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线铁路运输共用协议 篇1
甲方:
乙方:
应乙方要求,甲方同意乙方在专用线库区四道办理农资类产品到发业务,为切实做到安全营运,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铁路运输安全共用协议:
1、乙方货物到达甲方专用线进行装卸作业,需向甲方交纳按物价部门规定的过轨使用费,每吨按六元收取,过轨费如有变动,需按州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执行。
2、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仓储费按年支付,先交后用。每平方米按八元收取。
3、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关于货场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铁路技规规定进行装卸作业,作业开始与完毕积极与专用线值班室联系,办理货票交接手续。
4、严禁乙方用汽车运输将产品从外地拉入堆放在专用线场地内,要保持铁路专用线运输中转性质,如乙方违反以上规定,甲方有权终止共用运输协议。
5、乙方在甲方专用线货场办理铁路货物运输期间,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协调铁路各部门,为乙方办理完善相关铁路运输手续。
6、乙方在库区作业时,应完善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遵守铁路货物安全装卸规定,切实做到安全生产,安全运输,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7、本协议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止,一年一签,如有变动需向双方协商办理。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专用线铁路运输共用协议 篇2
供方:
需方:
经供需双方友好协商,供方同意以火车运输方式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为需方发运工业燃料油,具体条款如下:
一、产品名称及数量
工业燃料油 吨(以铁路实际发货结算单为准)。
二、产品价格及运输费用
双方商定火车装车价格为 元/吨(不含运杂费),运杂费由需方承担。
三、结算方式
银行汇票或汇兑(电汇、信汇)方式付款,先款后货。
需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全额货款划入供方银行账号;款到后供方开始办理请车事宜。如果因为铁路部门原因造成火车不能发运,供方于 月 日到银行办理货款退回业务,同时本合同自行终止。
四、货物到站
按需方向供方提供的《 铁路运输服务订单》的要求发送到站。
五、交货地点
供方火车装车场;需方现场验收。
六、计量
采用铁路槽车检尺计量。在计量误差≤千分之 范围内时,以供方出厂计量为准,超出计量误差范围时,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七、产品质量
产品执行供方企业标准 (合格品)。
八、其他约定事项
1.任何一方由于停工检修(一周以上时间的)等原因,而不能按时履行合同时,应提前 日书面通知对方后,方可暂停提供货。
2.需方在卸车前应检验经供方认可的铅封,如果有破损应及时通知供方,双方协商解决。
3.需方对质量有异议,应于卸车前当场提出并及时通知供方;对接卸后提出的异议供方不予认可。
4.根据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需方只能将所购燃料油用于电厂助燃用油、城市烧火用油和船舶用油,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需方承担。
九、违约责任
供方提供的货物的质量、数量不符合约定的,供方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日内按照需方的要求补足或更换符合约定的货物,逾期未处理的,须向需方支付货物总价 %的违约金。
需方应当按约定期限向供方支付货款,逾期未付款的,每逾期一日须向供方支付货物总价 %的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的,供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追索因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违约责任的同时,合同的其他条款可以继续履行。
十、争议解决
在合同期内供需双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 人民法院解决。
十一、合同文本
合同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准。本合同壹式 份,供需双方各执 份, 主管部门留存 份备案。
十二、合同有效期限
货款到账日至 年 月 日(经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传真有效)。
(以下无正文,为合同签署页)
供方: 需方:
代表: (签章)代表: (签章)
经办人: (签章)经办人: (签章)
住所: 住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专用线铁路运输共用协议 篇3
甲方:----运货运有限公司
乙方:----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承运乙方末煤一事订立该合同以便双方共同尊守。
一、履行合同时限:20--年-月-日一20--年-月-日。
二、货物名称:末煤。
三、货物数量1万吨,(具体运输数量,按每月计划确定)。
四、货物起止点:起运点:-----煤焦有限责任公司。
到达地点:------有限公司指定煤场。
五、运价:暂定290元/吨。(根据运输市场价格波动,随时调整运价,双方签订补充合同)。
六、运输费用:从货物装车到达目的地途中的运输费用,包括过路过桥费及各类收费,由甲方承担;货物起运及到达目的地的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结算方式:运输费用结算按照实收计量为准,凭乙方开具的过磅单,每1000吨结算一次,随到随结,不得拖延,履行完运输合同后全部结清如逾期结算,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总运输费的1‰承担违约金,运输发票甲方月底根据运输数量给乙方提供。
八、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需对所承运的货物加盖篷布,妥善保管,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抛洒。
2、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保质保量安全运达目的地,按时向收货人告知到达通知,保证货物非人为变质,如有以上问题,现场扣留运输该批煤炭的车辆,搜集证据,作为处罚依据,甲方核实清楚确属人为因素的将具实按照煤价的5倍予以赔偿。若事后发现质量问题与甲方无关属于路耗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运输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甲方负责处理,由此造成损失双方协商解决。
4、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要求及时结算,如因乙方资金原因未能及时结算,导致甲方无法组织车辆按时运输,甲方不承担责任。
5、货物到达过磅时,甲方司机应将运输票据(矿方过磅单、计量票、入境票)如数交予乙方,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九、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对到达货物进行验收,验收无误加盖验收章并出具验收过磅单。
2、货物到达后,甲方车辆必须服从乙方煤库人员指挥,不得插队、无理取闹等,否则,乙方对甲方车辆进行相应处罚;同时乙方人员必须及时接受甲方货物,不得刁难、克扣及索要钱财,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十、其他事项:
双方在运行中发生的具体和未尽事宜,应及时了解、沟通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专用线铁路运输共用协议 篇4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年月日,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双方之间的原煤购销事宜达成一致协议,内容如下:
一、货物名称:
二、数量:吨。
三、计量方法:以火车站铁路地衡计量为准。
四、质量要求:(以乙方亲自采样送检结果为准)发热量不得低于千卡/kg,硫含量不得超过%/kg,灰粉含量不得超过/kg,水份含量不超过/kg,挥发分含量不超过%/kg。
五、价款:总单价/吨,总价款:万元。
六、货物的检验:装车前日双方共同委托法定专业技术机构检验。
七、货物交付时间:年月日前。
八、货物的交付地点:邵阳(北)火车站。
九、货物的交付方式:火车站火车车板交货。
十、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
㈠甲方应该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要求向乙方提供符合合同条件的原煤。
㈡甲方为乙方代办火车站渑池—(至)—邵阳北站铁路运输手续,并向乙方交付提货单据。
㈢甲方为乙方出具煤炭销售统一发票。
㈣甲方有责任向乙方提供每月运煤发数及结算方面的.核对和相关服务。
㈤对托运的煤炭,应按照国家规定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规定,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保质保量运到指定地点。
㈥对托运的煤炭要保证无短缺,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责任。
㈦运输过程造成煤炭丢失,污染时,甲方应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乙方。
乙方:
㈠煤炭托运后,乙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収煤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甲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要求。但必须在起运之前通知甲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甲方所需费用。
㈡乙方应在获取检验结论之日起日对货物的质量予以确认或者提出书面异议并通知甲方。
㈢乙方负有及时付款及及时接收货物的义务。
㈣因收煤地点原因造成无法卸煤时,乙方应偿付甲方卸车费用及违约金。
十一、违约责任
㈠任何一方单方解除合同,应承担总货款的5%的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实际损失。
㈡甲方不能提供符合数量的货物的,应按合同价款返还多收货款,并按所缺货量承担相应的铁路运费,按所缺货量总款的5%承担违约金。
㈢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乙方有权拒绝货物或者解除合同,甲方应返还所收货款,并承担本次列车铁路运费,按总价款的5%承担违约金。
㈣甲方不能按期交付货物致使乙方不能及时向第三方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有权请求返还所收货款,并有权主张与他人合同实现后的预期利益损失,甲方还应承担货物总价款的5%的违约金。
㈤乙方不能按照约定按时、足额付款,除应按合同的总价款的5%承担违约金外,还应据实赔偿甲方的损失。
㈥乙方不按照约定期限对货物进行检验或者提出异议,视为货物质量符合合同约定,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
十二、免责
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在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的原因。
2、乙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十三、双方另行达成的协议,可作为本协议的组件。
十四、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十五、争议的解决:协商、调解,如经调解无效,在合同签订地进行诉讼。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由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终止。
签订地点:
签约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