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地机安全使用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平地机驾驶员
设备编号
平地机型号
数量
1、乙方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并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操作。
2、平地机未进行检测,乙方严禁使用平地机进行工作。
3、平地机驾驶员在操作中,严格执行平地机行驶时,刮刀和松土器应提起;刮刀不得伸出机侧;速度不得超过20km/h;夜间不宜作业;在坡道停放时,应使车头向下坡方向,并将刀片或松土器压入土中。
4、乙方严禁在酒后进行施工操作。
5、乙方应自觉遵守平地机的其它《安全操作规程》和《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合同条约,如有违反规程和合同而引起的各种事故均由乙方自负。
甲方项目经理(签字): 乙方(签字):
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部
年 月 日
平地机安全使用合同 篇2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跨武广客专特大桥连续梁施工防护工程实施性施工方案,为保证既有线供电设备正常运行,根据铁道部铁办[20__]190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武铁办〔20__〕331号《武汉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和武汉铁路局供电段的相关规定,确保武广客运专线施工顺利进行和既有线行车安全,经双方协商制定本协议:
一、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
1、工程名称:
2、施工里程:
3、施工主要内容:
4、施工起止时间:自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
1、铁办______号文《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2、武铁总〔______号《武汉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3、《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接触网安全工作规程》、《铁路工程质量验收标准》《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铁路线路维修规则》《武汉铁路局行车组织规则》及部、局安全生产方面的电文等各项安全生产规定。
三、安全防护内容、措施及结合部安全分工
(一)安全防护内容和措施:
1、乙方悬灌梁与接触网承力索、直馈线间安装防护棚架和高压防电板,在施工过程中,对悬灌梁施工区域两边安装档板,防止施工人员、料具坠落触及带电设备。
2、在甲方设备影响施工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将甲方设备改移完成后方可施工,在改移完成前,不得强行施工,否则造成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3、甲乙双方应加强巡视,特别是施工期间应不间断防护。双方人身安全自行负责。
4、天窗点外严禁任何形式的上道作业, 封锁点前,严禁“人、料、机”侵入限界。所有侵入线路建筑限界垂直投影范围内与接触网施工关联的施工项目,必须全部纳入天窗点进行。任何部门、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天窗点外安排并从事侵入线路建筑限界垂直投影范围内的任何施工作业,所有接触网施工车梯,点毕必须收回。严禁在区间封闭网或防护栅栏内存放。站内必须集中存放,并指定专人24小时看守。
5、乙方严禁超协议范围施工,乙方所有的施工必须在协议范围和规定的时间日期内进行,所有施工必须提前通知甲方配合,严禁甲方配合人员未到和不通知甲方的情况下提前和擅自上线施工,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二)结合部安全分工:
1、甲乙双方应加强施工地段的安全检查,应保证联络,经常沟通施工安全信息。
2、乙方对设备管理单位安全监督员发出的安全整改通知书,必须立即整改。否则,甲方安全监督员有权立即停止乙方施工。
3、甲乙双方应加强施工地段的安全检查,双方安全员安全监督员均应做好日常工作记录。
四、双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对施工范围内安全全面负责,严格按有关部门审查批准的方案、范围和时间组织施工,施工中要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并制定确保接触网设备安全、电力设备安全的相关措施。乙方每月将月度施工计划和施工进度通报甲方,甲方及时了解施工进展情况,以便双方配合。
2、乙方根据施工内容必须提前72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根据乙方要求派驻安全检查员,对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安全检查员未到施工现场乙方不得开工。
3、乙方应派经培训考试合格,持有附有照片的有效上岗证在工地担任防护员并挂证上岗。施工中应设主管负责人,负责施工现场的指挥联络,并与甲方保持紧密联系。
4、施工必须在计划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施工任务,除此时间外,不得进行任何有可能影响铁路正常运营的施工。
5、乙方现场防护人员,对施工现场的材料及人员、机具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各种施工设备、机具应保证与接触网带电设备保持2米的安全距离,对施工中的长大物件和稳定性不强的机具材料,乙方要采取专门安全措施,防止触及带电设备、支柱和影响行车。乙方施工在使用机械时(拖车、搅拌车等)要对钢柱及拉线进行防护,严禁碰撞供电设备,防止施工人员、材料等侵入线路。
6、接触网支柱、电力杆基础、护坡和拉线基础5米范围内严禁取土、挖掘,挖掘时要防止水土流失及影响基础稳定。如发现施工影响支柱基础和护坡稳定,施工应立即停止并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后才能继续施工。
7、乙方施工过程中,必须保证甲方电缆线路的安全。电缆径路2米内禁止机械施工,必须人工开挖,但在距离电缆埋深40cm内禁止使用镐、钢钎等锥形工具:若必须使用机械时,必须通报甲方,并共同制定防护方案。
8、甲方电缆、供电支柱在迁改前影响乙方施工的,乙方要等甲方设备迁改完成后方可施工,否则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负责。
9、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对跨越电气化铁路的桥、涵留有足够的安全距离,设立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乙方架设的桥梁不得附加其它附加物,如广告标牌、附加线索等。由乙方按照规定对架设桥梁装设防护网栅、防撞墙,铺设防渗水设施,两幅桥面间须密封,设不影响甲方供电设备的单独排水设施,及加装符合电气化区段的接地装置。在工程完工前由甲方进行相关验收,确保满足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10、乙方架设的桥梁涉及甲方供电线索绝缘防护的,应与甲方协商确定防护方案,确保桥梁开通后的供电设施安全。
甲方责任和义务
1、施工前与乙方共同确认现场地下电缆的走向、类型、埋设情况和相关设备的位置。
2、对乙方施工安全负监督责任,在施工期间,发现乙方有影响供电安全隐患,要通知乙方立即整改,危及供电安全时,有权责令乙方停止施工。乙方施工作业中发现甲方设备出现异常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立即停止施工,严禁乙方私自处理或隐瞒不报,防止事故扩大。
3、实施行车安全监督制度,当接到乙方书面施工通知后,及时派出技术作业熟练、责任心强的职工担任安全监督员。
五、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办法
1、在施工中要加强安全管理,由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甲方设备故障影响行车安全的损失由乙方进行赔偿,构成行车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在发生事故时,乙方要立即通知甲方,并积极组织抢修。
2、凡属施工影响铁路技术设备的正常使用危及行车安全,乙方未通知甲方,应急处理不当造成的问题和事故列乙方责任。凡属乙方已通知甲方,甲方未及时处理造成的问题和事故,列甲方责任。
3、因乙方设备故障,造成甲方设备损坏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六、安全监督和配合费用:
甲方安全监督及施工配合费,按路局武铁建函______号文件执行,合计______元。工前一次性给付。
甲方银行账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本协议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2份。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作为本协议附件一并执行。
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施工完毕后自然失效。
此页无正文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联系人: 乙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平地机安全使用合同 篇3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合同编号:________安字第________号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单位(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单位(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以及国家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工程的顺利进行,就本工程施工生产中的有关事项,制定本安全生产协议。凡由________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管理的工程项目必须签订本协议,签订合同的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责任。
第一条 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
1.建设单位按照规定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供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2.建设单位不得对承包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理工期。
3.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暗示承包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4.依法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并在开工前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它部门备案。
5.承包单位拒不按照条款规定组织安全文明施工的,建设单位有权责令承包单位退出施工现场。
第二条 承包单位的安全责任
1.承包单位从事工程的活动,应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条件。
2.承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工程定期和专项的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记录。项目负责人应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承包单位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的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4.承包单位应设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立即制止。
5.本工程由总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全责。总承包单位必须自行完成建设工程的主体结构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的工程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总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6.垂直运输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培训作业,并取得相应操作资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7.承包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的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计算书,经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1)基坑与降水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
3)模板工程;
4)起重吊装工程;
5)脚手架工程;
6)拆除、爆破作业工程;
7)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它有关部门规定的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对涉及到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等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8.承包单位在施工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作业班组、作业人员做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确认签字。
9.承包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孔洞口、隧道口中、基坑边缘、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的标准。承包单位应当根据不同的施工阶段和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承包单位要做好现场防护,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或者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
10.承包单位应将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应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承包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施工现场搭设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施工现场必须按照规定设置施工标志牌、现场平面布置图、现场文明施工等规章制度牌。
11.承包单位对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毗邻建筑物、构造物和地下管线等安全隐患的应当采取专项的防护措施。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并设置硬质围挡。
12.承包单位应当在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13.承包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14.承包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规定及时报废。
15.承包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承包单位应当自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它有关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16.承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后方可任职。并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17.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现场作业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承包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8.承包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意外保险伤害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期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19.承包单位必须服从上级行政安全生产管理监督部门及现场监理工程师的安全管理。乙方在工程施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协议中的相关条款内容组织施工,建设单位派驻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有权利对检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及时要求承包单位整改,直至符合安全标准。
20.承包单位对违反上述条款内容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第三条 承包单位文明施工责任
1.按照JGJ59--99标准和____市有关文明施工检查评分标准搞好文明施工,保证该施工项目文明施工合格(评分检查70分以上),争创优良或样板工地。
2.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围墙、大门坚固、美观,门头书写企业和工程项目名称。
3.五牌一图及各种标牌齐全,挂设整齐美观,施工现场布局合理、规范。
4.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大门口、材料堆放场、宿舍、办公场所、仓库、厨房、厕所等实现硬地化。
5.临时工棚采用砖墙铁皮屋顶,或选用其它安全实用的金属结构活动房屋,禁止使用石棉瓦搭设工棚。
6.施工现场卫生、干净,排水畅通。
7.坚持文明施工,做好施工现场周围社区工作,保证不出现周围居民投诉或纠纷。
8.材料分类堆放整齐,并有标识。
9.制定防止或者减轻噪声污染扰民的措施,确需在夜间施工的工程,施工前必须经建委部门审查批准,并到环保部门备案。
10.落实____市施工工地防治扬尘污染措施。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第四条 甲、乙双方的法律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协议规定的双方责任,组织进行本工程建设。如违反协议条款的相关内容造成的后果由责任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中规定的责任承担法律责任。自双方负责人(或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承包合同终止后此协议即告终止。
第五条 合同效力
本协议书与承包合同一样具有同等效力,此协议书具有优先权。
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建设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单位法人:________(签字)
承包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单位法人:________(签字)
平地机安全使用合同 篇4
组织单位:
参与者: 单位员工
一、在上述单位的组织下,参与者自愿参与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的北戴河游玩活动。
二、此次活动为福利性质非营利性活动,并存在潜在的危险性,参与者应知晓此情况。
三、组织单位承担保障参与者此次活动中行车、就餐及集体活动时的人身安全的责任。
四、如在集体活动中,参与者未遵从组织单位活动负责人员的统一调配和管理,出现任何其自身人身、财产损失或对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侵权,损失及赔偿结果由参与者自行承担。
五、如在此次活动中,参与者个人行为导致其自身人身、财产损失或对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侵权,损失及赔偿结果由参与者自行承担。
六、到达目的地后,组织单位如发现参与者无论任何原因不能完成此次活动,均在活动结束前有权要求参与者退出活动。
七、参与者如有特殊原因欲退出此次活动,务必通知组织单位,经组织单位确认后方可离开,自参与者声明退出时起,其一切法律责任自负。
八、参与者应听从组织单位的安排,按照约定的时间行车、就餐、参与活动。
九、该协议此参与者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本次活动结束。
参与者已知晓该协议内容,并同意遵守上述条款,签字确认:
参加活动者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