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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城乡监理合同

2026-08-03 10:05:48合同范本

建设工程城乡监理合同 篇1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

  监理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

  2. 工程地点: ;

  3. 工程规模: ;

  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6. 附录,即: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 。

  五、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大写): (¥ )。

  包括:

  1. 监理酬金: 。

  2. 相关服务酬金: 。

  其中:

  (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

  (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

  (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

  六、期限

  1. 监理期限:

  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 相关服务期限:

  (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2. 订立地点: 。

  3.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份。

  委托人: (盖章) 监理人: (盖章)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签字) 的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第二部分 通用条件

  1. 定义与解释

  1.1 定义

  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

  1.1.2 “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

  1.1.3 “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1.4 “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1.5 “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 ,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1.1.6 “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 ,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

  1.1.7 “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人的工作。

  1.1.8 “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

  1.1.9 “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

  1.1.10 “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1.1.11 “酬金”是指监理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监理人的金额。

  1.1.12 “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并在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

  1.1.13 “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的金额。

  1.1.14 “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三方”是指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

  1.1.15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16 “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

  1.1.17“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

  1.1.18 “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1.2 解释

  1.2.1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

  1.2.2 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专用条件及附录A、附录B;

  (4)通用条件;

  (5)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2. 监理人的义务

  2.1 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

  2.1.1 监理范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2.1.2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

  (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

  (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

  (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

  (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

  (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

  (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

  (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

  (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

  (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

  (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

  (1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

  (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

  (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

  (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

  (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

  2.1.3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在附录A中约定。

  2.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 监理依据包括:

  (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

  (2)与工程有关的标准;

  (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

  (4)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

  双方根据工程的行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条件中具体约定监理依据。

  2.2.2 相关服务依据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2.3 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3.1 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

  2.3.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

  2.3.3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7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

  2.3.4 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人员:

  (1)严重过失行为的;

  (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

  (3)涉嫌犯罪的;

  (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

  (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

  (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2.3.5 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

  2.4 履行职责

  监理人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本合同履行职责。

  2.4.1 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协助委托人、承包人协商解决。

  2.4.2 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审理时,监理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

  2.4.3 监理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所签订合同的变更事宜。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

  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监理人所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应在发出指令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

  2.4.4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调换。

  2.5 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按专用条件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报告。

  2.6 文件资料

  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监理人应在现场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监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档。

  2.7 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监理人无偿使用附录B中由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设备属于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这些房屋、设备的清单提交委托人,并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

  3.委托人的义务

  3.1 告知

  委托人应在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监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授予项目监理机构的权限。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承包人。

  3.2 提供资料

  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无偿向监理人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供最新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

  3.3 提供工作条件

  委托人应为监理人完成监理与相关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

  3.3.1 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设备,供监理人无偿使用。

  3.3.2 委托人应负责协调工程建设中所有外部关系,为监理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

  3.4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应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7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监理人。当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监理人。

  3.5 委托人意见或要求

  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委托人对承包人的任何意见或要求应通知监理人,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相应指令。

  3.6 答复

  委托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监理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

  3.7 支付

  委托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酬金。

  4. 违约责任

  4.1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监理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1.1 因监理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赔偿金额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的,其承担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4.1.2 监理人向委托人的索赔不成立时,监理人应赔偿委托人由此发生的费用。

  4.2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委托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2.1 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监理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

  4.2.2 委托人向监理人的索赔不成立时,应赔偿监理人由此引起的费用。

  4.2.3 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28天,应按专用条件约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4.3 除外责任

  因非监理人的原因,且监理人无过错,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等造成的损失,监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害。

  5. 支付

  5.1 支付货币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比例和汇率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5.2 支付申请

  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时间的7天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

  5.3 支付酬金

  支付的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

  5.4 有争议部分的付款

  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第7条约定办理。

  6. 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生效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本合同生效。

  6.2变更

  6.2.1 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

  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监理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监理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2.3合同生效后,如果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时,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委托人。除不可抗力外,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应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用于恢复服务的准备时间不应超过28天。

  6.2.4合同签订后,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执行。由此引起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范围、时间、酬金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进行相应调整。

  6.2.5 因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2.6 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3 暂停与解除

  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外,当一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另一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约定暂停履行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

  6.3.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双方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原因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已无意义,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或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在解除之前,监理人应作出合理安排,使开支减至最小。

  因解除本合同或解除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补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解除本合同的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6.3.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非监理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施工全部或部分暂停,委托人可通知监理人要求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监理人应立即安排停止工作,并将开支减至最小。除不可抗力外,由此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

  暂停部分监理与相关服务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约定的该部分义务的通知;暂停全部工作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本合同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本合同解除日,且应承担第4.2款约定的责任。

  6.3.3 当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委托人应通知监理人限期改正。若委托人在监理人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未收到监理人书面形式的合理解释,则可在7天内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监理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限期改正通知到达监理人之日,但监理人应承担第4.1款约定的责任。

  6.3.4 监理人在专用条件5.3中约定的支付之日起28天后仍未收到委托人按本合同约定应付的款项,可向委托人发出催付通知。委托人接到通知14天后仍未支付或未提出监理人可以接受的延期支付安排,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暂停工作的通知并可自行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暂停工作后14天内监理人仍未获得委托人应付酬金或委托人的合理答复,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承担第4.2.3款约定的责任。

  6.3.5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时,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可暂停或解除本合同。

  6.3.6 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清理、争议解决方式的条件仍然有效。

  6.4 终止

  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即告终止:

  (1)监理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

  (2)委托人与监理人结清并支付全部酬金。

  7. 争议解决

  7.1协商

  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彼此间的争议。

  7.2调解

  如果双方不能在14天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

  7.3仲裁或诉讼

  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其他

  8.1 外出考察费用

  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员外出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审核后支付。

  8.2 检测费用

  委托人要求监理人进行的材料和设备检测所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3 咨询费用

  经委托人同意,根据工程需要由监理人组织的相关咨询论证会以及聘请相关专家等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4 奖励

  监理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经济效益的,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

  8.5 守法诚信

  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处获得任何经济利益。

  8.6 保密

  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7 通知

  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送达对方时生效,收件人应书面签收。

  8.8 著作权

  监理人对其编制的文件拥有著作权。

  监理人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如果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应当征得委托人的同意。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1. 定义与解释

  1.2 解释

  1.2.1 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 。

  1.2.2 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 。

  2. 监理人义务

  2.1 监理的范围和内容

  2.1.1 监理范围包括:

  。

  2.1.2 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

  。

  2.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 监理依据包括:

  。

  2.2.2 相关服务依据包括: 。

  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3.4 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

  2.4 履行职责

  2.4.3 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

  。

  在涉及工程延期 天内和(或)金额 万元内的变更,监理人不需请示委托人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

  2.4.4 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 。

  2.5 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

  。

  2.7 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附录B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 。

  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 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间和方式为: 。

  3. 委托人义务

  3.4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代表为: 。

  3.6 答复

  委托人同意在 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4. 违约责任

  4.1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4.1.1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4.2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4.2.3 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

  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

  5. 支付

  5.1 支付货币

  币种为: ,比例为: ,汇率为: 。

  5.3 支付酬金

  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

  支付次数支付时间支付比例支付金额(万元)

  首付款本合同签订后7天内

  第二次付款

  第三次付款

  ……

  最后付款监理与相关服务期届满14天内

  6. 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 生效

  本合同生效条件: 。

  6.2 变更

  6.2.2 除不可抗力外, 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

  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

  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

  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

  6.2.5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6.2.6 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少工作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

  7. 争议解决

  7.2 调解

  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 进行调解。

  7.3 仲裁或诉讼

  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 种方式:

  (1)提请 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其他

  8.2 检测费用

  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 天内支付检测费用。

  8.3 咨询费用

  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 天内支付咨询费用。

  8.4 奖励

  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

  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

  奖励金额的比率为 %。

  8.6 保密

  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8.8著作权

  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

  。

  9. 补充条款

  。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A-1 勘察阶段:

  。

  A-2 设计阶段:

  。

  A-3 保修阶段:

  。

  A-4 其他(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

  。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B-1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

  名称数量工作要求提供时间

  1. 工程技术人员

  2. 辅助工作人员

  3. 其他人员

  B-2 委托人提供的房屋

  名称数量面积提供时间

  1. 办公用房

  2. 生活用房

  3. 试验用房

  4. 样品用房

  用餐及其他生活条件

  B-3 委托人提供的资料

  名称份数提供时间备注

  1. 工程立项文件

  2. 工程勘察文件

  3. 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

  4. 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

  5. 施工许可文件

  6. 其他文件

  B-4 委托人提供的设备

  名称数量型号与规格提供时间

  1. 通讯设备

  2. 办公设备

  3. 交通工具

  4. 检测和试验设备

  委托人: (盖单位章) 监理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城乡监理合同 篇2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一、总则甲方拟委托乙方为其进行档案归档整理服务工作,乙方也愿意提供上述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条件下就档案整理服务工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整理概况

  (一)、整理类别①文书档案②人事档案

  (二)、整理内容对(一)所述档案进行整理、归档、录入、上架排列等工作。

  (三)、整理时间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期限: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

  第二条、整理价款包括

  (一)档案按每整理一盒________________元计,以实际完成的案卷计算价款;电脑录入以每条_____________元计(每条指的是每份文件需要录入内容)

  (二)按人头发放工资,固定以每人每月______元计,每月______日计算。

  (三)材料费、工具费不纳入整理价款。

  第三条:_________________整理质量

  (一)按照国家档案局关于档案归档、立卷规定执行,规定不明确的,按照行业规定或者行业习惯执行。

  (二)在档案整理过程中,甲方如有特殊项目或者特殊质量要求,应明确告知乙方。乙方因遵循甲方要求之方式整理档案而实际上造成档案整理质量不合要求的,乙方不承担责任。同时,因甲方之特殊要求给乙方增加劳动量的,甲方应额外支付补偿费用,具体需要双方签订补充合同另行约定。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城乡监理合同 篇3

  标准版建设工程合同

  合伙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为建设好房地产投资建设的号楼工程,保证工程质量、建设工期、保障工程实施达到预期的各项计划和指标,双方就合同条款的有关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达成如下合作协议,本协议与将来备案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请双方自觉遵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桩基、土建和安装(桩基由甲方分包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工程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施工,但钢材、水泥、商品混凝土、门窗、水电暖通主材、高级装饰材料由甲方供应及水电施工由甲方提供。(甲供材料款不进入直接费,乙方决算时钢材、水泥、商品砼按定额含量所购材料市场___%取费进入决算,(材料费检测和马造________年___号文件的_____由甲方一次性支付______万元_____包干价)。

  水电主材(计取___%保管费加税金),门窗、消防系统、人防系统、智能化系统、暖通工程及防盗门、安装工程及其他专项分包工程由甲方另行分包并组织施工,乙方不对该部分进行工程预算,前述甲方分包工程应向乙方支付___%的配合费,配合费内容包括:留眼、补眼共用脚手架(不含分包单位需单独搭设的手脚架)和垂直运输机械、影响进度安排、作业降效等。除此之外,乙方不得再向甲方收取配合费。分包项目水电费用由分包单位另行挂表。另外,电梯按每台______元人民币付配合费。

  四、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甲方通知进厂为准

  竣工日期:___层___个月完成,___层___个月完成。(从乙方破土动工开始计算)。(指承包的土建、安装工程)。

  五、合同价格

  本工程合同金额:暂定价约为______万元,具体数额按以下条款予以确定。

  六、结算方式

  1.采用可调价合同,以会审后的'施工图纸和工程设计变更通知单及现场签证为计算依据,按工程量据实核算。

  2.结算依据:定额执行________年《______省综合估价表》、及________年《______省建设工程补充定额估价表》装饰采用________年《______省装饰工程综合估价表》,安装执行________年《全国统一安装定额______省单位估价表》定额。乙方采购材料价格参照从施工至竣工期间____市造价部门公布的市场材料信息价加权平均价下浮___%(没有信息价的由甲乙双方确定价格)。不同阶段的施工工期要以监理公司和工程部负责人签证为准。定额人工按________年33号文件新规定执行,如有政策调整,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注:(不再调整)

  标准:本工程___层楼按三类工程类别收取,优惠让利综合费率下浮___个点,___层楼按三类工程类别收取,优惠让利综合费率下浮___个点。五层及以下楼按四类工程类别收取,优惠让利综合费率下浮___个点。

  七、工程款的支付

  1.在单位工程施工到春节期间,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已玩擦很能够工程量的___%的工程款。

  2.在后期施工中,乙方每月____日向甲方上报经现场监理符合认可的当月完成工程量,以甲方审核的工程量为工程款支付依据,如乙方向甲方提交工程量报告后____日内,甲方未向乙表示异议,视同甲方接受该工程量报告。

  3.甲方在每月___号前(节假日顺延)根据一份上月上报经监理、甲方审核后的已完成工程量的___%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4.工程取得竣工验收报告合格后___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___%工程款;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应在业内资料上报市城建档案归档并出具归档合格备案单后___个月内完成,另外___%的工程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并审计结束后十天内付清。

  5.生于的___%工程款作为本工程的保修金,该保修金在竣工验收合格后的________年内支付。此款项___%工程量保修金,甲方在竣工验收、备案期间代乙方缴纳到市建管处,保修期满乙方到建管处领取。

  八、违约责任

  1.若双方中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须向对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2.甲方应以议标方式(乙方应选二家施工企业参与投标)选定乙方承接《______号楼》工程。涉及其他二家企业参与投标,费用由乙方自付。

  3.乙方应当确保自购的各种施工材料的产品质量和本项目工程的施工质量,若因乙方选材不当和施工中发生质量问题有乙方自行全部承担,乙方应按照《劳动法》、《安全法》用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安全意外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连带责任且乙方应处理好周边居民单位关系,文明施工,不扰乱市民正常生活,工作秩序。

  4.由于乙方施工过程中存在工程质量瑕疵,并被他人发现和取证,使甲方市场信誉下降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责任。若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或相关事项产生的损失由甲方全部负责。

  5.工期每提前一天按______元奖励,每逾期一天按4000元罚款。若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停工工期顺延并承担相应的损失。

  九、履保证金

  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______万元人民币

  2.该保证金小高层竣工之日起退还全款的___%,高层竣工之日退还剩余的___%

  3.本保证金不计利息。甲方超期还款时,超期之日起,每天按银行利息支付。

  十、其他事项

  1.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与格式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各文本内容不一致时执行本协议书的规定。

  3.安装审定的工程量,甲方将工程款转入乙方在______设立的银行账户,确保甲方付给乙方的工程款全部用于该项目的建设,若因工程款的流逝给甲方带来直接或间接的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5.乙方对外签订的任何材料购销合同等所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负全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甲乙双方采购的材料检验若需检测由乙方承担检测检验费。

  6.乙方不得将本工程转包或分包。

  7.甲乙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8.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风险金壹仟元整(包干价)。

  9.凡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___________委员会裁决。

  10.双方当事人对本协议全部条款的理解完全一致,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城乡监理合同 篇4

  发包人: (简称甲方)  承包人: (简称乙方)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建设工程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  

  3、工程范围:二楼房顶钢架 。  

  4、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5、承包面积为 ㎡,每平方价格为 元。  

  二、合同价款  总计合同金额(大写)(人民币) ,小写 。  

  三、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付清全部工程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发包人与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以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贰份,发包人与承包人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城乡监理合同 篇5

  接受劳务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劳务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劳务承包工程范围及工作内容(见附表1)  

  四、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五、承包劳务费用________元。(见附表1)  

  六、乙方投入工种及人数________人。  

  第二条 工程结算  

  第一个月预支生活费,按当月实际进场人数每人100元计算,下月结算时扣回,在工程施工进行中按当月完成的经甲方和监理验收合格工程量结算,按比例扣除保修金(结款额度不超过已完成量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予以结算。  

  第三条 工程质量  甲方根据《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和相关文件组织验收,乙方按照《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施工图纸、进度计划、技术交底、安全交底要求,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如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不合标准,必须返工修理,其工料费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工程质量低劣又无法挽救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工料损失和甲方由此造成的其它损失。  

  第四条 安全生产  

  一、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作要做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发现问题,甲方有权停止其工作并进行经济处罚。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提供的安全生产用品,乙方经检查方可使用,施工中如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二、劳动保护用品及施工中属个人使用的带电操作具如绝缘手套、胶靴等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提供安全帽、工作服和电焊手套。  

  三、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因违反消防条例和法规造成的火灾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五条 生活管理  

  一、乙方工人进场后,由甲方提供住宿,生活用品乙方自备,生活用液化气由甲方按定量提供。  

  二、生活需用之食物,由乙方自理。乙方工人如有疾病,医疗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材料供应管理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进度要求编制自己的施工进度计划并据此提出相关材料计划,材料计划经甲方工程师和项目负责人审核后方可采购。乙方应及时提供材料计划并设专人向甲方办理用料的限额领料手续。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质量要求和材料配合以施工。乙方施工中用料浪费及不合理的超出限额部分,由乙方负担。乙方在施工中做到日用日清,活完料净,保持现场整洁。  

  第七条 施工机具及耗材  

  一、乙方自备所有用到的工具和设备,保证使用需要。  

  二、甲方提供电线并提供焊条、电锤头、锯片等消耗品。  

  三、对甲方负责供应的用具,乙方应认真保管爱护,如有丢失损坏,乙方负责赔偿。  

  四、施工需用的中、小型机械,一台机械应配备一名操作工持有相关上岗证)。  

  五、乙方自备所有水钻钻头,保证使用需要。  

  第八条 现场管理  

  一、甲、乙方人员要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在甲方现场负责人统一领导下组织施工,有关计划、进度、材料供应等工作双方应密切配合,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二、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爱护财产的教育,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保卫工作,严禁偷拿现场用料,如有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  

  三、承包劳务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出入施工现场要穿戴甲方提供的工作服,戴安全帽,不准合同外人员出入现场和住宿。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承包的劳务项目,不得再行分包。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以上约定验收标准,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返工的损失,乙方应予赔偿。  

  二、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时,应由乙方赔偿甲方因影响施工计划造成的经济损失;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乙方必须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工程内容,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承包工程劳务费1%的逾期违约金。  

  四、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欠不付,按银行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对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五、由于本合同为包总量合同,除甲方原因外的各种原因造成的怠工和一些不可预见的5个工日以下的怠工,由乙方承担其费用。  

  第十条 附则  

  一、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可向建筑物所在地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本合同一式 两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三、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一条 合同附件及有效期  

  一、合同附件:  

  1.附表1;  

  2.安全协议  

  二、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全部竣工并结算完毕后失效。  接受劳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提供劳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城乡监理合同 篇6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以单位工程为准):___________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付竣工工程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监制

  一九九四年十二月

  发包方(用户)名称: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在保修期内如发生施工质量问题,工程承包方应按照国家和本市关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保修。

  一、保修期限

  自工程竣工验收并取得《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之日起计算。

  1.民用与公共建筑、一般工业建筑、构筑物的土建工程为一年,其中屋面防水工程为三年;

  2.建筑物的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六个月;

  3.建筑物的供热及供冷为一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4.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为一年;

  5.其他特殊要求的工程,其保修期限由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另行议定。

  二、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1.屋面漏雨;

  2.烟道、排气孔道、风道不通;

  3.室内地坪空鼓、开裂、起砂、面砖松动、有防水要求的地面漏水;

  4.内外墙及顶棚抹灰、面砖、墙纸、油漆等饰面脱落,墙面浆活起碱脱皮;

  5.门窗开关不灵或缝隙超过规范规定;

  6.厕所、厨房、盥洗室地面泛水倒坡积水;

  7.外墙板漏水,阳台积水;

  8.水塔、水池、有防水要求的地下室漏水;

  9.室内上下水、供热系统管道漏水、漏气、暖气不热,电器、电线漏电,照明灯具坠落;

  10.室外上下水管道漏水、堵塞、小区道路沉陷;

  11.钢、钢筋混凝土、砖石砌体结构及其它承重结构变形、裂缝超过国家规范和设计要求;

  12.因施工单位造成的其他质量问题。

  三、保修责任

  施工单位自接到建设工程质量修理通知书(式样附后)之日起,必须在两周内到达现场与建设单位共同明确责任方,商议返修内容。属施工单位责任的,如施工单位未能按期到达现场,建设单位应再次通知施工单位;施工单位自接到再次通知书起一周内仍不能到达时,建设单位有权按原设计标准自行返修,所发生的费用由原施工单位承担。

  四、保修抵押金

  1.保修抵押金计算方法。按工程结算造价扣除甲方供应的设备、成品价后的金额计算,由承包方向发包方支付保修抵押金。其中:

  (1)承包一般建安工程200万元以内的,按2.0%计算;200万元(不含200万元)至500万元的,按1.5%计算;500万元以上(不含500万元)的,按1.0%计算。

  (2)单独承包装饰工程,按1.0%计算。

  2.本工程保修抵押金为__________________元。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保修抵押金返还

  工程保修期满,发包方按以下规定向承包方返还保修抵押金。

  1.承包一般建安工程,保修期满一年,返还保修抵押金(含保修抵押金存款利息)的80%为______________元。

  保修期满三年,返还保修抵押金(含保修抵押金存款利息)全部尾款。

  2.单独承包装饰工程,保修期满一年,返还全部保修抵押金(含保修抵押金存款利息)。

  六、争议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者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调解。不愿通过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采取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第一种争议解决方式: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争议解决方式:向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双方约定按第________种争议解决方式解决。

  七、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

  2.工程保修期满,发包方按规定向承包方返还全部保修抵押金(含保修抵押金存款利息)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八、合同份数

  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分别保存。

  2.本合同副本____份,由甲乙双方分送施工合同管理机构、质量监督机构及有关部门。

  九、工程质量出现永久性缺陷的,应按照国家和本市关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在本保修范围内。

  十、属于设计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应按照国家和本市关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在本保修范围内。

  十一、双方议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施工保修单位):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公章)

  保修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发包方(用户):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建设工程城乡监理合同 篇7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甲方合同编号:

  乙方合同编号:

  勘察证书等级:

  发包人(甲方):

  勘察人(乙方):

  签订日期:

  发包人(甲方):

  勘察人(乙方):

  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担 岩土工程勘察工作。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勘察质量,经发包人、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建设地点:

  1.3工程规模、特征:

  1.4工程勘察任务委托文号、日期:

  1.5工程勘察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

  1)根据有关工程测量规程规范进行线路施工图平断面测量、根据设计的塔基位置,逐基测绘塔基平断面,对线路经过的交叉跨越、林木、障碍物等进行实地测绘,并完成满足要求的平断面图。

  2)根据有关工程地质勘察规程规范对塔基稳定性及地质构造进行论证,根据地质结构情况提供满足设计需要的地质数据,并对线路沿线地质进行调查,严格执行岩土工程勘测技术相关规程;

  3)工地工代服务,根据工程需要到现场进行服务。

  1.6承接方式

  1 勘测主要技术要求

  2 基础资料和外部协议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满足开展勘测工作的基础资料。

  3 勘测阶段及进度

  本工程的终勘定位工作定于年月日开工,外业结束7天后提交满足要求的施工图资料,由于发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或提交成果资料时,按本合同第7条规定办理。

  4 勘测文件份数

  4.1 提交甲方勘测文件数:

  1)、技术报告书;

  2)、电子文档的平断面资料及数据;

  3)、电子文档的塔基断面图及数据;

  4)、地质报告、土壤电阻率;蓝图:按乙方校审程序提供以上资料蓝图。

  5 勘测费及支付规定

  5.1 经双方友好协商,勘测费及支付规定如下:

  a、线路施工图勘测费单价为:元/km;工程终勘线路长度为 ,勘测费为¥元;ADSS光缆长度,勘测费单价为元/km;勘测费为¥元;本合同为最终价(含税)为:¥(人民币大写: )。

  b、根据审查意见有零星的改线仍由勘察方完成不再计列费用。 根据审查意见有重大调整改线的仍由勘察方完成,费用单独签订补充协议。

  5.2 支付方式

  a.合同签订后乙方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款项,支付比例与业主支付比例相同。

  d.合同价款的10%作为工程的质量保证金,工程施工完毕,线路通过验收投产一年后,没有出现因勘测、地质原因而发生工程质量问题,一次结清勘测费尾款。

  6 双方责任

  6.1委托单位

  a) 按时提供勘测设计基础资料。

  b) 负责对外协议的办理。

  c) 在勘测工作中,派出设计人员配合勘测工作。

  d) 按时支付勘测费用。

  e) 维护勘察方的勘测成果,不得擅自修改。

  f) 负责协调勘察单位与其他设计专业的关系及外部协调。

  g) 对勘察单位的工期、质量进行监督,必要时进行现场检查。

  h) 对勘察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

  i) 对勘测过程中所发生的青苗赔偿进行核实。

  6.2勘测单位

  a) 根据合同及双方议定内容,派出能够胜任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地质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220kV及以下架空送电线路勘测技术规程》DL/T 5076-20__开展勘测工作。

  b) 对每天所勘测的数据应当晚内完成内业处理,对勘测工作的质量和安全负责。

  c) 现场工作服从委托方的统一指挥和安排,并严格按委托方要求配合工作。委托方提出针对性的勘测要求时,勘测单位应积极给予支持、配合。

  d) 勘测单位指派专人为该工程勘察方负责人,在勘测过程中不得离开该工程现场。

  e) 勘察方必须保证在该项目上的人员、仪器的配备,现场至少应配备相应的作业组。

  f) 在勘测过程中勘察方负责勘测人员及勘测民工的一切费用,且由勘察方负责勘测民工车辆,并对其车辆、交通、人员的安全负完全责任。

  7违约规定

  7.1委托单位

  a、由于计划变更或其它原因而不履行合同时,无权请求返还预付款,并再支付勘察方已完成部分的费用后,合同相应失效。

  b、由于设计变更引起勘测返工或需重做勘测时,除结清原勘测费外,应根据返工多少,增付相应的勘测费。

  C、委托单位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拨付勘测费,每超过一日历天,应偿付未支付勘察费的千分之一逾期违约金。

  7.2勘测单位

  a、勘察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委托方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勘测,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测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规定日期30天未提交阶段勘测资料,应偿付逾期违约金。违约金额以该阶段勘测费的5%计算,按月累加。

  b、由于勘察人提供的勘测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勘测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勘测人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勘测人应承担全部勘测费用。由于勘测错误,造成重大质量事故,而使施工返工或延误工期时,除应免收与该部分相应的勘测费外,还应支付因本次勘测失误给委托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

  c、由于勘察方原因造成勘测成果质量低劣,不能满足设计施工技术要求时,造成的返工费由勘察方承担。

  d、勘察方在勘测过程中应采取严密的安全措施,确保勘测安全,并对派出车辆、人员及聘用民工的人身安全负责。

  e、由于勘测单位原因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提交勘测成果资料,每超过一日历天,应承担勘察费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7.3上述未尽事项以及发生争议等问题的处理均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执行,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委托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7 知识产权约定

  勘测成果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转让给第三方使用。

  8 合同有效期

  a) 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b) 合同规定的双方责任的义务履行完成后,自动失效。

  9 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 份;甲方份;乙方 份。

  发包人: 勘察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建设工程城乡监理合同 篇8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

  本工程在保修期内如发生施工质量问题,工程承包方应按照国家和本市关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保修。

  一、保修期限:

  自工程竣工验收并取得《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之日起计算。

  1.民用与公共建筑、一般工业建筑、构筑物的土建工程为一年,其中屋面防水工程为三年;

  2.建筑物的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六个月;

  3.建筑物的供热及供冷为一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4.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为一年;

  5.其他特殊要求的工程,其保修期限由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另行议定。

  二、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1.屋面漏雨;

  2.烟道、排气孔道、风道不通;

  3.室内地坪空鼓、开裂、起砂、面砖松动、有防水要求的地面漏水;

  4.内外墙及顶棚抹灰、面砖、墙纸、油漆等饰面脱落,墙面浆活起碱脱皮;

  5.门窗开关不灵或缝隙超过规范规定;

  6.厕所、厨房、盥洗室地面泛水倒坡积水;

  7.外墙板漏水,阳台积水;

  8.水塔、水池、有防水要求的地下室漏水;

  9.室内上下水、供热系统管道漏水、漏气、暖气不热,电器、电线漏电,照明灯具坠落;

  10.室外上下水管道漏水、堵塞、小区道路沉陷;

  11.钢、钢筋混凝土、砖石砌体结构及其它承重结构变形、裂缝超过国家规范和设计要求;

  12.因施工单位造成的其他质量问题。

  三、保修责任:

  施工单位自接到建设工程质量修理通知书(式样附后)之日起,必须在两周内到达现场与建设单位共同明确责任方,商议返修内容。属施工单位责任的,如施工单位未能按期到达现场,建设单位应再次通知施工单位;施工单位自接到再次通知书起一周内仍不能到达时,建设单位有权按原设计标准自行返修,所发生的费用由原施工单位承担。

  四、保修抵押金:

  1.保修抵押金计算方法。按工程结算造价扣除甲方供应的设备、成品价后的金额计算,由承包方向发包方支付保修抵押金。其中:

  (1)承包一般建安工程200万元以内的,按2.0%计算;200万元(不含200万元)至500万元的,按1.5%计算;500万元以上(不含500万元)的,按1.0%计算。

  (2)单独承包装饰工程,按1.0%计算。

  2.本工程保修抵押金为_________元。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

  五、保修抵押金返还:

  工程保修期满,发包方按以下规定向承包方返还保修抵押金。

  1.承包一般建安工程,保修期满一年,返还保修抵押金(含保修抵押金存款利息)的80%为_______元。

  保修期满三年,返还保修抵押金(含保修抵押金存款利息)全部尾款。

  2.单独承包装饰工程,保修期满一年,返还全部保修抵押金(含保修抵押金存款利息)。

  六、争议: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者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调解。不愿通过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采取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第一种争议解决方式: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争议解决方式: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双方约定按第____种争议解决方式解决。

  七、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

  2.工程保修期满,发包方按规定向承包方返还全部保修抵押金(含保修抵押金存款利息)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八、合同份数。

  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分别保存。

  2.本合同副本__份,由甲乙双方分送施工合同管理机构、质量监督机构及有关部门。

  九、工程质量出现永久性缺陷的,应按照国家和本市关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在本保修范围内。

  十、属于设计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应按照国家和本市关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在本保修范围内。

  十一、双方议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施工保修单位):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公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用户):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公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城乡监理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精神,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工程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权力与义务,特签订如下协议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方式

  三、工程承包内容

  四、合同价款

  五、付款方式

  六、总工期要求个工作日。

  七、甲方责任

  1.甲方在通知乙方进场时,施工场地应具备三通一平等开工条件。

  2.甲方应按合同付款方式及时支付乙方工程款,若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停止施工,由甲方承担已完工程损失和乙方所有经济损失。

  八、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工期内施工完毕,并符合验收要求。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和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责任:_________________质量问题由乙方维修解决至合格,延误期每日罚款元。

  九、工程质量、安全及保修

  1.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精心施工,工程质量符合验收标准。

  2.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工程质量负责保修一年。

  十、争议及解决办法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和解、调解不成的,按以下方式解决争议: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种解决方式:_________________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_________________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____ 日 _____年 _____月____ 日

建设工程城乡监理合同 篇10

  招标编号:

  (投标侯选人名称):

  鉴于你单位已通过招标人组织的 的投标资格预审,且已确认将按即将发出的招标文件的要求参与上述工程的投标,现邀请贵司作为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就上述工程的施工招标进行密封投标。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结构形式:

  场地面积:

  计划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质量等级:

  资金来源:

  招标范围:

  二、招标文件的取得  招标文件将于 年 月 日 时至 时在以下地点发售:    地 址:   联系人: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 ,以 方式支付给 。(说明费用是否退还,是否要求准备图纸等的押金以及具体规定,还应说明购买多套招标文件的规定)

  三、投标地点及截止时间  本招标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为 年 月 日 时 分。  投标人应按前款规定的时间或按招标文件规定所延长的时间到以下地点递交投标文件:

  地址:

  如果投标人在非投标截止时间当日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递送至下列地址: 地 址: 联系人:

  四、开 标  本招标工程将于 年 月 日 时 分在以下地点开标:

  地址: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派代表出席。

  五、自投标截止日期起,投标文件有效期为 日历天。

  六、中标通知书将在 年 月 日之前发出(传真有效)。

  七、如投标人需咨询有关本工程招标投标的其它事宜,请按下述方式联系:

  地 址:

  联系人: 电话/传真:

  招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经办人:

  日期: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城乡监理合同 篇11

  服务方合同编号: 号

  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制定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服务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对其开发建设(承建)的______进行检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___质量检测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建筑面积:

  结构类型: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万元

  工程检测范围 。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查施工范本)

  1. 中标通知书(如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有);

  3.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 通用合同条款;

  5、工程检测与相关服务规范

  6、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如有)

  7、图纸

  8. 附录,即: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质量要求

  按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委托单位的检测内容、完成时间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

  五、检测项目负责人

  检测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

  六、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签约合同总价为(大写): (此报价已包括了实施和完成本项目的检测服务所需的检测项目清单费、技术服务费、检测修缮费、交通、通讯、保险、税费和利润)。

  1、具体检测内容及抽检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2、合同价格形式为 总价包干 。

  七、双方承诺

  1. 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为乙方开展工程质量检测提供条件,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

  2. 乙方向甲方承诺:

  (1)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质量检测报告与相关服务。

  (2)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检测工作,不转包或违法分包。

  3.甲方和乙方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2. 订立地点: 。

  3、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4、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生效。

  5、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份。

  甲方: 乙方: (盖章)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签字) 的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第二部分 通用条件

  1. 定义与解释

  1.1 定义

  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工程质量检测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

  1.1.2 “工程质量检测”是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接受委托,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对建设工程及其所使用的建筑材料、中间产品、设备、构配件的质量安全、使用功能等进行测试的活动。

  1.1.3 “相关服务”是指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受委托方的委托 ,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建造、保修、使用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

  1.1.4 “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乙方的工作。

  1.1.5 “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乙方的工作。

  1.1.6 “项目负责人”是指代表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全面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检测人员。

  1.1.7 “酬金”是指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乙方的金额。

  1.1.8 “正常工作酬金”是指乙方完成正常工作,甲方应给付乙方并在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

  1.1.9 “附加工作酬金”是指乙方完成附加工作,甲方应给付乙方的金额。

  1.1.10 “一方”是指甲方或乙方;“双方”是指甲方和乙方;“第三方”是指除甲方和乙方以外的有关方。

  1.1.11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12 “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

  1.1.13“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

  1.1.14 “不可抗力”是指甲方和乙方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检测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1.2 解释

  1.2.1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

  1.2.2 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专用条件及附录A、附录B;

  (4)通用条件;

  (5)投标文件。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2. 乙方义务

  2.1 乙方的工作范围和内容

  2.1.1 乙方工作范围和内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2.1.2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在附录A中约定。

  2.2 工程质量检测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工程质量检测依据包括:

  (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

  (2)与工程有关的标准;

  (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

  (4)本合同及委托方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

  双方根据工程的行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条件中具体约定工程质量检测依据。

  2.2.2 相关服务依据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2.3 项目组成员

  2.3.1 乙方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

  2.3.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及重要岗位检测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工程质量检测工作正常进行。

  2.3.3乙方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组人员。乙方更换项目组人员时,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乙方更换项目组其他检测人员,并通知委托方。

  2.3.4 乙方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检测人员:

  (1)严重过失行为的;

  (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

  (3)涉嫌犯罪的;

  (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

  (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

  (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2.3.5 甲方可要求乙方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组工程质量检测人员。

  2.4 履行职责

  乙方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本合同履行职责。

  2.4.1 在工程质量检测与相关服务范围内,甲方提出的意见和要求,乙方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

  2.5 提交报告

  乙方应按专用条件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甲方提交工程质量检测与相关服务的报告。

  2.6 文件资料

  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甲方应在现场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等相关文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工程质量检测有关文件归档。

  2.7 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乙方无偿使用附录B中由甲方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场地、资料、设备。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甲方提供的房屋、设备属于甲方的财产,乙方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这些房屋、设备的清单提交甲方,并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

  3.甲方的义务

  3.1 提供资料

  甲方应按照附录B约定,无偿向乙方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最新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

  3.2 提供工作条件

  甲方应为乙方完成工程质量检测与相关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

  3.2.1 甲方应按照附录B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场地、设备,供乙方无偿使用。

  3.2.2 甲方应负责协调工程建设中所有外部关系,为乙方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

  3.3 委托方代表

  甲方应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乙方联系。甲方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7天内,将甲方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乙方。当甲方更换甲方代表时,应及时通知(含书面)乙方。

  3.4答复

  甲方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乙方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

  3.5 支付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酬金。

  4. 违约责任

  4.1 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1.1 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委托方损失。赔偿金额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乙方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的,其承担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4.1.2 乙方向甲方的索赔不成立时,乙方应赔偿委托方由此发生的费用。

  4.2 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2.1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

  4.2.2 甲方向乙方的索赔不成立时,甲方应赔偿乙方由此引起的费用。

  4.2.3 甲方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28天,应按专用条件约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4.3 除外责任

  因非乙方的原因,且乙方无过错,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等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害。

  5. 支付

  5.1 支付货币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比例和汇率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5.2 支付申请

  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时间的7天前,向甲方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

  5.3 支付酬金

  支付的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

  5.4 有争议部分的付款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甲方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第7条约定办理。

  6. 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生效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甲方和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本合同生效。

  6.2变更

  6.2.1 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

  6.2.2变更估价原则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变更估价按照本款约定处理: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认定;

  (3)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变更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15%的,或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的原则,由合同当事人按照第4.4款〔商定或确定〕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6.2.3除不可抗力外,因非乙方原因导致乙方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乙方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甲方。增加的检测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由双方协商确定。

  6.2.4合同生效后,如果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乙方不能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除不可抗力外,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应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由双方协商确定。乙方用于恢复服务的准备时间不应超过28天。

  6.2.5合同签订后,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执行。由此引起检测与相关服务的数量、范围、时间、酬金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进行相应调整。

  6.2.6 因非乙方原因造成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量增加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由双方协商确定。

  6.2.7因工程规模、检测范围的变化导致乙方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由双方协商确定。

  6.3 暂停与解除

  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外,当一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另一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约定暂停履行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

  6.3.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双方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原因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已无意义,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或乙方的部分义务。在解除之前,乙方应作出合理安排,使开支减至最小。

  因解除本合同或解除乙方的部分义务导致乙方遭受的损失,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甲方予以补偿,补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解除本合同的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6.3.2 当乙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甲方应通知乙方限期改正。若甲方在乙方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未收到乙方书面形式的合理解释,则可在7天后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乙方时本合同解除。甲方应将检测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限期改正通知到达乙方之日,但乙方应承担第4.1款约定的责任。

  6.3.3 乙方在专用条件5.3中约定的支付之日起28天后仍未收到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应付的款项,可向甲方发出催付通知。甲方接到通知14天后仍未支付或未提出乙方可以接受的延期支付安排,乙方可向甲方发出暂停工作的通知并可自行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暂停工作后14天内乙方仍未获得甲方应付酬金或甲方的合理答复,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甲方时本合同解除。甲方应承担第4.2.3款约定的责任。

  6.3.4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时,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可暂停或解除本合同。

  6.3.5 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清理、争议解决方式的条件仍然有效。

  6.4 终止

  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即告终止:

  (1)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

  (2)甲方与乙方结清并支付全部酬金。

  7. 争议解决

  7.1协商

  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彼此间的争议。

  7.2调解

  如果双方不能在14天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

  7.3仲裁或诉讼

  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其他

  8.1 外出考察费用

  经甲方同意,检测人员外出考察发生的费用由甲方审核后支付。

  8.2咨询费用

  经甲方同意,根据工程需要由乙方组织的相关咨询论证会以及聘请相关专家等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3 守法诚信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处获得任何经济利益。

  8.4 保密

  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5 通知

  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送达对方时生效,收件人应书面签收。

  8.6 著作权

  乙方对其编制的文件拥有著作权。

  乙方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有关检测与相关服务的资料。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如果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检测与相关服务的资料,应当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1. 定义与解释

  1.2 解释

  1.2.1 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 / 。

  1.2.2 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 按第一部分第三条顺序 。

  2. 乙方义务

  2.1 工程质量检测的范围和内容

  2.1.1 工程质量检测范围如下第 项所述:

  1、见证取样检测

  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验、钢筋(含焊接与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验、砂、石常规检验、混凝土检验、砂浆检验、简易土工检验、混凝土掺加剂检验、防水卷材检验、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及组合件检验、沥青检验、沥青混合料检验、墙体材料(强度)检验、建筑装饰材料技术性能检验等检测项目。

  2、节能检测

  挤塑板、燃烧性能、网格布、电线、中空玻璃、遮阳系数、建筑门窗、保温砂浆、抗裂砂浆、墙体传热、外墙节能钻心等检测项目

  3、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地基承载力静载检测、桩的承载力检测、桩身完整性检测、锚杆、锚索锁定力检测、静力、动力触探检测等检测项目。

  4、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混凝土强度检测、砂浆强度检测、砌体强度检测、尺寸偏差、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混凝土构件结构性能检测、后置埋件的力学性能检测、变形观测、建筑门窗检测、结构粘结强度、锚栓和植筋检测、结构裂缝检测、混凝土缺陷检测等检测项目。

  5、建筑幕墙工程检测

  建筑幕墙的气密性、水密性、风压变形性能、层间变位性能检测、幕墙用型材强度检测、型材的镀(涂)层厚度检测、硅酮结构胶相容性检测、硅酮结构胶剥离粘结性检测等检测项目。

  6、钢结构工程检测

  钢结构焊接质量无损检测、钢结构防腐及防火涂装检测、钢结构节点检测、机械连接用紧固标准件及高强度螺栓力学性能检测、钢结构的变形检测、钢材、钢铸件力学性能检测等检测项目。

  7、室内环境检测

  室内环境污染物、建筑材料、土壤中氡浓度等检测项目。

  8、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检测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水压试验)、建筑电气工程(绝缘电阻、接地电阻)、通风与空调工程等检测项目。

  2.1.2 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内容还包括: 。

  (如乙方缺少某些特殊的分项工程的检测资质,允许乙方将此类分项工程的检测服务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2 工程质量检测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 工程质量检测依据包括:

  按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委托单位的检测内容、完成时间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2.2.2 相关服务依据包括:

  2.3检测项目负责人

  2.3.1 乙方检测总负责人为:

  各检测项目组负责人为:

  2.3.2 总负责人的职责:

  检测项目组负责人的职责:

  2.3.3检测总负责人和各检测项目组如有变更,乙方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通知中应当载明继任人的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继任总负责人或检测项目组负责人继续履行2.3.2项约定的职责。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总负责人和项目组负责人。乙方擅自更换总负责人和项目组负责人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3.4 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检测总负责人或检测项目组负责人。通知中应当载明要求更换的理由。乙方应在接到更换通知后14天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的改进报告。甲方收到报告后仍要求更换的,乙方应在接到第二次更换通知的28天内进行更换,并将新任命的总负责人或检测项目组负责人的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书面通知甲方。继任总负责人或检测项目组负责人继续履行2.3.2项约定的职责。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总负责人或检测项目组负责人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5 提交报告

  乙方应提交报告的种类、时间和份数:自接所对应的工程质量检测项目之日起 3-7 天(含出检测报告的时间),具体时间安排以对应工程项目监理通知为准。份数4份。

  2.7 使用甲方的财产

  由甲方无偿提供的房屋、场地、设备的所有权属于: 无提供 。

  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后 天内移交甲方无偿提供的房屋、场地、设备。移交的时间和方式为: 。

  3. 甲方义务

  3.3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为: 。

  3.4 答复

  甲方同意在 10 天内,对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4. 违约责任

  4.1 乙方的违约责任

  4.1.1乙方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由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明确)

  4.2 甲方的违约责任

  4.2.3 甲方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

  (由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明确)

  5.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5.5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包干。

  5.6预付款:无

  5.8检测进度款支付

  支付次数支付时间支付比例支付金额(万元)

  首付款

  第二次付款

  第三次付款

  最后付款

  5.9支付账户

  6. 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 生效

  本合同生效条件:①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②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财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③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

  7. 争议解决

  7.2 调解

  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 ①、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②、因服务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质量进行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服务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③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本合同签订地为钟山县进行调解。

  7.3 仲裁或诉讼

  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 2 种方式:

  (1)提请 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其他

  8.2 咨询费用

  委托方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 天内支付咨询费用。

  8.4 保密

  甲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乙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8.6著作权

  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检测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

  。

  9. 补充条款

  。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A-1

  A-2 其他(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

  。

  附录B 甲方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B-1 甲方派遣的人员

  名称数量工作要求提供时间

  1. 工程技术人员

  2. 辅助工作人员

  3. 其他人员

  B-2 甲方提供的房屋、场地

  名称数量面积提供时间

  1. 设备用房

  2. 样品用房

  3. 设备场地

  B-3 甲方提供的资料

  名称份数提供时间备注

  1. 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

  2. 施工资料

  3. 监理资料

  其他文件

  B-4 甲方提供的设备

  名称数量型号与规格提供时间

  1. 办公设备

  2. 交通工具

  3. 水

  4. 电

  5. 照明

  6. 爬梯

  B-5甲方负责修复乙方为实施检测工作所必需对工程进行破拆的部位。

  B-6甲方负责修筑乙方车辆在检测场地内为实施检测工作所必需的简易道路。

  B-7甲方负责在检测场地内提供为乙方实施检测工作所必需的工作环境(含检测工作面、水电条件等)。

  B-8乙方与甲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

建设工程城乡监理合同 篇12

  建设单位: (甲方)

  施工单位: (乙方)

  监理单位: (丙方)

  为保护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健康和企业财产,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职责,保障施工的顺利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就工程安全管理的责任和义务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

  建筑面积:

  工程地点:

  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结束日期:年 月 日

  三、协议内容:

  (一)施工单位责任(乙方):

  1、严格执行北京市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遵守协议中所规定的条款。

  2、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上岗作业。进入现场必须按标准正确穿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3、因安全措施不落实,安全防护未达到标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和违反协议条款,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由肇事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和一切经济损失。

  4、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实施统一管理。施工现场设专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5、及时向施工人员传达国家、北京市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经常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活动。

  6、负责施工人员入场前的安全教育培训,告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违章作业的危害,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

  7、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并严格履行签字手续,对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督促、检查隐患的整改落实。

  8、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并对持证操作情况进行检查,将证件复印件备案,严禁无证作业。

  9、纠正施工人员的违章、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规章制度的人员,按照安全生产奖罚规定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10、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施工机械设备和电器设备,在使用前进行检查确认。安全防护、保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11、定期组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积极参与安全宣传活动。

  12、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建设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落实隐患整改。

  13、严禁雇佣未成年和年龄超过60周岁的劳务人员,必须保证从业人员身体和心理健康,因违反本条规定,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和其它事故,承担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15、因安全措施不落实,安全防护未达到标准,安全隐患未整改或未进行有效控制,以及个人违章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施工单位承担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16、发生伤亡事故,优先抢救受伤人员,及时通知建设单位,积极进行事故调查,承担事故责任和损失。

  17、施工人员有权拒绝甲方以及其他有关方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及时撤离。

  (二)、监理单位责任(丙方)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令、规程制度和上级相关规定。

  2、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理控制全面负责,监理项目部在开工前应认真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条件。

  3、工程开工前监理部门必须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4、审查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施工单位负责人必须签字。

  5、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每天对施工现场安全情况进行巡视,配合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对监理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部位,及时书面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责令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并呈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拒不停止施工,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6、监理部门在做好监理规划和工作实施细则时,应把监理对安全生产的控制实施,作为一项必要的内容列入工作规划中,规范安全控制程序。

  7、做好每次监理例会,把安全管理工作,作为一次重要的议事内容,加强对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的协调,对现场安全技术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制定有效对策。

  8、对每日施工运行过程中安全技术、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在监理日志中做好专项记录,月报中列出专项对每月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控制方法。

  9、实行安全生产逐级检查制度,监理部应实行周检、月检检查制度。

  四、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1、本协议经三方安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在完成工作内容、所有施工人员撤离施工现场后,即宣告终止。

  十一、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建设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施工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监理单位:(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城乡监理合同 篇13

  上诉人(原审被告)内黄__________燃气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职务经理。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__________,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汉族,住_________________。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__________,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汉族,住_________________。

  上诉人不服_______人民法院(_______)豫_______民初_______号民事判决,现依法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请求依法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或查明事实后依法改判:驳回被上诉人张_______原审对内黄_______燃气有限公司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

  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要求上诉人承担本案连带责任于法无据。

  首先,原判认定内_______燃气有限公司_______项目部是内_______燃气有限公司是错误的。

  内_______燃气有限公司是依法设立的法人企业,自公司成立以来,从未设立任何项目部,更未设立河南**项目部。原判认为“_______燃气公司的_______项目部与_______签订合作协议”无事实根据。上诉人认为,内_______燃气有限公司与内_______燃气有限公司河南_______项目部不是同一主体,不存在隶属关系,也无法律上的任何利害关系。

  上诉人在_______部分乡镇包括_______开展有天然气安装工程业务,但上诉人已将该工程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全部承包给了具有法人资质的河南_____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双方签订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上诉人与河南_______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从未与任何人签订任何承包合同或者施工合同,更不可能成立什么河_______项目部。被上诉人_______在原审提交的_______与内_______燃气有限公司河南**项目部签订的燃气施工内部合作协议与上诉人无关,原判将河南**项目部认定为上诉人的公司属牵强附会。

  上诉人认为,本案应当举证证明内黄_______燃气有限公司河南_______项目部是否具有民事主体资格,是否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设立内黄_______燃气有限公司河南_______项目部的机构是谁。以上问题弄清楚了,其他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依据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查明以上事实举证责任在被上诉人张_______一方。原判在没有查明以上事实的前提下,仅凭被上诉人提交的《燃气施工内部合作协议》冠上了上诉人的名称就认定是上诉人公司的行为是不负责任的。

  其次,原判要求上诉人承担连带责任于法无据。

  原审原告张_______受雇于被上诉人王_______,张_______在受雇过程中受到伤害,应当得到赔偿。而上诉人将该工程整体承包给了河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河南_______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又将该工程一部分承包给了没有建筑资质的王_______,对于张_______在工作中受到的伤害应当由王_______承担赔偿责任,河南_______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现原判要求上诉人承担连带责任有悖法律规定。

  总之,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要求上诉人承担连带责任于法无据。望二审法院依法准入上诉人上诉请求。

  此致

  _______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_______燃气有限公司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建设工程城乡监理合同 篇14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方的室内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内容及做法(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预算表)。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方包工、包料;  

  (2)承包方包工、部分包料(承包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表),发包方提供部分材料(发包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表);  

  (3)承包方包工、发包方包料(发包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 工程期限________个工作日,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5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元(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方式提供:  

  (1)发包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方、承包方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发包方委托承包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方、承包方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大写)____________元,由发包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 发包方义务  

  4.1 开工前________天,为承包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周边邻居之间的关系;  

  4.4 不拆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 施工期间发包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6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 承包方义务  

  5.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 保护好原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5.5 施工期间现场施工人员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或变更项目预算表),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七条 材料的提供  

  7.1 由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发包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7.2 由承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承包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表),承包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方,并接受发包方检验。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 因发包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因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工期顺延。  

  8.3 发包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工期相应顺延。  

  8.4 因承包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在____日内由甲方或甲方代表提出具体整改方案的,返工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工期协商顺延, 同一质量问题

  第二次整改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____省装饰协会主管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方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施工改造完工, 开关插座定位验收; 防水层经48小时试水不漏;  

  (2)泥工粉砌新墙完毕, 墙、地砖铺贴完工;  

  (3)木工吊顶,木制品完工;  

  (4)油漆工程完工;  

  (5)全部工程完工。 承包方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方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10.2 工程竣工后,承包方应通知发包方验收,发包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10.3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12个月,12个月后收费保修。保修内容为本公司施工过的项目,因外力引起的损坏和其它单位提供的设备,工程项目收费维修。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

  1.1 双方约定按以下__2_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签定后,发包方按约定直接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的35%预付款,即_________元;水电改造完工后,发包方按约定直接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的45%进度款,即___________元;木作工程工程完工后发包方按约定直接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20%余额款加(减)增减项,即_________元(-增减项)。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天内支付余款5%,即_________元.  ( 2 )其他支付方式:  1

  1.2 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方。发包方接到资料后____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验收单(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并签字,发包方应在签字后三天内向承包方结清每期工程进度款。  1

  1.3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方应向发包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税金另计)。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

  2.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

  2.2 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方负责。  1

  2.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

  2.4 发包方未按期支付每次工程进度款的(验收签字____日内),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发包价2‰元,七天后乙方可中止合约。  1

  2.5 由于承包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发包价2‰元。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省装饰协会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几项具体规定  1

  4.1 工程施工中产生的垃圾,由承包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发包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 (此费用含在工程价款内)。有关单位向发包方收取的各项收费和押金由发包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1

  4.2 施工期间,承包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____点______分至______点______分;下午______点______分至______点______分。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1

  6.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

  6.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

  6.3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份。  1

  6.4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包方(乙方) (签字、盖章): 发包方(甲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城乡监理合同 篇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住宅装饰工程施工的特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就双方的住宅装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  

  2、 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双方确认的工程预算表、施工图和工程内容。  

  3、 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____种方式。  

  (1)包工包料;  

  (2)包工、包部分材料;  

  (3)包工不包料。  

  4、 工程期限及保修期:  工程期限_____天。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保修期:____月。自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计算,并由乙方开具工程保修单。  

  5、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总价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_元,  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工前三天  支付(合同总价60%)___________元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支付(合同总价35%)___________元  双方验收合格  支付(合同总价5% )___________元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单,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由甲方在五天内审核完毕如无异议视为同意,并在签字同时结清工程余款,工程发票(合同总价)中所应缴纳的税金由甲方承担。  

  二、双方应尽的责任及义务  甲方:  

  1、 开工前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腾空房间,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腾空的部分房屋而滞留的家具、陈设应归堆,遮盖,采取保护措施;  

  2、 提供施工期间的39;水源、电源,并承担相应费用;  

  3、 负责协调施工队和邻里之间的关系;  

  4、 不得变动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如确需折改原建筑结构、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6、 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进行检查和监督;  

  7、 甲方家庭成员对工程的意见,均需经过甲方代表与乙方接触。  乙方:  

  1、 根据施工图纸,提供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备案认可;  

  2、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3、 负责对现场设施和工程成品的保护,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害等事故发生,如有发生,应尽快负责修复;  

  4、 文明施工,佩证上岗,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尽量减少噪音,不扰民及污染环境,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三、工程变更  

  1、 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  

  2、 甲方私自与工地施工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由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延误工期的,还应赔偿。  

  四、材料、设备的供应  

  1、 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为附合设计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施工进度计划及时供应到现场,并事先通知乙方,双方对所供应材料的数量及外观进行共同验收,办理交接手续后由乙方负责保管,并收取一定的保管费用,如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 甲供材料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用,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格补偿给甲方。  

  3、 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必须与所供的材料明细表中的品种、规格、型号、品种、等级、质量、计量标准及数量相符,经甲方签字认可后再行使用。  

  4、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国家标准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时,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其后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五、质量标准及验收  

  1、 本工程质量标准按年____月____日发布的____省《住宅装饰质量标准》执行。  

  2、 工程验收分隐蔽工程验收、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三部分,其中对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应由甲、乙双方及时办理,以便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甲方如不能按通知时间到现场视作同意。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在5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 如甲方因故不能在5天内参加验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验收合格签字后,结清工程余款,工程保修单即行生效  

  3、 如未经验收,甲方自行搬入家具或居住,则视为验收合格。  

  4、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质检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验证,经验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及质量标准的,验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符合合同约定和质量标准的,验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5、 室内环境质量  乙方与甲方共同做到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年____月____日发布实施)的建筑装饰材料。工程完工后,乙方应根据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和建设部年____月____日联合发布实施的“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进行室内环境的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检测费用根据建设部建办质17号文件精神,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属装修装饰工程最后一个环节,应列入工程预算中,检测结不合格,双方应分析原因,明确责任,责任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治理费用。  

  6、 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和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并另签补充合同。  

  六、工期延误  

  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签字,工期相应顺延:  

  (1) 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 不可抗力;  

  (3)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 甲方不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4、 因乙方责任未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或造成的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七、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的姓名、联系电话及其职责等通知乙方。  

  八、违约责任  

  1、 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在双方未取得一致意见并办理合同终止手续的情况下擅自解除合同,应按合同总造价的5%作为违约金,会付给对方,因一方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时,应进行补偿。如一方因故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过另一方法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3、 甲方责任:  

  (1) 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要求提供材料、设备,应偿付乙方因此造成的停工、误工机械台班的实际损失。  

  (2)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的规格差异,乙方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3) 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造成质量问题或损坏,由甲方承担责任。  

  (4) 甲方未按约定期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1‰的滞纳金。  

  (5) 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要求乙方拆除原有建筑结构设备管线,乙方有权拒绝施工。  

  4、 乙方责任  

  (1) 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要求无偿修理或返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 乙方擅自折改原有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造成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承担。  

  (3) 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等,如有损坏,应予赔偿。  

  (4) 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合同价款1‰的滞纳金。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的,可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其它约定事项  

  1、 因施工而产生的垃圾清除和材料搬运,甲方可委托乙方负责,其费用由甲方负责。  

  2、 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钥匙各1把,交乙方保箮,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由乙方当场安装好后交付甲方使用。  十

  一、附则  

  1、 双方另有约定,可签订补充合同。  

  2、 本合同(包括附表)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3、 本合同和补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非法转包。  

  5、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盖章):___

  经办人:_________  电话或手机:___________

  电话或手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工程工程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制作

  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名称:  

  二、制作工艺、数量和其他  

  三、合同总金额:人民币 ( 元)  

  四、完成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制作安装并交乙方进行验收。  

  五、结算方式:乙方先付甲方订金

  元,甲方应开具收据给乙方。甲方按乙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严格按报价工艺完成相关物料的成品制作、安装并交乙方进行验收。在乙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凭甲方开具的收据一次性付清本合同尾款,共人民币元(

  )。  

  六、双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必须按合同时间付款,逾期未付款者,每逾期____日,乙方按应付款的千分之五(5‰)收取违约金,直至所有款项付清为止。  

  2、乙方提供的样版、设计图等不够清晰,规格不符,甲方已要求更改,但乙方没有更改而按样品做出产品时,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3、甲方出具的样品、报价单、价格表、订单确认等文件资料的打印、书写或其他的错漏,可以更正,且甲方对此类错误不承担任何责任。  

  4、如甲方不能准时按质按量制作完成,每逾期____日应按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三(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如甲方按乙方提出的要求制作的成品不符合乙方要求,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重做,并由甲方承担重做费用。  

  6、甲方经两次重做后仍不符合乙方要求,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将已收款返还给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7、 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 提请裁决。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直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甲方经办人:乙方经办人:________年____月 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城乡监理合同 篇16

  一、基本建设借贷合同示范文本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及有关规定,借款人为基本建设向贷款人申请贷款,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万元。用于______________。预计分年用款为;

  _______年_______万元;_______年_______万元;

  _______年_______万元;_______年_______万元;

  _______年_______万元;_______年_______万元。

  实际分年用款以国家批准的年度投资计划和上级行下达的信贷计划为准。

  第二条借款人保证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用国家规定的还款资金偿还全部贷款。分年分次还款计划为:

  _______年_______万元;_______年_______万元;

  _______年_______万元;_______年_______万元;

  _______年_______万元;_______年_______万元。

  第三条贷款利息:按年息_______%计算,按季计收并计算复利。借款人如不能按本合同规定的分年分次还款计划归还的部分作逾期处理,加收利息30%。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利率变动,本合同贷款利率亦作相应调整。

  第四条归还贷款的资金来源按国家有关规定双方商定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对偿还贷款本息以抵押或第三方保证的方式提供担保,抵押(或保证)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第五条贷款到期,借款人如不能按期偿还,由担保单位代为偿还,担保单位在接到贷款人还款通知三个月后仍未归还,贷款人可直接从借款人或担保单位的各项投资或存款中扣收;以抵押方式提供担保的,可变卖抵押财产归还贷款。

  第六条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税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七条贷款人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人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人应提供有关的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

  借款人如果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人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原定利率加息100%。

  第八条本合同自签章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失效.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三份,借款人、贷款人、担保单位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份。

  借款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贷款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担保单位:(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二、借款合同的概述

  借款合同的名片: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1.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1)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

  (2)借款人还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时,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也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同期限内返还。但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2.借款利息的规定

  (1)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2)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当事人可以协议补

  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时,借款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1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1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3)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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