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化工程施工安全合同 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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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鉴定本合同:
第一条:_________________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亮化工程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承包内容:_________________道路亮化工程所包括的一切事项(如埋管、穿线、土方开挖、回填、调试及售后服务等等)。
5、设计规格、型号、数量及要求:_________________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
第二条:_________________工程期限
施工工期:_________________按发包方指定日期施工。
第三条:_________________工程价款支付与结算
1、工程价款在工程完成验收合格后付20万元,余款90天后一周内付清,如因甲方资金紧张,不能如期付清欠款,则按当期货款每月2%支付给乙方利息。
2、本工程结算方式
①采用包工包料,总价包干。
②如有变更,增减工程量价格以附件清单价格为准。
第四条:_________________工程合同造价
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即大写人民币壹佰零捌万元整。
第五条:_________________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1、本工程质量要求为优良。
2、乙方必须严格按图纸说明文件及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监督检查,在施工前提供原材料检测报告、产品说明、出厂合格证及现场见证取样报告,在验收前提供所有交工验收相关的技术资料及竣工图纸给甲方,方能验收并办理结算。
3、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甲方组织有关人员验收,验收合格后,进入保修期,保修期满后,乙方通过书面申请甲方复查,由甲方通知有关单位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甲方管理。
第六条:施工设计变更
1、甲方交付的设计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乙方不得擅自更改。
2、施工图纸如发生变更,经甲乙双发协商增减造价解决。
3、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施。
第七条:双方负责事项
1、甲方权利和职责
①根据亮化施工要求,做好“三通”,做好施工道路顺畅、通电、通水。
②合同签订3天内,由甲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一套。
③甲方派驻的监督工程师及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及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乙方进行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及其他必要的签证。
④组织对工程的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乙方办理竣工结算工作。
2、乙方
①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如工程量修改签证应及时送甲方及有关部门。
②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及施工规范要求施工、安装、调试至正常使用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提供售后服务。
③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④办理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第八条:_________________质量要求
1、因产品本身质量及施工、安装导致的质量问题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2、按甲方规定时间交付正常使用。
3、本工程亮化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优良。
第九条:_________________安全责任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乙方负全责。
第十条:_________________售后服务
LED灯头、灯杆3年内保修,控制系统3年内保修。定期回访,及时服务。质量问题在七个工作日内更换、修复,保证用户正常使用。
第十一条:_________________违约责任
1、承包方的责任
①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缮或返工。
②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作为逾期违约金。
2、发包方的责任
①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的责任,竣工日期得以顺延。
②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_________________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方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_________________特殊条款
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的特殊条款。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全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亮化工程施工安全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爆破工程消耗量定额》GYD-1002- 和《爆破工程基础单价》中工爆协( ) 号函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爆破作业安全协议:
一、 工程名称:
二、 作业地点:
三、 爆破工期:共计 天,以甲方批准的开工报告之日算起。
四、 工程数量:
五、 承包方式:固定单价。
六、 工程价款:据实决算。
七、 付款办法:另行约定。
八、 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有权监督、协调和纠正乙方所派项目负责人、安全员爆破员的违规爆破作业或不安全行为。
2、负责确定爆破现场的基准点和爆破作业范围,向乙方提供该项爆破工程《地面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图纸。
3、确保乙方在爆破作业前,爆破工地所涉及的管线、网线、下水道、构筑物、树木和农作物等全部拆出。
4、处理好用地矛盾,协调因爆破震动而受到影响的周边单位和住户关系,保证爆破作业工程顺利进行。
5、承担废弃土、石方的堆放场地选择和挖运等相关费用。
6、按时按约定支付乙方爆破工程款。
7、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购买炸药、雷管及爆破物品的数量及现场使用情况进行核查。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甲方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2、编制切实可行的工程《爆破设计方案》和《爆破说明书》,并报公安机关批准后实施爆破作业。
3、办理爆炸物品购买和运输等相关手续,负责爆破作业工地安全管理、技术指导及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
4、审查和确定工程爆破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和安全员,组织爆破作业人员按时按要求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实施爆破作业。
5、加强爆破作业现场的环境保护、设备及运输机具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
6、持《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安全运输民爆物品到工地,负责对工程结束或当天未使用完的民爆物品组织现场销毁或回运仓库储存,并承担在运输中的责任。
7、建立并登记民爆物品日(次)使用情况,由爆破员领取和使用爆炸物品。
8、检查和指导安全员、爆破员按《爆破安全规程》安全作业。
九、税费承担:乙方向甲方收取的服务费用涉及税费由乙方交纳。
十、工程验收:按照约定的爆破作业范围和设计方案甲、乙双方到现场实地验收。
十一、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信守合同约定条款,若一方违约,则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总造价20%的违约金。
十二、特别约定
(一)、乙方应严格遵守爆破作业的各项规章,因爆破震动过大,周边单位或住户反映强烈吗,导致行政干预、或单位、或住户致使乙方不能实施爆破作业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二)、若因爆破过程中爆破物品丢失及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三、有效期限:该《爆破安全协议书》在甲、乙双方《爆破安全协议书》正式签订后即生效,爆破工程一旦结束,该《爆破安全协议书》自行终止。
十四、其他事宜: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与本《爆破安全协议书》一并执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协议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附:1、《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2、乙方营业执照。
甲方(盖章): 已方(盖章):
代表人(签名): 代表人(签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亮化工程施工安全合同 篇3
工程实施中为了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特签 定本安全协议。
甲方: (简称甲方)
乙方: (简称乙方)
1.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 乙方人员必须遵守甲方厂规厂纪,爱护甲方财产并且不影响甲方正常生产。
3. 该项目安全工作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国家和行业有关安全生产规定,操作人员上岗,必须规定使用防护用品,不得违章操作,如果出现任何安全问题,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4. 所有工程必须保证质量,所有施工机械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保证其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严禁使用,所有安全防护措施及安全防护用品由乙方自行解决。
5. 乙方必须确保在施工过程中不损坏甲方的机器设备,如有损失,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
6. 甲方为乙方的施工提供必要的帮助。
以上合同一式两份由双方负责人签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期: 日期:
亮化工程施工安全合同 篇4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明确双方安全责任,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保证施工安全质量,保障现场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确保工程安全、文明、优质、高效地顺利进行,保障客户委托管理变电站设备安全。按照先定合同和安全协议,后开工的原则,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企业有关安全文明身产规定,结合本工程特点,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1、工程项目概况
1.1工程项目名称:
1.2工程地址:
1.3工程范围:
1.4合同编号:
2、工程项目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3.1不发生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无人身轻伤事故。
3.2不发生机械、设备、火灾事故和同等及以上责任重大交通事故。
3.3不发生因工程施工原因造成的电网、设备事故和考核事件。
3.4达到甲方提出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3.5不发生社会治安事件。
4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执行依据(包括但不限于)
4.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4.3国家发改委《电力建设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4.4国家电监会《承装(修、试)电力实施许可证管理办法》
4.5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
4.6上海市电力公司相关管理规定。
4.7甲方单位有关安全文明的规章制度。
5、协议内容
5.1.1甲方按有关规定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乙方专业施工的工程与其资质相符合。
5.1.2甲方对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负有协调、监督、管理责任。施工前,根据工作项目内容特点,组织乙方进行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向乙方阐明施工范围内的危险源。乙方如对安全技术交底等工作存在疑问,甲方需联系客户管理部门协调解决。监督乙方制定现场施工安全、技术和组织措施及施工方案(简称“三措一案”),并进行审核,做好备案。
5.1.3甲方不定期地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检查,监督乙方遵守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标准规定。对于乙方施工安全措施、安全工器具、劳动保护设施等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单,并对乙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实施闭环管理。
5.1.4施工期间,甲方指派 负责本协议中甲方应承担的安全管理工作。
5.1.5甲方负责编制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并进行必要的演练。
5.1.6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应立即组织乙方进行事故应急处置。并按规定要求,向上级单位、管理部门报告,协助或组织事故调查。
5.1.7监督检查施工场所的安全标志、安全通道、临时用电、消防设施和器材等是否正常,并监督检查乙方工作人员劳防用品的使用情况。
5.2乙方责任
5.2.1按规定提供本单位企业资质、近三年安全施工状况、施工作业人员的资格证明材料,并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5.2.2乙方施工人员超过20人,必须配置专职安全员,20人及以下必须设置兼职安全人员。安全员应培训考核,有相关上岗证书和资质证书,乙方指派 担任安全员,负责本工程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事宜。
5.2.3编制和贯彻落实现场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和施工方案(简称“三措一案”)交甲方审核同意方可开工。
5.2.4乙方进入运行中的变电站施工时,必须先办理有关手续,并严格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
5.2.5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工器具等应由乙方自备,如需借用或租赁,应办理相关手续。工器具须符合使用安全要求。
5.2.6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培训、考试、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做到有据可查,并配合甲方开展进场安全教育。
5.2.7任何人进入变电站内,应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帽应合格,且在有效使用期内。
5.2.8在变配电站电气设备上工作,应严格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中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及相关规定。经许可后方能工作,不得盲目、冒险和违章作业。
5.2.9施工中使用电动工具前应检查完好,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使用金属外壳电动工具应带绝缘手套,金属外壳应接地。
5.2.10梯子应坚固完成,负荷使用标准,有防滑措施。在使用或搬运梯子时,应与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在临近带电区域内,禁止使用金属梯子。
5.2.11在带电设备周围,严禁使用钢卷尺和线尺(夹有金属丝)进行测量。
5.2.12乙方应编订各项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台帐,施工班组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安全活动,并做好书面记录。
5.2.13工程施工现场应达到安全标准化要求,工作结束必须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5.2.14现场一旦发生事故,必须立即进行应急处置和救援,应及时,并按规定报告相关安全监督和管理部门,配合事故调查,做好事后处理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事故、事件、乙方应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5.2.15乙方对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变动时,应及时书面报告甲方备案。乙方变更施工方案、施工范围,亦应及时书面报告甲方,经审核同意后实施。
5.2.15乙方从本单位到施工地点发生人生事故、交通事故由乙方负责。
6其他
6.1本协议是工程合同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作为合同文本附件,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6.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双方应共同遵守执行。本协议未签定,则工程合同无效。
7补充条款
甲方单位 (公章) 乙方单位(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亮化工程施工安全合同 篇5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协议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协议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月_日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政策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甲方将
工程委托乙方承包施工,为了保证本工程安全施工,搞好施工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经双方商定一致同意签定安全协议书,该协议书与《工程施工合同书》具有同等效力,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工程概况:见施工合同。
第二条甲方的权力与义务2.1甲方向乙方介绍所承包工程项目的作业环境。
2.2监督检查乙方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无证操作现象,对违章违纪现象下整改通知单,必要时进行经济处罚。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3.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管理制度及业主关于本工程的安全规定,要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不破坏、砸坏成品,不发生任何火灾、事故。
3.2每项作业开工前,要根据工程特点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三级教育,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可靠,施工用电符合安全用电规范,各种施工机具必须符合安全规程要求,施工现场要有专职安全员,施工作业人员必须佩带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护手套和绝缘鞋等。
3.3乙方应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危险作业区设立警示标志,及时向甲方提供下列资料:安全保证体系、单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及交底记录、安全教育记录、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记录、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证、施工对安全资质证书。
3.4坚持文明施工,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乙方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人身伤亡、机械事故责任自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以上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亮化工程施工安全合同 篇6
甲方:
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乙方保证礼貌施工并遵守如下安全纪律和防火细则:
1、务必指定一名安全职责人,负责施工过程的安全监督。
2、进入现场务必戴好安全帽,并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3、凡2米以上的悬空、高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务必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扣。
4、严禁高处作业时往下或往上乱抛杂物、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5、各种电动机械,设备,作业后务必切断电源,非使用工种不准随便动用。
6、未经有关人员批准,不准随意拆除安全设施和安全装置。
7、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无证不得操作,非操作人员严禁进入危险区域。
8、务必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听从指挥,特种作业须持证上岗。
9、严禁酒后作业。
10、严禁穿拖鞋、凉鞋、赤脚进入施工现场。
11、严禁使用非熟练工人和童工。
12、严禁在甲方非施工区域走动。
13、严禁将燃物品带入工地。
14、电焊烧焊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执行动火许可证制度,不准在燃爆物附近电气焊作业。
15、严禁乱接电源,非专业电工不准私自接驳电源。
16、厂区内严禁吸烟。
17、礼貌施工,不随意毁坏甲方的消火管等财物。
18、严禁乱倒垃圾杂物。
19、因乙方管理疏忽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违约职责:
1、甲方管理人员发现乙方施工人员中有违反上述规定或甲方其他管理制度的,有权拒绝其入厂。
2、乙方施工人员严重违反相关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改,一切后果由乙方承当。
3、毁坏甲方的消火管道等安全保障物的,乙方须及时恢复原状,因毁坏行为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承当。
甲方:
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
亮化工程施工安全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鉴于甲方通信业务发展及建设需求,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甲方通信工程施工。
为加强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及保密管理,有效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保障生命、财产和通信安全,促进施工顺利进行,明确施工安全责任,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施工安全保密协议。
第一条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通信系统的正常运行,促进通信建设事业发展。
第二条
乙方必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通信建设工程施工。
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任职或上岗条件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第三条
乙方为该项目的安全责任人,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遵循通信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之规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工程建设期间,由于乙方管理不善,造成其他电信运营商通信网络中断,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六条工程建设期间(验收前),由于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提供的工程施工材料损坏或丢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甲方提供给乙方工程施工所需爆破材料的管理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引发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八条乙方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九条乙方应当具备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通信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十条乙方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十一条甲方的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1、督导各专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贯彻与落实;2、督促各专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宣贯与落实;3、按规定足额及时支付安全生产管理费,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第十二条
乙方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乙方依照规定委托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乙方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乙方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第十四条
乙方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十五条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十六条
乙方的作业人员从事渡江过河、跨电力杆、跨公路、交越其它线路(杆路、埋式)等工程项目,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及相关的技术标准,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和技术规范教育,再进行施工作业。
第十七条
乙方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其从业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八条乙方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十九条乙方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第二十条乙方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第二十一条乙方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第二十二条
乙方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现场不能及时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寻求解决方案。
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第二十三条
两个以上施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施工时,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第二十四条
乙方在发生与联通公司经济合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时(包括运输、中暑、中毒、高空坠落、火灾等),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依照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抢救,并及时将事故起因、性质、轻重及处理情况通知联通公司。
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第二十五条乙方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第二十六条乙方在施工建设工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限期整改、停工整顿、终止合同等处罚或处理:1、对不符合规定安全生产条件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予以批准或者验收通过的;2、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3、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4、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5、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6、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7、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8、乙方将所建工程项目转包给其它单位的;9、乙方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没能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10、乙方主要负责人对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
第二十七条
甲方及甲方委托的监理机构有权对乙方安全生产情况随时进行抽查,乙方应予积极配合。
若在检查过程中被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应立即按要求在甲方规定时限内进行整改。
第二十八条
乙方应做好甲方工程设计资料、竣工资料、机房设备状况等甲方机密的保密工作,在未征得甲方书面认可不得向第三方泄漏甲方上述资料机密,如因此造成甲方损失或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并负责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二十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全额承担甲方损失,并按甲方损失额的20%支付甲方违约金。
第三十条
协议安全条款适用期限自乙方承揽甲方工程开始,至乙方退出甲方工程施工为止;本协议保密条款适用期限自乙方承揽甲方工程开始,至乙方施工相应工程完工验收后十年止。
第三十一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
签字页甲方:法定代表人/授权签字代表:(签字)日期:
乙方:法定代表人/授权签字代表:(签字)
日期:
亮化工程施工安全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乙方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甲方承包工程项目,为了确保施工安全,甲乙双方签订本安全、环保协议,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甲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场地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
乙方向甲方提交“三证”证件,即安全许可证、资质等级证、营业执照。
乙方应针对承担的工程任务制定施工安全和环保措施,特殊施工必须制定单项安措报安环部备案,对招用的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后,按照规定配备需要的劳保用品和安全防护设施,方可进入施工现场进行作业,确保甲方配备的环保设施在施工过程中能投入正常运行。
乙方如承担特种设备的施工安装,必须持有有效的证件到相关的部门办理相关的手续,并交甲方安全部门审验后,方可施工。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甲方应向乙方交清工程项目中的机、电、仪、环境、能源介质、有毒有害气体、危险部位等,乙方应了解清楚后方可开始施工,施工结束后要对现场进行环境卫生清洁处理。
协议期间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安全事故、环保污染事故,一切法律、经济责任均由乙方责任自负,与甲方无关。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及甲方规定的各项安全和环保规章制度,安全文明施工,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乙方不准招取60岁以上人员和童工,应对其入场员工按规定办理工伤保险。
乙方应对施工场地周围进行围堵,防止作业引起跑、冒、滴、漏等环境污染和其它伤害事故。
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现场及施工人员的“三违”行为和施工安全进行检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自愿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从工程款中扣除。
因乙方原因在施工中如发生一起重伤事故,乙方承担违约金3000-5000元;发生一起工亡事故,承担违约金10000元。其发生事故的一切费用按本协议第6条办理。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未签订时,双方的工程承包合同不发生效力。
甲方: 乙方:
协议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亮化工程施工安全合同 篇9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规章以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及责任,确保施工安全,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和公平原则的基础上,在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时,签订现场施工安全目责任协议书,具体责任条款如下:
第一条 工程项目情况
1、工程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期限: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风险告知:承包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治安保卫制度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并按安全生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如实编制工程安全生产的有关记录,接受发包人、监理人及政府安全监督部门的检查与监督。
第二条 管理人员
为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与明确安全责任,需要明确双方的现场管理人员:
1、甲方现场管理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现场管理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甲方的安全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等各项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并督促乙方贯彻执行。
2、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3、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4、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第四条 乙方的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电信工程施工安全施工摘录》等有关其他安全施工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5、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6、乙方在施工期内,要爱护甲方的各种设施、设备。严禁偷盗、挪用、破坏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警示标志、材料、机械设备以及消防器材等。凡乙方人员违反本条款,一经发现加倍处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送公安机关处理。
7、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8、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甲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风险告知:合同履行期间,合同当事人均应当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合同当事人有特别要求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承包人有权拒绝发包人及监理人强令承包人违章作业、冒险施工的任何指示。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到突发的地质变动、事先未知的地下施工障碍等影响施工安全的紧急情况,承包人应及时报告监理人和发包人,发包人应当及时下令停工并报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采取应急措施。
第六条 出险理赔责任
对于施工过程中出现意外,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由保险公司依据相关条例规定和额度负责理赔,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的,双方同意交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2、因一方违约致使本合同的履行产生争议,守约方为解决争议所产生的公证费、律师费、保险公司出具保全费用、翻译费、通讯费、差旅费、文印费等合理费用由违约方负担。双方相互违约,有履约先后顺序的,负先履行义务一方负担所有争议解决费用;无履约先后顺序的,争议解决费用双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
2、本合同如有涂改,双方均应在涂改部分加盖公章确认,否则涂改部分无效。
3、就本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的问题或与本合同有关的问题,一方作出有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加盖本方公章,且向对方送达,对方应_______个工作日内回函,否则视为无效。
4、本合同及附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有效期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止。双方签署的相关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亮化工程施工安全合同 篇10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切实加强建设工程管理,确保施工施工中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甲方:
第二条 施工项目: 签订时间:
第三条 有效期限
第四条 甲方安全责任
1、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三次不听从整改,今后不得承接我司业务。
2、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四条 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3、材料进场需要检查是否有出产合格证,同时应经甲方现场负责人或监理工程师验证后方可使用。
4、施工期间,乙方应指派专职安全员作为安全工作联系和现场安全管理。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臵施工。
6、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开工前,乙方应到甲方办理临时进场施工单。进场施工人员应挂牌施工。
7、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8、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日产、日清,确保施工场地卫生整洁。
9、做好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做好施工临时用电;按规范要求搭设脚手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确保施工人员和乘客安全。
10、建立整改责任制,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立即进行整改,落实专人负责监控,确保质量安全。
11、现场工地要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安全、文明生产工作,一旦发生各类突发事故和紧急情况,要立即启动预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和妥善处臵。
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12、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场站内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6)施工过程中,因违反工程相关规定的,被相关管理机关勒令停工的。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乙方未设臵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第八条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第十条 本协议签订地点在甲方住所地。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装修施工安全责任协议书范本推荐
为创造 商住小区有一个舒适、安宁的生活环境,维护小区正常秩序,对装修施工队伍实行有序的管理。凡住户或承租人申请装修经营管理处审批同意后,施工队进入 商住小区之前必须签订本责任书,并履行如下义务及责任。
一、义务范围:
1、如实申报施工人员名单,每人交黑白或彩色免冠一寸相片二张。身份证、暂住证、技术上岗证等复印件各一张,填写《装修施工人员登记表》,办理《临时出入证》。
2、为保障施工安全,制止违章行为,还需交纳施工出入证押金(50)元。待工程结束后施工人员若没有发生违章事项,管理处回收《临时出入证》并退还施工出入证押金。
3、施工队必须加强内部管理,聘用证件齐全的专业人员施工作业。
4、严格遵守本物业管理各种规章制度,严禁在小区内无故逗留。
5、施工人员要文明施工,不准骚扰其他住户,不得影响他人生活,施工时间为8:30 2:30,14:30-21:00。
6、在施工过程中,楼梯、通道、天台、道路及其他公共地方不得作为加工、堆放材料和垃圾的地方,不得损坏公用设备设施,保持公用地面、墙面完好和整洁。
7、施工人员在装修单位内过夜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留守三天以上者,须到派出所办理相关手续。
8、施工人员必须加强消防管理,施工过程中应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安全用电,安全操作,做好防火措施。发现灾情、隐患要及时处理并报告管理处。
9、施工人员要遵纪守法,严禁在装修单位内争吵、打架斗殴或从事、吸毒、贩毒、色情等违法犯罪活动,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直至交送公安机关。
二、违规责任:
1、在施工过程中如有违反上述规定之行为的,管理处有权责令停工,扣留或没收工具,视情节轻重给予扣罚部份或全部施工出入证押金。
2、施工过程中损坏公共设施、设备的,或给他人财产、物品造成损害的,必须照价赔偿。
三、其他: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管理处和施工队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业主签章:
装修施工单位: 监督单位:
施工单位责任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亮化工程施工安全合同 篇11
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保障某商场外墙装修工程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并能满足连锁店统一装修质量及经营要求,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特制订本协议,以供双方信守。
1. 乙方认真执行国家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加强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消除事故隐患,并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负全责。
2. 乙方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在不影响甲方商场经营情况下,方可施工(严禁商场营业时间发出设备噪音,如电锯、风镐、冲击钻等施工噪音设备)。
3. 乙方严格控制每道施工工序,避免给商户或第三方造成成品损坏、物品破损及经济损失(特别注重管道试压、施工用水)及人员伤亡,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全额承担。
4. 施工人员进行高空作业必须携带安全带,违者每人每次罚款100元。
5. 施工期间,乙方应及时整理和合理安排所有施工机械、工具、材料、建筑垃圾等,做到工完场清,工程建设中多余材料、建筑垃圾应及时运输到场外,严禁从高空直接向下抛洒;如发现有直接向下抛洒的现象,甲方有权单方面停电停工。垃圾外运及相关费用乙方负责承担。
6.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不允许乙方堆放在商场广场四周,垃圾堆放场地由乙方负责与政府沟通,统一归类堆放到政府指定区域且外运出场,费用乙方负责承担。倘若乙方私自堆放建筑垃圾且未外运出场,由此带来的一切政府罚款及影响商场经营损失均有乙方负责承担。
7. 如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及时通知甲方,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8. 因乙方施工现场安全措施不力而引起的第三方事故,其责任应由乙方承担,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除承担相应赔偿外,每次乙方支付甲方5000元违约金;
9. 施工期间由于乙方违反安全操作规范,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如通报批评、警告和罚款等,除承担相应责任外,乙方每次支付甲方5000元的违约金。
10.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违章现象提出整改,乙方接书面整改通知后24小时内未采取相应整改措施,甲方有权单方面停电停工。
11. 乙方须每月组织一次施工安全检查及安全教育,并在结束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汇报。
12. 为确保商场经营安全,乙方施工必须封闭式管理施工,施工人员进出只允许走安全通道,乙方自行安排现场安全保卫工作。
13. 严禁乙方18周岁以下、55周岁以上人员进场务工,禁止家属及子女进入施工现场,禁止施工现场从事违法乱纪行为(如打架斗殴、聚众赌博、嫖娼卖淫等)。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单方面停电停工。
14. 现场防火:
确定专人负责管理,开展消防安全活动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施工现场应有消防设施,“以防为主,以消为辅”。
施工现场要有醒目的消防安全标语、标志牌、明确用火作业区。
用火作业区与建设工程的距离、材料堆场和仓库与在建工程或其他区域之间的距离、临时宿舍距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和高压架空电线的水平距离、乙炔发生器与一切明火或氧气瓶之间的距离,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规范的规定。
采购与易燃易爆物品有关的装饰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有出厂合格证,采购员随货同行至仓库。
施工现场有可能产生火源的工种,完成一道工序后应认真清理现场,杜绝火源。
寒冷季节防寒取暖的煤火炉,做到人离火灭,并有专人检查。
严禁在生产区、楼地面乱生火堆。严禁竹、木制品仓库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W以上的白炽灯。
明火作业必须做好防火措施,如电焊、氧割、切割必须做防火处理,违者每人每次罚款200元。且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肇事单位全额承担。
以上消防措施应有消防制度保证;木工加工棚、仓库等易燃易爆场所应分别配备上二台以上挂式灭火器,按规定定期更换灭火剂,同时配备消防砂带和消防水池。
15. 治安综合治理:
应有专职治安保卫人员,建立治安保卫制度,治安保卫制度涉及到乙方有关人员、班组长时,应明确职责,将责任分解到人。专职人员应与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街道办事处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
本工程施工阶段严禁乙方现场施工各作业班组进入在建建筑物内居住、生活(除甲方书面批准外)。
16. 安全文明:
各施工单位应当贯彻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推行现代管理方法,科学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
施工机械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规定的位置和线路设置,不得任意侵占商场内走道。施工机械进场时须经过安全检查 ,经检查合格后方能使用。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建立机组责任制, 并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人员操作。
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和废料的堆放地点,应该不妨碍通行和装御时的便利和安全。
施工场所应该保持清洁,走道要定期疏通,垃圾应该收集集中并定期清除。
施工现场应配备有急救箱。
在高温条件下施工应发放盐汽水等清凉饮料。
转动带、明齿轮、砂轮等接近于地面的联带、转轴、皮带轮等危险部分都要设防护装置。
机械操作者应经过专门培训、持证者方可操作使用。
严禁酒后作业,违者出现事故责任自负,并罚款50-200元。
施工现场严禁穿拖鞋,高跟鞋,赤脚赤膊操作者罚款50元/次。
施工区域内严禁随地大、小便,吸烟,违者每人每次罚款50元。
未经施工负责人同意而擅自拆除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牌、脚手架连接铅丝或连接者,处以300元罚款。
一旦发现对坐在脚手架护栏上休息和脚手架上睡觉者罚款300元/次。
17. 施工用电
加强施工现场的电气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电气设备的安全。
电网内外都应有防护网和明显标志,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必须良好。
电气设备必须设有可熔保险器和自动开关。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可能由于绝缘损坏而带电的必须根据技术条件采取保护性接地,或者接零的措施。
电气设备和线路都要符合规范要求并定期检查。
电气设备的开关应该指定专人管理。
不懂电器设备而玩弄者,使用电炉,乱接乱挂电线出现事故,责任自负,并罚款50-200元。
各用电单位用电安装及维护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电工上岗证者不得进行该项工作。
用电单位对各自的用电线路负有维护管理责任,应经常对所属用电线路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若用电线路存在安全隐患,而不能得到及时整改,工程部将停止供电。
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施工规范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
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若无有效安全技术措施的电气设备不准使用。
发现使用碘钨灯和家用电加热器(包括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电饭煲)取暖、烧水、烹饪情况,责令停止使用,并处以50-500元罚款处理,该费用在各施工队中扣除。
发现私拉电线,违章用电及时制止,切断。违者采取50-500元罚款处理。
夜间施工必须电工,机修班派员值班,及时安排施工作业区域的照明用电。
各施工人员严禁在使用的电线上随意挂晒衣服,违者每次罚款10-50元,造成后果者,一切责任自负。
施工场地内所有电源线不得使用花线、单股线,一律使用具有防护套保护作用的导线或电缆线。接入电源必须使用插头,不得直接用线头插入插座内。
由于施工方违规用电或操作不当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全部由施工方负责。
甲方提供一个电源点,施工队自行在施工现场内设立二级配电箱。主电源线在通过走道时应悬挂铺设,严禁随地而放,否则不予供电。
18. 施工现场人员严禁打架、斗殴、偷窃、挪用、破坏他人财物等行为,违者将采取以下处罚措施:
各施工队伍若发生打架、斗殴事件,无论任何一方任何理由,只要动了手的都罚款5000元整。
各施工单位若发生相互偷窃行为,每人每次依据实际情况赔偿被偷人财物,并追加罚款1000元。
各施工单位若发生偷窃甲方或土建、安装施工单位财物行为,每人每次依据实际情况赔偿被偷方财物,并依据甲方单位、土建单位、安装单位现场管理条例加以处罚。
各施工单位不得挪用甲方现场材料及设备设施(如电线、照明设施、装修材料等),违者罚款20__元并赔偿甲方相关损失。
各施工单位人员若发生破坏他人物品,据实际情况赔偿被破坏人财物,并追加罚款20__元。
19. 对上级部门(业主、市级质检部门等)对工地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整改,若因乙方的工作失误使工地遭受处罚或罚款,全部责任及相关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0. 施工中,乙方不得擅自对原结构进行拆除、破坏,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相关经济损失均由甲方负责承担。
21. 所有对外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报建、备案手续均由乙方负责完工。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22. 违约责任:甲乙双方自愿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权利及义务,如有违约,同意按上述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3. 本协议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签字生效,且作为合同附件。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经办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亮化工程施工安全合同 篇12
范本一
甲方:
乙方:
安全是人类最基本的需求,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也是体现一个单位的人文素质和综合管理水平。为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市政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有关规定》和《关于执行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强制性标准有关费用计取和使用的通知》(渝建发〔20__〕265号)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协议书。
一、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计取
根据重庆市建设委员会(渝建发〔20__〕265号)的规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定额费用,按时计算费用已在招投标时计取,进入标底),专项费用标准按其他市政工程标准取费,即为该标段工程总造价的0.6%取费,其金额为¥:元(大写人民币)。
二、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支持、监督,督促施工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的管理职责。
2、随时对乙方安全文明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作好现场记录。
3、督促乙方对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及时协调解决各工地之间、工地与周边群众之间的矛盾。
4、每季度末按国家建设部JGJ59—99标准和对乙方进行考核,作为工程竣工验收安全文明施工合格与不合格的依据,严禁借考核吃拿卡要。
5、每月召开一次有乙方项目负责人,安全专职人员参加的安全文明生产会议,通报情况,交流经验,纠正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
6、甲方发现安全隐患,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改,直至排除隐患。
7、根据现场的检查记录,确定该标段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是否合格。根据有关规定,不合格者,不计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三、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得进行施工作业。
2、严格执行《重庆市市政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有关规定》和建议部JGJ59—99标准,并接受甲方和县建设管理部门的检查考核。
3、乙方主要负责人的职责
①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对现场安全生产负总责,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专职安全人员,确保本单位安全文明生产费用发挥有效作用。
②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③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若遇险情,及时启动。
④及时如实向项目经理部和有关职能部门报告安全事故。
4、保证对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资金的投入,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5、按照国家规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乙方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但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6、乙方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工作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由职能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7、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乙方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8、对有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要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9、料场需放炮作业的,必须经有批准权的机关批准后,方可实施放炮作业,并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管理,确保《爆破安全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10、对爆炸物品的购买、运输、储存、管理使用,必须按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11、项目经理部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时,乙方要主动接受检查,并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
12、运输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车辆、行人、市政设施、专业管线及沿途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防止污染城市,对造成的损害承担全部责任。
13、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文明生产会议,自查自纠不安全因素及隐患,保证工程顺利进行,会议记录上报项目经理部备案。
14、控制噪声,防止扰民。
15、用电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16、对整个工程中检查出的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按《忠县旧城功能恢复工程违反安全文明施工承担违约责任细则》承担违约责任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不落实造成事故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协议履行,将按有关行政法律法规处理。
2、竣工验收,经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单位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状况综合评定。评定不合格者,不计算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其支付的该项费用的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在工程结算中扣除。
3、乙方未按本协议履行职责,按《××县工程违反安全文明施工承担违约责任细则》向甲方交纳违约金。
五、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签字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年×月×日
范本二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建筑工程项目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建筑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一、工程概述:
1、工程名称:团风县十力中学学生宿舍改造
2、工程地址:十力中学院内
3、分包工程范围和内容:学生宿舍改造及附属工程
4、分包形式:包工包料
二、工程项目期限:
自XX年4月30日起开工至XX年7月26日止完工。
三、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员;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工人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3、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
(1)工程项目应由甲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2)工程项目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订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施工。
4、甲乙双方的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法规。
5、施工前,乙方应组织召开现场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派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6、施工期间,乙方指派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同志负责联系予以协助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甲方双方应经常联系,项目协助检查工程项目中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7、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类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定期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隐患,乙方必须限制整改,对甲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等情况,乙方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权利。
8、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双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带好安全防护用品。
9、甲乙双方人员对各自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10、由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备,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负责。
11、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如甲乙双方必须相互借用和租赁,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租赁手续。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符合安全要求,但借入方必须尽心检验。借入使用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障损坏遗失或造成伤亡事故均由借入使用方来承担责任,负责赔偿。
12、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定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乙双方指派的安全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承担。
13、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持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4、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项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不准任意玩意,损坏偷盗。动用明火必须三级动火审批手续,并制定防火监护人员,签发监护工作交底书,落实监护措施。焊工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严禁无证操作。生活设施内,严禁使用电炉,严禁使用碘钨灯照明取暖,烘烤衣服,不准私自使用液化石油气。不准私自拉接电线插座,不准躺在床上吸烟。电饭锅、电炒锅等电热器具应到甲方指定的专间集中使用,甲方应创造条件为乙方使用提供便利。
15、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16、遵循先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有关方负责。
17、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路的保护。甲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18、乙方在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后,应自觉地向暂住地的公安派出机构办理暂住登记手续,并向团风城建办(建设局)安监站、劳动局劳动保护检察部门、办理施工登记手续。
19、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其它事故(包括由乙方责任造成甲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甲方有协助紧急抢救伤员的义务,乙方负责事故上报,经济赔偿及善后处理。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协商解决。
20、其他:
21、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盖章即生效:协议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二份,安监站、中心学校各一份备案。
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
甲方安全负责人:乙方安全责任人:
亮化工程施工安全合同 篇13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政策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甲方将
工程委托乙方承包施工,为了保证本工程安全施工,搞好施工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经双方商定一致同意签定安全协议书,该协议书与《工程施工合同书》具有同等效力,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工程概况:见施工合同。
第二条甲方的权力与义务2.1甲方向乙方介绍所承包工程项目的作业环境。
2.2监督检查乙方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无证操作现象,对违章违纪现象下整改通知单,必要时进行经济处罚。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3.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管理制度及业主关于本工程的安全规定,要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不破坏、砸坏成品,不发生任何火灾、事故。
3.2每项作业开工前,要根据工程特点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三级教育,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可靠,施工用电符合安全用电规范,各种施工机具必须符合安全规程要求,施工现场要有专职安全员,施工作业人员必须佩带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护手套和绝缘鞋等。
3.3乙方应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危险作业区设立警示标志,及时向甲方提供下列资料:安全保证体系、单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及交底记录、安全教育记录、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记录、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证、施工对安全资质证书。
3.4坚持文明施工,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乙方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人身伤亡、机械事故责任自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以上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亮化工程施工安全合同 篇14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协议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月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政策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甲方将工程委托乙方承包施工,为了保证本工程安全施工,搞好施工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经双方商定一致同意签定安全协议书,该协议书与《工程施工合同书》具有同等效力,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工程概况:见施工合同。
第二条甲方的权力与义务
2.1甲方向乙方介绍所承包工程项目的作业环境。
2.2监督检查乙方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无证操作现象,对违章违纪现象下整改通知单,必要时进行经济处罚。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管理制度及业主关于本工程的安全规定,要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不破坏、砸坏成品,不发生任何火灾、事故。
3.2每项作业开工前,要根据工程特点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三级教育,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可靠,施工用电符合安全用电规范,各种施工机具必须符合安全规程要求,施工现场要有专职安全员,施工作业人员必须佩带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护手套和绝缘鞋等。
3.3乙方应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危险作业区设立警示标志,及时向甲方提供下列资料:安全保证体系、单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及交底记录、安全教育记录、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记录、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证、施工对安全资质证书。
3.4坚持文明施工,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乙方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人身伤亡、机械事故责任自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以上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月_日
亮化工程施工安全合同 篇15
甲方: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项目:
第二条 施工地址:
第三条 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指派___________ 同志负责与乙方联系监督施工现场工作。
5、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6、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甲方管网、设备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
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7、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8、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设备、以及甲方运行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因操作不当导致发生火灾等安全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条 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和甲方要求的公司安全生产规定。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乙方指派_葛占涛_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工具、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标志、标识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标识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全部责任。
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8、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9、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10、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1、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意见必须认真听取。
13、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迅速报告甲方,所发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14、乙方应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在第一时间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门、
公安部门、工会报告,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并由乙方统计上报;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还应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并要求派人保护现场。
15、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16、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应保证甲方的房屋及其它设备、设施的完整性,如有损坏,乙方应按市价进行赔偿。
第五条 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甲乙双方应以电话、面谈或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联系时,应立即予以响应。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甲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3、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人员未按安全工作规程操作,甲方一经发现,乙方应承担5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乙方应承担10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
5、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6、乙方人员无故到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
7、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8、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1000元至3000元/次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
第八条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第十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20__年4月 29日起至20__年5月 19日止。
第十一条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三条 本协议签订地点在甲方住所地。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亮化工程施工安全合同 篇16
甲方: 乙方:_____(施工单位)
鉴于甲方通信业务发展及建设需求,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甲方通信工程施工。为加强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及保密管理,有效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保障生命、财产和通信安全,促进施工顺利进行,明确施工安全责任,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施工安全保密协议。
第一条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通信系统的正常运行,促进通信建设事业发展。
第二条 乙方必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通信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任职或上岗条件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第三条 乙方为该项目的安全责任人,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遵循通信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之规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 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 工程建设期间,由于乙方管理不善,造成其他电信运营商通信网络中断,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六条 工程建设期间(验收前),由于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提供的工程施工材料损坏或丢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 甲方提供给乙方工程施工所需爆破材料的管理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引发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八条 乙方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九条 乙方应当具备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通信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十条 乙方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十一条 甲方的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1、督导各专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贯彻与落实;
2、督促各专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宣贯与落实;
3、按规定足额及时支付安全生产管理费,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第十二条 乙方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乙方依照规定委托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 乙方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乙方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第十四条 乙方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十五条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十六条 乙方的作业人员从事渡江过河、跨电力杆、跨公路、交越其它线路(杆路、埋式)等工程项目,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及相关的技术标准,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和技术规范教育,再进行施工作业。
第十七条 乙方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其从业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八条 乙方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十九条 乙方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第二十条 乙方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第二十一条 乙方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第二十二条 乙方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现场不能及时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寻求解决方案。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第二十三条 两个以上施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施工时,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第二十四条 乙方在发生与联通公司经济合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时(包括运输、中暑、中毒、高空坠落、火灾等),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依照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抢救,并及时将事故起因、性质、轻重及处理情况通知联通公司。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第二十五条 乙方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第二十六条 乙方在施工建设工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限期整改、停工整顿、终止合同等处罚或处理:
1、对不符合规定安全生产条件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予以批准或者验收通过的;
2、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3、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
4、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5、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6、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
7、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
8、乙方将所建工程项目转包给其它单位的;
9、乙方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没能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
10、乙方主要负责人对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
第二十七条 甲方及甲方委托的监理机构有权对乙方安全生产情况随时进行抽查,乙方应予积极配合。若在检查过程中被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应立即按要求在甲方规定时限内进行整改。
第二十八条 乙方应做好甲方工程设计资料、竣工资料、机房设备状况等甲方机密的保密工作,在未征得甲方书面认可不得向第三方泄漏甲方上述资料机密,如因此造成甲方损失或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并负责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全额承担甲方损失,并按甲方损失额的20%支付甲方违约金。
第三十条 协议安全条款适用期限自乙方承揽甲方工程开始,至乙方退出甲方工程施工为止;本协议保密条款适用期限自乙方承揽甲方工程开始,至乙方施工相应工程完工验收后十年止。
第三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
签 字 页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签字代表: (签字)
日 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签字代表: (签字)
日 期:
亮化工程施工安全合同 篇17
施工安全协议书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均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力、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规和管理规定,对乙方施工现场和区域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并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安全检查与指导。
2、及时纠正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对乙方施工区域内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应开具隐患通知单。
3、要求乙方提供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培训、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危险预知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并监督落实情况。
6、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积极提供帮助。
7、向乙方提供电源时,应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8、按照有关临时用电标准对乙方的临时用电设备设施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乙方在临时用电中存在隐患必须责成乙方以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9、对乙方特种作业人员的名单、操作证复印件及培训记录进行存档备案。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
1、遵守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及机械设备使用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
2、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
3、乙方必须为施工作业人员参加人身意外保险。
4、乙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5、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三、协议内容:
(一) 登高上架要求
1. 施工采用的脚手架、安全网必须由专业人员搭设,由项目经理(工地负责人)组织技术部、安全部门的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应按类别逐项查验,并应有验收记录。
2. 高空作业时,严禁立体交叉作业。水平作业时,各工位间必须有一定的距离,作业人员必须配备相应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工作服等,并应正确使用,施工作业现场周边设置相关安全标志牌,并设专人巡查。
3. 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凡在2m以上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
4. 工程施工前,除工程技术人员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外,必须各施工班组长向施工人员进行班组交底及履行签字手续。
5. 特殊工程施工项目如;电气、易燃、易爆容器、管道等,必须持有效证件及上岗证的专业人员操作。
6. 拆除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临时急救人员及药品或设立临时救助站。
7. 严禁在工作前和工作中饮酒,不许穿高跟鞋、硬底鞋、拖鞋,应穿防滑鞋。
8. 进入施工现场须服从领导和安检人员的指挥,遵守劳动纪律、严守岗
2
位、不串岗,作业时思想要集中。
9. 严禁随意拆除或损坏防护栏杆、拉杆、安全网、跳板、脚手板、支撑等防护设施。
10. 面砖搬运、安装时应注意安全,防止因面砖翻倒而受伤。
11. 各种材料加工时注意操作安全及施工用电,不得随便乱接乱拉电线。
12. 施工现场各周边洞口,必须有符合安全规范要求的安全防护,若因施工作业场地要求而拆除的,操作完成后,立即恢复。
13. 脚手架上禁止有探头板、飞跳板,脚手架上应满铺脚手板,脚手架上禁止堆放砂浆、砖块、面砖等物料。
14. 不准从正在起吊、运吊中的物件下通过,以防突然事件,不准从高处往下跑、跳;不准在没有防护的外墙和外悬挑板等建筑物上行走;不准站在小推车等不稳定的物件上操作;不得攀登起重臂、绳索、脚手架、井字架和随同运料的吊盘和吊篮及吊装物上下;井架吊篮禁止乘人。
15. 作业中不得往下投掷物件、碎砖、灰渣等,清理物料时应设溜槽或使用垃圾桶;手持工具和零星物料应随时放在工具袋中。
16. 年龄未满18周岁者,患有心脏病、贫血、高血压、低血压、癫痫病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病症者严禁从事外墙施工作业。
17. 遇到雷雨、大风等天气外墙施工应暂停作业。
18. 手持电动工具使用前应进行检查,空载试验运转正常合格后方可使用,转移工作点应切断电源,潮湿场所严禁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
19. 作业前必须认真检查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调整机器或更换刀具时应先切断电源并由机械员进行。
(二)用电要求
1. 配电箱的箱柜门处应有名称,用途,分路、标记及内部系统接线图,以防失误操作。
2. 配电装置均应配锁,并有专人负责开启和关闭上锁。
3. 电工和用电人员用电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使用绝缘工具。
4. 施工现场下班停止工作时,必须将班后不用的配电装置分闸断电,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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锁,班中停止工作1小时以上时,相关动力开关箱应断电上锁,暂时不用的配电装置也应断电上锁。
5.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气配置和接线,严禁随意改动、并不得随意挂接其他用电设备。
6. 配电装置的漏电保护器,应每次使用时用试验按钮试跳一次,只有试跳正常才可继续使用。
7. 用电设备的保护接地线应并联接地,并严禁串联接地或接零。
8. 使用中的电气设备应保持完好的工作状态,严禁带故障运行。
9. 现场临时用电及照明必须由项目经理同意,由专业电工按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操作。
10.
插线板。
(三)电焊机使用要求
1. 操作人员应具有上岗证书,严禁无证操作。
2. 所有交、直流电的金属外壳,都必须采取保护接地或接零。焊接的金属和结构本身接地。
3. 电焊机二次焊把线,地线需接长使用时,应保证搭接面积,接点处用绝缘胶带包裹好,地线良好不能有破皮裂口存在。
4 遇有雨、雪、雾或六级以上强风,影响施工安全时应停止室外焊接,雨雪后应先清除施工地点的积水、积雪后方可施焊。
5. 焊接时,操作人员应穿戴好所有防护用具。
6. 各种用电设备,照明设备在露天使用时必须设有防水、防雨设施,各种设备的防护罩必须齐全。
7 无铬牌的电气设备不得随意接通电源,各种电气设备应铬牌齐全。
(四)动火要求
1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向施工班组人员进行消防及动火知识教育。
2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及随意动火,如需动火必须向项目经理提出申请,经项目经理同意签字后方可使用。
3 施工中所需使用的易燃物品,如,汽油、汽瓶等,必须设专门的临时存
4 现场所有用电设备必须用插头与插线板连接,禁止将线头直接插入
放库房并设置灭火器,沙袋等,由专人管理。
4 施工现场认真执行“三清,五好”管理制度,尤其对木制品的刨花、锯末、料头,作到每天工完场清,各类材料都要码放成垛,整齐堆放。
5 电焊、气焊作业前要明确作业任务,认真了解作业环境,确定出动火危险区域,并立出明显标志,危险区内的一切易燃品都必须移走,对不能移走的可燃物,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
6 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者不能进行操作。
7 属一、二、三级防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8. 五级风以上禁止动用电气焊。
(五)室外吊篮施工要求
1. 施工前必须检查吊篮的焊接点、杆件、钢丝绳、葫芦,是否存在损坏和生锈,如存在则必须进行除锈补焊、更换等,方可使用。
2. 上架的施工人员,必须穿工作服、防滑鞋,并正确佩带安全带,并与钢丝绳稳固连接。
3. 吊篮内的施工人员,只能保持三人,携带的油漆、涂料等不得多于2桶,并用结实的绳索或挂钩固定在吊篮上。
4. 进入施工现场的操作人员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的熟练工人进行施工,严禁由小工或未经培训的人员上吊篮操作。
5. 上吊蓝进行上下移动操作时,必须有两人协同操作。
6. 吊篮底部必须采用建筑用的竹胶板,且用结实的绳索捆扎牢固。
7. 吊篮四周必须设有护身栏及挡脚板,并用安全网将篮身围护严密。
8. 篮内放置的钢抹子、灰刀等零星工具必须用袋子装好并固定于篮身上。
(六)人身安全防护措施
1 安装队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要选择合格产品,有检验部门批量验证和工厂检验合格证。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前必须系好下额带,以防发生高处坠落,帽飞人落的现象。
2 高空施工操作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要选用合格产品,有厂家永久字样的商标,合格证。进入现场必须先检查安全带是否完好。安全带必须挂在牢固结实的地方。
3 施工人员应配制工具袋,工具箱,以防工具的掉落。工具用后放入工具袋,工具箱内。施工中待用物料放置时距洞口及楼板沿水平距离为1m以上。收工后,做到工完场清。
(七)安全管理
1 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负责,设置专职安全员检查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各项规定。
2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施工技术措施时,都必须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
3 做好各分部分项安全交底工作,施工班组每天开班前会,对工人进行针对性安全教育,新工人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不得上岗。
4 保证和完善各项安全宣传措施,醒目位置设立安全生产宣传牌,场内安全生产宣传牌警告。
(八)文明施工要求
1. 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酗酒,滋事打架及进行各种赌博等违法违章行为,轻者清除现场,重者送执法机关依法处理。
2. 寝室休息时间,除夜间加班外,必须保证晚上十点后休息,以保证第二天的工作精神状况。
3. 严禁带病上岗操作,一经发现必须由各施工班组长负责安排换岗或休息,以保证所有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4. 施工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
5. 严禁现场人员出现偷盗工具及材料现象,一经发现,必须清除现场,并视情节对班组负责人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
6. 施工现场严禁容留一切不明身份的非工作人员,更不准带小孩进入 施工现场。
7. 进入施工现场不得违反所有规章制度,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对班组负责人及违反人进行一定的处罚。
(九)施工现场环境要求
1.施工现场分别设置一座10平米的砖砌封闭式建筑垃圾站和一座5平米的砖砌封闭式生活垃圾站,定期清理外运施工垃圾。
2.施工现场细颗散体材料装卸运输时,必须采取遮盖等有效措施,材料入库存放,出入厂汽车要保证不将渣土遗撒在厂区。
3.施工现场设置封闭式的油库、油漆库,必须做防水处理,容量必须做到不慎不漏,室外不得乱置油料、油漆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
4.施工现场各种机械使用时必须采取有效地降噪措施,降低噪声频率,对强噪声机械采取封闭措施。
5.在容易产生粉尘的场所,施工人员必须佩带防护口罩,并采取有效地除尘、降尘措施,保障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
(十)工程质量的要求
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含国家或行业安全技术标准)、以及甲方工程项目安全技术要求和需要,必须达到专业质量检验评定的优良以上等级。因乙方盲目蛮干、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规程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安全技术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费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工期不予顺延。
本协议与双方签定的施工合同时效相同,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签定施工合同的同时签定本协议。施工合同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甲方单位(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单位(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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