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性的呼唤阅读心得感悟 篇1
读了《野性的呼唤》后,我接连几天梦见了那神秘的大自然。
巴克是一只高大的南方狗,被人卖到了北极。从此,他过着艰苦的生活。几年后,他离开了主人,来到大森林,成为狼中之王。
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我的心扑扑跳个不停。作者构思巧妙,连看完了都不知道。怎么会有这样的感觉呢?想来是作者选择的尽是令人兴奋的小节,而把它们组合在一起,如此不就成了一本引人入胜的书么?
看“霸主之战”一节,仿佛巴克和旧霸主斯匹兹就活生生的站在眼前一样。作者对人物的心理和动作描写极为仔细,才令人有活灵活现的感觉。而我的词汇贫乏,又不会组织,再加上糟糕的构思,写出的文章自然是令人厌恶喽!
书中多次表现对大自然的默念之情。那神秘莫测的大自然,究竟是什么使它变得如此迷人?自由的空气还是友好的朋友?两者都是!我们生活在人性的社会里,处处带着奴隶的锁链,欲罢不能地扮演着各种各样的角色,直至老死。大家成天板着面孔,一副神圣不可侵犯之样。真希望我们能改正这些不良习气。
这本书讲的都是淘金,把地球千百年来积存的“私房钱”挖光。看到这里,我的头脑里出现了一幅幅砍伐树木、深挖矿产的画面。看来,也许最后一棵树被砍伐,最后一条河被污染的时候,人类才会醒悟。
那充满自由的梦,不时在我脑海里浮现。梦中的我,在辽阔的草原上尽情地奔跑……
野性的呼唤阅读心得感悟 篇2
这是关于一只狗的故事,这只狗叫巴克。
巴克本来是一只住在加利福尼亚圣克拉拉谷的一只家养狗,后来被偷到了阿拉斯加,成了一只雪橇狗。当它的主人被杀死之后,巴克的本性恢复了,加入了狼群,回归了自然。这本书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一部中篇小说,这本书就是《野性的呼唤》。
做一只家养狗和一只拉雪橇的狗的感觉肯定是不一样的。拉雪橇的狗比家养狗辛苦得多。巴克开始是一只家养狗,之后变成了一只雪橇狗,对它来说,这肯定是一种折磨;它从暖和的加利福尼亚州来到了寒冷的阿拉斯加,这截然不同的环境对巴克是另一种折磨,对于巴克来说,我想它应该是很痛苦的。当巴克的主人被印第安人杀死后,巴克和人类的关系已经被切断了,巴克的动物本性也恢复了,最后回归到自然。我们很多人虽然在人的法律上每件事情都做得很文明,没有违反人的法律,可是,自从人类开始有了文明的时候,人类就已经违反了自然的法律,比如,杀害一些珍贵的动物,提取它们的皮毛做成衣服穿在身上,因为这个很多动物都已经灭绝了,或者濒临灭绝;很多工厂往河流里面排放脏水,河流受到了污染,很少见到鱼儿了。此外,人类因为比别的动物要聪明,所以也比别的动物更贪婪,这应该是人类的性格之一吧。
我想,有时候,人类还不如动物。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4
读完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我深刻地体会到拉雪橇的猎犬是多么的勇敢,强大。尤其是故事中的巴克,这本小说的作者是美国具有民族色彩的优秀作家杰克.伦敦,他的小说作品创作极丰,1876年1月12日杰克伦敦在旧金山出生,1916年11月22日死于突发性心脏病。他的童年是在艰难困苦中度过的,曾当过报童,水手,流浪中还蹲过监狱,后来去过阿拉斯加淘过金。
当杰克伦敦发现当时期(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美国人爱好去北部极地去寻找金矿,这需要大量壮实的狗去拉雪橇,于是就出现了小说中巴克的形象,巴克原本是米勒法官的一只爱犬,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的温暖山谷里,不料被卖到美国阿拉斯加(也是作者淘金所在地),那是一个即偏远又寒冷的地方。因为大量盛产黄金,所以世界各地的淘宝爱好者都会聚集到这里来,而这又需要大量的拉雪橇的狗,巴克就是这个原因被卖到这里。
进入北方后,他才知道那里的环境有多恶劣,生活有多艰苦,那里没有任何南部拥有的法则,那里只有大棒的利齿的法则,。那里也没有公平的游戏规则。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挺住,绝不能放弃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遵守南部法则也同样是弱者,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唤醒,首先是对领头狗激怒他的做法稍微忍着点,之后不断指代领头狗斯比茨制造麻烦,最终与斯比茨挑起了一场恶斗,并将它打败后杀死。取代了斯比茨原先的地位,巴克也很聪明,怎样拉好雪橇,怎样战胜寒冷,对他来说实地是简单。
他在极地中遇到过五个主人,最后一个是叫约翰.桑顿的人,他救了巴克,而且对巴克十分关心,在桑顿身边不用长途跋涉,更不用拉雪橇,这在巴克看来是一种实在的幸福,然而不幸的是桑顿在一次淘金时被印地安人杀害,这使巴克与人的最后一根纽带被打断了,从此,巴克对人没有了信任,他决定加入狼群,回归大自然……
小说早巴克的形象是强者的向征,通过人的世界看到了狗的世界,在小说中写狗就是写人,赋予了狗以人的性格和心理活动,所以称狗为“他”而不是“它”。
我在巴克身上看到许多优秀品质,但他最终走进狼群,回归大自然后吟唱的那支远古的歌,我们又怎能做到原样的接受呢?那只是作家的寓意和文学的一种表达方式了。
野性的呼唤阅读心得感悟 篇3
看这本书的时候,泪忍不住从眼睛里流下来。龙应台的文字不仅优美,还富有情操,如晨光中的那一抹微云,夕阳下的露珠;是火红的朝霞,黑暗中的烛光,冷照山壁。
这是一本生命笔记,深邃,忧伤,美丽。
她写了自己的孩子从一直围着她团团转,到与她疏远,直到只能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她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母子父女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
听了杜鹃那仿佛哭得一嘴湿淋淋的鲜血似的啼声,让这个心思细腻的女人从心里体会出了那份孤寂、凄凉。她写出了人生百态,也写出了世态苦痛。
从《雨儿》和《胭脂》中我读出了她对母亲的爱,从《寒色》和《回家》中读出了她对一个完整的家的渴望与追求;从《忧郁》中我读出了她对这孤寂的体会与对杜鹃的怜惜。
印象最深,也是哭得最深的是她回答家是什么的那一段,她自认为对“千里江山寒色远,芦花深处泊孤舟”早有体会的人,却被这种小学作文题目给难住了,突然支支吾吾,不知所云。
家,是儿女在的地方,是父母亲都在的地方,是一个温暖而又安心的世界。那,才是家。这是她的回答,可是这种世界对于我们家这种单亲家庭来说,我可能是感受不到了。
这是一本生死笔记,深邃、忧伤、美丽。
野性的呼唤阅读心得感悟 篇4
”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每当听到这满含悲壮的声音,我总会想起一个英雄人物——岳飞。
岳飞是南宋时期著名的抗金将领之一。他一生戎马,征战四方,为的都是能让百姓们幸福安康的生活。他带领的”岳家军“纪律严明,他从自身做起,从不因为私事而影响打仗,严禁士兵们骚扰欺压百姓,所以老百姓们都爱戴这支军队。
岳飞从小苦练武艺,十岁时在县里就颇有名气。在二十岁左右时,金人入侵中原,他把自己想要驱除鞑虏、保家卫国的想法告诉了母亲,母亲欣然同意,期间为了鼓舞激励岳飞,母亲便把”尽忠报国“四个字刻在他的背后,告诉他要一心为国而战,直到国家平安,百姓安康,这才有了”岳母刺字“这段佳话。
岳飞参军后骁勇异常,很快成为了统率,他带领的兵团南征北战,打的金兵们是闻风丧胆、望影而逃,金兵都感叹道:撼山易,撼岳家军难。这更显示了岳家军的骁勇善战,军心稳定。
他不但武艺高超,善于用客观条件转不利为有利,爱华山一战,他杀得金兵尸横遍野,血流成河;他足智多谋,善用反间计制胜,借金兀术之手杀乱党刘豫,使前来攻打的金兵遭到惨败;他尊贤重才,使杀害他哥哥的杨再兴死心塌地的跟随着他,成为抗金的一员大将;他军纪严明,令士兵守法度,从不纵兵扰害民间;他爱兵如子,对将士们上下一致,吃同样的饭,说同样的话;他骁勇善战,在面对敌众我寡、粮尽援绝的险境中,沉着、冷静,以非凡的气魄与战士们同甘共苦浴血奋战,度过了一个又一个的难关,取得了一场又一场的胜利。这就是有勇有谋、有胆有略,名扬四海,威震八方的抗金名将——岳飞。
但奸臣秦桧却十分记恨岳飞,一直把岳飞视为心头针、肉中刺,为了讨好金国,他便以”莫须有“的罪名将岳飞毒死在临安的风波亭,期间岳飞遭到严刑拷打,但他以坚强的意志忍受痛苦,不招认奸臣捏造的罪名,他说:”自古忠臣不怕死,大丈夫视死如归,何足惧哉?“就这样,年仅39岁的精忠报国的岳飞英勇就义。
这就是值得我们效仿学习的一代抗金名将——岳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