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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音机采购合同

2026-04-23 17:02:18合同范本

录音机采购合同 篇1

  采购人(甲方) 采 购 计 划 号

  供 应 商(乙方) 招 标 编 号

  签 订 地 点 签 订 时 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投标文件(采购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供货一览表

  序号产品名称商标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 量单位单 价

  (元)金 额

  (元)

  1

  2

  3

  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 (小写)

  2、合同合计金额包括货物价款,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包装、运输等全部费用。如招投标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招投标文件和承诺相一致。乙方提供的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

  第三条 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小样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质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第四条 包装和运输

  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招投标文件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2、货物的运输方式: 。

  3、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货物运输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

  第五条 交付和验收

  1、交货时间: 、地点: 。

  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货物属于进口产品的,供货时应同时附上中文使用说明书,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

  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采购人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

  6、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 日内及时予以解决。

  第六条 安装和培训

  1. 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

  2. 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 。

  第七条 售后服务、质保期

  1. 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

  2. 货物质保期: 。

  3. 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

  第八条 付款方式和履约保证金

  1. 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

  2. 资金性质: 。

  3. 付款方式:项目无预付款,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2个月内凭乙方开具的正规发票支付合同金额款的95%,合同金额款的5%作为质保金,验收合格一年后无息付清。

  第九条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自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第十条 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十一条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不符合要求的,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

  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2.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 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处理。

  3. 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4. 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 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第十二条 调试和验收

  1.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

  2. 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3.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4. 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5. 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 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1. 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2. 使用说明书(货物属于进口产品的,供货时应同时附上中文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3. 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二十四小时内或货到甲方四十八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4. 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5. 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 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2. 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3. 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

  4. 甲方无故延期接收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货款额3‰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5%,超过 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延期付货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货款额3‰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货款额5%。

  5. 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 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

  7. 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解决

  1. 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 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七条 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财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第十九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 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供应商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二十条 签订本合同依据

  1.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2. 乙方提供的采购投标(或应答)文件;

  3. 投标承诺书;

  4. 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甲方(章)

  年 月 日乙方(章)

  年 月 日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经办人:

  年 月 日

  合 同 附 件

  一般货物类

  1. 供应商承诺具体事项:

  2. 售后服务具体事项:

  3. 保修期责任:

  4. 其他具体事项:

  甲方(章)

  年 月 日 乙方(章)

  年 月 日

  注:售后服务事项填不下时可另加附页

录音机采购合同 篇2

  购 销 合 同

  合同编号:

  供货方:(以下简称供方)

  需货方:(以下简称需方)

  供需双方本着以诚为本、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的规定,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产品

  第二条、质量要求:供方在需方用货前提供货物样品,由供方提供产品合格证,并负责产品检测,检测费用由供方负责,检测报告及现场试验提供给需方存档,供方供给需方同样质量的产品,供货方必须保证原材料为合格产品。

  第三条、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

  1、交货方式:所有货物由供方送往供需双方共同约定的交货地点,所需运输费用由供方承担,并由供方负责卸车。

  2、交货地点:

  3、结算方式:

  1

  第四条 经济责任 (一)供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需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供方应负责包退、包换。由于上述原因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供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三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供方示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需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如需方需要而供方不能交货,则供方应付绘需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

  3、如因供方的产品使用后出现质量问题,供方应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二)需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供方供货无误的前提下,如需方中途退货或使用其它同类产品,需方应赔偿本合同总金额5%给共方作为违约金。

  2、需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供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三计算付给供方,作为延期罚金。

  第五条 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后方能变更。

  第六条 如需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3天与供方协商。

  第七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的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八条 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同意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供需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供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需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

  2

  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2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1 份。

  供 方:(盖章)

  经 办 人:

  日

  需 方: (盖章) 经 办 人:年月日

  3

录音机采购合同 篇3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甲方相关管理制度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煤炭外购等有关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煤质标准:收到基低位发热量不低于5300千卡/.千克,收到基全硫不高于1%,干燥无灰基挥发份不低于26%。

  二、运输方式:汽车运输。

  三、数量及交货地点:

  数量:不低于5000吨,以甲方到厂实收数量为准。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四、合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年07月31日,为期一个月。

  五、计价与结算方式

  计价方式:按受到基低位发热量计价,当收到基低位发热量在5300千卡/千克,每吨元,上下浮动为每100大卡/千克13元,收到基低发热量在5000千卡/千克以下时,原则上不予结算。本合同约定价格包含煤炭采购、运输、保险、管理、安全、利润、风险等一切费用。

  结算方式:本月合同费用当日结算。合同费用结算与支付,实行“两票制”,按煤炭价款和煤炭运输费用(按上述发热量等级为310元/吨)额度,分别开具煤炭购销发票和煤炭运输发票。煤炭购销发票由乙方开具正规增值税发票;费用由甲方承担。当乙方未完成合同约定供煤量时,扣除双方协定违约金。

  六、双方约定

  1、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日调运计划,积极组织协调煤炭调运,确保甲方生产用煤需求。

  2、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入厂煤验收管理规定》(附后)和相关管理制度,甲方负责煤炭检查、验收、计量与化验。

  3、甲、乙双方共同对采制样过程进行监督,采制样方式由甲方负责照顾相应的国家或行业标准及甲方的有关管理规定执行,备查煤样双方共同封存,由甲方和乙方分别留存。

  4、乙方对采购煤炭质量负责,到厂煤质热值以甲方化验为准,乙方自主向物资采购部门询问煤质化验结果,自煤炭运输到甲方验收后三日之内没有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甲方化验结果。

  5、当对甲方化验结果有异议时,在上述约定时间内书面向甲方提出复验申请,甲、乙双方另行商定复验时间,共同将备查样送往中平能化集团质检中心化验,当化验结果与甲方化验结果误差超过150大卡/千克时,以中平能化集团质检中心化验化验结果为准,化验费用由甲方承担;当化验结果与甲方化验结果误差未超过150大卡/千克时,以甲方验化验结果为准,化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负责与运输单位的协调,做好运输车辆的组织、调运、路途监管、运输安全和管理工作,确保煤炭按合同约定足量调运。

  7、运煤车辆进厂后,甲方按规定组织验收,不得无故扣押乙方运煤车辆,不得故意刁难运输车辆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验收。

  8、运输途中因交通肇事、超限或其他原因所引起的一切纠纷、责任和费用一律由乙方负责、承担。

  七、违约责任

  1、乙方车辆进入甲方厂区后,未遵守和执行甲方有关各项管理制度、办法和规定,甲方有权按相关规定处理、处罚。

  2、乙方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规违纪或故意刁难乙方人员等影响煤炭质量、验收的不良现象,乙方有权向甲方举报。举报电话

  3、乙方应确保合同约定煤炭指标,当收到基全硫当月加权平均超过1%时,原则上不予结算;当干燥无灰基挥发份当月加权平均低于26%时,每低l%扣3元/吨,低于18%时,原则上不予结算。

  八、安全管理

  1、乙方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安全管理上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安全运输。

  2、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则和要求,切实全面抓好车辆运输安全管理工作,不得发生车辆、人身等各类各种安全事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损失和纠纷,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运输工程中,因违反法律、法规、制度等规定受到的处理、处罚,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九、合同终止

  1、在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非常情况下,应经双方协商同意。

  2、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自行终止。

  十、争议

  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至双方履行完合同项目下所有责任、权利和义务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录音机采购合同 篇4

  供方:

  合同编号:

  需方:

  签订时间:

  第三方:

  签订地点:

  为保证本次集中采购合同的顺利达成,经三方协商一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协议,以备三方共同遵守。

  一、协议内容略

  二、本单价为材料送到工地的到场价格,包括:运费及装卸费;

  三、本单价为集中采购价格,如后续需要少量数量的增加,以市场价格为准。

  四、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满足各种产品现行国家要求。

  五、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供方必须满足需方对产品质量的要求。材料质量保证期为:按各种产品质量保证期执行(自材料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

  六、交(提)货地点、方式:供方负责运至需方工地所指定地点

  七、计量方式(结算依据):以运至需方工地,需方实际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

  八、验收标准:按行业标准进行验收(农村山林合作协议书)

  九、结算方式:

  十、违约责任:

  1、供方如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提供需方所订购的产品(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根据影响施工的程度,所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全部由供方承担。

  2、经证实因供方产品质量原因而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供方承担。

  3、因需方计划不及时而影响供方的供货,所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自行承担。

  十一、不可抗力: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范本。

  十二、解决协议纠纷的方式: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可向第三方申请第三方调解,如依旧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工程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供方:

  需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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