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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委托代理合同

2026-05-18 17:02:22合同范本

诉讼委托代理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因事宜,现委托乙方指派的律师为其代理上述事宜的有关非诉讼法律事务。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具体法律事务为:

  第三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委托事项;

  2、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向甲方进行法律风险提示,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3、乙方律师应当应甲方要求及时通报委托事项进展情况;

  4、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或者甲方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5、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四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委托事项情况,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证据、文件、其他事实材料及其线索;

  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为乙方律师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送达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指定代理人的联系方式为:电话:,电子邮箱:,甲方更换联系人的应及时通过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项做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

  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律师代理费

  经双方协商同意,代理费及支付办法如下:签订委托合同时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人民币。

  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当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的。

  第六条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翻译费、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交通费、通讯费、复印费、资料费、差旅费、食宿费等。

  第1项费用的收取方式:乙方先向甲方预支、事后向甲方报销。

  第2项费用的收取方式:

  (1)只在本市办案的,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

  (2)涉及外省市办案的,乙方先向甲方预支、事后向甲方报销。

  第七条甲方支付第五条及第六条约定的费用后,乙方开始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第八条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不退还律师代理费: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3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九条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三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代理费。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代理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并且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的10%作为违约金。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自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时止。

  第十二条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手机、E-MAIL、邮寄。需邮寄的,送达至合同尾部所列明的地址,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手机号码,应当通知对方。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E-MAIL: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诉讼委托代理合同 篇2

  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因______________行政诉讼一案,委托_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出庭代理。经双方协议,订立以下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律师为甲方___________行政诉讼案的第___________审诉讼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回。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根据《律师业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于协议签订之日向乙方支付代理费______元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______。支付方式和期限如下:______________

  七、本协议有效期限,应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终结止(判决、裁定或撤销诉讼)。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一方要求变更协议条款,需再行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

诉讼委托代理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方因一案,委托乙方代理,经双方协议,订立本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与纠纷案的第、审代理人。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诉讼代理人为承认、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被代理人的特别授权。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乙方叙述案情,______证据。

  四、乙方必须按时出庭,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五、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缴纳案件代理费人民币___元。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无故中止的,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甲方无故中止的,代理费不予退还。

  七、本合同的变更或修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审理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诉讼委托代理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

  乙方:____________(受托人)

  甲方因与_____公司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由,委托乙方律师代理,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甲方的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如乙方指派律师因故不能办理委托事项时,甲方同意乙方指派其他律师接替。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事项是:

  以甲方的名义参与甲方与__有限公司有关合作参股问题的谈判;

  草拟合作参股协议、合同以及报批所需的各项法律文件;

  对上述合同、协议进行律师见证;

  协助处理甲方有关债权、债务剥离事项;

  就在合作参股中的有关事项向甲方出具法律意见书。

  就合同、协议的执行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协助各项审批、变更登记手续)。

  三、甲、乙双方约定:本非诉讼事宜的律师代理费为人民币____元,其中在本合同签订后支付____元,在甲方与____公司正式签订合同(协议)时支付人民币____元,剩余部分在本委托事项完毕时支付。乙方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

  四、甲方必须提供有关证据、证明材料等,以供乙方律师进行代理活动之用。如发现甲方隐瞒事实,有意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代理,所收报酬不予退还。

  五、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按照甲方委托的事项办理,以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六、乙方律师对在履行职责中获悉甲方的商业秘密、文件资料、涉及的法律事务,对外要保守秘密。

  七、有关本案活动的一切旅差费用,由甲方负责。

  八、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双方再行协议。

  九、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代理事项办理完毕时止(即办理工商变更完毕时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诉讼委托代理合同 篇5

  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甲方因与______________(单位、自然人)_____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委托乙方律师作为诉讼(仲裁)代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接受委托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作为甲方与 纠纷的代理人。

  二、代理事项和权限

  代理事项:乙方按甲方的委托, 在_______________阶段代理甲方参加诉讼。

  代理权限:

  三、甲方义务

  1、甲方应如实陈述案情,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及必要的证据材料,并保证上述文件资料的真实性。

  2、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及时向乙方提供证据及相关材料,如因甲方提供证据超出举证期限,导致案件败诉,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3、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为甲方利益从事的各项工作,并根据实际需要为乙方律师提供其他便利。

  4、甲方应依照本协议第五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用。

  四、乙方义务

  1、非经甲方同意, 乙方不得随意改派承办律师。如根据案情乙方确实需要转委托其他律师中介机构办理的,乙方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2、乙方应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因乙方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根据《律师法》的规定进行赔偿。

  3、乙方在办理委托事项期间及委托事项办理终结后,对甲方所提供的文件资料、所作陈述及在工作中所掌握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因从事代理行为而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或其他甲方保密事项,并不得在其他场合或其他案件中使用或提及甲方提供的任何资料、文件。

  4、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案件进展情况及工作计划,如遇任何突发事件应及时通报甲方。

  五、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1、一般代理(按规定收费)方式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本案采取一般代理的方式,甲方支付该案委托律师费为人民币 元,自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支付。

  乙方所委派律师从事与本案有关的活动而发生的.差旅费等费用,由甲方按实际发生额支付,但费用发生前须经甲方同意。

  或:

  2、风险代理方式

  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或由乙方承担),实现下列诉讼目的之一的,甲方按本案标的额的 %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a、

  b、

  c、

  或:

  3、协商收费方式

  双方根据业务需要,可采取按件、按小时等方式收费,具体数额由双方商定。

  六、合同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后,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变更代理律师的;

  (2)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提供资料不真实、或者隐瞒重要案情的;

  (3)甲方逾期十日(含)以上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用的。

  (4)违反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七、合同解除后律师费的处理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的,所收律师费不予返还;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的,所收律师费予以返还。

  八、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生效,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所委托诉讼事务终结止。

  九、未尽事宜

  若双方有未尽事宜应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合同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乙方: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民事诉讼委托代理合同

诉讼委托代理合同 篇6

  甲方(单位用):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甲方因_________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事诉讼法》、《仲裁法》和《律师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代理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事项包括(划√为确认,划______为否认):

  □提供处理委托事项的咨询意见;

  □代理甲方与对方或有关方进行交涉、协商或和解;

  □代理一审诉讼;

  □代理二审诉讼;

  □代理执行。

  第二条 委托代理权限(见授权委托书)

  一般代理或者全权代理,包括(划√为确认,划______为否认):

  □变更或者放弃诉讼请求;

  □承认诉讼请求;

  □提起反诉;

  □进行调解或者和解;

  □提起上诉;

  □申请执行;

  □收取或者收转执行标的;

  □签署、送达、接收法律文书。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他事实材料;

  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因代理需要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 为与乙方律师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代理人;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项做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委托代理事项;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做出的判断,向甲方进行法律风险提示,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根据审理机关的要求,及时提交证据,按时出庭,并应甲方要求通报案件进展情况;

  5、乙方律师不得违反《律师执业规范》,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6、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或者甲方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五条 律师代理费

  本案诉讼标的额为_________元。依据《辽宁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和《大连市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经双方协商同意,按标的额的_________ %收取,共_________ 元。

  第六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和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划√为确认,划______为否认):

  □诉讼费_________ 元人民币;

  □仲裁费_________ 元人民币;

  □鉴定费_________ 元人民币;

  □公证费_________ 元人民币;

  □查档费 _________元人民币;

  □差旅费(大连市内四区以外代理案件发生的)_________元人民币;

  □长途通讯费_________ 元人民币;

  □复印费_________ 元人民币;

  □翻译费_________ 元人民币;

  □资料费_________ 元人民币;

  □其他_________ 元人民币。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不得向甲方收取除代理费和工作费以外的任何费用。

  乙方律师收取甲方所有费用须向甲方出具收取凭证。

  □自本合同生效后 _________日内支付_________ 元人民币;

  □自_________ 后 _________日内支付_________ 元人民币;

  □双方约定的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不得单方变更收费项目或者提高收费数额。确需变更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本合同终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应当由双方书面确认并结清有关费用。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诉讼委托代理合同 篇7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_ 的需要,委托乙方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经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供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的具体事项详述如下:

  二、乙方接受委托并应甲方的要求,指派_________________ 律师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法律服务。

  三、乙方承办律师应当客观地告知委托人拟委托事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四、甲方应保证委托的事项合法并对乙方的工作成果用于合法目的.。 甲方对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只能用于本合同约定的使用范围和使用目的,未经乙方许可不得将该成果泄露给与本案范围和目的无关的其他第三人。

  五、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有关的证据材料,对乙方的询问、了解作客观的陈述。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提供虚假证据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交真实的证据,并对虚假陈述作真实澄清。甲方拒绝的,乙方有权终止履行本合同,所收律师费不予退还。

  六、乙方履行本合同中若需向第三方表明乙方与甲方的代理关系,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协助,如签署有关协议、法律文书、证实委托关系等。

  七、乙方应遵守诚信原则,在授权委托范围内依法提供法律服务,切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如乙方故意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甲方可终止委托。

  八、乙方指派的律师因故中途不能执行职务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在甲方同意后负责另行指派律师接替。

  九、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证据材料、背景资料以及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接触、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

  十、乙方以下列方式向甲方交付完成委托事项的工作成果(供选择,可选择一项或多项):

  1、专项咨询意见;

  2、调查获取的证据;

  3、法律意见书;

  4、法律建议书;

  5、律师见证书;

  6、法律可行性分析报告;

  7、其它

  十一、合同意识两份,双方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诉讼委托代理合同 篇8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地 址:电 话:

  传 真:邮 编:

  乙 方: 地 址:

  电 话:传 真: 邮 编:

  甲方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行政诉讼法》和《律师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代理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事项包括(划√为确认,划×为否认):

  提供处理委托事项的咨询意见;

  代理甲方与对方或有关方进行交涉、协商或和解;

  代理一审诉讼;

  代理二审诉讼;

  代理执行。

  第二条 委托代理权限(见授权委托书)

  一般代理或者全权代理,包括(划√为确认,划×为否认):

  □变更或者放弃诉讼请求;

  □承认诉讼请求;

  □进行调解或者和解;

  □提起上诉;

  □申请执行;

  □收取或者收转执行标的;

  □签署、送达、接受法律文书。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指派律师作为上述案件中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业务助理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但乙方更换代理律师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委托代理事项;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做出的判断,向甲方进行法律风险提示,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合法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根据审理机关的要求,及时提交证据,按时出庭,并应甲方要求通报案件进展情况;

  5、乙方律师不得违反《律师执业规范》,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6、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或者甲方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他事实材料;

  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为乙方律师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代理人;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项做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律师代理费

  甲乙双方依据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司法厅制定的《湖南省物价局、司法厅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及相关规定,就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律师费及相关费用达成如下协议:

  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在签订本代理合同后内,以 收费方式,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

  乙方户名:

  开户行:

  乙方账号:

  律师代理费以到达上述账号同时由乙方开出发票为收讫。任何私人间的支付乙方均不予承认。

  第六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

  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及其他专业顾问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长沙市外(包括远郊区县)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及资料费、通讯费、翻译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付的其它费用。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因甲方追加委托事项或因增加诉讼当事人,当事人一方提出反诉、反请求等重大诉讼事件导致代理事项明显增多的情况时,乙方有权增加律师代理费。甲方应当合理地追加。否则,乙方仅在原委托范围内工作。

  (三)甲方明确放弃委托事项,可以要求变更合同,甲乙双方合理确定律师收费。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三条第6—7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五)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或暂停工作直致甲方自行纠正时止: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三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费。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甲方作为被告时,乙方律师已经为出庭作好准备,而原告方撤诉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不合理的单方解除合同的。

  (二)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或者违反第三条第6—7项规定的义务之一,导致甲方蒙受重大经济损失,乙方应当通过已投保的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不合理的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代理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 人民法院□ 仲裁委员会□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分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壹份存卷,本合同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年自本项目法律服务或双方解除本合同时止。

  第十一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当面交付文件的,在交付之时视为送达;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十二条 其他特别约定: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人: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年 月日

诉讼委托代理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甲方与__________纠纷一案,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代理。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律师为甲方在诉讼(包括仲裁、非诉讼调解等)中的__________诉讼代理人,甲方应向受委托的律师出具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权限和委托期限。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维护甲方合法权益,并及时办理、按时出庭,不得延误或推诿。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陈述案情,提供相关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不予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律师代理权限见授权委托书。

  六、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当日内支付案件代理费,若甲方不按时支付上述费用,则乙方有权不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直至解除合同,因此造成案件延误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甲方涉案性质属__________,争议标的为__________元。

  八、根据国家司法部、财政部、物价局联合颁发的《律师业务收费标准》规定,结合本案的难易程度,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向乙方交纳代理费__________元整。 另,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函电、通讯、交通、资料、调查等项费用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到本案止(包括判决、调解、仲裁,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十、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再行签订书面协议,未达成书面协议前,依原合同执行。任何一方违约,按应收代理费的____%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案件进入诉讼程序(以立案为准),甲方提出终止代理合同的,代理费一律不予退还。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代理律师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三、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诉讼委托代理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甲方因与 纠纷一案,委托乙方出庭代理诉讼,经双方协商,特订立以下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条、甲方在委托乙方时要明确授权范围,乙方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后果由甲方承担。如委托代理合同与授权委托书代理权不同,以委托代理合同为准。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为甲方与 纠纷案的第一、二审代理人。

  第二条、因甲方通讯地址不详或变动,以及其他通讯方式不能及时与乙方保持联络,导致乙方承办的法律事务,无法及时与甲方沟通,从而丧失法定权利的,乙方不承担责任。乙方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按时出庭并及时将案件进展情况通知甲方。

  第三条、甲方必须如实地向乙方代理人叙述案件事实,提交书面委托手续,提供有关证据,不得编造、隐瞒事实真相。否则,乙方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第四条、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本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还。乙方除依本合同向甲方收取费用外,不向甲方收取任何合同外的费用,乙方严禁代理人向甲方收取合同外的任何费用。

  第五条、乙方在此声明:乙方、乙方承办人不向甲方或其经办人作任何形式的关于案件处理结果的承诺。如甲方对乙方承办人的某些分析或预测理解为作出了这种“承诺”,则该“承诺”无效,并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为:1、代为调查、收集、提交证据;2、代为签署、提交、接收法律文书;3、代为出庭;4、代为接受调解、和解;5、代为提出、承认、放弃、变更、撤回诉讼请求;6、代为提起上诉;7、代为协调司法鉴定机构关系;以及与诉讼活动相关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甲方向乙方支付一、二审代理费各----元共计人民币 元,以上费用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支付 元,一审判决后三日内支付 元;二审上诉后三日内支付 元,二审判决生效后支付 元;一审判决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或者甲方未另行委托乙方代理二审诉讼的,乙方不再收取二审代理费;双方当事人和解或者原告撤诉的,甲方支付乙方一审代理费 元。如甲方未按期足额支付以上费用,乙方有权终止代理。办案的差旅费、住宿费、打字复印费和调查取证费等实际支出的费用由

  甲方承担,依据报销凭证实报实销。

  第八条、本合同有效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至本案本审审理终结之日止(包括判决、调解、自行和解、撤诉等)。

  第九条、当事人一方如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履行本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对损失进行赔偿(包括各种因之产生的费用、开支、额外责任,以及合同履行后所可以获得的直接利益);但遭受损失方必须提供相关损失的证明,且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行为所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七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经书面通知之后,本合同内受影响之条款可在不能履行期间及受影响之范围内中止履行。

  第十一条、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按指印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第十四条、本合同—式两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年 月 日 日

诉讼委托代理合同 篇11

  甲方:地址:邮码: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

  乙方:地址:邮码: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

  甲方因一案,委托乙方代理,经双方协议,订立本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与纠纷案的第、审代理人。律师为甲方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诉讼代理人为承认、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被代理人的特别授权。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乙方叙述案情,提供证据。

  四、乙方必须按时出庭,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五、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缴纳案件代理费人民币元。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无故中止的,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甲方无故中止的,代理费不予退还。

  七、本合同的变更或修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审理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诉讼委托代理合同 篇12

  广东明典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代理,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为甲方的代理人,参与诉讼活动。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绝对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的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有意弄虚作假或所提要求不合法的,有权中止代理,所收费用不予退还。如因乙方的原因终止代理的,所收费用退回给甲方。

  四、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权限:□一般代理;□代为起诉及承认、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上诉;□签收法律文书;□其它 。

  五、根据律师服务收费有关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师费人民币 元,此款在付清。甲方超期未付费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本代理合同,有权拒绝参与开庭等诉讼活动,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六、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另行签订协议。

  七、本合同的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终结时止(终结形式可以是判决、调解、庭外和解及撤销诉讼等)。

  八、乙方已向甲方解释上述条款的含义,乙方清楚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对上述条款无异议。

  甲方: 乙方:律师事务所

  律师:

  年 月 日

诉讼委托代理合同 篇13

  委托人名称/姓名:

  签订时间:

  承办律师:

  甲方: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电邮:

  乙方: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电邮:

  甲方因与纠纷诉讼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为此,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代理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本所律师在上述案件中担任甲方的诉讼代理人,代理下述诉讼工作(根据约定在内打“√”或“X”;“√”为委托代理事项,“X”为非委托代理事项):

  第一审诉讼;

  第二审诉讼;

  再审诉讼;

  执行。

  第二条委托代理权限

  甲方对乙方的授权如下(根据约定在内打“√”或“X”;“√”为授权事项,“X”为非授权事项):

  代为调查取证/申请调查取证;

  代为申请证据保全;

  代为申请财产保全;

  代为起诉/撤回起诉;

  代为出庭参加诉讼;

  代为提出管辖权异议;

  代为申请回避;

  代为申请鉴定/重新鉴定、勘验/重新勘验

  代为提出答辩;

  代为提出、变更或者放弃己方诉讼请求;

  代为承认/反驳对方诉讼请求;

  代为提起反诉/撤回反诉;

  代为进行调解或者和解;

  代为提起上诉/撤回上诉;

  代为申请执行;

  代为收取执行标的;

  代为签署、送达、接受法律文书。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如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陈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全部证据、文件及其它事实材料,并对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若甲方隐瞒证据、伪造证据,因此出现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法、及时;

  3、甲方应当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金额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办案差旅费/交通费和其他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为与乙方律师联系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书面通知委托代理人;

  5、乙方尊重甲方对委托代理事项做出的独立的判断和决策。但甲方因非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律师作为上述案件中甲方的诉讼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助理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但乙方更换代理律师应取得甲方书面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尽心尽职地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本合同约定的被委托事项,最大限度地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乙方律师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出专业判断,客观地告知甲方所委托事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4、乙方律师应当根据法律规定的时限、时效以及审理机关的要求,及时提交证据,按时出庭,及时办理委托代理事项;

  5、乙方律师应当及时告知甲方有关代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对甲方了解委托代理事项情况的正当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6、乙方在代理甲方案件期间,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委派本所律师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诉讼或者仲裁代理人;

  7、乙方及其委派的律师/律师助理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或者甲方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应当对委托代理事项单独建档,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设立交接记录。档案保存时间根据律师业务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第五条律师费、办案差旅费/交通费

  1、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按照如下约定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1)收费方式(根据约定在内打“√”或“X”;“√”为选择方式,

  “X”为非选择方式):

  风险收费方式;

  非风险收费方式;

  (2)双方约定采用风险收费方式的,按如下约定计付律师费(根据约定在内打“√”或“X”;“√”为选择方式,“X”为非选择方式):

  按胜诉的诉讼标的额的百分之(%)计付律师费,暂计金额为人民币万仟佰拾角分(¥)。

  甲方为原告的,以甲方的诉讼请求确定的诉讼标的额为计算基数;甲方为被告的,以原告的诉讼请求确定的诉讼标的额为计算基数;实际律师费均以生效的裁判文书认定的数额为准进行结算;

  按实际执行到位的执行标的额的百分之(%)计付律师费,暂计金额为人民币万仟佰拾角分(¥)。

  (3)双方约定采用非风险收费方式的,根据政府部门关于律师服务收费的规定,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共计人民币万仟佰拾角分(¥)整。

  (4)支付期限:

  ①双方选择风险收费方式的,甲方应当自乙方将生效裁判文书送达甲方之日起日内支付律师费,或者自甲方收到执行财产之日起日内支付律师费(甲方委托乙方代收执行财产的,乙方可直接从执行财产中扣除律师费)。

  ②双方选择非风险收费方式的,甲方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一次性支付律师费。

  2、办案差旅费/交通费

  甲方应按照如下约定向乙方支付办案差旅费/交通费(根据约定在内打“√”或“X”;“√”为选择方式,“X”为非选择方式):

  实报实销:选择该方式的,甲方应当在乙方提出报销申请之日起日内据实报销;

  包干:选择该方式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办案差旅费/交通费共计人民币万仟佰拾角分(¥)整,并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支付。

  3、支付方式:甲方可采用现金、转帐或者支票方式支付律师费、办案差旅费/交通费及其他工作费用。采用现金支付方式的,甲方应当在乙方办公地点将款项直接交付给乙方财会人员;采用支票支付方式的,收款人为“广东同益律师

  事务所”;采用转帐支付方式的,甲方应当将款项付至乙方指定的如下帐号:

  乙方户名:¥¥¥¥

  乙方开户行:######

  乙方账号:######

  律师费、办案差旅费/交通费及其他工作费用应当直接支付给乙方。任何私人间的支付,乙方不予承认。

  4、甲方逾期支付律师费或办案差旅费/交通费的,除仍须按约定金额支付外,每逾期一日,还应当按迟延支付金额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及其他专业顾问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征得甲方同意后支付的其它费用。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因甲方追加委托事项或因增加诉讼当事人,或者因案件当事人一方提出反诉等重大诉讼事件,导致代理事项明显增多的,乙方有权增加律师费。甲方应当合理地追加。否则,乙方仅在原委托范围内工作。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委派的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导致甲方蒙受重大经济损失的;

  (3)违反第四条第6—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4、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者暂停工作直至甲方自行纠正时止,因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七日仍未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办案差旅费/交通费或者其他工作费用的。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四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视违约情况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费。但甲方不得以如下任何理由之一拒绝支付或者要求乙方退回律师费: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单方面另行委托其他机构或者个人代理的;

  (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本合同生效后,在甲方作为被告的案件中乙方律师已经开始工作而原告方撤诉的;

  (4)本合同生效后,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擅自单方解除合同的。

  2、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或者违反第四条第6—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导致甲方蒙受重大经济损失,乙方应当通过已投保的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费、办案差旅费/交通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违反约定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权依照本合同第五条第4款的规定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费、未支付/未报销的办案差旅费/交通费、其他工作费用以及违约金。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已全部完成委托代理事项: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与案件其他当事人达成和解的;

  2、本合同生效后,人民法院就案件的和解做出生效的裁定、调解的;

  3、本合同生效后,原告撤诉、上诉人撤回上诉、申诉人撤回申诉导致案件终结的;

  4、本合同生效后,其他非因乙方的原因导致案件终结的。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诉请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依法审理。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壹份存卷。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解除本合同时或终结之日(以本案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为准)止。

  第十二条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合同列明的地址、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送达。一方变更送达方式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由变更送达方式的一方承担。

  当面交付文件的,在交付之时视为送达;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十三条未尽事宜的处理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当以书面补充协议的形式另行约定。双方没有达成书面补充协议的,双方仍应当严格按本合同执行。

  第十四条其他特别约定:

  1、略

  2、略

  (以下无正文)

  甲方:乙方:广东同益律师事务所

  签约代表人:承办律师:

诉讼委托代理合同 篇14

  甲方:

  乙方:

  甲方因与 纠纷一案,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一、委托代理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律师 在下列案件中担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

  1、案由: 。

  2、审理机关: 市人民法院 。

  3、委托代理的审理阶段: 。

  二、委托代理权限

  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或仲裁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反请求,代为提起上诉,签收法律文书(特别授权)

  三、乙方的义务

  1、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委托代理事项,依法维护甲方之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参加诉讼或仲裁;

  2、乙方律师不得违反《律师执业规范》,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3、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或者甲方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四、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它事实材料;

  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 为乙方律师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委托代理人;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五、律师代理费

  根据律师收费文件规定,经协商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收费方式:顾问单位优惠收费:本案涉案标的为 元,应收律师费 ,协商优惠收费为 元。

  六、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以下约定履行。

  1、法院收取的诉讼费,或由相关行政部门收取的因鉴定、翻译、评估、公证等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2、因办案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通讯费,以及其他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三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代理费。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者违反第三条2、3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当通过所其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代理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当理由要求乙方退费: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甲方作为被告时,乙方指派的律师已经为出庭作好准备,而原告撤诉的;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的。

  八、其他约定事项

  九、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纠纷应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提交扬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合同的有效期

  自签订之日起至乙方完成甲方本案委托事项止(收到判决或仲裁决定、调解书,和解及撤诉等)。

  十一、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和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诉讼委托代理合同 篇15

  甲 方: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 方: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甲方与 债权债务纠纷一案,委托乙方代理,双方遵照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因经济困难,本案诉讼费、差旅费、协调费等相关费用,全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 本案追回款额,甲、乙双方按比例提成。甲方为 %,乙方为 %.

  第三条 甲方必须积极及时提供本案全部证据,如实介绍情况,不得提供假证、伪证。

  第四条 乙方负责本案一、二审诉讼直至执行完毕全部代理。

  乙方为全权代理,即代为承认、变更、和解、上诉、执行。

  第五条 本合同的变更和修改,必须双方协商一致,甲、乙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途反悔及终止合同。甲方中止合同,应承担按比例提成罚金;乙方中止合同,甲方可拒绝支付任何费用。

  第六条 追回的款项,汇入由乙方指定的帐号,乙方按比例及时支付给甲方,不得借故拖延。

  第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至本案终结终止。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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