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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委托代理合同

2026-04-25 04:03:16合同范本

新版委托代理合同 篇1

  编号:产总代第号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由甲方指定乙方为系列产品在地区独家销售全权代表。双方根据本协议所列的条款和条件,缔结和履行产品销售合同及其他涉及产品销售的相关事宜。  

  第一条 乙方权限  乙方负责甲方所生产的””系列产品在 地区的销售管理,权限包括:  

  (一)指定分经销人、建立销售网络;  

  (二)进行广告宣传和其他促销活动;  

  (三)参加本地区各展览会和交易会;  

  (四)乙方在地区内销售产品有权代表甲方签署销售合同,并协助甲方履行所有的销售合同;  

  (五)乙方负责地区的市场调查、客户意见反馈等市场信息工作,并定期向甲方报告;  

  (六)乙方负责产品的售后服务,向消费者提供因质量问题而带来的更换事宜,处理产品质量引起的纠纷;  

  (七)其他由甲方授权乙方从事经销的权限。  

  第二条 乙方专营权  

  (一)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任何人为其在地区的产品销售。  

  (二)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得转让地区总经销权。  

  (三)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得销售与甲方相竞争的厂商代理相同或相近似的产品。  

  第三条 乙方的职责  

  (一)为维护双方的利益,努力尽责地履行委托事项,审慎地行使经销权限。  

  (二)应把产品保存完好不得丢失和破损, 因质量问题更换下来的产品如数交予甲方, 销售每个产品都登记存档,接受甲方的监督。  

  (三)保存与委托业务有关的决议、账册、通信等重要商业文件,如有损坏或丢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有效地监督分乙方的工作,协调分乙方之间的冲突,统一地区内的产品销售条件。  

  (五)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产品销售价格,不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或变相提升、降低产品的市场零售价。  

  (六)应保持系列产品在地区的销售成绩,具体为每月销售产品件。  

  (七)必须向甲方提供全年和季度产品销售计划,明确告之销售网络。  

  (八)每批订购产品前天向甲方报产品型号、数量并预交20%货款, 乙方验货签收后付余下的80%货款。  

  (九)乙方不得跨地区销售。  

  (十)在本协议执行中或执行完毕,都必须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商标等,不向任何方泄露产品的情报,保守商业秘密。  (十

  一)乙方负责办理产品销售地区的产品质量保证保险事宜,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

  二)遵守国家相关法制,法规按章纳税。  

  第四条 甲方的职责  

  (一)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合格产品,提供真实的产品宣传资料,并及时向乙方提供有关业务所需的`信息。  

  (二)必须按照乙方提供的销售计划组织生产,保证按期供货, 产品的性能和技术指标必须达到如下条件:  

  1、系列产品的主要性能及用途是:  

  2、该产品的主要技术指标:  

  ①;  

  ②;  

  ③。  

  3、甲方必须保证产品的质量,乙方自订购之日起________年内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应及时、更换。(质量问题的确认需由甲方、乙方、用户____市质检部门共同办理。更换办法是乙方集中统一更换)。  

  4、甲方在广告策划、销售条件、合同履行方式等方面,积极配合乙方,在乙方就有关业务问题提出要求时,甲方应明确予以指示。  

  5、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产品使用说明。  

  第五条 奖惩  

  (一)乙方按照销售合同规定,如期完成了销售量,甲方奖励乙方规定销售量的%;超过规定销售量,则奖励多销出部分的%。奖品为甲方产品。  

  (二)甲方不能按销售合同规定全部提供产品,缺少部分的营业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不能按销售合同规定完成销售数量,缺少部分的营业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期限  

  (一)本经销协议有效期为年。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经销甲方的产品,需重新签订协议。  

  (二)本协议期满后,甲方如需继续聘请系列产品在地区的总代理,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聘请乙方。  

  第七条 终止  

  (一)本协议任何一方在期满前六个月均有权终止本协议,但应提前____日通知另一方。  

  (二)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乙方不履行或不遵守其职责或义务时,甲方须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的30天内,如置之不理,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三)当期满或终止时,乙方应立即将持有的与甲方业务有关票据、备忘录、记录稿件和其他文件交还甲方。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本协议执行中,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协议终止,乙方应赔偿因违约而造成的甲方损失。  甲方的损失计算机公式为:  (协议有效期内应销售总量-协议有效期内已销售数量)215;(甲方单个产品的价格-成本)  

  (二)本协议执行中,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协议终止,甲方应赔偿因违约而造成的乙方损失。  乙方的损失计算公式为:  (协议有效期内应供产品总量-已供数量)215;(销售价-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价格)  

  (三)因乙方原因使本协议终止,乙方在协议终止后的年内都不得经销与甲方相同或相近似的产品;因甲方原因使本协议终止的,乙方在协议终止后的年内不得经销与甲方相同或相近似的产品。  

  第九条 适用的法制  本协议的一切条款,按中国现行有关法制、法令和条例执行。在本协议生效之后,由于国家颁布新的法制、法令、条例,或对原有的进行了修改,致使甲方或乙方的经济利益发生变化,应及时协商,并对本协议的有关条款作必要的修正和调整,以维护各方的正常经济利益。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在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此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甲方和乙方友好协商解决。  若协商不能解决,可进行调解,如调解无效时,就仲裁程序仲裁。  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甲方和乙方都有约束力。  第本协议的仲裁机构为:仲裁委员会。  

  第十一条 其他  

  (一)甲方允许乙方在接到样品后有一个月的试用期。  

  (二)本协议经双方法人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有限公司  代表法人(签字): 代表法人(签字

新版委托代理合同 篇2

  售房人: (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购房人: (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中介方: (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____市相关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在合法、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自愿将座落在 区 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对该房屋已作充分了解并实地看房,对该房屋现状无异议,愿意购买该房屋。  

  2、该房屋的基本情况如下:  房屋性质: 所有权人: 产权证号: 土地证号:  使用性质: 房型: 总面积: 楼层: 总层数: 附属设施:  

  第二条:成交价格  甲、乙双方协商后的实际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大写), 元。该房屋产权过户的相关费用由 承担,(该房屋产权过户费用的计算依据是指定评估机构对该房屋的评估价格)。该房屋配套设施过户的相关费用由 承担。  

  第三条:信息服务费及支付  甲、乙、丙三方签订本合同时,甲方须向丙方交纳信息服务费(人民币) 元整(大写);乙方须向丙方交纳信息服务费(人民币) 元整(大写)。如中介服务费低于1000元,按照1000元支付。  

  第四条:付款约定(本条各款项均不计利息)  乙方按约定交清全款后,甲乙双方按丙方要求在内开始办理该房屋的过户手续。  

  第五条:相关事宜  甲方承诺于 前腾房,并将该房屋钥匙交于乙方;并于 前办理完毕户口迁移手续。甲乙双方自行办理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过户手续及相关费用的交接事宜,丙方作为见证方提供见证。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须保证该房屋权属无争议,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权属纠纷或债务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如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乙方无法取得产权证,甲方应于内退还乙方已支付甲方的全部购房款并承担一切后果及违约责任。  

  2、甲方须保证该房屋结构无拆改或拆改得到相关管理部门的同意及持有合法、有效证件,若因此影响办理过户手续,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违约责任由责任方负责。  

  3、甲方认可乙方贷款方式付款时:  

  (1)贷款过程中,乙方提出终止贷款行为,则乙方须补齐所差房款,继续履行该合同,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已交纳的各种费用不予退还。  

  (2)合同填写的具体贷款金额以银行核定为准,且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与证明的真实、可靠。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贷款不能正常下发,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及经济损失。  

  (3)乙方须按照约定按时到指定银行办理贷款手续,否则贷款延期责任由乙方承担。  

  4、如甲、乙任何一方拒绝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或发生本条

  1、

  2、3违约责任,均由违约方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确定的房屋定金的2倍作为违约金。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总额的,责任方应据实赔偿,且丙方所收取的本合同中约定的信息服务费一律不予退还。  

  5、甲、乙双方在办理该房屋过户时,应积极配合。如果甲、乙任何一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导致未能按约定时间办理过户手续,那么每逾期一天按已付购房款的万分之三向对方赔偿损失。  

  6、如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和迁移户口,那么每逾期一天按乙方已付购房款的万分之三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合同约定期限之第起算至实际交付之日止。  

  7、如乙方未按约定时间付款的,那么每逾期一天按逾期应付款的万分之三向对方赔偿损失。违约金自本合同应付款期限之第起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  

  第七条:免责条款  如因洪水、地震、火灾和法律、政府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全面履行的,甲、乙、丙三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约定其它事宜  

  第九条:其它  

  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甲、乙、丙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各种手续交接清楚,本合同自动作废,并由丙方收回。  甲方(经手人): 乙方(经手人): 丙方: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经手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

新版委托代理合同 篇3

  协议号: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代理人: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 进口项目事宜, 根据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之规定,于 年 月 日在北京签订协议条款如下,以资信守。

  一、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进口项目的代理人,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对外签订和执行该项目进口合同。

  二、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口 项目。详细情况如下:

  卖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商品名称及规格:

  单价:

  数量:

  总价:

  价格条款:

  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

  交货时间及运输方式:

  制造商及原产地:

  [如上述情况不足以详尽说明,可设附件]

  三、 甲方义务:

  1. 负责按规定办理

  □进口证明, □进口登记表, □免税证明, □进口许可证, □进口所需的卫生或食品部门的有关文件, □ 。

  2.甲方对外所做的承诺或约定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并承担有关责任。同时,负责确保所进商品和商品进价的真实性。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到货通关时发生问题,其责任和直接损失,以及乙方按甲方委托要求履行合同过程中所产生的风险和损失都由甲方承担。

  3. 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于 年 月 日将货款总额的 %计人民币 元给付乙方,支付方式为 。

  4. 甲方须在货到港前 个工作日内,将进口税款(关税、增值税)和乙方进口代理手续费(为合同金额的%)等款项给付乙方。如因款项未到,而造成滞报金、滞纳金及仓储费等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如货到15天后,甲方仍未支付上述款项,乙方有权对所到货物行使留置权。

  5. 通关提货后,

  □货存乙方仓库内。甲方提货时需按商品进价向乙方支付相应货款,直 至向乙方付清合同全部货款为止。甲方未付清全部货款前,货物所有权属乙方。到货超过个月,如甲方仍未付清货款,乙方有权单方面处置货物。

  □到货确须运至甲方处的,甲方须在本协议签订前,向乙方提供银行保函[或向乙方办理有关资产/有价证券的抵押/质押手续,或向乙方提供乙方所接受的企业的担保]。远期信用证到期承付前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付清应付未付的货款(货款总额的 %)计人民币 元和银行费用计人民币元。如甲方逾期未付或拒绝支付上述款项,乙方有权向出具保函的银行追索所欠款项[或按法律程序处置抵押物/质押物,或向担保企业追索所欠款项]。

  [ 6.所进商品为法检商品,甲方负责办理有关手续。]

  四、 乙方义务:

  1. 乙方负责按规定办理:

  □进口证明, □进口登记表,□进口许可证等进口批文。

  2. 乙方负责按本协议“二、”款内容对外签约,确保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 乙方负责按合同要求对外开立信用证。

  4. 乙方负责办理购付汇和核销手续,汇率为付款当日银行卖出价。

  5. 乙方负责按规定自理报关或委托经海关批准注册的报关行报关;如海关验货,乙方应在海关验货前 日内及时通知甲方。

  6. 乙方负责按实际支出与甲方结算(多退少补),并向甲方开具结算单据。

  五、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期内,如发现数量和质量问题,由甲方请有关部门出具商检证明并及时与乙方联系,由乙方对外提出索赔。甲乙双方须积极配合。国外供货商或保险公司赔付后,乙方立即将赔付金额拨付甲方。

  六、 [对于甲方对外协商确定的、且须对外预付 %货款的合同,甲方应对外方资信情况负责,并承担乙方按合同规定对外预付货款的风险。]

  七、乙方依据本协议对外签订进口合同后,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更改进口合同内容,除非要求更改的部分并不增加乙方风险,且乙方和国外供货商都同意。如因甲方拒绝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而导致乙方不能履行对外的进口合同,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八、 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单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偿付协议进口总额 %的违约金。如违约方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数额的,违约方应就其不足部分对守约方进行赔偿。

  甲乙双方在此特别约定,如果甲方违反本协议中其对乙方支付义务的任何规定,则甲方就其逾期未付金额,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该等逾期未付金额万分之-(0.0-%)的违约金。

  九、甲乙双方同意,在执行本代理协议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诉诸人民法院解决,本代理协议的管辖法院是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另行协商并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十一、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已双方各执一份。

  十二、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新版委托代理合同 篇4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方就 项目(具体采购项目清单、预算资金[ 万元]见附件)委托乙方代理采购,乙方愿意接受甲方委托,按照省采管办核准或甲方依法确定的采购方式方式和规定的程序组织采购活动。甲、乙双方都应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严格履行采购方式及采购程序规定,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国际惯例,确保落实采购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甲方、乙方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是政府采购的主体,已落实采购所需的资金和政府采购计划。

  2、甲方应当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甲方指定一位工作人员,作为甲方的项目负责人,代表甲方联系和处理采购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

  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本采购项目的有关技术规格资料及项目有关的服务、商务等材料和要求,并保证这些材料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5、甲方负责确认采购文件。乙方编制的采购文件须经甲方确认后方对外发售。

  6、评审委员会除特殊组成外,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派出纪检(监察)部门人员监督在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进行的专家抽取工作。

  7、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评审委员会在评审结束后的评审报告尽快(一般在收到评审报告后4个工作日内)进行确认,并向乙方出具评审结果确认函。

  8、甲方应对评审过程和未进行公示(或公告)的评审结果保密。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是省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要树立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组织实施的工作。在本次采购的全过程应接受甲方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监督。

  2、乙方应充分发挥集中采购代理机构的职能,按照省采管办核准或甲方依法确定的采购方式和规定的程序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甲方提供的采购项目的有关技术规格和指标参数以及相关服务、商务等材料和要求,负责编制、印刷、发售、修改、澄清、解释采购文件的各项工作。

  3、乙方负责接收和保管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报价)文件,并组织开标(唱价)活动。

  4、在甲方的监督下,除特殊项目外,一般项目在评审前一个工作日按有关规定从省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建立的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确定评审专家。

  5、乙方负责安排评审活动的有关事宜,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并向甲方提交评审委员会出具的评审报告。

  6、根据甲方出具的评审结果确认函,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经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质疑或投诉的,乙方负责将评审结果通知中标(成交)人和未中标(成交)人。

  7、乙方应对评审过程和未进行公示(或公告)的评审结果保密。

  8、乙方负责处理供应商的质疑和协助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处理供应商的投诉事宜。

  9、乙方协助甲方处理合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二、工作原则和定标程序

  (一)工作原则

  甲乙双方本着密切协助、精心组织、保证质量、按期完成的'原则,开展各项工作。

  (二)定标程序

  甲方根据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报告和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人顺序依法确定中标(成交)人。

  三、代理费用

  (一)乙方按照省财政厅和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向中标商(成交商)收取中标(成交)服务费。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二)乙方承担组织实施采购活动所需的全部费用。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盖章)

  授权代表(签名):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新版委托代理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委托乙方 律师代理甲方,办理 相关的法律事务。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权限以及办理的具体事项为:全权代理、特别代理:代为取证,代为与对方谈判、和解、代为起诉、应诉、撤诉,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上诉,代为签署和解协议,代为签署法律文书,代为申请执行,代为接受对方给付的款物,代为接受法院的执行款物以及退回的诉讼费,执行费;以及代为办理其他与该代理事务相关的事宜。

  三、甲方应当真实的向乙方陈述案情,提供相关的材料和必要的协助。

  四、乙方律师必须认真全面的履行职责,勤勉诚信,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五、办理案件过程中所需要的诉讼费、鉴定费、保全费、执行费、工商查档费等实际发生过的与案件有关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本案甲方按风险代理的方式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共计收取甲方诉争数额法院支持部分15%的代理费。具体支付方式如下:一、一审审判完毕收到判决书3日内支付5%;二、二审审判完毕收到判决书3日内支付2.5%;三、执行完毕收到执行款当日支付7.5%。

  1、乙方代理本案一审、二审及执行,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撤销委托,甲方单方面撤销委托,代理费条款继续生效。诉讼费、保全费甲方预交,多退少补,此外,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2、乙方在代理过程中,如能得到对方给付的赔偿款或其他财产(甲方同意通过调解),代理行为终结,乙方收取调解数额15%代理费。

  七、本合同双方盖章或签名后生效。甲、乙各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

  八、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代理事务完结为止。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新版委托代理合同 篇6

  广邦律代字(20--)第号

  甲 方:

  地 址:

  乙 方:广东邦罡律师事务所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与金田路交汇处卓越世纪中心三号楼2317-2319

  甲方因与一案,现委托乙方作为代理人,由乙方代理甲方完成上述纠纷的协商、诉讼及执行工作。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纠纷的代理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意见,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代理事项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完成上述纠纷的代理工作。乙方接受委托后,指派本所律师为承办律师参加甲方上述纠纷案件的代理。甲方保证就上述纠纷案件的处理在委托乙方时没有委托其他代理人,或已与其他代理人解除了代理关系。

  第二条 委托代理权限

  甲方对承办律师的授权为代理(详见甲方的授权委托书)。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一)甲方同意承办律师指派律师助理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但乙方更换承办律师应取得甲方认可;

  (二)承办律师应当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勤勉尽职地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事项;

  (三)承办律师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有关代理工作的进展。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叙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全部证据、文件及其它事实材料,并对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若甲方隐瞒真实情况,隐瞒、伪造证据,因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二)承办律师及其他乙方工作人员不保管甲方证据的原件,甲方有特殊原因确需向乙方移交原件的,应将原件交乙方办公室统一接收、保管;

  (三)承办律师根据法律规定及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工作,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承办律师的工作,甲方对承办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合法;

  (四)甲方应当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金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

  (五)甲方委托事项的法律风险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 律师代理费

  根据广东省律师法律服务收费标准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本案律师代理费采取 收取,即 。前期基础费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

  乙方账户,户名: ,开户银行: ,帐号: 。

  除上述律师费外,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及其他专业顾问等部门收取的费用;差旅费、食宿费;资料费、通讯费、翻译费、邮寄费等;征得甲方同意后代为支付的其他费用。

  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预支,乙方及承办律师不垫付工作费用。甲方先行支付工作费元。如预支的工作费用不能满足实际需要,甲方应及时追加工作费用。承办律师应合理使用工作费用、工作费用如有剩余,应在合同终止后交还甲方。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即开始本案工作。甲方逾期支付律师费或工

  作费用,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或暂停工作直至甲方自行纠正时止。

  甲方与对方当事人调解、和解或者因其他原因导致案件完结,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足额收取律师费,甲方无权据此拒绝支付或者要求乙方退还本合同约定的律师费。

  甲方不得因委托案件程序和实体上存在的风险,而要求乙方退还已收的律师费和办案费。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二)因甲方追加委托事项或因增加诉讼当事人,当事人一方提出反诉、反请求等重大诉讼事件导致代理事项增多的情况时,乙方有权增加律师代理费,甲方应当合理地追加。否则,乙方仅在原委托范围内工作;

  (三)甲方不应无正当理由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所谓“无正当理由”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或减少费用的;

  3、甲方作为被告时,承办律师已经投入工作,而原告方撤诉的;

  4、承办律师已经投入工作,而甲方与其他当事人自行和解或放弃委托事项的;

  5、其他非因乙方或者承办律师的原因,甲方不合理的单方变更、解除合同的。

  (四)若甲方无正当理由擅自变更、解除合同;或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或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坚持不合法或不合理要求;或不按法院等有关部门合法要求交纳有关费用、提供有关担保;或不按本协议约定支付有关费用,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已收费用不予退还,依本协议应收而尚未收取的费用,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

  (五)若乙方无正当理由擅自变更、解除合同,或承办律师在工作中严重违反《律师法》,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乙方应向甲方部分退还

  所收费用(不包括已发生的工作费用)。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已由乙方向甲方充分说明并经双方充分协商,甲方不存在歧义。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第九条 其他

  本合同有效期自双方签署之日起,至乙方代理完成后自动终止。如甲方继续委托乙方代理,双方应另行订立合同,乙方在收取律师费上给予甲方优惠。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和承办律师签字之日起生效。如对本委托合同条款有增删,双方应在修改处签字并加盖公章。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承办律师执壹份,各份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承办律师(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本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新版委托代理合同 篇7

  重庆市___________所( )民/经/行/非字第 号

  (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_一案,现委托重庆市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乙方)律师出庭代理/代理,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____________为甲方第____________审代理人。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律师必须根据事实和法律参加诉讼活动,认真负责地履行律师的职责,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三、根据国家《关于业务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费____________元,标的费____________元。

  四、乙方为本案调查、出庭所需差旅费,按国家规定标准全部由甲方负担。甲方向乙方支付差旅费____________元。

  五、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证据。在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担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六、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和标的费应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和标的费不予退还。

  七、如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需另行协议。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或其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生效。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撤诉及调查结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重庆市______律师事务所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新版委托代理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根据《____省人事厅关于委托人事代理服务工作的意见》、《____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关于开展委托人事代理服务工作的意见》(连政办发【1998】47号),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原则,就委托人事代理事宜订立合同如下:

  一、 甲乙双方基本情况:

  二、 甲方的责任如下:

  甲方不负责乙方除人事代理委托合同规定项目以外的其他管理责任。

  三、乙方的责任如下:

  1、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与委托代理内容有关的材料;

  2、单位员工变动时,应及时到甲方办理相关手续。

  四、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商定。

  五、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宜: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委托代理合

新版委托代理合同 篇9

  甲方:______身份证: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以下简称委托方)

  乙方:______ (以下简称受委托方)

  委托方因与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聘请乙方______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委托代理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______律师在本案中担任甲方一审、二审诉讼代理人。

  第二条委托代理权限

  具体代理权限以甲方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为准,《授权委托书》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

  第三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指派______律师在本案中担任甲方一、二审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业务助理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但乙方更换代理律师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委托代理事项;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向甲方进行法律风险提示,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根据审理机关的要求,及时提交证据,按时出庭,并应甲方要求通报案件进展情况;

  5、乙方律师不得违反《律师执业规范》,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6、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个人稳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四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它事实材料,并对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项做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重大过错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5、甲方因调解、和解、撤诉等原因造成的本合同无需或不能继续履行,均应视为乙方已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甲方应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全额支付代理费,但本合同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条律师代理费

  1、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支付律师代理费:

  (1)代理费为______

  (2)甲方首次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代理费______万元;

  (3)余下的代理费待案件审结后______一次性收取

  2、乙方银行:中国银行

  开户行:中国银行支行

  账号:______

  名称:______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______

  第六条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贵阳市外的差旅费、食宿费;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甲方按照乙方律师实报实销方式报销上述工作费用,报销以有关部门的正式发票为依据,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本合同签署后,如本案因增加诉讼/仲裁请求,或当事人一方提出反诉、反请求等重大诉讼事件导致代理事项明显增多的情况时,乙方有权要求增加律师代理费。新增部分的律师代理费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否则,乙方仅在原委托范围内工作。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过错导致甲方合法权益蒙受损失的;

  3、乙方或乙方律师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十个工作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费。

  (二)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或者违反第三条规定的义务令甲方蒙受损失的,乙方应当在投保的执业保险范围内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代理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四)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当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的。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予以诉讼。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至乙方律师完成委托事项或双方解除本合同时终止。

  2、完成委托事项指乙方代理本案至本案本审终结止(包括判决、调解、裁定、裁决、和解和撤诉等)或本合同特别约定的代理事项完成终止。

  第十一条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应发往本合同签署页列明的地址。一方如果变更地址,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到达对方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签收之日视为送达。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新版委托代理合同 篇10

  被代理人(甲方):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

  第一条 订立合同的基础和目的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订立房地产_________(买卖/租赁)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代理事项

  (一)委托交易房地产的基本情况

  1.座落:_________;

  2.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3.权属:_________。

  (二)代理事项_________。

  第三条 合作期限

  (一)本合同代理期限为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_____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_________个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二)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三)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在_________地区指定其他代理人。

  第四条 费用负担

  本项目的推广费用(包括但不仅包括报纸电视广告、印制宣传材料、售楼书、制作沙盘等)由甲方负责支付。该费用应在费用发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五条 销售价格

  销售基价(本代理项目各层楼面的平均价)由甲乙双方确定为_____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征得甲方认可后,有权灵活浮动。甲方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六条 佣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委托的事项,甲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任选一种)

  1.按该房地产_________(总价款/月租金计)的___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元支付给乙方;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_________元支付给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事项第_________项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佣金的___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元,给付甲方。

  第七条 预收、预支费用处理

  乙方_________(预收/预支)甲方费用_________元,用于甲方委托的_________事项,本合同履行完毕后,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再行清结。

  第八条 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

  (一)甲方在合同生效之后,对乙方在授权范围内的活动,不能任意干涉,双方遇有问题可随时研究协商;

  (二)乙方应认真负责行使甲方授予的权利,不得弄虚作假,更不得与第三人恶意通谋,欺骗被代理人;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双方商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违约责任:

  1.完成的事项违反合同约定的;

  2.擅自解除合同的;

  3.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对方利益的;

  4.其他过失损害对方利益的。

  (二)双方商定,发生上述违约行为的,违约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佣金总额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对方。违约方给对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第十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一)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二)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三)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四)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一)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二)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三)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四)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一条 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条 通知

  (一)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二)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三)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 争议的处理

  (一)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六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新版委托代理合同 篇11

  委托方(甲方):国家开发银行

  代理方(乙方):中国工商银行

  一、总则

  (一)为了规范国家开发银行(下称甲方)和中国工商银行(下称乙方)的委托代理行为,提高委托代理业务质量,更好地为国家重点建设服务,经双方协商制定本协议。

  (二)甲、乙双方在委托代理工作中应遵守国家的有关金融法律、法规,遵循相互支持、密切合作的原则。

  (三)对于涉及两行全局性委代工作安排,应由两行协商或联合发文。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业务范围

  (一)监督甲方委托项目借款合同(或临时借款协议)的执行。

  (二)监督甲方贷款资金的使用。

  (三)办理甲方贷款资金结算和会计核算。

  (四)协助甲方做好贷款本息回收工作。

  (五)办理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委托代理业务。

  三、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向乙方提供年度贷款计划、借款合同副本及有关资料。

  (二)在借款合同、贷款计划、贷款利率、贷款期限等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三)在借款合同中明确乙方经办行代表甲方对借款人实施监督管理的责任、权力以及借款人应向乙方提供的资料。

  (四)按期向乙方支付代理业务手续费。

  (五)对乙方代理业务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四、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根据代理业务需要,确定相应的机构和人员负责代理业务。

  (二)办理甲方贷款资金的结算和核算业务。

  (三)对代理贷款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四)协助甲方做好贷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五)向甲方提供有关代理业务信息。

  (六)按期向甲方收取代理业务手续费。

  五、贷款发放

  (一)甲方为借款人开立贷款账户、存款账户,发放贷款。

  (二)甲方应将年度贷款计划、分批下达的贷款指标等文件和资料及时抄送乙方,借款合同副本由甲方直接分送乙方省级分行和乙方经办行。

  (三)甲方将贷款资金直接汇入借款人在乙方经办行开立的专项存款户。乙方经办行应在收到资金的当日按“代理贷款业务核算办法”进行账务处理。

  六、贷款管理

  (一)乙方经办行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参与贷款项目的下列工作:

  1.项目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设备采购的招标;

  2.项目概算调整的审查;

  3.项目工程造价的编审;

  4.项目竣工验收和决算的编审;

  5.书面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为便于乙方经办行对甲方委托贷款和贷款项目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甲方要求借款人及时向乙方经办行提供以下有关资料:

  1.已批准的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及施工图预算;

  2.年度工程建设进度计划;

  3.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其中大中型项目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须经甲方认可;

  4.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副本;

  5.有关统计和会计报表。

  (三)乙方经办行根据借款合同和有权部门批准的项目初步设计、年度资金配置计划、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有关商务合同和建设进度加强对贷款使用的监督管理。

  当以下情况发生时,乙方经办行有权采取停止借款人贷款使用或其他有效措施,并立即报上级行和甲方:

  1.超计划、超标准、挪用贷款等;

  2.借款人名称或其法定代表人变更,以及借款人体制发生重大变化的(甲方通知乙方经办行的除外)。

  (四)对于有多项建设资金来源的项目,乙方经办行应督促借款人落实资金来源,促使其他资金与甲方贷款资金同步到位。

  (五)乙方对代理的大中型项目要按月向甲方报送“代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统计报表”(附表一至附表三);小型项目的统计报表由借款人向甲方报送,乙方经办行协助甲方催报和审核。

  (六)乙方经办行应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设立项目管理台账,系统完整地反映项目建设和生产情况。

  (七)乙方经办行在其代理项目建成投产后,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协助甲方做好项目的后评价工作。

  (八)项目建成投产后,在借款人尚未还清甲方贷款本息前,乙方经办行应掌握借款人归还甲方贷款的能力,及时向甲方反映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积极跟踪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督促借款人组织资金按时归还甲方贷款本息。

  七、贷款回收

  (一)乙方应采取一切可能的或约定的措施加强代理贷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二)乙方经办行应督促借款人筹措还款资金,并于贷款本息到期前20天填制“代理国家开发银行到期还款资金落实情况表”(附表四)报甲方信贷局。对借款人还款确有困难的,乙方经办行应将情况书面反馈甲方信贷局。

  (三)乙方经办行应按照借款合同按时计收甲方贷款本息,对甲方到期贷款本息,有权按甲方与借款人的合同约定从借款人的账户中划收,并于当日上划甲方(特殊情况不超过次日)。

  (四)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经办行不得从甲方汇给借款人的贷款资金和借款人归还甲方的资金中扣收其自营贷款本息。

  八、会计核算

  (一)甲方对贷款负责会计核算。乙方经办行为满足监管和回收的需要,受甲方委托设立相应会计科目进行核算。

  (二)贷款利息实行“算头不算尾”的方法,即贷款发放日为贷款起息日期,借款人在乙方经办行(或甲方)还款的日期为贷款止息日期。

  (三)乙方经办行表外会计科目与项目管理台账的相应数据要衔接一致,并按规定向甲方反馈有关信息,做好与甲方的对账工作。

  (四)甲方发放贷款和直接收息后应将有关会计信息传送给乙方经办行,乙方经办行收取借款人本息后,应与当日将有关会计信息传送给甲方。

  (五)甲方需传递给借款人的信息或会计凭证由乙方经办行负责办理转知手续。

  (六)乙方代理甲方委托贷款业务的核算办法由乙方另行制定,经甲方同意后执行。

  九、代理业务报告

  (一)乙方经办行对代理贷款项目实行季度工作报告制度。从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时起至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时止,每季终了后20日内向甲方相关信贷局报送上季度的“项目专户报告”。

  内容:1.建设期。主要包括项目建设进度、资金总体到位和需求、投资计划完成情况、偿还利息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

  2.生产期。主要包括主营业务的生产销售、成本利润、偿还贷款本息的情况等。

新版委托代理合同 篇12

  (委)字[ ]第 号

  委托人(下称甲方):

  受委托人(下称乙方):

  甲方(原告)因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委托乙方律师代理诉讼,经双方协议,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为甲方诉讼代理人。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

  1.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一审的诉讼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应诉、庭外和解,代为提出、变更、放弃、承认诉讼请求和调解、和解,提出反诉;

  2.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二审的诉讼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提起上诉、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应诉、庭外和解,代为提出、变更、放弃、承认诉讼请求和调解、和解;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请执行程序的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向法院提起执行程序及相关工作,代为收转被执行标的;

  甲方委托乙方上述____________项代理工作。

  三、双方协商同意律师代理费及交纳办法如下:

  1.如一次性付清,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___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额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2.如分期支付,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___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一笔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其余代理费于____________之前缴足,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3.风险条款,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___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向乙方加付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4.其他特别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指派律师受甲方委托到甲方所在地和乙方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时,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办案律师的交通、食宿等差旅费由甲方依据票据实报实销。

  五、乙方律师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按时出庭,并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为甲方的文件资料、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保守秘密。如违反,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六、如乙方承办律师不按规定程序认真负责地从事代理事务,与对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权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委托代理协议,要求乙方如数退还或拒付代理费,并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甲方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案件的证据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八、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回。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应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办理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十、甲方未如约交纳代理费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其代理工作和本代理协议,已收费用不再退还。如乙方在甲方未交纳全部代理费的情况下已经履行了全部工作,则乙方除有权要求甲方如数缴清代理费外,还可要求甲方支付未缴清款每日百分之一的违约金。

  十一、本协议如须补充、变更或提前终止,双方应协商一致后决定。

  十二、因委托代理或相关事宜产生纠纷时,双方应尽量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受托律师: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新版委托代理合同 篇13

  需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合同如下:

  二、工艺要求:按双方共同确认的文字、图案、材质及尺寸进行制作。(供方收到需方预付货款后10日内提供产品小样5-10个,经需方确认后,按供方提供的样品进行制作)

  三、质量标准、技术要求及验收:按照国家轻工行业QB/T3562-19x玻璃酒瓶)标准执行,料色以样品为准。

  四、运输方式: 汽车运输 ,费用由 需方 承担。

  五、包装标准: 纸箱包装 ,费用由 供方 承担。

  六、交货时间: 预付款到帐,打样确认合格后30天内交货。

  七、交货地址: 供方仓库 。

  八、交货数量:按生产实际数量交货。

  九、付款方式:合同签定完毕,需方预付总货款的50%,供方组织生产。生产完毕,发货前付清余款。供方因需方玻璃酒瓶订购数量较少,供方不能开税票给需方,供方只能开本单位收据(并加盖本单位财务专用章)作为发票提供给需方。

  十、质量异议及处理方式:需方在收货后应及时对产品进行检验。货到7日内,需方未向制作方提出书面质量异议,则视为合格。

  十一、 违约责任:如有违约双方协商解决或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 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可申请仲裁或提出诉讼。或由供方所在地符合级别管辖的人民法院管辖。

  十三、 合同执行期间,经双方签字确认的设计图纸或传真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四、 双方经传真件签字盖章认可的合同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新版委托代理合同 篇14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

  中介人:________________

  双方经反复协商一致,就下列事宜达成协议:

  一、委托事项:

  委托人委托中介人帮助推销________产品,介绍客户,协助签订合同。

  二、中介服务的内容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有关保密事项、信用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履行期限、地点、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中介报酬、活动经费、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违约金或赔偿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双方商定的其他事宜: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章):受托人(签章):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银行账号: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新版委托代理合同 篇15

  甲方:

  乙方: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秉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1、甲乙双方均同意按照本合同内容之规定执行。甲方授权乙方作为 省 地区(以区号 为准) 有限公司产品 (独家)授权代理商,公司在该区域不再发展第二家加盟(独家)代理商。

  2、代理商全年进货总金额需达 元(大写:零佰零拾 万零仟零佰零拾零元整),也可以不定额,有定额完成有返利。

  2-1 代理商首批进货金额需达 元(大写 万零仟零佰零拾零元整)。

  2-2完成全年销售总额及年终返利:完成全年进货总金额奖励 ,超出部分奖励 。

  3、一个销售年度结束后,甲方有权在对乙方综合考核评估后决定是否继续授予其该地区的独家代理权;乙方亦有决定是否继续作为甲方该地区独家代理商的权利,在同等条件乙方拥有优先权。

  4、供货及相关细则

  4-1合同供货价格:以甲方书面通知乙方的价格为标准,本价格不含税,需要发票按正常税率收取。

  4-2货款支付方式:规定期限内全款汇到甲方帐户,款到发货。

  4-3-1首批进货:本合同签订之日,需交合同保证金 元, 日内按照计划量所需金额将首批进货款全额汇到甲方帐户。甲方在收到乙方全款后,按照供货合同的要求组织发货,并退回合同保证金或者直接转为货款

  4-4 交货地点及运费

  4-4-1合同交货地为代理商代理的城市之间运费(以地区级城市为标准,仅限普通物流,如需快递或快速物流,差价由乙方负责)由甲方承担。

  4-5包装标准:按一般包装标准执行,包装物不回收。

  4-6甲方保证将产品保质、保量、按期交付乙方,如果在约定期限内无法交货的,超出一天按照货款总额的1%给予补偿(特殊情况根据双方约定)。

  5广告促销管理

  5-1甲方设计、制作的产品必备资料,除按乙方购货数量比例配赠外,可以专为乙方的市场推出相应的广告宣传,其费用由乙方负责或者双方按比例分摊,具体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5-2乙方组织的促销推广活动,其形式及内容必须经甲方审核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6、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1甲方享有的权利

  6-1-1对乙方的经营有咨询、监督、调查权。

  6-1-2对违反本合同的不良行为有处罚权;情节严重的,可以直接追究乙方经济、法律责任。

  6-2甲方承担的义务

  6-2-1有按照合同规定维护乙方合同权益的义务。

  6-2-2 有对乙方首次进货时提供业务培训或提供培训资料的义务。 6-2-3有按时供货、保证货物质量和提供经营信息的'义务。

  6-2-4有按照合同规定在合同期内同一签约地区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其他法人或自然人供货的义务。

  6-3乙方享有的权利

  6-3-1有在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自主经营权。

  6-3-2合同期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获得该地区独家特约代理商的权利。

  6-3-3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有处罚权;情节严重的,可直接追究甲方经济、法律责任。

  6-4乙方承担的义务

  6-4-1对甲方的产品,经营、市场策略等有保密义务。

  6-4-2不得经营假冒、侵权产品及有协助甲方共同处理上述问题的义务。

  7、双方必须遵守的其他条款

  7-1开箱损坏(未经用户使用)的产品,由甲方负责无条件退换,其运费由甲方负责。

  7-2售出产品的保修凭证(厂商联)必须及时寄回公司备案。否则,该售出产品不给予保修。

  7-3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完成公司规定的首次进货量后,再进货产品实行可退货制度,原则上是没有经过拆封的部分,不得影响二次销售,可以享受公司无条件全额退款。

  7-4-1乙方退货产品的价格原则上以甲方当时的供货价格为标准,如遇价格下浮变动的按变动后的价格执行。

  7-4-2乙方保证退货部分产品无使用、产品外包装完好无损,并不影响第二次销售(外包装损坏,收取一定费用)。

  7-4-3退货产品在乙方发运到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方验收,3个工作日内,甲方按照其中合格品的实际货值向乙方汇出退货款额,退货中发生的运费、手续费、保险费、破损包装物等所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7-5终止合同后的有关条款

  7-5-1乙方应对甲方的经营内容(包括配套产品及销售的全部相关内容)继续承担2年保密义务。

  7-5-2退还所有文件、资料、授权委托书、特约代理牌(证书)等(包括复制品)。

  7-5-3如违反本条款,乙方同意按照侵犯甲方知识产权论处。

  8、乙方如遇到其它区域代理商串货现象,收集证据并告知甲方,甲方及时通知串货方并退出该区域销售,严重者甲方可以取消串货方代理资格。

  9、由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变动等特殊情况造成的违约行为,双方协商解决。

  10、违约责任:

  双方同意本合同(含附件及补充合同)全部条款,如违约,双方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提请至人民法院裁决。

  11、合同生效及期限:

  本合同自乙方的合同保证金到达甲方帐户后生效,有效期为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有效期日前,甲方相关款项必须到达甲方帐户,否则合同自动失效,保证金不给予退还。

  1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后作为补充合同监督执行。

  备注:

  1、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在乙方代理的区域再发展第二家代理,甲方赔偿乙方人民币50000元。

  2、甲方允许乙方在没有代理商的区域销售,可以优先取得该区域代理资格,如果有人签订该地区代理,则必须无条件退出该地区。

  补充条款: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新版委托代理合同 篇16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口下述货物(以下称“货物”):

  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品牌/商标其它

  一、委托项目:

  1、甲方委托乙方以乙方名义与(以下称“外商”)签订进口合同(以下称“进口合同”),向其购买上述货物。

  2、乙方向外商购买上述全部货物的总价为(不含税款及代理费)。

  3、进口合同中对货物的质量要求应为:

  技术标准(标准制订人、标准名称、标准代号/编号等):

  特别约定:

  二、乙方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有关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与外商签订进口合同。

  2、按照进口合同的规定,办理货物在中国境外的运输、保险事宜。

  3、办理货物的进口报关、对外付汇手续。

  4、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向甲方交付货物。

  5、本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三、甲方义务:

  1、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及时将购买货物所需全部资金、相关税费及代理费付至甲方帐户。

  2、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及时提取货物。

  3、应乙方要求,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有关货物技术标准、质量要求等方面的对外谈判及有关活动;必要时,负责编制合同附件。

  4、检验货物并及时对货物质量问题提出异议。

  5、本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四、付款条件:

  1、甲方应于前凭乙方书面通知,将进口合同所规定的全部货款汇入乙方帐户;甲方支付人民币的,折算汇率为%。

  2、甲方应于前,凭乙方书面通知及海关出具的有关单据,将因进口货物而应向海关缴纳的税款汇入乙方帐户。

  3、甲方应于前,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代理费金额为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的进口合同总价的%。

  五、货物交付:

  1、货物进口批文由方负责办理。

  2、乙方应于货物预计到达中国口岸前日内,书面通知甲方有关情况;并于货物到达中国口岸后立即通知甲方。

  3、甲方应在乙方发出到货通知后日内赴交货地点收货。

  4、货物在中国境内的法定商检由方负责,费用由方承担。

  5、乙方应在将货物交给甲方,货物自进关口岸至的运输及保险由方负责,费用由方承担。

  六、对外索赔:

  如外商在履行进口合同时有违约行为,甲方决定向外商提起仲裁或诉讼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所需费用及协助,由此而产生的损失或利益由甲方承担或享有。如甲方未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所需费用及协助,乙方无义务对外商提起任何仲裁或诉讼。

  七、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及时支付有关款项,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金额为逾期支付部分的万分之五/每天;逾期超过十五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在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支付全部款项前,乙方有权留置全部货物。

  2、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及时提取货物,应承担延迟提货期间发生的货物仓储费及其它费用;逾期超过十五天不提货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处置未提取货物。

  八、争议处理:

  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纠纷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它: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效力均等。

  3、本合同未明确规定的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对外经济贸易部1991年8月29日发布)的规定执行。

  十、特约条款(如本合同其它条款与本款的规定发生冲突,以本条的规定为准):

  委托人:

  代表人签字:

  盖章:

  受托人:

  代表人签字: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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