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出租合同 篇1
北京市公房租赁合同书
为保护住宅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据国家法律和本市的有关法规及政策,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出租方(甲方):经办人: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住
宅
座
落
小区楼
区(县)街号房号
胡同
住
宅
状
况
楼间
结构总使用面积平方米其中居室
平平方米
租
期
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月
租
金
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租金元
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租金元
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租金元
双方议定事项如下:
一、本合同为甲乙双方住宅租赁凭证。双方均应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甲方按市人民政府统一规定的租金标准、房屋条件和有关规定核定乙方承租住宅应交纳的租金。房屋条件或租金标准变动时,甲方应及时予以调整。
三、甲方负责乙方承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检查维修,保障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因甲方负责致使房屋倒塌、毁损造成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四、乙方应于当月交纳房租。逾月未交者,除补交欠租外,须另交所欠租金金额百分之十的违约金。无正当理由拖欠租金六个月以上的,按合同第十二条处理。
五、乙方与第三者换房,符合有关规定的,甲方应予办理有关手续。
六、租期内乙方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租赁期满,乙方又需要继续承租的,甲方应继续出租,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期内乙方有违约行为,又尚未改正的,租赁期满,甲方有权缓签或拒签新租赁合同。
七、租赁期限内,乙方同一户籍共同居住一年以上又无其他住房的家庭成员愿意继续履行原合同,其他家庭成员又无异议的,可以办理更名手续。
八、乙方对承租的房屋及室内装修、设备须爱护使用,并负责保管,因乙方责任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楼梯间、门道、走廊、屋顶等公用部位,乙方不得私自占用。电梯、电视共用天线等公用设施,乙方应爱护使用,注意照管,防止损坏。公用部位损坏,由责任者赔偿。
甲方检查、维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拒查、拒修,因拒查、拒修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九、乙方不得擅自拆改房屋建筑结构及设备,如确属必需,须事先取得甲方同意并另行签订协议后,方可拆改。擅自拆改的,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
十、乙方承租甲方的房屋,当甲方变更时,本合同同时中止,变更后的甲方应与乙方重新签订合同。
十一、因城市建设等需要,乙方承租的房屋须腾让时,甲方有权中止合同,乙方所需房屋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转借、私自交换使用、出卖或变相出
卖使用权的;
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3.利用住宅进行非法活动的;
4.无正当理由拖欠房租六个月以上的;
5.房屋无故空闲连续六个月以上的;
6.全家迁往外地的。
十三、乙方要求解除合同时,须于一周前通知甲方。本合同中止时,双方须办理以下手续
1.按租赁合同清点房屋及设备;
2.结清房屋租金、暖气费和应交纳的有关费用。
3.交清违约金和赔偿金。
十四、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造成纠纷时,甲乙方均有权诉请人民法院解决。
十五、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原签定的《公有住宅租赁合同》同时废止。
十六、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变动事项以及单位另有规定的,应在双方合同附记栏中写明,并由双方签字盖章,注明日期。
签订合同者
甲方:(签章)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
附件1
装修和设备保管单
名称
单位
数量
门窗玻璃
块
水表
块
纱窗
扇
玻璃窗
扇
纸窗
扇
玻璃门
扇
包箱门(板门)
扇
壁(吊)橱门
扇
白炽灯
个
日光灯
个
水龙头
个
洗菜池
个
墩布池
个
大便器(坐、蹲)
个
水箱(背、吊)
个
漏电保护器
个
澡盆(坐、卧)
个
脸盆
个
洗手盆
个
电视天线插端
个
门锁
把
暖气片
组
煤气灶具
套
附件2
一、_________房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
_________字填写房屋所属区、县局、公司或房屋所有权单位的字头简称。如东城区房地产管理局管理的房屋填“东”。
_________字填写具体管房单位的简称。如东四房管所管理的房屋填“东四”。
第_________号首先填写房管员的代号,然后划一横线,再编写租赁合同的顺序号,编号中间不得空号。如第1-001号。
中途与原户解除合同,与新户签订合同时,仍用原号。分户的一户用原号,另一户编新顺序号。
二、房屋产别
写明房屋的产权性质。如直管公房写“直管”;自管公房写“自管”;代管产写“代管”;托管产写“托管”。鉴于有的代、托管的私人房产亦使用此合同,可在代管、托管的后面加(私)字。
三、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甲方:填写房屋的具体管理单位名称,如东四房管所。经办人填写办理签订合同人的姓名,一般为房管员的姓名。
乙方:为承租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一并填写清楚。
签订合同后,如乙方承租人有变更,一律更换新合同。新合同仍用原编号。
四、住宅座落
一律填空房屋所在地的地址全称。如住宅小区楼房,填________小区________号楼________单元号,街(胡同)的房屋填_______街(胡同)_________号,同时要把计租表上各房间的房号填写上。
五、住宅状况
结构:填写房屋结构类别简称。如砖混结构写“砖混”,砖木结构写“砖木”,并按楼、平房写在“楼”或“平”字的前面。
总使用面积:填写乙方承租房屋的全部使用面积,即房屋居室、门厅、厨房、厕所、壁橱和阳台等附属面积的总和。
其中居室:即把房屋居室的间数、面积写明。
六、租赁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始填写实际签订合同日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填写拟定合同期满的日期,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如1995年8月15日签订的合同,填“自1995年8月15日始至1998年4月30日止”。
七、月租金
按甲方核定的租金数额填写(房改分步提租的租额分步分期填写)
今后,如承租人不变,因其他原因租金有变动时,可在双方合同变动的一栏中加盖变更章,再在新的一栏中填写新租金,并在附记中注明原因,双方签字或盖章。
八、签订合同者签字、盖章
甲方经办人系指与乙方签订合同的经办人,要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同时加盖单位公章。
乙方由承租人本人签字或盖章,姓名须与承租人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上姓名相一致。如因特殊情况,需他人代签时,承租人可委托他人代签,受托人持承租人的委托书、房屋进住凭证、身份证、户口簿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经甲方经办人查验无误,方可代签,并须在签名后,写清其身份证号码。
九、签订合同日期
一律填写实际签订合同的日期,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附记
合同厨房、厕所,新房新租、超标加租或其他需说明的问题及变动情况均记入附记。
十一、装修设备保管单
要填写齐全,有需要说明的事项,在备注或合同附记中写明。
公房出租合同 篇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注:本合同签订时甲乙双方需每页加盖骑缝印章)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就乙方租赁甲方“ ”房产作为商业经营用途,甲方同意将该房产出租给乙方或乙方的合作伙伴事宜,达成共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房产基本状况:
1、甲方同意将位于中国 省 市 路 房产出租给乙方做为商业用途使用。该租赁房产系商业用房,所在地块属宗地号为 范围。产权证号:( ),土地使用权证号:( );商场建筑面积约为 平方米,使用面积为_ _平方米,其中地下一层约 平方米、地面一层约 平方米、地面二层约 平方米、地面三层约 平方米(以下简称房产)房产之详细建筑位置、使用范围以附件一《房产平面图红线圈定部分》为准(具体结构、数据以所附平面图尺寸为准,面积以房产证的建筑面积为准)
2.租赁房产配套设施、设备及完整的房产技术条件:
(1)租赁房产内、外墙广告位(详见附件二招牌、广告位置图),乙方享有合法使用权。
(2)租赁房产附属设施和设备包括:中央空调、供电系统、消防设施、通讯系统、平板电梯、货梯、公共卫生间等,详见附件三《甲方移交乙方的设备、设施清单》和《公共设备、设施清单》。
(3)甲方提供本楼宇地面的小车停车位(约 辆)和摩托车、自行车停车位约 平方米供乙方经营使用(见附件四停车位方位示意图),同时甲方须将本楼地下停车场给到由乙方管理和使用。
(4)在乙方正式进驻甲方房产前,甲方必须交付已具备如附件五所述之房产技术条件的完整房产(详见附件五要求)
二、 租赁期限及房产交付:
1. 租赁期限
(1)除非甲乙双方提前终止本合同,本合同所约定的租赁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装修租赁期,共 个月)
(2)甲方同意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个月为乙方装修租赁期。在条件允许情况下,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提前进场施工,乙方无需承担租赁期之前提前进场施工期间的租金,但在此期间乙方施工实耗产生的水、电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在装修租赁期内的装修施工由于甲方原因或其他非因乙方原因受阻,甲方应负责解决,同时因装修施工受阻的时间,应相应顺延装修租赁期和租期。
2.租赁房产交付:甲方最迟应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交付满足如下条件房产:
(1)甲方的出租权相关证明合法有效;
(2)租赁房产通过消防验收及综合竣工验收;
(3)房屋空置;
(4)本合同约定的设备设施及相关配套齐全;
(5)已具备如附件五所述之房产技术条件的完整房产;
(6)租赁房产无任何权利瑕疵(包括但不限于产权争议、司法查封措施等)
3、租赁房产交付时应签署《交接清单》及《接收确认单》,由双方授权代表书面签字确认。未有交接清单及接收确认单,或交接、确认单上乙方授权代表未签字或签署保留意见的,均视为甲方未交付租赁房产。乙方任何行为包括进场装修均不得被视为乙方认可甲方已按照合同约定交付了租赁房产。甲方交付的房产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条件的,视为未交付。
三、 租赁房产的租金、水电、空调、物业管理费、税费等
1.本合同所定义的租金包括但不限于:该租赁物范围的房租、租赁税金、租赁房产内外墙等广告位使用费、附属设备设施使用费、维修保养费、年检费、物业管理费(大楼、场地、设备、安保、卫生等)以及地面、地下停车场使用费等费用。商场内部的物业管理由乙方自行负责。
2、计租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不含公摊面积)
3.租金:甲乙双方同意租赁房产在装修租赁期间免收租金。装修租赁期后的租金为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 元整,装修租赁期结束后的第四年起每三年环比递增5%;具体支付如下(以下金额单位均为币种:人民币)
第一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年度总租金 _____万元;
第二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年度总租金 _____万元;
第三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年度总租金 _____万元;
第四年到~第六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年度总租金为 _____万元;
第七年到~第九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年度总租金为 _____万元;
第十年到~第十二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年度总租金为 _____万元;
第十三年到~第十五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年度总租金为 _____万元。
注:上述租金系按签订合同时甲方提供的图纸进行估算的建筑面积计算,具体的租金以按该租赁物的房产证的建筑面积(不含公摊面积)计算据实调整为准。
本条所列租金已考虑到甲方作为履行本合同义务而提供给乙方必要的及本合同和附件提供的房产技术投资和其他所有应由甲方提供服务项目的费用,除政府有关部门要求乙方缴纳的专项收费规定外,甲方将不再以任何名义向乙方另行收取本合同明确约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4.水、电费:甲方负责为乙方租赁房产申请并设立独立水、电计量表,并在乙方开业前办理完过户手续。乙方水、电须独立开户,费用由乙方直接与供电局和自来水厂结算。
5.中央空调、电动扶梯、货梯等的电费:甲方为乙方提供独立全新的中央空调、电动扶梯、货梯等设施、设备,产权归甲方所有,设备调试合格后在乙方租赁范围内的部分由乙方负责管理,甲方应提供以上设备设施相应的资料,在乙方租赁范围内的用电部分直接计入乙方的独立电表。
6.安全和维护费:乙方自行承担租赁范围内的保安、保洁、自购设备设施的维护、消防安全、财产保险及顾客的第三者责任保险等工作。
7.物业管理费:租金中含有物业管理费,甲乙双方应就物业服务内容签定物业管理合同,物业管理合同不再另收费用。甲方指定或委托其他物业公司提供物业服务的,甲方应就该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承担连带责任,同时由甲方向该物业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用。
四、 付款、结算方式
1.履约保证金(定金)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先向甲方支付首期定金人民币 万元;甲方按时合格交付租赁房产和附属场地、附属设施、设备后,乙方再付 万元人民币定金。乙方入驻后,人民币 万的定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前2个月开始作为当月租金进行抵扣,结余部分在合同期满双方办理完租赁房产移交手续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乙方。
2.租金每个月缴纳一次,甲方应于每月12日前提供当月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发票,乙方在收到发票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未收到甲方租赁发票,乙方有权延迟支付),遇节假日则向后作相应顺延。
3.乙方将租金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汇往甲方下列帐号后,即视为乙方已完成付款义务。
单位名称:
开 户 行:
帐 号:
4.甲方如变更付款帐号需提前5天书面通知乙方。因帐号变更引起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5.在合同履约过程中,若税务或政府其他部门变更关于房屋租赁发票的规定,则甲方应提供符合当时新规定的房屋租赁发票。因甲方提供的租赁发票未能达到税务或政府其他部门的要求致使乙方被要求补缴税款、罚款或遭受其他损失的,则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而受到的全部实际损失,或由乙方选择从当期及今后应付甲方的租金中抵扣全部损失款项。
五、 租赁房屋的转、分租约定
1、甲方同意乙方可将承租房产(不高于50%)分租或转租予第三方以便乙方进行复合式经营,如餐饮、休闲娱乐或其它商业用途等,乙方在承租期内依法经营不受甲方干预。乙方应将超出比例的分租情况向甲方进行备案,在高于50%的转、分租比列情况下,甲方不得无故拒绝,如甲方在收到乙方的报备后5个工作日内未作答复,则视为甲方已同意。若乙方进行装修或改扩建需改变房产基本结构,则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不管是乙方或乙方分租的客户必须配合大楼的各项管理,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不得和乙方分租的任何客户直接发生在乙方租赁范围内任何租赁业务上的经济往来关系。
2、乙方自该门店开业之日起算满 年后,根据自行经营状况,决定终止该租赁门店的经营;乙方也可联系第三方接收该租赁门店,在确保第三方接受本合同条款情况下,甲方应给予认可。
六、 合同期满续租约定
1.租赁期满,乙方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承租权,乙方要求续租的,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书面知会甲方,甲方在重新组织招标文本中,必须将以下条款做为招投标条件:
(1)原租赁商家补偿条款:①、装修补偿:按乙方装修原值的40%计算;②、设备补偿按乙方投入设备总造价的40%补偿。
(2)投标人注册资金要求:投标人(即承租人)注册资本必须是原租赁商家注册资本的5倍以上注册资本。例:原租赁商家注册资本在叁仟万元,新承租人注册资本必须是1亿5仟万。原租赁商家无需增加注册资本。
(3)中标后补偿款的支付:中标商家需要在其中标之日起7日内将本条第(1)款之补偿款支付给原有商家或直接从投标保证金中抵扣。
若甲方未组织招投标或未有其他商家中标,则视为乙方具有优先续租权,双方另行签定租赁合同,租赁条件等仍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乙方未在上述期限前提出书面申请的,视为放弃优先续租的权利。
以上条款甲方若未能执行,应视为违约行为,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同时赔偿由此给乙方成造成的损失。
2.本合同如提前终止、解除或届满不再续签合同之日起40天内,甲方应按当时房产的实际状态收回,除乙方获得本条第1款补偿外,乙方有权拆除及取回乙方自购的所有设施、设备之一部分或全部。以上40天不计算租金。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乙方物品。乙方已书面通知甲方接收房产,甲方拒绝接收的,自乙方书面通知甲方接房之日起,视为乙方已交还房屋。
七、 店招、寄包柜和广告
1.店招:商场正主立面挂乙方的招牌,位置由甲方提供。
2.寄包柜:甲方同意乙方使用大门两侧(或一层公共通道)位置用于摆放寄包柜以方便顾客购物(具体位置详见附件七附图)
3.场外铺设广告杆:甲方同意乙方在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场外可铺设广告杆,以做乙方店招或商品广告之用。
4.甲方同意乙方在房产租赁范围内的附属通道、楼梯、设施和租赁房产内外墙设立广告牌(不能影响建筑外立面结构及外装修,以免影响大厦整体效果,甲方不收乙方使用区域内费用,但设立广告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经营场地内须按有关部门规定进行装饰布置业务。乙方按规定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后可自行安排设计和租赁,甲方不得干涉。
5.以上相关费用已含在租金中。
八、甲方的保证及责任
1.甲方保证完全拥有租赁房产的合法产权及土地使用权,房产现状不属违章建筑,并提供相应有效的法律证明文件于本合同后(见附件八),保证乙方租赁期内,在使用权上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对房产有绝对的使用权。保证租赁房产内、外墙广告位、停车位、附属设施和设备等不存在与其他业主相邻权及相关共有权方面的纠纷。
2.甲方交付时保证租赁房产抵押状况为:
(1)无抵押;
(2)已设定抵押,提供抵押权人同意出租证明。
3.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生效后15日内办理并完成有关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因合同登记备案而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应对房产土建结构及其公共设备、设施进行定期维修保养,以保证房产及设施的安全和正常使用,并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甲方投资的在乙方租赁区内的电梯、货梯、空调、消防设施等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后交由乙方统一管理,甲方须提供相关设备厂商的详细资料及免费(或已付费)设备维保合同。
5.甲方应全力协助乙方办理进场经营、设计、装修(含二次装修)或改扩建所需的或可能发生的规划、环保、水、电(包括水、电增容)通讯、消防、卫生及其它国家规定的申请报批手续,并及时向乙方提供办理报批所需的文件。
6.甲方应确保房产具备持续的、不间断的、能满足乙方满负荷正常运转要求的、如附件五所述的水、电、电话等各技术条件的供应。如上述技术条件非因政府或行业部门原因或不可抗力而中断,则甲方应在接到中断通知的24小时内迅速将其恢复并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如因乙方的原因,由乙方负责修复。
7.甲方须确保乙方可根据其营业需要,自行确定营业时间,并确保乙方在其营业时间内可根据需要正常使用合同约定的通道、电梯、空调、员工更洗室等公共设施。上述因营业时间不同而导致的任何问题应由甲方负责解决,并协调好相邻关系。因以上原因造成的乙方被追诉或造成损失,应由甲方负责赔偿。
8.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各排油、排烟、排水、排污线路和空调机组、室外制冷机组摆放场地(以上场地的租赁费用已含在租金中)等应确保符合乙方正常使用要求,并经有关职能部门设计审批,以不影响相邻各方为前提,否则在营业过程中若因上述原因而导致相邻各方投诉,(而乙方各项技术指标均符合有关职能部门标准),则甲方应负责平息有关纠纷,保证乙方不因此而蒙受损失。
9.乙方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期间及房产装修之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大楼供电、供水、排烟、排水及其它公共系统的使用情况等相关资料。涉及与大楼水、电、空调或排水、排污系统的接驳、更改或搬移时,甲方应及时派专职工程人员配合,以便乙方尽快完成施工。
10.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确需对出租房屋所在大楼进行改建或扩建的,应事先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并以不影响乙方正常营业为前提。
11.在租赁期间,如甲方移交乙方使用的附属设施、设备经确认继续使用将可能导致人身或财产损害的或附属设施、设备自然损耗、损坏和折旧期满的,甲方应及时予以出资更新。
12.由于甲方提供的租赁房产和附属设施、设备的缺陷或损坏;或由于甲方或甲方雇员行为失职或疏忽,而使乙方人员(包括乙方客户等)或财产受到直接或间接的损失时,甲方应对乙方负有完全的责任并赔偿乙方遭受的实际损失。
13.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欲将租赁房产所有权转让或抵押给第三方,甲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房产所有权转让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如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则甲方应保证使受让方或抵押权人充分了解并同意继续履行双方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否则,甲方须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14.甲方保证不将乙方承租房产同幢的其他部分出租或出售给与乙方经营范围相同或者类似的同业竞争对手进行商业用途,同时保证不自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与乙方相同或类似的项目。
九、乙方的保证及责任
1.乙方保证其商业经营的相关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因乙方经营所需向政府或税务部门交纳的一切税费由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保证按合同规定如期支付租金或其它根据合同应向甲方支付的费用。
3.乙方必须合理使用其所租赁房产及公共的设备设施,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产及公共设备、设施损坏,乙方必须负责修复。合同终止时乙方须保证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备、设施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否则应负责修复。但因甲方原因或设备本身质量及自然损耗、折旧原因除外。
4.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或发生事故影响到其他租户的经营并造成经济损失,其责任由乙方负责。
6.租赁范围内的场地由乙方自行管理使用。
7.乙方如有需要利用租赁房产大楼的相邻公共场所、场地、进行宣传促销活动应事先知会甲方,并以不影响周边住户的正常生活秩序为前提。
8.乙方可按其标准对房产外型、内部布局进行设计和装修,该设计和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进行装修布局,不得改变租赁房产结构,乙方的内部装修、改造及广告、店标设置应提前将方案交甲方进行备案,甲方在收到该方案后5个工作日内回复乙方,甲方不得无故拒绝该方案,除非能提供合理依据证明该方案将危及建筑物结构安全、消防安全、水泵、供水、供电、防水、通讯系统的正常运作。如甲方收到该方案5个工作日内未作答复,则视为甲方已同意此方案。若乙方进行装修或改扩建需改变房产基本结构,则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十、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基于承租本房产对于乙方经营的必要性及基于对甲方的信赖,甲方同意:在本合同订立后租赁房产交付前,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本房产租赁合同或以实际行动拒绝交付房产,如甲方有上述行为的,应向乙方支付以壹年租赁费用为标准的违约金,该违约金的支付并不意味着乙方同意解除房产租赁合同,乙方仍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本合同。
(2)若甲方未在 年 月 日前完整合格交付租赁房产,每迟延一天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三日的租金,同时相应顺延免租期及合同期限;若在 年 月 日仍未能完整交付租赁房产,则除按 万租金减免外,每延迟一天相应增加乙方一天的免租期,同时相应顺延免租期及合同期限,或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返还合同履约保证金并另行支付乙方相当于12个月租赁费用的违约金。以上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仍须赔偿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3)因甲方的原因造成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或导致合同无效或被撤销,乙方有权取回所有的设备、设施及要求返还合同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另行支付12个月的租金作为补偿金。以上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仍须赔偿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4)除不可抗力因素及乙方原因外,甲方如不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保证及责任致使租赁房产及附属场地、附属设施、设备等不能正常使用,影响乙方正常营业,甲方应免除乙方在受影响期间的租金及补偿乙方经济损失(损失无法计算的则按日租赁费用的10倍计算),如连续超过20天,乙方可要求提前终止合同履行并要求甲方返还合同履约保证金并支付相当于12个月租赁费用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仍须赔偿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5)本租赁房产妨碍第三方相邻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或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乙方有权暂停向甲方支付下期租赁费用直至甲方处理完毕相应事宜或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为止。
2、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拖欠租金,应根据实际所欠金额按国家规定的同期银行罚息支付滞纳金。乙方根据合同的约定期限按时交付租金,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乙方不承担迟延缴纳违约责任。经甲方正式出函催收后,乙方无故拖欠租金单次超过30个工作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12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2)合同生效后,租赁房产交付前与后除本条(5)款及本合同第五条第2款约定外,因乙方原因要求解除合同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相当于当年12个月租赁费用的经济损失。
(3)合同终止或被解除后,乙方应将租赁房产和附属设施等交还甲方,因乙方原因导致损坏的,乙方负责修复,若乙方拒不修复的,甲方有权另请他人修复,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超出分租比例将租赁房产转租、出借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相当于12个月租赁费用的经济损失。
(5)若乙方(租赁当店)经营满一年后(从开业之日起算)出现连续3个月经营亏损,并且认为继续经营下去仍不能扭亏的情况下,乙方有权选择单方终止合同,取回保证金及自购的所有设备及商品,结算租金。乙方同意支付给甲方相当于3个月的租金作为补偿,双方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3.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合同已对违约责任作出明确约定的,违约方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合同未对违约责任作出明确约定的,违约方应继续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十一、通知及送达:
任何一方就合同相关事宜发给另一方的任何通知等函件必须以中文书面形式进行。若以人手传送,则于送达时视为已接收。如以传真形式进行,则以传真接受人确认接到传真时视为已送达。
甲方:指定收件人: 确定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指定收件人: 确定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一方若指定其他地址或地址变更,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怠于通知的一方应当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十二、合同提前终止
1.在本合同租赁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提前终止本合同。
2.若发生地震,水灾,台风,战争等不可抗力事件,致房产毁损不能正常使用,则甲方应负责尽快修复或重建至交付状态,在房产修复装修期间,乙方免交租金及其它相关费用,待房产恢复使用后继续计算租金和费用。若不可抗力事件或甲乙双方不可预见亦不能控制的且非甲方或乙方原因导致的政府强制行为发生,致使房产周围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乙方在此营业的市场、环境基础不复存在,合同不宜继续履行,则甲乙双方均有权提前终止合同而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合同如本款所述终止时,双方应按实际租用天数,即时结清租金及其它各项费用。当不可抗力发生时,遭受事故的一方应在事故发生后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3.甲方确认在本合同签订前没有收到过、也不知悉政府、上级行政机关或其它相关部门发出的收回房产、改变房屋用途、禁止进入、房屋或土地征用或批租等的通知。在租赁期内,除非发生市政规划、土地批租,甲方不得以任何其它人为的、行政的决定为理由,要求提前终止合同履行,否则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如有甲方不可预见的市政规划、土地批租事件发生,则甲方应自收到通知后三天内,将该通知传递乙方,同时以尽量保全乙方在此经营为原则,协同乙方共同与相关单位或部门磋商,争取因动迁、批租、市政或征用引起的任何对乙方经营装修、设施设备等方面的补偿,以上所得补偿归乙方所有。
十三、合同生效及其它
1.甲、乙双方特此同意并承诺,如果因一方未履行义务,而导致或造成任何其它方产生经济损失、损害或伤害,致使遭损方针对另一方提出任何索赔、求偿、要求支付费用或承担法律责任,则责任方应对另一方予以全额补偿。但另一方同时承诺,对遭损方针对其提出的任何赔偿要求,另一方都将积极应对,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该项责任。否则,责任方有权对超出合理、合法赔偿的部分予以拒绝。
2.共同承诺:甲、乙双方确认并承诺,其向对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证照均合法有效。双方同意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特别是租金条款)内容、以及因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的商业信息。
3.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仍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以解决争议。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5.本合同附件、附图、附表、交接清单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盖章或签字及双方加盖公司印章并在乙方支付定金后即为生效。
甲乙双方在此不可撤销的声明;对于甲乙双方所签属的该合同的任一条款均充分的理解和认识,不存在误解和歧义。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章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公房出租合同 篇3
出租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_________摊位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出租给乙方,用在甲方店内从事商业经营。摊位座落于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期共_________年零_________个月,甲方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将出租摊位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收回。
第三条租金每月为_________元(国家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则由双方协商确定)租金交纳期限为_________。
第四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收回摊位:
1、擅自将承租摊位转租、转让或转借他人的;
2、利用所租摊位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严重违反有关部门的规定或甲方单位的管理制度;
4、给甲方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5、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_____个月的.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日期:
公房出租合同 篇4
甲方: (出租人)
乙方: (承租人)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民法典》及国家、当地政府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部分 房屋概况
第1条 甲方保证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 (本人,共有)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设有房屋它项权利有 。(如果房屋是共有,则还应增加:已经共有人同意,附书面同意声明。如果是委托租赁,应有房屋所有权人与受托人的委托协议书)
第2条 房屋法律概况
1、房屋所有权证书登记人: ,身份证号码: ;
2、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
3、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 ;
4、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 ;
第二部分 租赁期限
第4条 房屋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遇以下情况应顺延:
1) 发生不可抗力事由的;
2) 甲方非正常原因逾期交付房屋的;
3) 非乙方原因致使房屋无法居住的;
4) 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更改的。
第三部分 租金条款
第5条 租金每月人民币 元(大写: 整)。
第6条 租金按季支付;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乙方应支付给甲方1个季度的租金;以后应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月底前付清下一季度的租金。(也可以约定以月、年等支付租金日期)
第7条 租金支付地点: ;
第8条 租金支付方式: (现金、支票、汇票、转帐等);
第9条 甲方收取租金时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支付租金。
第四部分 相关费用
第10条 房屋在租赁期间产生的税收由 承担,不因本租赁合同无效,或撤销,或变更而变动,除非双方对此达成书面变更协议。
第11条 租赁期间,乙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煤气费、水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网络使用费等由乙方承担;环境卫生费、治安费、物业管理费用等由 承担。
第12条 租赁期间,房屋的使用权归乙方,包括甲方有所有权或独立使用权的房屋外墙、屋顶、地下空间、及房屋的附属配套设施(如自行车位、汽车车位)等。
第五部分 房屋变更与设立他项权利
第13条 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有以同等价格的优先购买权。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和承担原甲方的义务,甲方不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第14条 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和承担原乙方的义务,乙方不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第15条 租赁期间,甲方欲对房屋设立抵押权,须提前2个月书面告知乙方,乙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承租。如乙方在7日内无异议或不作为,则视为认可甲方的行为。如乙方作出决定终止本合同,则租赁关系自终止本合同通知书到达甲方的次日起计算。
甲方没有按以上约定告知乙方,乙方有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权力,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第16条 甲方设立其它他项权利,可以不征得乙方同意,但应提前1个月书面告知乙方。
第六部分 房屋修缮
第17条 租赁期间,甲方应负责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由甲方承担。甲方应保证房屋能满足乙方正常使用和居住之需要。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