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经销商协议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平等友好、同步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令和规定,就甲方同意乙方在指定区域的经销甲方产品事宜,达成一致性条款,并承诺共同遵守本协议之规定:
一、授权区域及产品
1、甲方授权乙方为 年度 省 市 县(以下简称“指定区域”)指定经销商,授权乙方销售司能渠道通路产品范围内的产品系列如下 :
(1)车用油:
□ PCMO(轿车发动机油):汽油机油
□ HDMO(重型车润滑油):柴油机油、燃气发动机油
□ 车用其他附属品:液力传动油、车辆齿轮油、变速箱油、机动车辆制动液、液压油、润滑脂、液压传动两用油、发动机冷却液、尾气处理液等
(2)工业油:
□ 工业设备用油:液压油、液压导轨油、工业齿轮油、压缩机油、汽轮机油、导热油、真空泵油、蒸汽气缸油等
乙方负责甲方授权产品(以下简称“甲方产品”)在指定区域的销售工作,并根据甲方的要求接受经销的工作监督与指导,拓展销售渠道,促进销售额稳步增长。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指定销售区域外任何第三方(或向任何有意将甲方产品转运到区域外销售的指定区域内客户)销售甲方产品。一经发现并查证有指定区域外销售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作并收回所有违规产品。
3、对乙方指定区域以外的特殊客户,乙方须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评审批准后,乙方方可进行供货。
4、乙方如需委托甲方定制产品(定制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标贴、包材、配方等)或代工,需另行签订协议,不适用于本协议。
二、销售目标
甲方将在协议生效后,向乙方提供司能润滑油产品的授权经销书及其他相关资料等,并协助乙方拓展市场,完善经营理念,反馈交流信息,发挥双方优势,提高甲方产品总体销量。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需完成指定区域的年销售额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
分类1月2月3月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合计
车用油
工业油
合计
三、商务政策
□ 甲乙双方按照甲方 年渠道商务政策合作。
□ 其他,详见补充协议。
*对政策或本协议的内容,如有补充或修改,请附补充协议。
四、产品报价及订购
1、乙方享受甲方产品的全国统一经销商价,未经甲方允许,不可将价格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2、协议有效期内,乙方需按甲方规定的格式向甲方发出拟购买的经销产品的订单。
3、甲方收到乙方的订单后对订单进行评审确认,并及时将结果反馈给乙方。若订单通过评审则为有效订单,乙方应按约定支付货款;甲方将于收到货款后的 五 个工作日内发货,特殊情况双方另行约定。若订单未能通过评审,该订单即刻作废,乙方需根据甲方的反馈意见重新下单。
4、单笔订单实付金额 伍 万元及以上,运费由 甲方 承担,不满 伍 万元,运费由 乙方 承担。
五、产品运输及交付
1、运输及验收条款:
甲方托运:甲方在收到乙方的订货确认后,根据订单中的数量、品种委托第三方(承运人)装车和运输,并运至交货地点。油品运至交货地点后,乙方应立即就产品的数量、品种、包装等进行验收,并在货物签收单上签字并盖章。如货物发生丢失、短少、污染、损坏,乙方应向承运人索取有效证明,并在货物验收签收单上注明情况,并将证明及签收单返回给甲方。
2、产品在交货地点交由乙方或乙方指定第三方接收后,产品损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但在乙方未付清货款前,产品所有权仍归甲方所有。
3、乙方经签收确认后的产品,如非产品质量问题,甲方不接受退换货。
4、甲方产品储运条件:
(1)所有产品纸箱堆放不超过4层;
(2)16L-18L中桶装每3层需增加垫板,累计不超过6层。
六、结算方式
1、所有货款的支付均应以银行转账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 柳州生产基地结算单位:司能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账户: 1101 8260 0018923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柳州分行营业部
□ 柳州生产基地结算单位:司能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账户: 6201 1011 20__ 00067 ,开户银行: 柳州银行阳和开发区支行
□ 柳州生产基地结算单位:司能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账户:__ 5101 0400 11082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柳州立新支行
□ 溧阳生产基地结算单位:江苏司能润滑科技有限公司。
账户: 1626 3360 5968 8688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溧阳支行营业部
□其他:
除非甲方用书面形式批准,乙方不得擅自使用其他的付款方式,否则视为乙方未付货款,且甲方可以用书面通知形式通知乙方变更付款方式。
2、货款支付时间:
□ 款到发货:甲方评审订单后与乙方确认货款金额,乙方须在提货前结清该笔订单的货款。
□ 其他:
3、委托付款:(根据实际情况选填)
□ 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所产生的欠甲方货款可由 (公司)代为支付;
□ 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所产生的欠甲方货款可由 (个人)代为支付。
七、 甲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提供的产品符合相应的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按照ISO/TS16949质量管理体系组织生产。
2、甲方向乙方提供产品的有关知识和技术服务;提供与本协议产品有关的合作经验及技术方面的改进资料,同时在乙方提出要求时,对乙方人员进行油品知识培训。
3、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产品价格进行适当调整,无须征得乙方的同意。如价格发生变动,甲方将提前通知乙方。
4、甲方协助及配合乙方共同开展客户服务、产品推广、信息调研、销售促进、销售网络建设工作。
5、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在一个月内未形成有效订单,或连续三个月订单金额未达到本协议第二条中约定的该期间内销售额的60%时,甲方有权终止合约。如有特殊情况可以另行提交书面申请,以甲方书面回复为准。
八、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将尽最大努力开展甲方产品在指定区域内的销售工作,积极宣传推广甲方产品。使用甲方提供的促宣物资及陈列展示,提升产品销量并协助甲方打假。
2、乙方应具备相应的代理条件,办公场所、库存保管条件及相应的资金保证,并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当乙方在管理、所有权或控制方面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若因此造成甲乙双方或任何第三方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3、若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时发生质量异议时,保留油样并封存同一批油品。双方约定鉴定机构为中国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政府指定的检测机构,以甲方未拆封、原包装以及同批次油品为检测依据。提出异议方暂时先垫付检测费,若油品检测合格,则乙方承担检测费;若鉴定系甲方油品质量问题,由此给乙方及用户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甲方负责赔偿。
4、乙方如未按约定支付货款,每逾期一日,按货款总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结清全部货款。
5、乙方是甲方的授权经销商,不是甲方的外设业务机构(或办事处),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市场业务行为不代表甲方。
6、除非有法律或政府规定的要求,否则未经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除去产品的任何标志,亦不得在产品上添加任何东西。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九、协议期限与终止:
1、本协议有效期为自签订之日起至当年年底。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如乙方完成签约任务量且双方无异议,合同自动延续一年。双方签订补充协议约定新一年的年度及月度签约任务量。
2、乙方如发生以下行为,经查实,甲方有权终止合作并保留依法追究并索赔的权利:
(1)乙方在销售假冒或仿冒的甲方产品;
(2)乙方超出指定区域销售或有低于甲方供应价抛售及分装等行为;
(3)乙方严重违反本协议规定,给甲方的利益或形象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3、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本协议提前终止,乙方需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4、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地震、洪水、暴风等等)和国家政策及非正常因素致使甲方无法履行协议时,本协议自动终止。
5、甲乙双方终止合作协议后:
(1)如本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或期限届满,乙方应把甲方授权的许可、同意及其他授权形式让给甲方或甲方的指定方或取消该等许可、同意及其他授权形式,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本合同的终止并不解除本合同规定或双方往来已发生的任何债权债务及本协议中约定的其他不受协议时效约束的权利义务。
(3)除非甲方愿意以乙方购买产品时的价格收回产品,否则,乙方须以甲方的经销商指导价出售其仍存有的产品。
(4)乙方无权就丧失经销权、丧失商誉或任何类似损失向甲方索赔。
十、知识产权
除经甲方授权同意之外,乙方应同意履行本协议及本协议之外的下列条款:
1、不得擅自使用甲方的字号“司能”及甲方商标(包括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拥有的商标,以下称“商标”)。乙方兹确认“商标”是甲方的专有财产,并且本协议一旦终止,乙方将不会在任何本协议界定以外的产品上用任何方式使用“商标”或甲方产品特有的包装。乙方进一步保证并同意本义务是连续性的,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乙方进一步保证并同意不论在本协议期间或终止后将不会在任何地区申请注册“商标”或与 “商标”相似易起混淆的其他商标。
2、乙方保证不论在本协议期间或终止后不会生产或销售或致使任何人或任何单位生产或销售甲方的假冒产品或任何其商标或包装与甲方产品的相似并易引起混淆的产品。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本条
规定的义务和保证,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并将有关案件提交给合适的政府机构处理。乙方应立即停止这些侵权行为,并赔偿甲方因其违约行为对甲方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及其他任何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3、一旦知晓任何侵权“商标”和前文所述的特有包装的情形,乙方应即时通知甲方。甲方将自行决定采取什么样的行动且所有收回的款项均属于甲方。乙方应配合甲方,以保护及捍卫甲方对商标及特有包装的权利。
十一、保密条款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因本合同的洽谈、缔约以及履行过程中而获得或知悉的对方的任何资料和信息均视为保密内容,应当承担保密义务。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可将上述保密内容以任何方式透露给第三方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事项。
本条款不因合同的不生效、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合同的终止或者部分终止而失去对合同各方的约束力。
十二、本协议中,甲方书面通知包括以下方式之一:
1、向乙方经营地址邮寄书面通知。
2、在乙方经营地址张贴书面通知。
3、通过乙方所在地报刊刊登书面通知,刊登之日起三日后视为乙方收到通知。
十三、争议解决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本协议一式 肆 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 贰 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授权代理人(签字):授权代理人(签字):
经办人:经办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编:邮编: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需提供以下附件材料(老客户续约如资质无变化可免)
1、开票资料(单位名称、开户行账号、开户行名称)
2、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未三证合一,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经销商申请表
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经销商协议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商号名称):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经协商一致,双方达成以下条款,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保证条款
1.甲方保证其为依法存在、有权签订合同的法人组织。
2.乙方保证其用于_______经销商的营业执照在本合同有效期(包括续约有效期)内均有效,真实且内容符合_______公司的要求,可以从事_______经销商的经营活动。
3.乙方保证甲方无需为乙方与任何第三人之间存在的任何关系负任何责任。
第二条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不超过一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三条乙方义务
1.经营甲方提供的商品,为顾客提供售前、售后服务。
2.按顾客要求,安排送货到户,方便顾客购货。
3.帮助甲方忠实用户申请成为优惠顾客,并定时跟进服务于这些顾客。
4.向甲方反映顾客的要求和意见。
5.帮助甲方进行市场调查、搜集有关资料,以便甲方了解市场动态以确定产品市场定位。
6.配合甲方新产品上市和产品推广计划,安排促销活动。
7.将经销产品、服务顾客等方面的经验,提供给甲方参考使用,以达到同业分享的目的。
8.协助甲方建立并提高企业信誉。
第四条商品的价格
1.除非另有规定,甲方向乙方供货的一般批发价为甲方产品售价的八折(企业资料、产品资料、音像品及宣传品除外)。
2.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售价向顾客售卖商品,不得抬价或压价。
第五条货款的结算
乙方每次向甲方购货,必须即时结清当次货款。
第六条乙方收益
1.按主规定的售价销售产品,赚取零售利润。
2.以乙方从甲方购货的净营业额为基数,按甲方规定的比率计算销售佣金。
3.按甲方标准取得各项奖金。
第七条收益支付
1.全部收益以当地国币值结算。
2.每月_______日左右,甲方通过____________转账直接将乙方上一月份之收益,拨入乙方指定的________账户内。
3.乙方对指定________账号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4.乙方获得年度奖金的,甲方将在甲方财政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将乙方的年度奖金直接汇入乙方指定的账户。
第八条税务责任
1.乙方因从事___________经销商活动所产生的税赋及根据本合同取得收益而应缴的税赋,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办理缴交、完税手续。
2.乙方在收取甲方支付的收益后,应于下一个月_______日前向甲方提供正式税务发票。甲方会在发放给乙方的各项佣金、奖金等款项中先行暂扣相关税款,在乙方提供相关税务发票后30天内予以发还;乙方未能按时提供上述发票的,甲方会将该笔款项作为乙方应缴税款代为上缴国家税务部门,不再退还给乙方。
第九条双方义务
甲方义务:_________
1.依照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乙方收益。
2.监督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遵纪守法。
乙方义务:_________
1.按甲方要求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2.接受甲方监督,服从甲方管理。
3.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专卖原则,不将甲方产品以任何形式与其他产品同时摆卖。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包括消防、治安等),遵守甲方公布的所有关于_______经销商的规定,遵守《_______营销人员营业守则》、《_______营销人员十个严禁事项》、《_______营销事业规章制度》及甲方公布的营运细则,此外,甲方对营业代表的纪律均适用于经销商。
5.乙方不得从事任何有损_______的活动或在按本合同第四条核准场地从事与_______无关的活动。
第十条其他
1.为了切实保障本合同的顺利履行,乙方签署本合同的代表必须是乙方营业执照所载明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2.为保持甲方对外界的统一企业形象,除获甲方批准认可外,乙方经营场地不得为临街铺面或商场内的店铺或摊位。
3.乙方并非甲方职工,乙方不得以甲方的职工、受托人或任何身份,代表甲方发表、签署任何声明、文件或承诺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甲方有权根据市场具体情况对公司的营运细则作出适度调整,乙方同意接受并遵守,否则,本合同将自动终止。
第十一条合同的解除或延续
1.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约的,本合同自然终止。
2.乙方欲提前终止本合同的,甲方应予允许,但乙方仍应与甲方结清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债务。
3.乙方不能正确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的,或者违反《_______营销人员营业守则》、《____________营销人员十个严禁事项》、《____________营销事业规章制度》或其他适用于乙方的纪律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并立即取消乙方的经销商资格。被取消资格的经销商不得再从事任何本合同项下的活动。
4.乙方切实履行本合同规定,则甲方会在本合同期满前向乙方发出续约邀请。乙方接受邀请的,应按甲方通知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纠纷的解决
因本合同或履行本合同产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和收执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
签署:_________________
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经销商协议 篇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编码:
电话:
邮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编码:
电话:
邮箱: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信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经销甲方系列产品等有关事宜达成本合同。
一、销售区域
甲方授权乙方为_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_市(地区)县(区、县级市)区域的经销商,销售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系列产品。
二、代理条件
乙方是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或组织,依法对自己的财产实行_____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乙方应依法经营。
三、销售要求
1、为保证乙方按甲方要求实行全国统一零售价的原则,乙方在签订协议柒日内向甲方缴纳统一市场违约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若乙方无违规现象,撤销经销权后一个月内,甲方退还乙方全数保证金。
2、本合作协议签订后经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且乙方首次订货金额(不含运费)达到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即开始生效。
3、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合作期内之最低订货金额(不含运费)目标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以乙方到达甲方的实际货款金额为准)。如协议有效期乙方无法完成销售目标,则甲方有权终止乙方之市场经销权。
四、奖励政策
1、在乙方完成回款任务和执行销售政策、规定的前提下,甲方给予乙方季度返利及年终奖励,具体办法如下:
分类
奖励项目
奖励形式
奖励额度
考核办法
季奖
业绩奖励
返现
实际回款额的_______%
年奖
达标奖励
返现
任务目标到账回款额的_______%
2、甲方根据乙方的实际回款、考核结果出具乙方返利通知单,经乙方确认后即为下月回款或根据乙方要求以货物的形式次月返还。
五、供货价格及结算方式
1、甲方向乙方供应产品的供货价为含税到岸价,并保证所_____品为合格产品(各种产品按行业产品质量标准为执行标准)。如乙方要求超出供货价开票,其价差产生的增值税、所得税由乙方负责。甲方如有价格调整,应提前_______天通知乙方。
2、结算方式:一律执行款到发货。
3、支付方式:电汇、汇票、支票。特殊情况如以现金方式付款,必须支付给由甲方财务部或公司书面盖章委托的个人,否则出现意外情况甲方概不负责。
六、交货与运输
1、甲方将按照合同交货地将货物按期运往乙方指定交货地点。
2、在货物到达乙方所指定交货地点前的一切费用,包括运输、运输_____由承担。到达后的费用如:卸车、搬运等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到货_______日内,如对产品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货物运输记录原件,否则视为乙方以合格质量收货,乙方在收货时,乙方收货人必须在甲方的送货单上签名,写明收货日期并加盖乙方公章。
4、产品自交付乙方之日起,其风险由乙方承担,乙方有责任配合甲方代表不定期到乙方查询经营及库存情况。
七、换货与退货
1、乙方若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可向甲方提出换货或退货,但要确保产品不污、不损、包装完整方可退换货物,具体专项协商解决,其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产品质量问题包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原则上不予退换货,如有特殊情况,所有退换货申请必须经甲方批准并保证产品不污、不损、包装完整的情况下方可退货,其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经营甲方产品时,应本着先进先出的原则,因乙方经营或管理不善而导致产品过期的,甲方概不承担退换货责任。
八、双方约定
1、甲方根据乙方销售区域的市场需求及竞争的情况,提供必要的产品宣传资料、市场销售专员、广告策划和甲方认可并批复的市场推广费用。
2、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应确保甲方产品的市场价格稳定,如出现低于甲乙双方约定出货价格进行倾销或擅自跨区域销售,扰乱市场价格的的冲货现象,甲方有权停止供货、取消所有优惠及奖励,直至解除本经销合同,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将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九、违约责任
1、若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按国家有关法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由于不可抗力(自然灾害、军事行动、政府法令、电讯部门故障及检修信道中断造成无法查询等)致使本协议规定的义务不能履行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导致诉讼的,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一、其他约定
1、本经销合同有效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乙方如能全面履行本合同书的约定,并完成合同约定目标回款,合同期满后甲方将优先确认乙方下一年度的区域经销权。
2、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_______日内,如乙方没有按照合同条款执行,该合同自动解除,甲方可另行寻找经销商。
3、乙方订货时应填写甲方制定的正式购销订单,并加盖公章。经甲方代表同意按甲方有关部门规定程序向乙方发货。
4、甲方产品的经销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无权对甲方产品的经销权进行转让、转投、分包。
十二、签约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但均应以书面的形式提出,并经双方授权的代表签字盖章后方能生效。
2、本经销合同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签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经销商协议 篇4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合作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合作联系人:
联系电话:
鉴于:
甲乙双方希望利用各自的优势,在业务的市场推广、技术服务上进行合作,以提高知名度及市场占有率。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就*企业邮的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定义解释
1.1定义
除非本协议中另有定义,下列词语均应具有以下特定涵义:
1.1.1
中国法律
是指任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司法管辖区域内现行的及未来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及其他法律性规范。
1.1.2
商业秘密
属于一方和(或)其子公司或关联企业所有,并被该方视为商业秘密的技术、财务、商业或任何其它方面的信息,其具有以下特性:
(a) 不为公众所知悉;
(b) 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效益;
(c) 具有实用性;
(d) 被权利人视为秘密并对其采取了适当保护措施。
1.1.3
不可抗力
在本协议期限内发生的不可预见(或者虽可预见,但其发生或后果不可避免)、非任何一方所能控制且使任何一方无法完全履行本协议的地震、台风、火灾、水灾、战争、罢工、暴动、黑客攻击、电信部门技术管制或任何其它自然或人为造成的灾难。
1.3.4
关联机构
一方的关联机构是指由一方在财务和经营过程中有能力直接或间接控制或对其施加重大影响;或受其直接或间接控制或重大影响;或与一方受同一家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机构。这里的“机构”指任何个人、公司、企业或其他法律实体;这里的“控制”是指直接或间接地拥有影响所提及公司管理的能力,无论是通过所有权、有投票权的股份、协议或其他方式;这里的“重大影响”是指可以参与企业财务和经营政策上的决定,但不控制这些政策。
第二章声明及保证
2.1法律地位
每一方均声明及保证,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2.1.1其有资格从事本协议项下之交易,而该等交易符合其经营范围之规定;
2.1.2 其可全权订立本协议并履行其于本协议项下之义务;
2.1.3其授权代表有充分授权代表其签署本协议(授权书影本交另一方查存);
2.1.4就其所知,其已向另一方披露经注册地或营业地政府部门签发的、可能对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所有文件;及其并非清算、解散或破产程序之主体。
2.2法律效力
2.2.1自生效日起,本协议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2.2每一方均保证本协议的签署与履行及根据本协议所计划之商业交易在任何方面均不违反中国法律。
第三章 合作事项
合作内容、授权区域、合作期限及产品
甲方授权乙方为 地区业务二级经销商。除双方另有约定,上述授权不具有排他性。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自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__年12月31日。
甲方授权乙方推广、服务、销售的产品为,不适用于甲方的其他产品。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在合作期间根据市场、经营状况及*公司的规定,变更产品价格策略、供货折扣、供货方式,但需于变更前通知乙方。
甲方应根据具体情况对乙方进行必要的人员培训。
甲方负责产品的整体市场推广策划工作,积极指导、帮助乙方做好当地的市场宣传活动,并及时将有关客户的需求信息通知乙方,以便客户就近购买。
甲方应安排专人负责相关事宜,保障经销合作顺利进行。如有任何变动信息,应通过附件联系方式通知乙方。
甲方有义务及时向乙方提供与产品相关的技术支持、信息及资料,以利于乙方开展销售及推广工作。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需按实际情况填写“经销商登记表”(附件一),发生变更时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备案。
甲方授权乙方在本合同指定区域内销售推广业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可跨地区进行推广销售。
乙方应完成甲方制定的销售业绩要求。
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及*公司的*企业邮邮箱市场推广策略,不得违反产品定价体系,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竞争协调机制。
乙方有责任检查用户的合法性,不得向有违法行为如:诈骗、赌博、色情类的企业、组织、个人进行销售。
乙方需合法经营,如乙方与用户或与下级经销商之间因乙方责任引致甲方的利益、声誉受到损害,则甲方的所有损失需由乙方全部赔偿。
价格、供货折扣及结算
销售价格以官网()公布价格为准。
甲方按照官网公布价格按《附件二:二级经销商供货折扣、考核及支持》的约定向乙方供货。
按月进行结算,乙方采取向甲方支付预付款的方式提货,月初乙方需向甲方指定帐号打入足够的预付款。
在下月5号之前对上月销售数据进行核对,甲乙双方确认无误之后扣除预付款,并由甲方开具发票。
甲方帐号为:
户 名:
开 户 行:
帐 号:
服务支持
用户正确完成域名设置是邮箱功能正常使用的前提,乙方须协助用户完成该配置工作。
乙方负责处理客户有关咨询及投诉问题。当乙方因技术问题无法处理用户的问题时,甲方为乙方提供技术支持。
如遇非技术原因或不可抗力对最终用户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市场推广
甲方及*公司在自身的网站或其他媒体(包括电视,报纸,网站,广播)上对产品的品牌形象及功能做大力的宣传,以提高产品的知名度,公信力。
甲方及*公司需积极参与个行业、专业会议,举办产品巡展等活动,扩大产品的市场影响力,为产品推广销售创造良好基础。
乙方需积极配合甲方市场活动,最大化开拓市场,并积极收集当地信息,及时反馈给甲方,主动提出或者策划适合当地市场特点的市场推广方案和计划。
甲方需规划市场宣传的资源投入,包括宣传物料、媒体投入、广告设计等。
第四章 许可
4.1 使用许可
本协议合作期限内,为执行本协议,仅限于为说明、介绍和推广甲方企业邮箱产品的目的,乙方可在其推广平台及与推广平台相关的材料上使用甲方的品牌和标识,但应符合甲方要求的规格和标准并经甲方书面确认。乙方为本协议目的之外的其他用途使用甲方商标和标识的,需要事先获得甲方的书面授权同意。
4.2 否认其他许可
除非另有明确约定,任何一方的商标、作品或其他知识产权权利,不因本协议的签署和执行而被转移,其权利和利益仍归原权利人拥有。除本协议明确授予的许可外,无其他许可。无论是本协议期限内还是终止后,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协议授予的许可范围之外擅自使用另一方专有的品牌和标识,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双方根据其他授权许可协议另有明确约定的除外。
4.3 特别约定
双方知道并同意,在本协议期间内可能用于描述各方关系的“伙伴”、“合作”及其他类似用语是用于表明各方合作的精神,本协议各方并未通过本协议的签署和执行而在相互间建立任何合伙、联营、代理或信托等关系,并且各方也无意建立类似关系。除非另有明确规定,本协议任何一方均未被授权代表他方做任何声明或允诺,也没有委托任何他方为用户或潜在的用户提供任何服务。除非本协议中另有明确约定,任何一方均不就他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对最终用户承担责任。
第五章保密义务
5.1 本协议签署前及在本协议期限内,一方(“披露方”)曾经或可能向对方(“接收方”)披露该方的商业、技术或其他信息、资料,这些信息或资料在披露时被指定为保密(或有类似标注),或在保密情况下披露,或依双方合理商业判断应为保密信息。在相关保密信息披露后的三(3)年内,接收方必须:(A)对保密信息进行保密;(B)仅为本协议的目的使用保密信息;并且(C)除为履行职责确有必要知悉保密信息的该方雇员(或其关联机构、律师、会计师或其他顾问)外,不向其他任何人披露保密信息,且上述人员应签署严格程度不得低于本条规定的书面保密协议或承诺。
5.2 上款规定的义务对以下信息不适用:(A)在披露时已属于或在披露后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但因接收方违反保密义务所导致的除外;(B)在披露时接收方已经掌握的且对其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信息;(C)在未违反本协议的情况下接收方从披露方之外的来源获得的信息;(D)由披露方在未附带保密义务的情况下提供给第三方的信息;或(E)接收方未利用披露方披露的信息独立开发的[意思相同,表述方式不同,没有问题。]信息。
5.3 本协议终止后或经披露方随时要求,接收方应(A)向披露方归还(或经披露方要求销毁)根据该工作说明提供的包含披露方保密信息的所有材料(包括其复制件);并(B)在披露方提出此项要求后十(10)日内向披露方书面保证已经归还或销毁上述材料。
5.4 如接收方违反本协议的不使用和保密义务,披露方可要求由接收方承担费用按披露方的指示采取有效的方法对保密信息进行保密。
5.5 如各方就本协议项下服务另外签署了保密协议,则双方交流的信息依该协议保护。在不限制本协议任何规定的条件下,保密义务适用于所有规格、需求和支持文件。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应视为保密信息。
第六章违约
6.1 一般性违约
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要求纠正其违约行为的书面通知之日,应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并在十(10)日内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如违约方继续进行违约行为或不履行其义务,守约方除就其所有损失而获得违约方赔偿外,亦有权在违约方收到书面通知当日(收件日)终止本协议。
6.2 违约责任
6.2.1 除本协议约定的单方终止权,甲乙双方如在合作期限内,任意一方终止合作,将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壹拾万元。
6.2.2 双方均有过错的,应当按照过错的性质与程度分别承担违约责任。
6.2.3 在合作期限内,乙方如与任何与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公司或者产品进行与本协议合作方式相同或者类似的合作,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拾万元。
第七章终止
7.1 终止之情形
本协议自双方均签字盖章后于生效日起生效,于下列任一情形出现时即终止:
7.1.1 合作期限届满而双方决定不再续展;
7.1.2守约方依据第8.1条款终止本协议;
7.1.3任何一方宣布破产或进入清算或解散程序;
7.1.4如果乙方未达到业绩要求,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
7.1.5如不可抗力持续三十(30)日以上,任何一方根据第12.7.3条款发出终止本协议的书面通知并于本协议所定义之收件日终止本协议;
7.2 终止后之事项
7.2.1在本协议终止后十五(15)日内,双方应取消彼此网站之间的链接。
7.2.2本协议终止后,那些根据其性质应当延续其效力的条款,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项下标题为“保密”、“知识产权”、“陈述和保证”、“责任限制”、“附则”的条款,在保护各方权利所必要的限度内应当延续并继续有效。
第八章 适用法律与争议之解决
8.1适用法律
本协议之签署、效力、解释和执行以及本协议项下争议之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2 协商与调解
8.2.1 对于因本协议的解释及执行而产生之争议,应首先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和(或)经由中立之第三方调解来解决。
8.2.2如争议未能于前述方式在开始协商后三十(30)日内解决,则任何一方均可将有关争议提交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
第九章附则
9.1 弃权
如果任何一方未能行使或者及时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权力或优先权时,不应视为弃权;而对任何权利、权力或优先权的单独行使或部分行使亦不妨碍日后其对任何权利、权力或优先权之行使。
9.2 修改
本协议惟经双方签署之书面协议方可修改。
9.3 语言
本协议以中文制成,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9.4 完整协议
本协议构成双方之间完整协议,取代先前所有讨论、协商及协议。
9.5 通知
9.5.1双方之间的任何通知或书面函件必须以英文或中文写成(如提供英文,应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意思冲突时以中文为准),以E-mail、专人送达(包括特快专递)或挂号邮件之形式发送。
9.5.2除非事先以书面通知更改,所有通知及函件均应发往下列恰当之通讯地址:
甲方: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收 件 人 :
乙方: 详见附件一内容
9.6 继任者
9.6.1 本协议任何一方均不得将本协议的部分或全部转让、转包或分包给任何第三方。尽管有上述规定,各方可根据其业务模式安排其关联机构执行本协议的部分或全部业务,但不因此减免各方在本协议项下义务和责任。
9.6.2 本协议乃为双方及其各自之合法继任者及受让人之利益而制定,并对双方及其各自之合法继任者及受让人具有同等约束力。
9.7 不可抗力
9.7.1如果出现不可抗力,双方在本协议中的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及其持续期间内将中止履行。合作期限可根据中止的期限而作相应延长,但须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会因此而承担责任。
9.7.2 声称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24小时内通知另一方,并告知可能造成的影响或损失,且应采取必要措施尽可能减少不可抗力所产生之影响。在不可抗力障碍原因消除后2日内,遭受不可抗力一方需向另一方提交书面说明并随附经有关部门确认的不可抗力书面证明,。
9.7.3如发生不可抗力,双方应立即协商解决问题的方案。如果不可抗力持续三十(30)日以上,且因此造成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协议目的无法实现时,则任何一方均可终止本协议。
9.8 其他
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自约定的生效日起生效,如未约定生效日,则以最后一方签署日为生效日。
[正文结束]
双方签署: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