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设备租赁安全责任协议 篇1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甲方承租乙方的 设备,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安全,保证员工和其他所有雇员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人身健康安全,预防发生各类施工设备安全事故,实现安全无事故的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建设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与承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
1承租方的安全责任
1.1未能提供符合施工设备安拆、使用的场地(如附近有高压线、障碍物等)所造成事故由承租方负责。
1.2未能提供合格的升降机、施工电梯、塔机等施工设备基础而造成的事故由承租方负责。
1.3在升降机、施工电梯、塔机等施工设备安拆过程中,未能提供安全防护措施(如拉警戒线、警示标语等)而造成事故的由承租方负责。
1.4设备操作人员(是承租方聘用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而造成的事故由承租方负责。
1.5设备操作人员(是承租方聘用的)需持证上岗而未持证上岗或已过期失效操作所造成的事故由承租方负责。
1.6升降机、施工电梯、塔机安装后未经有资质单位检验并出具安全检测合格证的而承租方强行使用,所造成的事故由承租方负责。
1.7承租方在工作时间外安排使用或变更设备操作人员、指挥人员造成的事故由承租方负责。
2出租方的安全责任
2.1出租方未能提供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施工设备而造成的事故全部由出租方负责。
2.2升降机、施工电梯、塔机等施工设备安装后未经有资质单位检验并出具安全检测合格证而使用的,或未经过承租方进行联合验收的而使用,所造成的事故由出租方负责。
2.3由于施工设备本身质量问题而造成的事故由出租方负责。
2.4提供的升降机、施工电梯、塔机等施工设备安拆方案、安拆应急预案未经承租方审核及项目监理单位同意而进行安拆所造成的事故由出租方负责。
2.5未能提供升降机、施工电梯、塔机等施工设备的生产许可证、制造监督证明、产品合格证而造成事故的由出租方负责。
2.6未提供有升降机、施工电梯、塔机等施工设备的安拆资质单位进行安拆的而造成事故的由出租方负责。
2.7出租方对其出租的施工设备在安拆过程中由于安拆人员的失误所造成的事故由事故责任人及出租方负责。
2.8出租方对其出租的施工设备在安拆过程中未执行安拆方案、操作规程、工艺要求而造成的事故由出租方负责。
2.9使用施工设备过程中未按规定进行检查、紧固、保养、维修等而造成的事故由出租方负责。
2.10施工设备的安全装置未齐全、灵敏、可靠的而造成的事故由出租方负责。
2.11施工设备操作人员(是出租方配置的)违章操作、不服从指挥而造成的事故由操作人员负责。
2.12施工设备操作人员(是出租方配置的)不严格执行施工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规定而造成的事故由操作人员负责。
2.13配置的安拆人员、操作人员未持证上岗或已过期失效所造成的事故由出租方负责。
2.14配置的指挥人员违章指挥而造成的事故由指挥人员负责。
2.15施工设备安拆单位或出租方未对安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而造成事故的由出租方负责
2.16出租方未对其所配置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技能培训而造成事故的由出租方负责。
2.17出租方派来的设备维护人员在对设备进行维护过程中发生的事故由出租方负责。
2.18出租方对施工设备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操作人员状态以及操作中的安全责任负责;如因出租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违反有关安全规程、规定及本规定所列所属安全事项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均由出租方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3违约责任
3.1凡遇上级或业主罚款,承租方将按上级或业主罚款额的双倍给予罚款。
3.2在安全检查中的罚款概由出租方及责任者全部承担。
3.3凡在施工区域外发生的治安案件责任及费用,概由出租方及责任者承担,承租方不付任何责任。
3.4凡违反有关规定的,按本协议书规定执行。
4本协议书自签字之日起至施工设备退场结束时有效。
5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出租、承租双方各一份,双方签字生效。本协议书作为施工设备租赁合同的附件,一同生效。
承租方:(章) 出租方:(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设备租赁安全责任协议 篇2
承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出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就设备租赁的相关内容达成如下合意。
1、甲方承租乙方相关设备,具体内容如下:
2、租赁期限为
3、租金为。租金支付方式。
4、乙方人员、设备进场时间为。
5、甲方只负责支付租金,设备产生的相关燃油费、相关人员工资、设备的调试、安装、维修等其他费用全部都有乙方负责。
6、乙方负责提供本合同约定的设备,乙方保证按照甲方提供的日期准时将设备、人员进场,保证甲方顺利施工。如乙方提供的设备或人员不具备开工条件,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赔偿。
7、乙方应当保证向甲方提供的设备不存在产权纠纷,不得因此影响甲方的正常施工。如果因此影响了甲方的正常施工,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本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如果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8、乙方承诺并且保证,已经为进场的设备及人员办理了相关保险,如果在施工过程中,乙方的设备及人员自身或给他人造成损坏,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9、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如果在施工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乙方应当及时派人员修理,如果不能立即修好的,乙方应当提供其他合格设备,保证甲方的施工顺利进行。如果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1、如果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所派人员不能胜任工作或不能保证工作时间的,乙方应当及时更换人员,保证甲方施工顺利进行。如果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2、乙方应当保证其所派人员听从甲方的指派,本着勤勉、谨慎的原则认真完成工作。因乙方所派人员不听从甲方指派,给甲方或他人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3、如果甲方租赁的设备在进场前及进场的途中发生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并且乙方保证及时调遣其他适格设备准时进场,不影响甲方的施工,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4、乙方保证在设备人员进场前已经对设备进行了全面、彻底的检修;对人员进行的全面的安全、技能培训。如果乙方的人员和设备给他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16、如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中方式解决。
(1)、提交天津仲裁委员会仲裁。
(2)、提交人民法院裁决。
17、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19、其它补充条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_
签定人:________________签定人: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施工设备租赁安全责任协议 篇3
设备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第一部分:合同要点
第二部分:标准条款
第一条租赁物所有权
1、承租人确认,出租人是租赁物的唯一所有权人,除非承租人根据本合同规定在租赁期满后按合同约定取得租赁物所有权。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采取任何侵害出租人所有权的禁止行为。
2、承租人租赁期间占有、使用租赁物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视为租赁物的所有权和其他权利转让给承租人。
3、如因第三方对租赁物主张权利、采取保全和强制措施,使出租人的所有权遭受危害时,承租人应采取措施阻止危害发生,并立即通知出租人。出租人因遭受危害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及损失,由承租人偿还给出租人。
第二条租赁物的交付、使用、保管及维修
1、租赁物交付时,须在甲乙双方共同参与下对租赁物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完毕,双方代表在“租赁物交付证书”上签字,确认租赁物交付日期。
2、在出租期限内,本合同项下租赁物只允许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使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的使用用途,不得拆卸、变更设备。承租人变更租赁物使用地点,应提前7日书面提出申请,经出租人同意后,方可变更。
3、在租赁期间内,承租人负责使用并保管租赁物。由此造成的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害的,承租人承担全部责任,应进行相应赔偿。出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承租人使用期间,因第三人向出租人主张权利而造成出租人任何损失或费用的,全部由承租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交通费、运输费等)。如由出租人垫付的,由承租人偿还给出租人。
5、租赁期间内,承租人保证租赁物处于良好工作状态(正常磨损除外)。承租人应承担通知、告知甲方维护、保养、维修租赁物的责任。
6、租赁期间租赁物需加入保险时,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7、租赁期间如遇当地的工商管理、税务征收、矿山管理等诸如国家强制性政策、规定及管制事宜时,由乙方负责协调处理并承担全部费用。
第三条出租设备的租金计算方法及支付时间
1、乙方应在租赁物交付之前支付租金,之后须在每月租金支付日到期前七日支付下月租金。若逾期超过7
天,甲方有权立即收回出租设备且不退还乙方所付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必须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本合同项下租赁物租金的计算:
月租:月工作不超小时;每月超出部分按小时计算,乙方须在支付下月租金的同时,向甲方支付当月的超班费。月工作量小时数以车辆计时表或GPS显示数据中数值高的为准。
3、由于天气变化或乙方的种种原因而导致租赁物出现停机情况,延误时间由乙方承担,月租金保持不变,
仍按整月计算。
4、租赁物按月租期计算,按月结算。
第四条履约保证金
1、在支付第一个月租金的同时,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在本合同第一部分约定的履约保证金。在出现下列情
况时,甲方有权扣减部分或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乙方未能按本合同及时足额地向甲方支付租金及本合同所约定的其他费用。
●乙方未经甲方事前书面同意,擅自变更作业地点、作业环境、使用用途及拆卸、变更设备。
2、租期到期后,甲方确定乙方无拖欠任何应支付给甲方的租金及本合同所约定的其他费用后,甲方将按多退少补的原则,不计利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第五条禁止行为
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1、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擅自变更租赁物使用地点、交付给第三人或可能损害出租人权利的行为;
2、向任何第三人出售、转让、转租租赁物或对租赁物设定抵押、担保及任何可能侵害出租人所有权的行为;
3、对GPS系统进行改动、拆除、损毁或人为破坏(如安装有GPS系统)。
4、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擅自变更、涂改、人为损坏租赁物的标志、标识。
5、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担保及担保人
1、承租人应按照出租人的要求,就承租人在本合同项下租金及其他款项的支付义务和其他义务,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保证、留置等形式的担保。
2、担保人在此确认,担保人为承租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一切债务向出租人提供不可撤销连带担保责任。
3、担保人的保证责任范围:承租人在本合同项下应付给出租人的全部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全部租金、费用、逾期罚息和其他应付款,以及出租人因实现权力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直接或间接的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或不承担或不及时、充分的承担本合同项下其应承担的义务构成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书面通知要求违约方纠正其违约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包括守约方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遭致的直接的经济损失及任何可预期的间接损失及额外的费用。其中,额外费用包括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费用、财务费用及差旅费等。
2、如承租人发生以下任何情形,则视为违约:
1)承租人未能按时足额支付任何到期租金或其他应付款项的;
2)承租人拒绝履行本合同或承租人与出租人签署的其他合同中的债务的;
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实施第五条禁止行为的;
4)承租人或担保人提交与本合同相关的虚假材料和文件的;
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项下的,甲方有权收回租赁物,同时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其实际使用
期间的租赁费用,因此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3、依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应当返还本租赁物,而不返还的,乙方除应向甲方支付实际使用期间的租赁费外,每延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__元,超过一个月不返还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自行取回租赁物,并要求乙方支付本租赁物价值2倍的违约金。
4、因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收回租赁物的,由此发生的运输费等一切费用以及租赁期间的全部运输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发生的除通常范围的消耗品的正常消耗之外的其他任何毁损、破损、报废、丢失等,均由乙方负责,由丙方向甲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八条:特别约定
1、丙方承担乙方履行本协议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并不因本协议甲乙双方当事人的另行付款约定及甲乙双方当事人的分立、合并、解散而变更。
2、本协议签署当日,乙方、丙方向甲方提供个人信用资料原件: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户口本、自有
资产证明、个人银行存款对账单,其资产合计不低于租赁物的原值。所有资料须为真实,不得虚构资产,如虚构个人信息及资产信息,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原则上,设备维修时间均安排在设备闲置期。由于维修时间延长而影响施工时,甲方不承担由于设备维
修期间引起的其他经济损失。
4、在如下情况发生时,乙方要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由于事故、使用不当、违反操作规程、疏忽大意、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坏;
●由于使用了非甲方提供的零部件、辅具造成的损坏;
●未提供应有的工作环境(如腐蚀性强、易遭电击、坡度过大的施工现场等);
●主观刻意损坏计时表、设备上各部件或责任事故。
6、出租人免责:无论租赁物是否登记或登记在任何人名下,因使用租赁物或租赁物本身造成的任何人身
伤害或财产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产品瑕疵等,出租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若出租人因此遭受任何索赔、损失或费用,应由承租人全额赔偿。
7、在租赁设备期间,乙方对设备安全负责。不能使用租赁设备从事非法施工,不能雇佣无驾驶资格人员驾驶设备,必须为驾驶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8、乙方必须保证设备GPS及车辆计时表正常工作,在车辆计时表或者GPS失效的情况下,按照每天20小时核算每天租金。乙方逾期付款,甲方有权在不事先通知乙方的情况下拖回设备或用GPS锁定设备,乙方要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签订于市区。经公证后赋予强制执行效力。乙方承诺到期不能履行或不完全履行
本合同项下义务时,自愿接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强制执行措施。
2、有关合同一切争议,当事人均应本着公平、公正、诚实、善良的原则协商解决,甲、乙双方协商不成,
应提请____________________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由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设备租赁物交付证书及个人身份有效证件复印件
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设备租赁安全责任协议 篇4
供方: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产品购销合同具体规定细则如下:________________
一、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型施工升降机,出厂编号:________________。
二、产品技术指标
1.设备的技术指标符合国家施工升降机标准和使用说明书中所列的各项指标。
2.提供施工升降机基础图样。
三、供货规格、数量及单价
四、付款方式和货款支付期限
1.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现金支付。
2.货款支付期限:________________
A乙方应于合同签订时即按每台货款总额的_______%支付定金予甲方。
B当升降机到达乙方工地时,乙方共应支付每台货款总额的_______%,即除已支付的`每台货款定金外,乙方还应支付每台货款总额的_______%予甲方。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