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公主》读后感 篇1
这几天,我读了《小公主》一书。其实,在我刚开始读的时候,我一点都不想读这本书,觉得这本书是女孩读的东西,后来才发现它是一本很有意思的书。
文中的“小公主”指的是一个十分聪明的小女孩——英国驻印度军官独生女儿萨拉·克鲁,她出生后,母亲就去世了,由父亲莱福·克鲁把她养大。七岁的时候,父亲便把她送进了伦敦的某一学校读书。由于家境的富裕,她理所当然地成为学校特别重视的学生,还被虚荣心强,很势力的铭校长看作是学校的荣耀;同时也成为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小公主”。可是,正当她站在充满快乐的荣誉的顶峰时,不幸却慢慢靠近她。莎拉的父亲,由于事业上的失败,再加上生了一场重病,去世了。这时的莎拉就突然跌入了不幸与苦难的深渊,就在一夜之间,她由一个万千宠爱的“小公主”,一下子变成了一文不值的“小女佣”。她在遭到突如其来的打击之后,并没有因此而消沉;她身上原有的一些高尚品质,也没有因为灾难的到来,而发生变化。就在这世态炎凉的现实中,由于她的善良和乐于助人的高尚品质,终于使她成了人们心目中的真正的小公主。
故事的主人公小萨拉有许多优点令人敬佩,她善良,能放下架子和童工贝基、小不点洛蒂和差生埃芒加德交朋友;能在自己饥饿时把大部分面包送给流浪的小女孩安妮,全身散发着公主所特有的尊贵。她高傲、镇定,对于她这个年龄的人,她显得十分早熟,别人责骂她、侮辱她,她总会以优雅的姿态令别人说不出话来,这更突出了她的与众不同的特点。
我很庆幸结识了“萨拉公主”,她对我的生活、言行举止、性格……都会有很大影响。让我们学习萨拉,做一个真正的“公主”“王子”吧!
《小公主》读后感 篇2
这个寒假我读了三本书,但我最喜欢的就是《小公主》这本书,下面就让我来给大家细讲一下吧。
莎拉是一位上校的女儿,被送到了一所女子学院,那里有一位叫做明钦的女老师,是一个贪财慕势,嫌贫爱富的人,在莎拉是一个公主的时候,她总想着怎样讨好莎拉。
而莎拉虽然像一位公主,但她丝毫没有一点自大自高,藐视一切,她喜欢想象,喜欢给别的同学讲故事,当然,同学们也非常喜欢听莎拉讲故事,因此,莎拉结识很多好朋友。
但是,经过一些变故,莎拉的爸爸去世了,就在莎拉还没有从悲伤的阴影中走出来时,明钦小姐因为莎拉已经没有了财产,便把莎拉的“贵宾待遇”取消了,让她住进了一间小阁楼。
从此莎拉沦落成了一名女仆,可莎拉靠着想象力坚持了下来,最后,莎拉爸爸的朋友找到了她,告诉了莎拉真相,从此莎拉又过上了无忧无虑的生活,而明钦老师却只能深深陷在自责懊悔中。
我觉得一名真正的公主不是只要有华丽的外表和丰富的物质生活就可以的,最重要的就是要有一颗善良的心,还要有乐观,积极向上的精神。大家都要像莎拉一样不管在怎样艰苦的环境里,我们都要乐观,坚强,向上,不放弃,相信风雨过后就会有彩虹!
外在的东西其实并不重要,莎拉她虽然生活得很艰苦,但是她还可以保持一位公主的风范,那么莎拉就必定是一位公主。
一个故事之所以尽人皆知,是因为它包含着永不泯灭的人性,就让我们一起去感悟其中的真诚吧。
《小公主》读后感 篇3
书籍无处不在,无处不有,它可以让阅读的人快乐,可以让我们澄清在书本中,它更可以让他们拥有智慧:像一盏明灯,照着我们走出黑暗的地方。
世界的经典作品,都是沉甸甸的,它们是经过 岁月磨砺而沉淀下来的作品,是经过时间检验而存留下来的作品,大浪淘沙,江水滔滔,留下来的就是闪闪发光的金子。当我们面对这个世界的书山书海,当我们走进眼花缭乱而又令人喘不过气来的书店的时候,我们会有点迷茫,会有点忧伤。我们也许会有一点点惊讶:这个世界上的书真是太多太多了。但当我们冷静下来的时候,另一个声音会告诉我们:这个世界上的好书真是太少太少了。
我向大家推荐一本书《小公主》:小女孩萨拉,仅有八岁,但她聪明,漂亮。她的妈妈很早就去世了,原本,她是一个富人家的孩子,因为她的爸爸是个军官。但因为投资失败,他的爸爸去世了,还赔光了。本来,她在学校是最好的学生,但因为事业失败,她在学校当了小女佣,小教师……最后,一位先生找到了她,是他爸爸的朋友,她成了永远的公主。
这本书告诉我,外在的东西真的不重要,小女孩萨拉曾经一次次的流落街头,从光彩夺目的小公主变成小女佣,小教师,但是没有什么能夺走她内心的善良和希望,即使他比任何女孩儿经历更多坎坷,她仍然有着更多的勇气和希望去面对生活。一个有着公主梦想而心底又善良的女孩,也许不会成为真正的公主,但她却能让人们刻骨铭心的记住。
《小公主》读后感 篇4
今年放假,我读了霍奇森·伯内特写的《小公主》,我认为这是一部很好小说。
书中的萨拉自幼母亲便去世了,富有的爸爸为了能把萨拉培养成才,就把七岁的萨拉送到贵族学校去读书。由于她爸爸特别有钱,珍妮校长把她看成学校的荣耀,萨拉成为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小公主”,但萨拉并没有因此而骄傲自大,她心底善良,富有爱心,经常帮助别人,受到大多数同学的喜爱。然而天有不测风云,萨拉十一岁时,爸爸因为与朋友合伙投资失败而破产,并且得重病死亡,一夜之间,萨拉就从一个尊贵的“小公主”变成了一个无依无靠的“小可怜”,珍妮校长马上把失去财富的萨拉变成了一个无依无靠的“小女佣”。萨拉面临如此大的变化,并没有一蹶不振。她虽然缺吃少穿,形貌日渐凄惨,但依然凭着自己生动的想象力,很乐观面对一切,保持着一颗善良仁慈的公主之心。 后来在她爸爸朋友的帮助下, 萨拉最终继承了爸爸钻石矿的遗产, 终于又重新获得了爸爸留下的一大笔遗产, 珍妮校长就像“变色龙”一样立刻改变了对 萨拉 的态度, 萨拉再次拥有了小公主般的生活,但 萨拉 仍然像以前那样乐于助人,从而使她成为一个名不虚传的小公主!
萨拉为什么能在面临生活发生巨变时,能顺利的挺过来呢?其实就是人的一种 乐观向上 的阳光心态,用萨拉的话来说就是:“如果我是一位公主,即使我衣衫褴褛,我的内心也还是一个公主,在不为人知时还能保持一颗公主的心,那便是一种极大的成功。”
每个女孩都具备成为公主的潜质,只要你像 萨拉一样,在 困境中保持乐观的心态和优雅的心情,你就能成为小公主。你能行!
《小公主》读后感 篇5
我今天终于读完了这本被誉为世界儿童文学宝库中难得的佳作的书——《小公主》,这部杰作的作者是美国著名女作家:伯内特。
这本书讲的是一位萨拉 。 克鲁的英国女孩,她很富有,想要什么就有什么。在她七岁那年,她的父亲克鲁上尉把她送进高级女子寄宿学校。父亲就把她交给了势利的校长——明卿小姐。明卿小姐并不喜欢萨拉,但她很喜欢萨拉父亲的那份财产。因此,萨拉成了学校的特权阶级,明卿小姐处处抬高萨拉的地位,事事夸奖萨拉。但是因为萨拉的父亲的贪心,想得到更多的钱,结果破产了成了穷光蛋,萨拉也因此从那个大家羡慕、明卿小姐那我是个精神夸奖、穿漂亮公主衣服、住豪华套间的小公主变成了孤孤单单、毫无依靠的的女仆,但,她还当自己是个 “ 公主 ” ,一点都不觉得自己的地位比别人低贱。她説如果我是位穿着破烂衣衫的公主,那我是个精神上的公主!穿金戴银时当个公主固然轻而易举,但默默无闻时始终保持着一颗公主的心,难道不是更大的胜利吗?后来,学校隔壁来了位印度绅士,在印度绅士慢慢的了解萨拉,才发现明卿小姐的恶毒。最后,印度绅士发现她就是他需找好久的的好友的孩子。莎拉终于又变成了 “ 公主 ” ,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了这本书后我知道了几个道理:贪心会让人吃亏、宽容与善良会让人成为大富翁,精神上的大富翁。既然这样,那就让我们一起学会不贪心,做精神上的大富翁吧!!
《小公主》读后感 篇6
这个假期,我读了一本书,叫做《小公主》。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小公主”萨拉一出生就没了母亲,于是她的爸爸把她寄养在明贞女子学校里。一开始萨拉过得很好,可惜好景不长,萨拉的爸爸去世了,明贞小姐把萨拉当做女佣来看待,但是萨拉依然保持着公主的风度。突然有一天,萨拉得到了神秘的朋友——她爸爸的朋友的帮助,萨拉又变成了“小公主”。
我觉得萨拉是一个值得我们学习的好姑娘。萨拉虽然穿着漂亮的裙子,戴着名贵的珠宝,可是她并没有因为自己的吃穿住比其他女孩要好,而瞧不起她们。萨拉用平等的眼光去看待她们,她经常嘀咕道:“我们都是女孩子,为什么有些女孩子受到大家的尊敬,而有些却受到鄙视呢?”萨拉有许多好朋友,在她当了女佣以后,正是因为她以前对朋友很好,所以朋友们才冒着挨打的危险来看她,因为她们太喜欢萨拉了。
萨拉有许多优秀的品质。她善良:她会在朋友有困难的时候给予他们最温暖最及时的帮助;她有爱:在她住在阁楼上的一段时间里也不忘记给那只饥肠辘辘的小老鼠一点儿食物;她大方:萨拉在她最饥饿的时候得到六个面包,也不忘和其他像她一样的女孩子分享。同样,萨拉帮助别人,她也得到了回报:自从她当时了女佣后,她的朋友就无时无刻地关心她。深夜,当她伤心的时候,朋友就会递给她一张纸巾,帮她擦干泪水;当她饥饿的时候,朋友会给她一个美味可口的点心……
在生活中,我们也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1、 遇到有困难的人,要伸出援助之手;
2、 跟同学发生矛盾,要反省自己;
3、 尊敬师长,关爱比自己弱小的人。
让我们也像萨拉一样,做一个人见人爱的“小公主”吧!
《小公主》读后感 篇7
终于把1400多页、几万甚至几十万字的《基督山伯爵》看完了。当合上书的一刻,我不禁感叹作者大仲马的写作水平高超,小说的精妙,和语言的生动到位。
《基督山伯爵》讲了一个名叫唐泰斯的年轻人,本来生活幸福、事业有所成,但后来被人陷害进了大牢。没想到遇到了一个改变了他一生的人——法利亚长老。长老教了他许多知识、哲理、语言等等,并交给他自己的宝藏位置,最后以自己病死而帮唐泰斯逃出了地牢。唐泰斯随后经历了许多事情,并得到财富,以此开始了自己的复仇计划。最后报答了恩人比如摩莱尔先生,报复了仇人维尔福等人。这就是这本书讲述的故事。
这本书揭露当时社会的暗无天日、金钱至上。邓蒂斯的悲惨遭遇足可以说明这一切。邓格拉斯、费尔南、维尔福三人的飞黄腾达也证明了这一点,但事实不仅仅是如此,金钱、名誉对人性的毁灭超乎了我的想象。且看维尔福一家,维尔福先生自私自利,为了名誉、前途不惜违背自己的父亲,为了金钱,他凭靠着他法官的身份不知出卖陷害了多少人;维尔福夫人贪恋金钱,为了一份价值可观的遗产,她不惜毒死四个人,其中有她丈夫前妻的父母和女儿。由此可见人性的卑劣啊!所以,惩罚恶人,报答善人是我们应该的。同时也反映出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道理。
不只如此,此书也表达出”希望“和”耐心“的意义和给人的帮助。告诉我们拥有希望和等待的耐心,是我们成功的成分之一,当然也有运气和实力、坚强等众多因素。总之,成功不是幻想着就实现的,也不是一步登天,更不是无尽的等待,却错过了无数机会。
因此,我们要有耐心、希望、毅力,并把握好机会,这样我们离成功也就不远了。
《小公主》读后感 篇8
在我读过的侦探小说中,最有本事、最尽职责的人物中,当然是《福尔摩斯探案》的主人公福尔摩斯了。他以自我敏锐的眼光、智慧的头脑、勇敢的精神将一个个犯罪分子绳之以法。他的本事不仅仅让我拍手叫好,同时他的品质、精神也让我感悟到了很多。
在书中,福尔摩斯是一个让读者羡慕的侦探,他和他的朋友—华生遇到了很多令人匪夷所思的案件。他和读者们一样刚开始也摸不着头脑,但他却从不拒绝案件中的难点,以知难却不退却的精神,不漏掉任何现象的眼睛,和善于思考的头脑侦破了一个个案件,将整个犯罪过程摸得一清二楚,好似亲眼见到似的,使犯罪分子无话可说。
他虽然是我羡慕的人,但细加思索,他的精神和品质却不是成就能泯灭的。他的精神应当发扬光大。对于我们这些精力十足的青少年,他应当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联想到我们自我,平时我们总是感觉写作文没有题材、觉得这个社会实在是太枯燥,没有值得一提的事情。但我们想一想福尔摩斯先生,他是如何看到疑点的呢?只可是是利用尖锐的双眼,不放过任何的蛛丝马迹。而在这个美丽的大自然中,给我们展现的是完美事物的一切——百草丰茂、秋风萧瑟、日落星辰、海市蜃楼,这一切的一切,不都是能够成为我们作文的题材吗?只要我们认真的用双眼去发现!
再想一想,我们平时的学习中,总会有一些难题出此刻我们面前。我们有时选择了退缩,甚至生出许多的埋怨。想想福尔摩斯破案时疑点重重,可他却从不退缩,而是善于思考、冷静应对,不慌不忙的解开了诸多的难题,而我们不也应当如此的去应对学习中的难题吗?
他的永不放弃的精神、智慧及冷静思考的头脑,永远是我学习的对象!
《小公主》读后感 篇9
读了这篇泊桑写的短文小说《我的叔叔于勒》,我感受深刻。
在这篇小说中,在听说叔叔于勒有了钱,我们全家都盼望他早日回来,可以给我们带来幸福和奢华的生活。
可在一次旅行中,当“我们”全家乘船旅游时见到了他,他并没发财,而是又老又穷苦的在船上当一个卖牡蛎水手时,“母亲”和“父亲”却像看见瘟神一样尽量躲开他,为什么呢?我想时因为他没钱的样子,还又老又穷,怕他缠这我们,换个角度想想,难道于勒真的没认出自己的哥哥和侄子吗?答案肯定是否定的,他认出来了,可他知道自己以前犯下许多错,不好意思和他们相认。
再想想,为什么于勒没有会自己的家乡呢?答案从船长口中得知:“据说他再哈佛尔还有亲属,不过他不愿意回到他们身边,因为他欠了他们钱……”这样说来,他最起码也知道了要自力更生,而“我的母亲”却看他现在没钱,怕他回来吃我们,这说明了“我的母亲”是个见钱眼开的市井妇女,而“我的父亲”也和“母亲”一样的“见利忘义”,他们认定“我的叔叔”这辈子没出息了。
如果我是他们,我就会和他相认,毕竟血浓于水的亲情是永不磨灭的。
我们身边也有人做了错事,但不知道去弥补,就像我班的施健安,他把我妈妈给我新买的铅笔盒弄坏了,说赔,可到现在也没赔给我,真希望他也看看《我的叔叔于勒》这篇文章。
《小公主》读后感 篇10
《史记》读至此,我就知道该停下来写点什么了,或许,不单单是为了我心目中英雄——他,还有他的她吧!他是项羽,他唤他的她为“虞姬”。
于是我穿越这千年蹉跎岁月的层层阻挡,走进与司马迁一起尘封的那一册汗青,走进只属于他与她的那个夜晚,走近他与她于乱世之中的那段并不仓促的对白。
我来的那个夜晚,垓下有一个出人意料的好月色。只是,无论是垓下还是天下,楚霸王的夜晚都来得太早了。
月色初上,寂静了这一片狼藉的战场。项王的乌骓马静静地立在帐外,与旷野里的风一起陷入伸手可触的落寞之中。身经百战的项王转身进帐的那一刻,留给身后的明月一个过于落寞的背影,一如他的沉默无言。他累了,是的,他太累了,以至于可以暂时忘记这还是楚汉争雄的一片杀场。
“王,你回来了!”
虞姬迎了上去,却心疼的一眼看穿了他眼中一望无际的孤独。
项王笑了笑,没有解下战甲,就径直上了床。帐里的灯越发亮了,是了,夜又深了。
不久,项王就睡着了,不知梦中他又回到了他昔日的战场,独挡着千军万马,还是回又到了他与她的初见,碧月映西楼,总之他笑了,并且用一个充满孩子气的声音轻唤:“虞姬!虞姬!”
坐在他身边的虞姬征了一下,一滴泪不经意落到了她的王的脸上,睡梦中的项王并没有被惊醒。虞姬充满爱怜地轻轻地为她的王拭去。
“王,我在啊!王,我怎会离你而去?”
帐外歌声骤起,楚韵独有的相思与缠绵似一味温柔的毒药,喂给每一个站在帐外的士兵。虞姬站起,于仓皇的夜色中轻轻的叹了一口气。
或许,这一仗真的不用再打了,胜负之数,任何一个人都已了然于胸,她又凭什么不知道。
项王醒了,他明白这歌声意味着什么,他自己尚且无法抵御,又凭什么要求他的士兵。在那一片交织的楚歌声中项王为自己默默地置了酒。连眼神的交流都不需要了,虞姬则拔出项王的佩剑舞动起来,舞出这个英雄末路的旷世悲凉。
“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
项王击案缓歌,把每一个字都敲进了虞姬的心里。
虞姬啊!我该拿你怎么办啊?她的王落泪了,面对着千军万马这红尘的战场,他可以称王,面对着他最心爱的女人,他却落泪了。
而虞姬,这个处于乱世的女子,此刻却出奇的清醒了,因为她可以允许她的王失败,却不允许她的王绝望。他是她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神,所以她不愿给他倒下的机会。
这一支舞所拥有的决绝和悲壮已远远凌驾于她的西楚霸王之上,因为这是一支死亡之舞。舞的尽头,灯灭了,虞姬倒下来,带着对这个世界,对这个男人的最后的一丝牵挂。
“虞姬!”他抱着她,泪如雨下。
他忽然明白,原来这场战争一被开始就不再只属于他,也属于她。
“王,你的剑。”她说,“突围吧!”
他哽咽着,接过剑,不去看她的眼睛,却终究点了点头。
突围?没有你,我的突围又在哪里?
帐外,敌人的号角已然响起,他的对手是谁,再也不重要了。失去牵挂的项王变得无比强悍,又变得无比绝望。而他留给她的那个点头,是男人给女人的一个永远无法兑现的诺言。
项王又跨上了他的乌骓马,一如他的第一次出征,战马还在嘶鸣,而手中的剑却早已折断了。他将走近了他历史的最后一个篇章,带着一个王者的所有未卜和必然。
我知道,我只是一个多情的旁观者,我可以穿越千年的历史,却无力改变这个故事应有的结局。
王的她死了,她的王也会死,纵然上天还会给他一次机会。
好想看看乌江,看看乌江上那个如血的残阳,看看那个最后一刻仍然固执于“天之亡我,我何渡为”的男人的脸上的最后一份坚毅。
他注定是英雄,却注定得不到天下,但他与她却曾经拥有唯一的彼此,这就够了。
我叹了一口气,知道逃不出历史的黑字白纸,只好重重地合上了翻开的汗青。
《小公主》读后感 篇11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名字叫做《爱丽丝梦游仙境》,这本书主要讲了 一个名叫爱丽丝的女孩跟随着一只绅士兔掉进兔子洞里的故事,途中爱丽丝结识了很多朋友比如说: 渡渡鸟,壁虎比尔……在这个路途中她遇见了 很多困难,但她都一一克服了。
我最喜欢的一篇是“奇怪的槌球赛”,这篇讲了王后请爱丽丝去一起打槌球,可是 槌球棒是火烈鸟,球门呢?更奇特了——纸牌武士们弯着腰,四肢着地,像座拱桥。爱丽丝摆弄起一只火烈鸟,搞了半天才把它弄好,可是 “槌球”又跑了。这真是参加过最难的一场槌球赛!王后则暴跳如雷的嚷:“砍了他的头!砍了他的头!”可半小时过后,球场上只剩下国王、王后和爱丽丝了,当然那些“球门”也退出了。因为在游戏过程中,王后总是不断的说:“我要砍掉你的头!”所以场上只剩下他们三个人了
我们要和稳重的爱丽丝一样善于思考,大胆的尝试,不怕困难,勇往直前。
爱丽丝梦游仙境读后感范文三
《爱丽丝梦游仙境》是英国作家查尔斯·路德维希·道奇森以笔名路易斯·卡罗尔于1865年出版的儿童文学作品。它很能吸引人的注意力,我专心的看完这本书后,了解了书的大致内容:
爱丽丝在她荒诞离奇的梦境中,漫游了许多在他想象之下的奇妙世界,有能使她变小的药水、使她变小的蛋糕、组成王国的扑克牌、能穿入镜子的世界、使人忘记名字的小树林……其中的人物也是有趣、滑稽。有公爵夫人、红心皇后、老甲鱼、龙虾四组、叮当兄弟俩、骑士……当他被小猪碰醒后,才发现刚才的一切只不过是一个奇怪的的梦。这一切就像是我自己的一个五彩梦,深深地吸引着我们。作者笔下的爱丽丝心地善良、纯洁,乐于助人,并且能面对一些稀奇古怪的人或物时神情自定、毫不惊讶。毛骨悚然的表情,更增添了小女孩爱丽丝的几分勇敢。善良可爱的他也许并不是聪明,但他有一颗纯洁善良的爱心,对一只小鹅都彬彬有礼的爱丽丝,有一种我们所没有的纯真天性,这种童心是不会消失的。
如果我们每一个人都如同爱丽丝一样,世界将会多么美好?没有骗子、没有小偷,人们互相尊重,没有纠纷、没有争执,世界上就没有了战争,该多么美好。但这一切也只像是一场梦,很难成为现实。我们要学习他的善良、乐于助人。经常给予他人帮助,无论是什么,都爱惜它,真心对待。我们要学习他的勇敢。狭路相逢勇者胜。也许在某些情况下,胜利和失败也只有一步之遥,有可能一个人拥有勇敢就会成功,而没有,则可能失败。虽然这只是一个梦,但我们还是要学习爱丽丝的一些精神品质,将她梦想的精神真正变成我们实现拥有的精神。
爱丽丝梦游仙境读后感范文四
在寒假期间,我看了一本有趣的书,书的名字是《爱丽丝梦游仙境》。这本书的作者非常著名,他就是刘易斯﹒卡罗尔。
这本书讲的是爱丽丝做了一个奇怪的梦,她掉进了一个很深的洞里,并且来到了一个大厅。爱丽丝看见桌子上有一把小金钥匙,还有一扇小门,可是她太大了,进不去。
爱丽丝看见地上有一个瓶子,上面写着“喝我”。她就喝了。结果她变得很小,可她却又拿不到桌子上的钥匙了。她又看见有一块蛋糕上面写着“吃我”。爱丽丝就吃了。她又变得非常大。
有一只兔子进来,却被爱丽丝吓跑了。爱丽丝戴上了白兔掉下的手套,结果又变小了,她就哭了。她的眼泪变成了池塘,很多动物都来游泳。爱丽丝又遇见了壁虎比尔、碰到了毛毛虫,参加了三月兔和帽匠的茶会……又参加了红心王后的棒球大赛。
大赛是用活仙鹤当球棒,用活刺猬当球,用士兵的手脚当球门……当爱丽丝的姐姐叫醒爱丽丝时,才发现一切都是自己的梦。
《小公主》读后感 篇12
舒庆春,是我国著名的作家,他的笔名叫老舍。我读过老舍写的《骆驼祥子》、《老张的哲学》、《茶馆》、《猫》和《养花》。其中《养花》这篇文章我最喜欢了,因为它让我受益非浅。
”不劳动,连株花也养不活,难道这不是真理吗?“对于这句话,我体会很深。做什么事都要付出劳动,不劳动就能得到劳动果实,那只是空想,只会一事无成。就拿我学习来说吧,以前,我很懒,连课堂笔记也不记。到了考试关头,便来了个”临时抱拂脚“,东抄西借,蒙混过关。结果呢,正好应了那句话:”宜未雨而绸谬,勿临渴而掘井。“所以,我的成绩一直不太稳定,晃来晃去的,这就是我没有付出劳动与辛苦的结果。今后,我要改掉这个坏习惯,在学习上多付出一些劳动与辛苦,稳扎稳打,只有这样,才能巩固学到的知识,也只有这样,才会使学习成绩得到明显的提高。
”让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得到适当的调节,有益身心,胜于吃药。“对于这点,我的体会就更深了。现在我已上五年级了,学习成绩好坏关系到今后的考初中的成绩,所以学习比较紧张。天天有着许多学习班的作业。一回家二话没说,就开始写作业,如此争分夺秒,却事与愿违,常常做不了一会儿,就会头痛,书啊,本子啊,在飞舞打仗,一行行熟悉、整齐、美观、清楚的文字就变成了潦草、参差不齐、歪歪扭扭的蝌蚪文了。后来,我做一会儿作业,就到屋外跳几下,活动活动养花读后感500字筋骨,借此换换脑力,然后再回去写一会儿,如此反复,我觉得好多了,而且作业的质量也得到了保证。
看了《养花》这文章,让我知道了我们”业精于勤“,而不能”荒于嬉“。
《小公主》读后感 篇13
乌骓马一声长嘶似闪电划破黑暗的时空。身后是四面楚歌眼前是浩浩乌江。
哦我的霸王!黑色的虚空压得你喘不过气来没有千军万马没有呐喊嘶杀你孤寂如同深秋的残塔……力拔山河兮气盖世!是的霸王你可以拔山可以扛鼎可以号令三千铁甲的征战但此刻你已无力再拔心头的那缕悲伤。
那些因你在鸿门宴中释了刘邦而唾你为“妇人之仁”的人焉能知道在狼烟四起的秦王朝中你一声巨吼扛起天下苍生凄楚目光的胆量;你披甲上阵任铁蹄踏遍关山万里的勇猛;长城内外你挥臂奋斫在刀光剑影中划出一道血色风景时的豪气万丈。
你是英雄!你不懂得诡计阴谋未必只是小人伎俩败为贼寇胜为王!你西楚霸王不是君王你不会知道猥琐小亭长也会唱出“大风起兮云飞扬”!“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是的霸王你是个君子可是你是否知道在战场上没有道义只有伎俩!在万骑逐鹿年代的君子正如那痴想飞过沧海的蝴蝶顷刻间跌落在大海腐烂或永恒。在四面楚歌中那个在主帐翩翩起舞的窈窕身姿微微颤抖。只一瞬一道银光划过。血如纱一般杜撰在绝望的空气中。“虞姬虞姬奈若何”。虞姬只有以死来报你的满腔柔情。
而你仍不醒悟么?霸王!虞姬翩翩起舞祭你柔情万丈。宝马凄凄长鸣泻你一世悲凉。你的一生中只有这两个知己啊我的霸王!江水汩汩唤你回寂寞的岸边。 你拔出长剑最后一丝亮抖抖过楚歌飘扬的夜空。
《小公主》读后感 篇14
这是一个与历史的残酷性进行较量的故事,较量究竟是谁的生命更长久的故事。这更是一个写爱的故事。
故事的情节从葡萄以童养媳身份掩护公爹尽孝与作为寡妇以强烈情欲与不同男人偷欢之间的落差展开,写出了人性的灿烂,体现了民间大地的真正能量和本原。
这是四O——八O年代流传在中原农村的一个真实的传奇故事。时间的流逝是通过门缝外的腿体现出来的。在那个天灾人祸的年代,葡萄常常是跪在地上,眼睛挤住门缝,透过门缝看世界。看到了什么呢?门缝外满是人腿,全打着布绑腿。也有穿马靴的。枪声也时而发生,一拔人把另一拔人打跑了,再过两天,又一拔人打回来,成了占领军。葡萄从门缝看出去,都是同样的人腿,不过是布绑腿不一样罢了。有时是灰色,有时是黄色,有时不灰不黄,和这里的泥土一个色。
而在这“捉迷藏”的几十年里,葡萄仿佛是以一个旁观者的角度看这个社会的。她最常说的就是:“真正愁人的事是没有的。躲一步是一步,这里什么事都发生过:兵荒、粮荒、虫荒、人荒,躲一躲就躲过去了。这就是葡萄,一个好赖都能活着的女人。
书中两个地方很让我感动。一处是葡萄把二大送下红薯窖的第一天:那天他两个直打虚的脚踩在窖子壁上掏出的脚蹬上觉得一阵子万念俱灰,他抬起头,见葡萄脸通红,两手紧抓住系在他腰上的绳子,绷紧嘴唇说:”爹,脚可踩实!“他不忍心说什么了。下到窖底,他喘一阵说:”让我利索走了不挺美?“他听见她在地窖上边愣住了。他从那愣怔中听出她的伤心来,爹这么不领情。
另一处是葡萄怀了二伯的孩子,可因为是他请求枪毙咱爹的,葡萄牺牲了自己的爱情。可二大看出了葡萄的身孕。有几次,他吃着饭,听葡萄扯麻线扯得气息长了,深了,马上要睡着了,他想说:孩子,你就和我闰女一样,啥事不能让你爹给你分担分担呢?不然你啥也不懂,活着老难呀!你连身孕闹瞌睡也不知道哩。
字里行间我看到的无非只有一个字”爱“。在这片饱受折腾的土地上,在这段沉重的历史中,他们爱的深沉。在那样难熬的日子里,没有这样美好的事物,人是撑不过来的。这不由让我想起了一部外国名著《飘》,想起另一个美好的人儿,郝思嘉,同样经历着战火与乱世,同样是男人眼里的尤物,不同的是《飘》里面还有一个能撑起一片天空的男人—白瑞德,而我们的葡萄绝大多数时候是一个人坚忍的活着。而她们的爱是相同的,爱她们的土地,爱她们的家,爱她们的家人,虽然有时候为了保卫自己所认定的那个神圣不可侵犯的东西会不择手段,但那些在爱的面前,显得是那么的渺小,那么的微不足道,那么的可以忽略不计。
这就是葡萄,强大而嚣张,坚忍而娇媚,浑然不分的仁爱与包容一切的宽厚使其超越了人世间一切利害之争。
《小公主》读后感 篇15
寒假的一天,我去教育书店买了一本 《超酷天使大肚子爸》。回到家后,迫不及待的奔回卧室,津津有味的看起书来。
《超酷天使大肚子爸》讲的是大肚子爸爸和四个小女孩饭团,布丁,苏打,还有小晴歌住在奇妙的小院子里,超爱芭比娃娃的维C阿姨常来跟他们玩。在大肚子爸爸的眼里饭团是个睡不醒娃娃,布丁是个卓别林娃娃,苏打是个爱马桶娃娃,小晴歌是个口水娃娃。她们认为她们是大肚子爸爸生的小姑娘,在爸爸的矫正下小情歌亮出美妙歌喉,苏打不再依赖马桶,布丁变成了跳芭蕾的“小天鹅”,连饭团也在爸爸做的超级椅子里舒服的生活着,在布丁十岁生日时,小院子就要不在了,爸爸宣布要送她们到他们的亲生爸妈那里,只留下一个饭团小姑娘陪她度过一生。
在我的眼里,大肚子爸爸的大肚子里装满了奇妙的童心,玩心,和爱心;维C阿姨是个热爱芭比娃娃,觉得自己是个像芭比一样的不老少女;饭团是个整天做着思考问题的小女孩,长得很漂亮;布丁发火像个火山,发完就像个SWEET;苏打是个整天坐在马桶上消化开心和不开心的小姑娘;而小晴歌是个不说话只吐口水的小姑娘。这本书不真实但很奇妙,快乐又不忧伤,天真又不无曲折的笔调呈现亲情之爱,朋友之爱,人与自然和谐之爱,不同凡响的神奇父爱故事,让我在长大过程中学会爱和珍惜。
这本书让我明白世界上有许多迫不得已的是事,我们要体谅。
《小公主》读后感 篇16
整本书可以说是马奇家四姐妹和男孩劳里的成长历程。在这个过程中,他们都更懂得了身边的亲情、友情、情,更理智地对待它们。乔是一个假小,喜欢创作、写诗,她喜欢劳里,但这是纯真的友情,她想让梅格嫁给劳里,后来又想让艾美、贝思嫁给他,乔认为他们很般配,最后劳里向她吐露意时,她才发现,挡在中间的是自己,应该尽快把自己处理掉。于是她选择了逃避,而待她成长起来了,懂得并渴望情时,却永远失去了劳里;贝思最宁静,默默为大家做事,为了帮助别人,染上了猩红热,乃至付出生命,她的一生都在为别人着想,深受家人戴,面对她的死,所有人都伤心欲绝。我想,即使是一个最自私的人,也会为之痛惜;梅格为家负担,外出作家教,虽然她喜欢追求高贵虚荣,但最后,她放弃了马奇婶婶的遗产,嫁给了清贫的布鲁克先生,过着苦中带甜的幸福生活。艾美想作淑女,追求艺术,但一直喜欢和假小乔吵吵闹闹。后来,她去了世界各国学习,扶弱助贫,变得成熟稳重了,最后,和劳里建立了情。
《小公主》读后感 篇17
很早以前就听说过这本书,但是印象一直模模糊糊的、没有买来一读的欲望,也许是书名让我主观地以为内容必定高深晦涩,自己读不下去也领会不了。最近看到几个喜欢的人在热烈讨论这本书,才提醒我赶紧在当当网 下单。书到手了,除去书的封衣,整本书的纸张都是微微泛黄的颜色,仿佛是久远的书籍带着历史的尘烟辗转到我手上,封面的硬封有凹凸的木浆纸的纹路,非常古朴,素净的只有书名及作者的黑体字,心下立时起了喜欢。
白天工作,阅读仅限于晚上及周末的有限时间,长篇巨著被我支离破碎地一路读来,其间几度欲罢不能读到凌晨,而我是很少熬夜的。
平时我不喜欢看外国——尤其是俄国——的著作,因为书中漫长的人名我记不住,往往将书翻来覆去才能把人名和人物对应起来理解。《百年孤独》里面的人名更是冗长繁复,几代人的名字重复叠加,你几乎不能分辨出 谁是谁。我刚开始看的时候,因为间断的原因会不断翻阅之前的内容来确定人物身份,看到后来,在剧情的吸引下更关注情节的发展、人物的命运,名字符号显得不那么重要。看完之后,掩卷回想,才发现每个人的形象都那 么生动鲜活地在脑海里,名字根本造不成困扰。
《百年孤独》由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于1967年写成,作者因此书荣获诺贝尔文学奖。全书以布恩迪亚家族几代人一百多年的悲欢离合、离奇诡异的经历浓缩了人类历史的发展变迁,故事情节几经荒诞神奇,死 去的人可以白天黑夜现身同活着的人交流沟通,人可以食泥土和墙皮为生,吉普赛人梅尔基亚德斯死后因孤独难耐又重返人间、并写下预言将来的羊皮卷……语言往往幽默而带有魔幻色彩,中间一些情节会让人忍俊不禁,比 如“……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为了验证放大镜对敌军产生的效果,亲自待到阳光的焦点下,结果身体被灼伤后溃烂,挨了很长时间才痊愈……”有些场面又让人唏嘘不已,比如上校17个儿子被一一猎杀,3000多名罢 工工人被血腥镇压,阿玛兰妲对丽贝卡的仇恨,丽贝卡的与世隔绝,等等。我通篇看完,实在不能确定自己究竟看懂了几分,也许只是看了热闹,而个中真意,自己还不曾领悟。
我看着书里的内容,从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带着众人建立马孔多开始,到这个家族其后百年时间里所有的经历,从人们对万事万物的懵懂,到对各物种的一一归类命名,到制冰、冶金、照相术、铁路、电、飞机 等等各项技术的逐次发明;从人性的无为而治,到军队强制建立社会秩序、到权利争夺的战争;从农业社会的自给自足,到资本家剥削工人并残酷镇压工人的罢工;从不伦恋情,到各种的爱恨情仇、生离死别,美人儿蕾梅黛 丝的至纯至性、飞天而去……博大精深、包罗万象,我仿佛沿着历史的长河一路走来。而贯穿全书的,或者说,贯穿人类发展历史的,是人性里面挥之不去的孤独。
你看,布恩迪亚家族,他们的生活还是有滋有味啊,他们是一个巨大的家族,但这并不代表他们不孤独,只能说他们不了解彼此的而孤独而已。就像我读完这本书,我都不知道自己为何失落一样。家族里的第一人疯疯癫 癫,被绑在树上;家族里的最后一人,默默地被蚂蚁吃掉,孤独的开端自然伴随着孤独的结果。撇开每个人自身的孤独不说,整个故事也是孤独的。狂风袭来,卷走最后一片枯叶,他们的光荣与耻辱、他们的枕边人与子孙、 他们的记忆,很快就蒸发的无影无踪。七代人,一个家族,几行字的距离,就被时间遗弃在身后,一切一切都不会留在谁的脑中。这就是孤独,最大的孤独,我们始终都只是历史中的无名小辈,就算被记入史册,也无非是后 人半真半假的记录,自己的液体无人能触碰,也就无人知晓。
寂寞,和孤独不同。寂寞,是一个人独处的时候觉得冷清无趣,想要找人来说说话陪伴一下,哪怕打开电视不看节目只听着声音在房间里回荡也好。而孤独,是身处千人万人之中,心里仍是一个人在世界尽头的感觉,仿 佛洪荒初开,欲将心事付瑶琴、弦断无人听的哀痛。寂寞可以安慰,孤独无法消除。
心里的沟壑纵横,只有自己一个人千山万水地跋涉。身边可以有伴,可以有懂得的人悲喜与共,也可以给予扶持和帮助,但是,真正的经历和成长,只有自己一个人可以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