部门签发的货运记录、普通记录、交接验收记录、鉴定书;
3.收货单位的入库记录、检验报告、损失清单及救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费用的单据。
保险人在接到上述索赔单证后,应当根据保险责任范围,迅速核定应否赔偿。赔偿金额一经保险人与被保险人达成协议后,应在10天内赔付。
第十二条 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按货价确定保险金额的,保险人根据实际损失按起运地货价计算赔偿;按货价加运杂费确定保险金额的,保险人根据实际损失按起运地货价加运杂费计算。但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第十三条 如果被保险人投保不足,保险金额低于货价时,保险人对其损失金额及支付的施救保险费用按保险金额与货价的比例计算赔偿。保险人对货物损失的赔偿金额,以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应分别计算,并各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第十四条 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如果根据法律规定或者有关约定,应当由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负责赔偿一部或全部的,被保险人应首先向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索赔。如被保险人提出要求,保险人也可以先予赔偿,但被保险人应签发权益转让书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责任方追偿。
第十五条 保险货物遭受损失后的残值,应充分利用,经双方协商,可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十六条 被保险人从获悉或应当获悉货物遭受损失的次日起,如果经过180天不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不提出必要的单证,或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则视为自愿放弃权益。
第十七条 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发生争议时,应当实事求是,协商解决,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时,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详细版货物运输合同 篇6
托运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道路运输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托运方与承运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协议。
第一条 运输货物名称、规格、数量、运输时间、运输地点及运费、结算方式
货物信息:双方签订《运输协议书》确定货物名称、规格、数量、运输时间、运输地点。
货物运费:具体运费托运方进行市场调研比价后,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并以双方签认的报价单为结算依据,结算价格为一般当地市场价格。
结算方式:货物安全无损并及时运达目的地,经接货方验收完毕,凭收货方签认的回执单结算运费,承运方开具正规运输发票,到托运方财务部门挂账付款,付款视托运方资金状况分期分批支付。
第二条 托运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承运方保证运力,提供安全、快捷、规范的服务。
2.有权派专人跟车对货物运输进行全过程监督和控制。
3.托运方有权拒绝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车辆进行运输。
4.在承运方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方有权要求承运方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由于临时变更所造成的费用双方协商后结算。
5.因承运方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的承运物资损失,托运方有权向承运方按实际损失索求赔偿,并要求承担一切损失。
第三条 承运方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所提供车辆技术性能良好,手续齐全,符合道路行驶与作业条件。
2.货物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过路过桥费、工资、罚款等一切费用由承运方承担。
3.承运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安全、及时的完成运输任务,如未按合同要求及时将货物运达目的地,每拖延一天扣500元运费。
4.承担货物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机械事故责任。
5.负责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保卫和保护工作,如有丢失损坏,照价赔偿并承担一切损失。
6.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可不承担违约责任:
(1) 不可抗力。
(2) 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 托运方及收货方本身的过失。
第四条 违约责任
如有违约,违约方应据实赔偿守约方并承担因违约而造成的其他相应损失。
第五条 其它约定事项
本协议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邹城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双方加盖公章,经办人签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肆份,协议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详细版货物运输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有货物委托乙方承运:
货物名称货物数量(吨)运价包括甲方单子费( 元/吨、 件):
起运港口到达港口起航资费: 元
二、交接方式:采用第种方式:
(1)□货物上船后,甲方封舱盖印,并派人跟船看管货物,货到卸货港由甲方验收,如印记短少,每少一印罚乙方五佰圆,如印记不短少,货物质量、数量均与乙方无关。
(2)□乙方负责磅(件)交,货物损耗为%,如超损部分,乙方按货物的成本价格每吨元赔偿给甲方。
三、装卸时间:船(货)到达甲方指定码头报港之日起,甲方在天装齐,天卸完(下雨时间、节假、双休日、机械故障除外),如超期,甲方按每天每吨元付给乙方延期费。
四、装卸转港:双方协商解决(10公里内乙方不计转港费)。
五、结算运费方式:采用第种方式:
(1)□货物上船后,乙方确保货物的安全无损,卸至一半时,凭全额水运发票,甲方一次性付清运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卸货,造成损失甲方承担。
(2)□货物上船后,乙方确保货物的安全无损,卸货返航时,甲方付返航费元,船回来或人回来后,在 天内凭全额水运发票一次付清运费,否则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六、船在抵达卸货码头途中,如:航道水浅、桥矮,致使船舶无法航行等不可抗力因素时,由此造成的起驳费用及损失由方承担。
七、合同签字后,如:甲方无货物装船,或乙方无船装货的情况下违约,均由违约方承担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八、特约事项:
九、违反合同的责任,按《合同法》执行。
十、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如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原告方法院管辖。
十一、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人(或见证机关)执一份。
十二、本合同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从签字之日起至货款付清止自行解除。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单位名称: 见证单位:
甲方经办人签字: 乙方经办人签字: 见证人签字:
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电话: 见证人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详细版货物运输合同 篇8
甲方(委托方):_______
乙方(承运方):_______
一、协议说明
为了安全、快捷、准确地提供高质量的运输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及相关法律,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公正、合法,本着诚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二、协议标的
1、本协议标的:乙方为甲方提供货物运输代理服务。
2、乙方受甲方委托,将甲方发往各地货物进行提货、分拣、包装、转送等服务。
三、乙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义务在整个运输过程中向甲方提供优质、合理的运输服务,并维护甲方的利益,做到安全、准时地将货物运达目的地,避免任何人为造成的货物丢失、损坏、错发和野蛮装卸等。
2、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合理、优惠的运费价格。此价格按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签订的协议执行。乙方有义务严格按照甲方填写的托运书及双方签订的协议价格出具航空货运单(或其它有效运输凭证),并以此单作为财务结算凭证。
3、乙方有权拒绝承运不符合运输规则的货物。如甲方刻意隐瞒其交付的物品,乙方有权向甲方索取由此给乙方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或因社会负面影响所造成的间接损失。
4、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授权指定对接人的合理要求进行货物处理及信息反馈。针对非甲方授权指定对接人,乙方有权不予以回复、受理、并委婉回绝(如对接人员临时变更,甲方需另行出具书面授权书)。
5、乙方有义务在货物出港后及时通知甲方或甲方收货人其相关的货运航班号、提货单号、提货时间、提货电话等资料,以便收货人能及时提货、收货。同时,乙方应全程跟踪货物的接收情况以及随时接受甲方和收货人的查询。
6、乙方在接到甲方发货指令后,针对有库存货物,从航班起运开始应保证在24小时至48小时内到达客户地点(48小时内到指一级直航城市,二、三级城市60小时内)并保证货品之完整。
7、乙方有义务对甲方发出所有货物称重并记录,以防出现数量缺失时能提供重量证明排除乙方责任。
8、根据行业淡旺季、节假日航空运价上调或市场经济浮动,经双方友好协商后,乙方可合理调整运价。
四、甲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委托乙方承运的货物及包装情况必须符合运输条件,不得交运违禁物品。航空货物由乙方指定的航线运输。
2、航空货物需在航班起飞前3个小时到达机场,针对非库存乙方仓库的货物,甲方有义务提前6个小时通知乙方提取货物。
4、乙方可为甲方提供短暂仓储服务,但甲方每次有产品入库时,需提前通知乙方,以便乙方提前做好收货、仓储等准备工作。
5、乙方人员到甲方工厂提货时,甲方应授权指定负责人与乙方进行货物交接,交接时应对货物进行清点、核对、然后双方签字予以确认。甲方需在出库单上将货物型号、颜色、数量等清楚注明,且所有货物须用正规封口标签封箱。
6、甲方填写货物托运书或发货指令单时,须明确注明收货人姓名、地址、联系方式和货物型号、数量、颜色及运输方式等其他特殊要求,并由甲方授权指定负责人签字或加盖有效公章和出货日期。
7、甲方在下达发货指令单后24小时之内有效,避免漏发货、重发货、错发货。如需更改货物型号、数量、颜色等要求,甲方须在下达发货指令单后15分钟之内以有效授权方式通知乙方,以保证货物配出的准确性与及时性。
8、若甲方针对部份货物需发至省级目的地等通知放货时,务必在发货指令单上详细注明。货物在送达目的地收货人之前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9、甲方收货人接到乙方的到货通知后,需尽快收取货物,若甲方收货人收货当时未向乙方反馈任何异常信息,正常签收后,乙方按此单货物正常结束处理。事后所发生的'任何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
9、若因节假日甲方授权指定负责人以短信等方式通知乙方发放、扣留货物等需求,甲方有义务在正常上班后第一时间向乙方以书面形式补单。
10、若因乙方过失造成甲方货物短缺,甲方有权按实际损失向乙方索赔。在运输过程
中货物出险后,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调查并在指定时间内提供相关理赔资料。
11、若因货物本身性质原因,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异常情况,若因甲方未能及时配合提供证明货物性质有效凭证(含销售发票)时,由此产生的负面影响或直接经济损失(例罚款或没收货物)等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12、甲方应按协议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运输费用,不得无故拖欠。
五、收货人权利与义务
1、在货物运达目的地后,收货人凭身份证或公司相关有效证件领取货物。
2、收货人一旦对货物确认签收,事后所发生的一切异常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自提货物:收货人收到乙方公司通知后,按时提货,三天内不提取货物,乙方有权收取相应的保管费。
六、保险及赔偿
1、每次发运货物,甲方可根据货物的实物价值自愿购买保险,或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相关的保险协议,其保险费按甲、乙双方签订的货物保险协议执行。
2、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运输事故,乙方有义务根据甲方的投保情况向航空公司、机场当局或保险公司进行索赔,甲方需全力配合提供涉及理赔的相关资料。乙方有义务在货物出险后七天内按实际保值赔偿甲方。
3、出险后,若甲方所提供保险理赔资料(须盖有效公章)与保险公司调查后的实际理赔资料不符,或超过报案,理赔时间,导致保险公司不给予理赔,一切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4、赔付规定分为两种情况:
a、航空货物已购买保险的,按实际保额向保险公司索赔;未购买保险的,按航空运输法规规定赔偿,最高赔偿额按每公斤折算人民币20元赔付。
b、汽运货物未购买保险的,按照所丢失货物运费的三倍赔付。
5、赔付方法:在运费中扣除。
七、运费结算
1、收费标准:按甲、乙方共同协商的协议价格执行。如国家或航空公司运输价格有变动,甲、乙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重新商洽合理运价,再签订协议价格。
2、费用结算周期为30天,运费不含税金。若无故逾期,甲方按所拖欠运费的3‰为标准每日向乙方支付滞纳金,并根据情况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提供服务。如因其它不可抗拒因素,经双方协商后确定付款日期。
3、甲方通过银行汇款或支票方式向乙方支付相关款项,甲方现金结算时必须由乙方委托专人(须出示盖有乙方公章的委托书)负责,否则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4、根据本协议,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支付。若需乙方提供月结税票,甲方应支付相应的税金,与当月运费一起结算。
八、保密条款
1、合作期间,甲、乙双方应严守对方的一切相关秘密,包括商业、技术、公司政策、运价、客户名录发货情况等,任何一方如违反上述条款并给对方造成不良影响,违反方必须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2、本协议终止后,在一年时间内,该保密条款对甲、乙双方仍然有效。
九、违约责任
1、甲方收货人在签收货物前未发现货物任何异常情况,签收后所发生的任何异常由甲方收货人自行负责。若货物在到达地客户收货时包装完好无损,无挤压变形,且未被开过包,乙方不对包装内货物数量或短缺负责。若在验收现场发现货物外箱有破损、挤压等不良现象,可在乙方签收单上注明实际情况,开箱后发生的破损甲方或收货人能提供的有效证据的,由乙方承担相应暴力运输罚款。
2、乙方的直接原因造成甲方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损失(中途卸装待发或运输中淋雨受潮等现象,乙方提货时没发现货物丢失或损失等)甲方有权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向乙方提出索赔。
3、甲方收货人验收货物时发现外包装、货物破损、数量不符、受潮等异常情况,应当场清点并由乙方派送公司出具航空运输事故签证,同时立即向甲、乙双方反馈有关信息,并在24小时内由乙方向当地机关部门或保险公司报案。现场未反映任何异常时,签收后的一切异常,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原因造成重发、错发货物等情况,由此产生的所有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因甲方原因造成货物运输误差,该过程发生的所有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5、若因甲方原因,造成货物延误而未配上预定航班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不承担此间任何责任。且因此导致乙方在运输中耽搁所产生的费用或罚款由甲方承担。如需取消发放货物时,甲方需在航班起飞前3个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则,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由于天气或航空公司原因,造成航班起飞晚点或变更,导致运输延误等情况,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7、乙方为甲方提供货物串号管理服务,每日上午十点前将其串号信息反馈甲方。其串号数据乙方只保留二个月时间(从发货日起计算)。超出二个月内的其他串号数据,乙方无法提供调查处理。
8、若当月丢货率(丢货笔数/全月发货笔数)大于等于千分之三,错发货(型号、颜色)、漏发货、重发货、未授权放货、漏放货比率(当月异常票数/当月发货总票数)超过千分之六由乙方承担相应罚款(由航空公司造成的除外,但必须提供航空公司官方证明)。
9、甲方授权人员去乙方开箱验货,乙方需做好人员、箱号进出登记,并确认甲方验后封箱货物符合入库要求方可验收入库;乙方有权对封箱不符要求的货物拒收。若乙方已验收再次入库货物发现外箱破损、箱号等重要标识无法比辨认,由乙方承担罚款;
10、未按先进先出法发出甲方货物,乙方需承担罚款。
11、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及货物明细返厂,产生的物流及加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12、乙方每日反馈表,库存表必须准确及时,因信息错误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十、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或影响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政府行为、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
2、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该事件的一方应立即用尽可能快的方式通知另一方事件的性质、发生日期、预计持续时间等有关的细节,以及该事件阻碍通知对方履行其于本协议项下义务的程度。
3、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暂时中止履行本协议的义务(不包括保密义务)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消除为止,并且无需为此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尽最大努力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一方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就损失扩大部分向对方当事人赔偿损失。
4、如不可抗力事故连续影响1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运输履行问题,并尽快达成协议。
甲方(委托方):_______
乙方(承运方):_______
详细版货物运输合同 篇9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施工工程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渣土)需要外运处置,特将本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渣土)外运(场内转运)承包给乙方。为确保本工程项目顺利进行,运输符合都______市相关规定,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甲、乙双方职责,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期
本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渣土)运输部分预计______天,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三条单价、总方量
合同签署前,由双方代表根据甲方提供有关施工图纸,交换现场标高,经测算,暂定土方量为______立方米,运输完毕后按实际运输单据结算。
土方运输,按车计算(每车每趟至少装载建筑垃圾(渣土)20立方米),每车单价为______元。
第四条结算及付款方式
1、每车运输均应填写结算票(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存根一份),结算票上必须完整填写运输日期、工程项目名称、运输公司名称、运输车辆车牌号、核载方量(单位:m)、运输距离。并由工程工地负责人、运输车辆司机、负责人签名。结算票必须字迹清晰,如无法识别、涂改、伪造,则票据无效。双方以建筑垃圾(渣土)运输结算票(以下简称结算票)作为结算凭证,本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渣土)运输部分结束后,实际方量按实际结算票数据进行结算,如结算票与估计方量不一致,则以结算票为准。本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渣土)运输完工后,由乙方根据结算票作出工程决算书交由甲方进行核对、结算,甲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若甲方逾期不完成的,则视为对决算书没有异议,该决算书作为最后决算依据。
2、竣工时间以甲方提供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为准,该工程自进场运输日期起(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计______天)时间期满后无能该工地是否竣工都视为乙方的运输任务竣工,并一次性支付完所有款项。
3、签订合同之时,甲方需按本合同第三条所定价格和土方总量向乙方支付总价款的20%计(人民币):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作为预付款。乙方收到预付款后,根据甲方提供施工进度计划安排车辆进场作业。
4、决算后三日内,甲方应付清所有款项,逾期支付的每日按所欠款项总额的3‰收取违约金,直到甲方付清为止。
5、为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合同签订之时,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6、甲方未能按上述约定支付预付款、履约保证金及进度款的,乙方有权暂停运输,并向甲方收取违约金(每日按未付款项的3‰计收),直到甲方付清预付款、履约保证金、进度款,乙方不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甲方不得擅自安排乙方之外的车辆到甲方施工地进行运输建筑垃圾(渣土),如乙方发现甲方有乙方之外的车辆到施工地运输建筑垃圾(渣土),视为甲方根本违约,乙方有权对该工地停工并要求甲方全额支付该工程已完成或未完的运输费用,并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合同总价3%计收),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8、乙方办理的建筑垃圾(渣土)运输通行证线路,甲方必须遵照乙方通行线路运输,甲方不得私自更改乙方指定的线路运输,否则将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需提前七天向乙方提供施工进度计划和有关施工图纸,并且甲方在运输前做好地下管线、管网、地沟等所有设施设备的防护措施,否则在乙方运输过程中造成损坏,且全部由甲方负责;双方并在现场确认对现场标高交接,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安排建筑垃圾(渣土)运输等事宜,确保工程运输的顺利运行。
2、甲方负责施工作业场地打围,基坑按设计标准规范支护,并在乙方进场施工前清理场内障碍物、场内施工便道,场内排水、地下室降水,提供夜间施工的照明设备及运输车辆出场时所需的冲洗设施和车辆冲洗,道路硬化、进出口棕垫铺设等,解决工地周边有关事宜。必须做到作业面内工完场清,保持施工现场与作业面的整洁,文明运输。
3、甲方必须提供相应设施和人员确保乙方一切人员、车辆在施工现场内的安全,安排专职的工程现场负责人协调工地相关事宜,配合乙方运输并确认结算单、决算书。
4、甲方工程进度将出现较大幅度调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可相应顺延。如因一方的原因导致延期造成损失的,责任方需赔偿受损方相应损失(原因为不可抗力的除外)。
(1)甲方工程项目设计更改导致停工。
(2)甲方工程项目进展造成乙方车辆无法运输或施工。
(3)连续下雨超过4小时等恶劣气候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
5、甲方在乙方协助下于施工前7日办理《建筑垃圾(渣土)处置合同》,并将这两证提供给乙方办理用于安排运行路线、时段的《______市建筑垃圾(渣土)运输合同》及通行证。
6、乙方负责办理有关建筑垃圾(渣土)外运的一切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7、乙方必须自带运输所需的设备车辆并配备相应人员,按照______市城乡建设局及相关管理部门对该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渣土)运输所规定的时间、行驶路线以及运输建筑垃圾(渣土)到指定场所。
8、乙方应做到参运车辆车况良好,密闭装置完好,建筑垃圾装载适度,保持车辆能够密闭完好,净车出场,随车携带《建筑垃圾(渣土)运输材料通行证》,并需确保车辆在运输过程中无“滴、撒、漏”等问题。如因车辆“滴、撒、漏”而影响环境卫生、车辆无证参运、私自不按指定路线或车辆资质不合格等,被相关管理部门停运或被执法部门扣车、罚款等处罚,由乙方负责处理,其损失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9、甲方不可将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直接或间接混入建筑垃圾(渣土),一经发现造成的后果均由甲方负责。
10、乙方参运人员应遵守交通规则,发生交通违章和事故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由此引起的债权、债务亦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11、乙方必须配合甲方现场施工人员的合理安排。
12、双方各自负责己方生产经营的一切责任及相关费用,各自负责己方生产安全,如在本合同涉及的生产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则由当事方承担责任及损失并负责解决,非责任方予以配合协调。
13、双方各自在办理履行本合同所需的相关证照手续时,如需其他方协助的,则相关方需积极配合协助。
第六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他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其对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法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分歧,则以补充协议内容为准。
第八条本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渣土)运输处置部分完工,全部款项结清,履约保证金全额返还后自行终止。
第九条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自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详细版货物运输合同 篇10
(一)铁路货运合同主要条款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是铁路承运人根据托运人的要求,按期将托运人的货物运至目的站,交与收货人的合同。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的主要条款
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度签订的大宗物资或整车货物运输合同,应载明下列基本内容:托运人和收货人名称,名称要写全称,要写详细的地点和联系电话;发站和到站;货物名称;货物重量;车种和车数;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零担货物用货物运单代替合同,货物运单应载明以下内容:托运人、收货人名称及其详细地址;发站、到站及到站的主管铁路局;货物名称;货物包装、标志;货物件数和重量(包括货物包装重量);承担日期;运到期限;运输费用;货车类型和车号;施封货车和集装箱的施封号码;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二)铁路货运合同当事人的基本义务
1.托运人的基本义务
按照合同的约定时间和要求向铁路承运人提供运输的货物。
对运输货物进行包装,以适应运输安全的需要。铁路承运人有权要求托运人改善货物的不良包装,如果托运人拒绝改善,或者改善后仍然不符合国家有关运输包装规定要求的,铁路承运人有权拒绝承运。
如实申报货物的品名、重量和性质。这是托运人的基本义务之一。危险品货物必须按照危险品的规定运输;鲜活货物要按照鲜活货物的规定运输。以免造成铁路运输事故。
按规定凭证运输的货物必须出示有关证件。
向承运人交付规定的运输费用。如果是保价运输的,必须申报价格,并按保价运输支付保价费。
2.承运人的基本义务
认真清点托运人提供的货物,在与货物运单核对无误后,即可签认。铁路承运人一旦签认,承运手续即行完成。
提供符合运输要求的车辆以保证即时运输。
由托运人装车的货物,要负责将车辆送到装车地点。铁路承运人应当指导特殊货物的装车,并办理车辆交接手续。
及时通知收货人到站领取货物,并将货物交付收货人。
发现多收托运费要退还托运人或收货人
3.收货人的基本义务
及时到车站领取货物,逾期领取要承担保管费。
补交托运人未交的运费以及运输途中发生的垫付费用。
规定由收货人组织卸车的要及时组织卸车。卸货完毕后,将货车清扫干净并关好门窗、端侧板(特种车为盖、阀)、规定需要洗刷消毒的应洗刷消毒。
(三)签订铁路运输合同条款应注意的问题
1.正确选择铁路货物运输方式
铁路货物运输方式分为整车、零担和集装箱。一批货物的重量、体积或形状要用一辆以上货车运输的,应按整车托运;不够整车的,按零担托运;符合集装箱运输条件的,可以按集装箱托运。按零担托运的货物,一件体积最小不得小于002立方米(一件重量在10公斤以上的除外),每批不得超过300件。
零担托运、集装箱运输,货物快速运输都应按照相应的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办理。
2.铁路货物运输的一批托运要求
按一批托运的货物,必须是托运人、收货人、发站、到站和装卸地点相同(整车分卸货物除外)。整车货物每车为一批,跨装、爬装及使用游车的货物,每一车为一批。准、米轨间直通运输的整车货物,一批的重量和体积应符合以下要求:一是质重货物重量为30、50、60吨(不适用货车增载的规定);二是,轻浮货物体积为60、95、115立方米。
零担货物或使用集装箱运输的货物,以每张货物运单为一批。使用集装箱运输的货物,每批必须是同一箱型。下列货物不得按一批托运:危险货物与非危险货物(另有规定的除外);易腐货物与非易腐货物;投保运输与未投保运输;性质不同不能混装运输的货物;运输条件不同的货物。
3.要车计划的提出
按季度、半年度、年度或更长期限签订整车大宗物资运输合同的,须同时提出月度要车计划表,其他整车货物可用月度要车计划作为运输合同,交运货物时还须向承运人递交货物运单。
月度货物运输计划的编制按《铁路月度货物运输计划编制办法》的规定办理。
4.货物的托运
货物的托运是签订合同的重要阶段。托运人向承运人交运货物应向车站按批提出货物运单一份。使用机械冷藏车运输的货物,同一到站,同一收货人可以数批合提一份运单。整车分卸货物,除提出基本货物运单一份外,每一分卸站应另增加分卸货物运单两份(分卸站、收货人各一份)。 货物运单的填写,按《货物运单和货票填制办法》的规定办理。
托运人按一批托运的货物品名过多,不能在运单内逐一填记或托运搬家货物以及同一包装内有两种以上的货物,须提出物品清单一式三份。一份由发站存查;一份随同运输票据递交到站;一份退还托运人。除个人托运的物品外,可以使用具有物品清单内容的其他单据代替物品清单。
托运人对其在货物运单和物品清单内所填记事项的真实性应负完全责任。匿报、借报货物品名、重量时还应按照规定支付违约金。
5.运输保险和保价运输
托运人在托运每件价值在700元以上的货物、每件价值在500元以上的非成件货物和不是上述限额的货物时,可投保货物运输险。
托运人托运不属于国家定价的货物或个人托运的在货物运单上不明确填写货物具体名称的货物(如搬家货物、行李),分为声明价格和不声明价格两种,由托运人决定按哪种方式运输,并在货物运单托运人记载事项栏内注明。
个人托运货物按《个人物品运输办法》规定办理。按声明价格运输的货物,铁路部门核收保价费。
6.货物的运输包装与标记(货签)
托运人应根据货物的性质、质量、运输距离、运输种类、气候以及货车装载等条件,使用符合运输要求、便于装卸和保证货物安全的运输包装。按国家包装标准或部颁包装标准(专业标准)进行包装。对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车站应与托运人共同研究制定货物运输包装暂行标准,共同执行。
托运人托运零担货物,应在每件货物上标明清晰明显的标记(货签)。用坚韧材料制作标记,在每件货物两端各粘贴或钉固一个,包装不适宜粘贴或钉固的,可使用拴挂的办法。不适宜用纸制标记的货物,应使用油漆在货件上书写标记或用金属、木质、布、塑料板等材料制成的标记。 对于托运行李,搬家货物的,除使用上述标记外,还应在货物包装内部放置标记(货签)。
托运人应根据货物性质,按照国家标准,在货物包装上做好包装储运图示标志。货件上与本批货物无关的运输标记和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必须撤除或抹消。
7.铁路运输货物的数量确定
铁路运输货物按件数和重量或者单按重量、件数承运。下列货物,按整车运输时,只按重量承运,不计算件数:散堆装货物;成件货物规格相同(规格在三种以内的视作规格相同),一批数量超过20xx件;规格不同,一批数量超过1600件。
托运人组织装车,到站由收货人组织卸车的货物按托运人在货物运单上填记的件数承运。
整车货物和使用集装箱运输的货物,由托运人确定重量;零担货物除标准重量、标记重量和有过秤清单以及一件重量超过车站衡器最大称量的货物外,由承运人确定重量,并核收过秤费。货物重量(包括货物包装重量)的确定,必须准确。
8.押运
活动物、需要浇水运输的鲜活植物、生火加温运输的货物,挂运的机车和轨道起重机以及特殊规定应派押运人的货物,托运人必须派人押运。押运人数每批不应超过两人,特定者除外,托运人要求增派押运人或对上述以外的货物要求派人押运时;须经承运人认可。对押运人应核收押运人乘车费。
派有押运人的货物,托运人应在货物运单内注明押运人姓名和证明文件名称及号码,经发站审核后发给押运人须知,并在货票甲联注明,由托运人签收。
9.货物运输费用
货物运输费用,按照《铁路货物运价规则》的规定计算。托运人应在发站承运货物当时支付费用。对18点以后承运的货物,车站应在货票承运日期戳记下注明“翌”字,其运输费用,可以在次日支付。由于临时发生抢救、救灾,防疫等情况,在发站支付确有困难,经发站铁路局同意,可以后付或由收货人在到站支付。
10.承运
零担和集装箱运输的货物,由发站接收完毕,整车货物装车完毕,发站在货物运单上加盖车站日期戳时,即为承运。
车站在承运货物时,应将领货凭证及货票丙联交给托运人。托运人应将领货证及时交给收货人。收货人凭证向到站联系领取货物。
11.货物的交付与提货
承运人组织卸车的货物,到站应不迟于卸车完毕的次日内,用电话或书信,向收货人发出催领通知并在货票内记明通知的办法和时间。有条件的车站可采用电报、挂号信、长途电话等通知方法,收货人也可与到站商定其他通知办法。
收货人在到站查询所领取的货物未到时,到站应在领货凭证背面加盖车站日期戳,证明货物未到。
货物运抵到站,收货人应及时领取。拒绝领取的,应出具书面说明。自拒领之日起3日内,到站应及时通知托运人和发站,征求处理意见。托运人自接到通知次日起5日内,应提出处理意见并答复到站。
从承运人发出催领通知次日起(不能实行催领通知时,从卸车完毕的次日起),经过查找,满30日(搬家货物满60日)仍无人领取的货物或收货人拒领,托运方又未按规定期限提出处理意见的货物,承运人可按无法交付货物处理。
对不宜长期保管的货物,承运人根据具体情况,可缩短通知和处理期限。
12.货物运到的期限
铁路运输货物,应在规定的运到期限内运至到站。货物运到的期限从承运人承运货物的次日起,按以下规定计算:
(1)货物发送期间为1日。
(2)货物运输期间:每250运价公里或其未满为1日;按快运办理的整车货物每500运价公里或其未满为1日。
(3)特殊作业时间:一是需要中途加冰的货物,每加冰一次,另加1日;二是运价里程超过250公里的零担货物和一吨、五吨型集装箱货物,另加2日,超过1000公里加3日;三是一件货物重量超过2吨、体积超过3立方米或长度超过9米的零担货物及零担危险货物另加2日;四是整车分卸货物,每增加一个分卸站,另加1日;五是准、米轨间直通运输的整车货物,另加1日。
货物实际运到日数的计算:起算时间从承运货物的次日(指定装车日期的,为指定装车日的次日)起算; 终止时间,到站由承运人组织卸车的货物,到货车调到卸车地点或货车交接地点时止。
货物运到期限,起码天数为3日。
13.货物运到逾期的责任
货物实际运到日数,超过规定的运到期限时,承运人应按所收运费的百分比,向收货人支付下列数额的违约金:
逾期总天数
违约金
运到期限1日2日3日4日5日6日以上3日15%20%4日10%15%20%5日10%15%20%6日10%15%15%20%7日10%10%15%20%8日10%10%15%15%20%9日10%10%15%15%20%10日5%10%10%15%15%20%货物运到期限11天以上,发生运到逾期时,按下表规定计算违约金:
逾期总日数占运到期限天数违约金不超过1/10时为运费的5%超过1/10时,但不超过3/10时为运费的10%超过3/10时,但不超过5/10时为运费的15%超过5/10时为运费的20%
当事人违约责任、
索赔时效按《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的规定确定。
14.铁路货物运输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根据合同法第308条规定,铁路货运合同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可以变更合同部分内容,如变更标的物、运输期限、到站、收货人;在货物发送前可以解除双方的合同关系。
铁路货运合同经双方同意,可在规定的变更范围内办理变更。托运人和收货人由于特殊原因,经承运人同意,对承运货物可以按批在货物所在的途中站或到站办理变更到站、变更收货人,但属于下列情况不得办理变更:
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物资流向或运输限制;
变更后的货物运输期限大于货物容许运送期限;
变更一批货物中的一部分;
第二次变更到站。
货物承运后发送前,托运人可向发站提出取消托运,经承运人同意,货物运输合同即告解除。
托运人或收货人要求变更或解除运输合同时,应提出领货凭证和货物变更要求书,提不出领货凭证时,应提出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并在货物变更要求书中注明。同时,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应当按照规定支付费用。
详细版货物运输合同 篇11
甲方(托运人):____________
乙方(承运人):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合同期为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为止。
二、上述合同期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具体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运费、到货地点、收货人、运输期限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义务:
1. 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的原则进行包装,甲方货物包装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绝起运。
2. 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四、乙方的义务:
1. 按照运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2. 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出现此类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五、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 运费按乙方实际承运货物的里程及重量计算,具体标准按照运单约定执行。
2. 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收货凭证与甲方结算。
3. 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收货凭证进行审核,在确认该凭证真实有效且货物按期运达无缺失损坏问题后____日内付清当次运费。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均系供应客户的重大生产资料,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确保货物按期运达。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逾期运达的,如客户追究甲方责任,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
七、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按照以下标准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1. 货物灭失或无法正常使用的,按运单记载货物价格全额赔偿,如运单未记载价格的,按甲方同类产品出厂价格赔偿。
2. 货物修理后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户无异议的,赔偿修理费(包括换件费用、人工费及修理人员的往返差旅费等)。
八、出现合同第七条情况导致货物逾期运达的,乙方除按该条规定承担责任外,还应当同时执行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民法典规定办理,发生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日
详细版货物运输合同 篇12
编号: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简称包机人)为包用飞机与中国民用航空_________售票服务处(以下简称承运人)签订本协议书,双方同意遵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包机人于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包用_________型飞机_________架次,其航程如下: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自_________至_________,停留_________日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自_________至_________,停留_________日
_________
包机费用总共_________元。
第二条根据包机航程及经停站。可供包机人使用的最大载量为_________公斤(内_________座位)。如因气象原因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增加空勤人员或燃料时,载量照减。
第三条包机吨位如包机人未充分利用时,空余吨位得由民航利用,包机人不得利用空余吨位,自行载运非本单位的`客货。
第四条承运人除因气象、政府禁令等原因外,应依期飞行。
第五条包机人签订本协议书后,要求取消包机,应交付退包费每架次_________元。如在包机人退包前,承运人为执行协议书已发生调机等费用时,应由包机人负责交付此项费用。
第六条在执行协议书的飞行途中,包机人要求停留,按规定收取留机费。
第七条其他未尽事项,按承运人旅客、货物运输规则办理。
包机人(签章):_________ 承运人(签章):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详细版货物运输合同 篇1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保险货物在水路、铁路运输过程中,因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能够得到经济补偿,并加强货物运输的安全防损工作,以利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特举办本保险。
第二章 保险责任
第二条 本保险分为基本险和综合险两种。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保险人按承保险别的责任范围负赔偿责任。
(一)基本险:
1.因火灾、爆炸、雷电、冰雹、暴风、暴雨、洪水、地震、海啸、地陷、崖崩、滑坡、泥石流所造成的损失;
2.由于运输工具发生碰撞、搁浅、触礁、倾覆、沉没、出轨或隧道、码头坍塌所造成的损失;
3.在装货、卸货或转载时,因遭受不属于包装质量不善或装卸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所造成的损失;
4.按国家规定或一般惯例应分摊的共同海损的费用;
5.在发生上述灾害、事故时,因纷乱而造成货物的散失以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
(二)综合险:本保险除包括基本险责任外,保险人还负责赔偿:
1.因受震动、碰撞、挤压而造成破碎、弯曲、凹瘪、折断、开裂或包装破裂致使货物散失的损失;
2.液体货物因受震动、碰撞或挤压致使所用容器(包括封口)损坏而渗漏的损失;或用液体保藏的货物因液体渗漏而造成保藏货物腐烂变质的损失;
3.遭受盗窃或整件提货不着的损失;
4.符合安全运输规定而遭受雨淋所致的损失。
第三条 保险的责任起讫期,是自签发保险凭证和保险货物运离起运地发货人的最后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起,至该保险凭证上注明的`目的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终止,但保险货物运抵目的地后,如果收货人未及时提货,则保险责任的终止期最多延长至以收货人接到《到货通知单》后的十五天为限(以邮戳日期为准)。
第三章 除外责任
第四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1.战争或军事行动;
2.核事件或核爆炸;
3.保险货物本身的缺陷或自然损耗,以及由于包装不善;
4.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
5.其它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第四章 保险金额
第五条 保险金额按货价或货价加运杂费计算。
第五章 被保险人的义务
第六条 被保险人在保险人签发保险凭证的同时,应按照保险费率,一次缴清应付的保险费。
第七条 被保险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及交通运输部门关于安全运输的各项规定,还应当接受并协助保险人对保险货物进行的查验防损工作,货物包装必须符合国家和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第八条 货物如果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被保险人获悉后,应立即通知当地保险机构并应迅速采取施救和保险措施,防止或减少货物损失。
第九条 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上述各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终止保险责任或拒绝赔偿一部或全部经济损失。
第六章 货物检验及赔偿处理
第十条 货物运抵保险凭证所载明的目的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起,收货人应在十天内向当地保险机构申请并会同检验受损的货物,否则保险人不予受理。
详细版货物运输合同 篇14
托运方: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托运方详细地址:______
承运方详细地址: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沥青拌合站规格数量:详见货运清单货运价值
第二条包装要求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货物起运地点:______
货物到达地点:______
第四条货物承运日期:______
货物运到期限:______
第五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一、货物丢失,承担赔偿义务;
二、货物损坏功能丧失,承担赔偿义务。
第六条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凭联系电话确认收货人,凭货物清单验收。联系人:
第七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人民币____元整,货物到达双方清点无误后,甲方将运费转至乙方公司账户,账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第八条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要费用。
2、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3、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出现货物的灭失,货损、短缺、或雨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货损的实际价值赔偿。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负责安排人员将货物装上车并提供货物的名称,数量、重量、单据及运输途中的检测凭证。
2、配合乙方做好交接手续,货物装好车后,双方认可货物的安全责任,已移交给乙方负责。
3、甲方货物的包装应符合货物属性的运输规定包装,包装内不能夹带国家禁运物品。否则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4、提供收货方的详细地址,联系方式,收货人,并安排收货人与乙方的送货人做好交接手续。
5、按约定向乙方交付运输费,总费用:如有违约应负担违约金。
三、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检查甲方的包装是否完好,如包装完好,乙方不负担包装内容问题,并要求甲方提供准确的货物名称、数量、重量、送货地址、收货方单位、联系方式、方法。
2、向甲方收取运输费;如有违约收取违约金。
3、付款方式:货物到达清点够数后运费打至乙方公司帐号。
账号名称:
开户行:
四、乙方的义务
1、配合甲方装车是做好交接手续,做好防雨,防潮,防压的安全工作。
2、对承运的货物要负安全责任,保证货物无短缺,损坏,装车时须加盖雨布如出现入库亏损,短缺,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货物赔偿义务。
3、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将货物安全运到指定地点,并及时通知收货方做好卸车的交接手续。
4、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甲方违约金
第九条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运费按乙方实际承运货物的里程及重量计算,具体标准按照运单约定执行。
2、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收货凭证与甲方结算。
3、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收货凭证进行审核,在确认该凭证真实有效且货物按期运达无缺失损坏问题后当付清运费。
4、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均系重大生产资料,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确保货物按期运达。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逾期运达的`,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或货物灭失,损坏或误时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不在乙方赔偿之内,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双方协调。
5、整个运输过程中,允许有货物价值总价千分之二的货损,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超出货损部分,乙方应按照以下标准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1)货物灭失或无法正常使用的,按运单记载货物价格全额赔偿,如运单未记载价格的,按甲方同类产品出厂价格赔偿。
(2)货物修理后可以正常使用的,赔偿修理费(包括换件费用、人工费及修理人员的往返差旅费等)。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调解,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发生争议提交权威部门及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附下货运清单,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备注/运输司机信息:
车号:
电话:
司机:
身份号: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
详细版货物运输合同 篇15
托运方:湖南瑞泰烟花鞭炮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澧县国人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本着对企业负责,搞活流通,降低运输成本,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按照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为明确责任和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特签定本运输合同,并共同信守下列条款:
一、货物名称:烟花鞭炮(纸箱包装)
二、运输方式:采用公路运输、运输车辆由乙方统一调度;
三、运输范围:出湖南常德运到全国各地;
四、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1、甲方必须按运输要求办理好每批货物税务手续及安全运输手续;
2、乙方负责按甲方指定的时间、地点、数量装货,并将货物安全、及时、数量准确地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及分为卸货签收;
3、运输途中必须保持货物完好,如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货物遗失、货损缺件均由乙方按甲方的销售负责赔偿;
4、乙方运输危险货物时必须按照危货运输规则要求进行;
5、道路上发生的事故,须由乙方负责处理;
6、乙方安排车辆装货体积必须准确,确保按要求安排货车,货车必须保持车厢整洁,干燥及性能良好。
五、运费结算时间及方式:
1、运费价格:根据路途远近当次定价;
2、凭签收单在签收货物后当次结算,以现金支付;
六、运输合同的有效时限,从20_年6月1日至20_年6月1日止;
七、本合同共二页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朱学富 法定代表人:金义武
代理人: 代理人:
地址: 地址:澧县澧阳镇群星居委会 电话: 电话:
详细版货物运输合同 篇16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工程概况及要求
1、运输方式:汽车运输。
2、运输起始点及运输单价:
从运至,薪材单价元/吨;规格材单价元/吨。(由乙方自行支付税金)。
从运至,薪材单价元/吨;规格材单价元/吨。(由乙方自行支付税金)。
从运至,薪材单价元/吨;规格材单价元/吨。(由乙方自行支付税金)。
从运至,薪材单价元/吨;规格材单价元/吨。(由乙方自行支付税金)。
4、工程要求
1)、甲方保证木材运输道畅通及运输过程中所需的证件(木材检尺码单、木材检疫证及运输证)。
2)、乙方用于运输木材的司机和车辆,要有驾驶证和车辆证件齐全。
3)、运输道路由乙方自行维修。
4)、乙方在木材运输过程中要确保木材的安全,做到木材没有被盗或掉落现象,如有此现象发生,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车辆途中机械坏或因其它原因不能行驶而需卸车、装车费用,由乙方负责。
二、工程款支付
乙方开始起运后,甲方视工程进展情况借支油费及生活费给乙方,借支数量为完成工作量的60%。待工程完工后,对该工程进行全面结算,甲方开据验收结算单,并在30日内把余款结算支付给乙方(扣除已借支给乙方的油费及生活费)。
三、责任与权利
1、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1)、合同签订后协助乙方到工地现场明确工作开展方案。
2)、筹足资金保证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额为乙方提供工程款。
2、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1)、自筹解决木材运输过程中的车辆。及甲方预借工程款不足以支付的部分资金。
2)、按照国家有关交通运输规定,做好运输工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安全生产,遵守施工所在地有关护林防火的规定,处理好与周边群众的关系,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本人及其所雇请人员如有病、伤、亡的事故,全部由乙方负责。
3)、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不服从甲方人员指挥或车辆少等而不能按时完成运输任务的,甲方有权采取措施,终止合同;尚未运输完整个工地的木材而中途离开的,甲方有权拒付结算工程款。
4)、乙方在运输过程中自行解决因种种原因产生的纠纷、干扰或阻挠,并保证能把伐区木材顺利运输完为此,如出现相关补偿一律与甲方无关。
四、其它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履行完各自职责时终止。本合同一式叁份,其中,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详细版货物运输合同 篇17
甲方(简称发包方): 乙方(简称承包方):
为加强公司安全管理,强化公司安全主体责任,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有效促进双方全面履行运输经营合同,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双方就运输车辆安全事项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履行期限与双方签订的运输合同履行期限相同,属运输合同的附件之一,具有与运输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甲方负责货物装卸,乙方负责运输。
三、乙方对整个运输环节中的安全事项负全责。
四、乙方应当设立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有专业知识、技能的人员并明确责任,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为其雇佣的从业人员提供安全法规知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和培训。
五、乙方配备的车辆应当符合国家交通运输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的各项安全、检测、检验标准并符合甲方货物运输的要求。
六、乙方必须配备警示标牌、警示灯、路障等安全器械, 数量应当满足需要并符合安全要求。
七、乙方应当根据货物尺寸及具体情况,科学装载、合理绑扎固定,对货物的绑扎固定是否安全可靠,货物装载是否符合道路运输标准负全部责任。
八、乙方拟雇佣车辆的驾驶员,由乙方审查其是否持有与拟驾车型相匹配的有效驾驶证、操作证或资格证的原件,是否达到拟驾车型的驾驶年限。
九、甲方有权对乙方拟雇佣车辆的驾驶员的健康状况、持有的相关证件的原件、是否与其驾车型相匹配及是否达到所驾车型的驾驶年限,进行检查。
十、乙方应当接受甲方的安全管理监督,遵守甲方的安全规章制度,并接受甲方提供的安全法规知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的教育。
十一、乙方因受到行政罚款的,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二、乙方有下列情形所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
1、运输车辆不是公路运输正规车辆,雇请非法营运“黑车”;
2、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在运输过程中安全防护及安全标志装设不齐全或没有甲方许可就随意拆除的;
3、不严格遵守甲方安全规章制度,如违章作业、违章蛮干,不听从甲方及装卸地现场管理人员指挥的;
4、运输车辆已达到报废年限的;
5、车辆、驾驶员等未取得合法证照、资质的;
6、在甲方区域造成人员受伤及财产损失的';
7、车辆驾驶人在装卸现场不按规定正确穿戴劳保用品的;
8、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
9、驾驶员洒后或疲劳驾驶的;
10、将车辆交与无证人员驾驶运输的;
十三、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确保运输安全,运输车辆如发生各类人身、财产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四、乙方运输车辆进入甲方厂区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调度和指挥,严格按照甲方所设置“警示标志”提示的相关内容执行,按照规定的秩序在指定区域停车、待装。车辆进入成品装货区后,乙方司机必须将刹车墩挡在前后车轮下,并熟知活动区域危险源。乙方严格遵守甲方厂区交通规则,积极维护厂区交通秩序,保证厂区道路的畅通和运输安全,不得乱停、乱靠、乱装、乱卸,不得争道抢行,不得超速超载。否则,所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或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十五、乙方运输车辆在运输作业中造成周边环境扬尘污染、路面污染或噪声污染,被有关部门处以行政罚款的,由乙方承担违规处罚费用及相应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追偿时可从乙方的运费或保证金中扣留支付。
十六、乙方对自己提供的运输车辆应当具有合法的所有权,车辆已取得国家道路运输的许可权,并确保车辆性能符合安全技术标准、防止带病上路运行,已依照国家法律政策规定购齐有关车辆保险。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所交保证金不得要求返还。
十七、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安全管理工作不当,发生各类人身、财产安全事故,造成较大损失及社会影响的,取消乙方在公司
范围内的业务资格。
十八、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协议争议事项向甲方公司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定程序解决。
十九、本协议壹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二十、本协议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签约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