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永恒》读书心得体会 篇1
一直在琢磨精心挑选哪本书来写下自己内心的真实感受,我在无数次的抉择与舍弃中终于邂逅一本与我产生共鸣的书籍,其中周国平先生对人性的深刻剖析以及对人生的展望和总结,对于我这个正处于人生萌芽和发展阶段的大学生来说是颇有感悟和启迪的,我怀着无比崇敬和沉淀的心情细细咀嚼字里行间的深邃灵魂的洞悉,仿佛一个历尽沧桑的老人在他生命的尽头对人生经历和体验的呐喊和思量,周国平先生正由于历经生活与事业的不断磨练而羽翼丰满,呈现在我们眼前的就是这浓缩的精华—《人与永恒》。
《人与永恒》这本书对于周国平先生来说感到十分出人意料,他提到是他随笔写下的一些随感的结集,他根本没想到要发表,但后来却成了最受欢迎之作,许多读者包括我在内都十分喜欢这本书,都把它翻烂了,或者把其中的许多句子抄在笔记本。它对于作者而言,记录的仿佛是思念的原生态,而这样的原生态存在于每一个感受着思考着的人的脑里,很容易引起联想、勾连、撞击、共鸣、怀疑,因此获得了包括我在内的读者的喜爱。
《人与永恒》是作者许多年里陆续写下的,对于对于同一问题难免有不同的说法,会给人自相矛盾的印象,但恰恰是这种不想抹平矛盾,追求表面统一的不同寻常的做法深深的吸引了我,使我找到了在人性与人生之间的那一丝真实和平衡。人生种种大谜,谁也不可能找到最终的谜底,也许每个谜都有无数个谜底,因而就没有谜。似乎周国平先生的兴趣就在于猜谜,而当每次似乎谜底被猜中,却发现真正的谜底游离我们后退一步时,我们就觉得这谜底更有趣了。全书的标题来源于书中的第一个题目最后一个题目的合并。在世间万物中,人是最大的谜。在人类心目中,永恒是最大的谜,两极之间有幻化无穷的人生之谜,展现了人生意义探求的广阔领域。生与死、爱与孤独、真实、美、哲学与艺术、写作、天才、女人和男人,无不是人与永恒相沟通的形式和体验。或者就是在这些优美又朴实让我对人性与人生有了更加深刻的思考与重新定位,使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不断的探索与学习中更加的完善与改进,也许这对于我来说,已经十分满足,这也是我无比喜爱这本书籍和无比欣赏作者思绪的更加贴切的原因。
全书从做人与做事、生命与永恒、学习和生活等各方面都做了具体的阐述与表达,十分细腻而真实的表达了无数人内心的想法,使处于迷茫而困惑期的我们沉下心来仔细思考规划自己的人生,合理安排和利用自己的时间,理性的对待自己的生命,教给我们许多做人处事的方法,以及对自己学习与工作都保持良好的态度,它无一不一次次的直斥社会的许多现实以及社会的良知和人情的冷暖,启发我们更加清醒的审视自己的态度以及在对待和处理事情的方法和技巧,是我们回归原始,在自己的心灵深处找一片净土,沉淀下来,扎根于此,找到真实的自我,而非是随波逐流,在高楼大厦、海市蜃楼的浮华和紧张拼命地为自己生存中因为某些利益而丧失了自我,淹没在人潮的海洋里,越陷越深,最后无法自拔。
读完这本书,我感触良多。或许是其中不乏许多思想与我产生了共鸣,或许是读完某些经典句子给我的启迪和思考,或许是给我在人性与人生道路上披荆斩棘,使我重新审视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周国平先生的书籍我个人觉得值得一看,虽然有些是随感,但浓缩的是精华,伴随着它成长,我想我会走得更远,更加地理智与成熟。
《人与永恒》读书心得体会 篇2
《人与永恒》是周国平随手写下的点滴生活思考。这是他早期的一本书,是他在研究尼采的同时,随手写下的内心的点滴感思。起文笔随性,文字朴实。细细品来,觉得意义深刻。文字奇妙的排列组合竟散发出如此芳香凛冽的人生真谛,正如“哲学家生活在永恒中,诗人生活在瞬时中,他们都不会老”。我偏爱那些用随笔、格言、手记等散文形式写作的哲学家,我喜欢徜徉在哲学的散文天地里。这里较少独断的论证和说教,有更多的质朴和自然,更多的直觉和洞见。这里没有普洛克路斯忒斯之床,用不着为了体系的需要而拉长或截短活的感觉和思想。
托尔斯泰的伟大在于他那种异乎寻常的质朴和真实。学了《世间最美的坟墓》后,更加觉得他的朴素正是我所向往的,我喜欢这种朴素的感觉。我不喜欢太多的争吵,我喜欢平静的生活,与其浪费时间争吵,倒还不如在争吵的时候腾出时间来寻求真理。
在世界万物中,人是最大的谜,在人类心目中,永恒是最大的谜。展现了人生意义探求的广阔领域,生与死,爱与孤独,自然与生命,真实,美,等等,无不是人与永恒相沟通的形式与体验。人是唯一能追问自身存在之意义的动物,这是人的伟大之处,也是人的悲壮之处。因为意义没有确定的标准,寻求生命的意义,可贵的不在意义本身,而在于寻求。
从生到死,人的起点和终点都一样,人会遇见不同的路途风景,但人的情绪大多是相似的:快乐与悲伤,程度的不同只在于两者的界限区分不同,就这样形成两种人,乐观者与悲观者。对我们年轻人而言,生与死的两头都很遥远,无法感受生命开始的神圣,也无法感受死亡宣判的恐惧。我们只是在行走,一路寻找一路走,“生”在脚下延续,“意义”可能在心里,可能在脚印里,始终遍寻不见。但我始终相信,有自我感知,有精神品级,就足够。
爱是人生最美的梦,爱情一直是不朽的传说。人类想要幸福,把“爱情”当作终极象征的幸福,但世间好多的爱都不幸福,要么是难成眷属的无奈,要么是终成眷属后的厌倦,就如庄子云,“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相濡以沫,却让人厌倦到老;相忘于江湖,却让人怀念到哭。爱不是一潭死水,而是一股涓涓细流,时间在走,一切在变。没有什么人什么事会静止不动地等在原地。拥有的时候要懂得珍惜,失去的时候要懂得忘记,再铭记于心的曾经也只是过去,过去在去。回忆始终是时光赠予的最好的礼物,带着这份礼物,可以微笑着往前走。
爱与孤独一直是个矛盾,人怕孤独,这是大多数人的宿命。宿命的原因在于他们不理解孤独,孤独源于爱,无爱的人不会孤独,理解孤独的人学会珍惜自己,能领悟人生根本性孤独的人,便已经站到了一切人间欢爱的上方,不会做的奴隶,不会丢失自己。对人生深刻的感受大多是自我意识的产物,很难让别人懂你所懂,想你所想。所以,学会孤独,学会与自己交谈,听自己说话,就这样学会深刻。无聊者自厌,寂寞者自怜,孤独者自知。理解孤独的人,内心会冷暖自知,会眼神清亮,是一种智慧。
《人与永恒》读书心得体会 篇3
《人与永恒》一书记录了作者思想的原生态,而这样的原生态正存在于每一个感受着思考的人的头脑里。当人们为了生活忙碌,忘记了思考,作者却将他经过深思熟虑的生活感悟呈现出来,他用散文的笔调写他的哲学思考:人、自然和生命、爱、孤独、人生、美、超脱、幸福和痛苦、幽默、女人和男人、天才、婚姻、死、时间和永恒等26个话题。
周国平先生的《人与永恒》,是他随手写下的内心的点滴感思,令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文字奇妙的排列组合竟渗透出如此的人生真谛。下面我将我在这本书中读到的最喜欢句子摘录出来跟大家分享,也跟大家谈谈我对这些句子的感想。周国平先生是个爱思考的人,我也希望自己可以像他一样从平常的生活中去感悟生活,感悟生命。
“幽默是一种轻松的深刻。面对严肃的肤浅,深刻露出了玩世不恭的微笑。幽默是智慧的表情,它教不会,学不了。有一本杂志声称它能教人幽默,从而轻松地生活。我不曾见过比这更缺乏幽默感的事情。幽默是对生活的一种哲学式态度,它要求与生活保持一个距离,暂时以局外人的眼光来发现和揶揄生活中的缺陷。毋宁说,人这时成了一个神,他通过对人生缺陷的戏侮而暂时摆脱了这缺陷。那种毫无幽默感的人,常常把隐蔽的讽刺听作夸奖,又把善意的玩笑听作辱骂。”我们喜欢和幽默的人相处是因为能从他们身上得到欢笑。那些幽默的人似乎天生具有一种能力能给人带去欢乐,我们在羡慕那些幽默的人的同时却忘了原来不苟言笑的我们也有这种能力。正如周国平先生说的那样幽默是一种对生活的态度,只要我们对生活持一种乐观的态度,我们会惊奇的发现生活回馈给我们的不仅仅是幽默而已。
“闲适和散漫都是从俗务中抽身出来的状态,心境却迥异。闲适者回到了自我,在自己的天地里流连徜徉,悠然自得,内心是宁静而澄澈的。散漫者找不到自我,只好依然在外物的世界里东抓西摸,无所适从,内心是烦乱而浑浊的。”在大都市的繁华中生活久了,感觉自己曾经澄澈的心都变得浑浊了,偶尔回归一下大自然,给自己的心放个假,到个恬静的地方清洗一下内心的浊气也不错,或者就只是静静地一个人坐在房间里放空一下头脑,什么也不想,试着去感受一下那忘我的怡然!
“一切外在的欠缺或损失,包括名誉、地位、财产等等,只要不影响基本生存,实质上都不应该带来痛苦。如果痛苦,只是因为你在乎,愈在乎就愈痛苦。只要不在乎,就一根毫毛也伤不了。”态度决定一切,我们应该正确看待这些身外之物。人能活着的时间就那么几十年,能享受的身外之物也就这么多,可是享受不等于幸福,我们在苦苦追寻这些身外之物的时候为什么不回过头来看看我们身边的幸福呢?为什么不驻足观赏一下路两旁的美景呢?
“聪明人嘲笑幸福是一个梦,傻瓜到梦中去找幸福,两种人都不承认现实中存在幸福。看来,一个人要获得实在的幸福,就必须不太聪明,也不太傻。人们把这种介于聪明与傻之间的状态叫做生活的智慧。”幸福只是一种主观感受,“信则有不信则无”相信有幸福的人他会用心去感受生活,去热爱生活,去从生活中找幸福;不相信幸福的人他只会抱怨生活,排斥生活,在生活颓废自己。
我没有周国平先生那样的智慧,但我还是会学着去感悟生活,思考人生。这就是这本书给我最大的收获。
《人与永恒》读书心得体会 篇4
《人与永恒》,是周国平随手写下的点滴生活思考,但令我万没有想到,文字的巧妙排列组合竟然渗透出如此令人叹服的人生哲理。
“人是唯一能够追问自身存在具有什么意义的生物,这就是人的伟大之处,但也正是人的悲壮之处,因为对自己的存在意义没有确定的标准。”人寻求生命存在的意义,其实可贵的并不在意义本身,而是在于寻求的过程!生或死,爱或孤独,自然或生命,真实以及美,等等,这些都是是人们对永恒的探索。读完了这本书,我对身边的事物有了重新的认识和不一样的思考,尤其是书中对幸福与痛苦的解说,使我不断的思考不断玩味。我喜欢那些用随笔散文等形式写作的作家,仿佛徜徉在哲学的天地里。他们的文章里少独断的论证和说教,有更多的质朴感情和自然感悟,有更多的直觉以及洞见。
作者的伟大在于他的朴实。看了《人与永恒》后,更觉得他的朴实是我所向往追求的,谁都会喜欢这种朴实无华的感觉的。一直渴望恬静而平和的生活,不需要太多欢笑,同样也不要有太多痛苦;一直害怕遇到困难阻碍,害怕跌宕起伏,狂风大起的海面将我整个淹没。看了《人与永恒》才明白过来,人生最可悲的,不是失去什么,是生命力居然如此乏弱!
周国平先生通过平淡的叙述,表达了对自然和生命的理解、看法及两者的关系。虽然只是几段文字,但却足以撼动我的心灵,让我不禁对自己以前的人生产生种种思考。人渴望平淡,不是真正喜欢这种显得有些无聊的生活,不是排斥轰轰烈烈的人生。相反,正是因为人们向往精彩纷呈的人生,从而产生了惧怕得不到,害怕要为此付出巨大代价的想法,那有为何不接受平淡呢?至少这样做不会有所谓的失败。
书里说道:“之所以渴望平淡,是怕自己承受不住大喜大悲,是害怕不再平淡的日子将会承受更多的坎坷和磨难。所以,我屈服于平淡,我跪倒在了阻碍面前。是的,我讨厌失败,我害怕阻碍,于是我甘愿让生活化为一汪平静的湖水。但我并没有注意到“生命”这个美丽的词所潜藏的美被就此掩盖了。我们活着,不就是为了时时刻刻体验生活,哪怕辛酸,哪怕刺痛,都是一种丰富的生命之美。欢乐和痛苦才是我们应具备的表情。然而,这样的时候很少,大多数时候,我们倒像是无生命的机械一样活着,没有表情,被一个个巨大的四四方方的盒子笼罩着。我们总生活在眼前,忘记了永恒和无限,忘掉了生命的悲壮和美丽。”
生命这个词,一定有无数的人追寻过。但它却一直笼罩着一张神秘的面纱。不同的人对生命的认识便会为他绘制出了一张张不同的脸谱。而此刻展现在眼前的一张脸正在告诉你:“痛苦和欢乐是生命力的自我享受。最可悲的是生命力乏弱,既无欢乐,也无痛苦。当我感觉到自己的肢体和血管里布满了新鲜的、活跃的生命之时,我的确认为,此刻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摘自原书)”
无论我的人生是否平淡,无论我的前方是否艰难险阻,都去欣然接受。我一定会努力去感受生命力那种存在的充实与快乐!
《人与永恒》读书心得体会 篇5
人是唯一能追问自身存在意义的动物,这是人的伟大之处,也是人的悲壮之处。因为意义没有确定的标准,寻求生命的意义,可贵的不在意义本身,而在于寻求!生与死,爱与孤独,自然与生命,真实,美,等等,是人们对永恒的探索。《人与永恒》,用奇妙的文字排列组合竟渗透出如此的人生真谛。
定理一、幸福是一种一开始人人都自以为能够得到,最后没有一个人敢说自己已经拥有的东西。
定理二、人是注定要忍受不可忍受的痛苦的。
定理三、世上没有不可忍受的痛苦。
对我而言,生与死的两头都很遥远,无法感受生命开始的神圣,也无法感受死亡宣判的恐惧。我只是在行走,一路寻找一路走,终点无非就是一个终结,但我还是在寻找,寻找生活中属于我的幸福,当让有时也会迷路,敲了敲痛苦家的门。高三的我会因为作业写到很晚而发出一种无名怒火,仇视时间的催促和高考的审查。我会因为一次考试的成绩不好而担心一周。我会因为一大早起来带着瞌睡,顶着寒冷上学而抱怨。可是,这些痛苦并非不可忍受的,何不在忍受过后笑一笑呢?仔细观察,幸福可谓无处不在。顶着寒冷回家后桌上热水带来的温暖,和同学们一起为班级的付出,家人团聚后坐在一起聊天的快乐,身边每个人的笑容,给我的不都是一种幸福吗?对幸福我不再渴求太多,因为我已拥有很多;对痛苦我不再厌恶太多,幸福会填补这片空白。
“聪明人嘲笑幸福是一个梦,傻瓜到梦中去找幸福,两种人都不承认现实中存在幸福。看来,一个人要获得实在的幸福,就必须不太聪明,也不太傻。人们把这种介于聪明与傻之间的状态叫做生活的智慧。”幸福会藏在未来引领我们去寻找他,但当我们匆匆走过后,去发现幸福只能在记忆中找到。难道幸福这么难得到吗?还是我们普遍善于舍弃呢?珍惜身边的幸福,那是我们拥有的最大财富。幸福与痛苦交替的生活,是我们旅途中不可或缺的部分!无论我的前方或易或难,我会努力去感受——幸福与痛苦存在的那种充实!
看了周国平的《人与永恒》,感触良多,我很欣赏他的作风,这是一个人独特的风格。这本书全是用散文随笔的形式写出来的,其中的道理更是让我受益匪浅。
《人与永恒》读书心得体会 篇6
《人与永恒》是周国平的代表作之一,他以随笔短语的形式阐述了其毕生对人生问题的关注和思考,包括人、自然和生命、爱、孤独、幸福和痛苦、时间和永恒等多个话题,内容精辟而深刻。其中《自然和生命》篇章給身处与泥土打交道的我带来一股清风之余,也使我开始思考生命存在的意义。对于生命的含义,也许大部分人所联想到的是人生。然而“天下生命原是一家”,自然是生命的原始起点,也是生命的重要组成部分。人的心,世间最难以控制的东西,在一片小小的自然生命中得以复苏。
春天,暖暖的空气开始怀抱着你,渐渐萌芽的枝条开始无限地伸入广阔的天空。随风飘扬的柳絮在阳光中显得朦胧而悠散。一年之计在于春。你也许正在忙碌地制定种种目标以丰富自己的生命,而你可知隔绝自然的人生是充满寂寞和孤独的吗?那是心无法在自然生命中释放的寂寞和孤独。
夏天,你还记得浓密的香樟留在地面上的斑驳树影吗?你还记得在烈日下被晒的微微发烫的脸颊吗?你还记得气宇轩昂的少年迎风吹拂的白衬衫吗?这些温暖和美好的小细节构成了难以言之奇妙的生命,生命就是那夏日的迟暮,需要你融入其中而非等待它拥抱你。融入生命是自然的行为,是一种安静地潜移默化的力量。夏日磅礴的大雨也能弹奏出生命的乐章,夏日的微风将生命吹成绽放的花瓣。
秋天,这个季节在构成四分之一的生命的同时更让你和我融入生命之中。如同硬币的正反面,生命是在欢乐和悲伤之中交替延续的。生命的妙处在于不是像知识那样可以言传身教,更多的在于感悟。一片旋转凋零的落叶,一朵来自晴空的浮云,一只飞翔于红霞的孤鹫,所藴含的是生命的启示。思绪融入这自然生命的本质,那么你也会迁移地融入自身的微妙生命中。
冬天,漫天飞舞的雪花不听话的停留在发丝上,手心的温度也随着一阵呼啸而过的风迅速下降。偏偏在这个时候,朋友之间的离别,生活的烦恼,亲人之间的矛盾接踵而至,你是选着逃避吗?逃避所解决的暂时的痛苦,而更好的方法是将其融入,坦然面对。
“痛苦和欢乐是生命力的自我享受。最可悲的是生命力的乏弱,既无欢乐,也无痛苦。”我眼中的融入生命,是将自然的生命融入人的生命,而人的生命是要既融入痛苦又融入欢乐的结合体。春夏秋冬的循环便组成了生命,人没有永恒的生命,但人可以思量生命并且主导它。正如周国平所言:“当我感觉到自己的肢体和血管里布满了新鲜的、活跃的生命之时,我的确认为,此时此刻我是世上最幸福的人了。”
《人与永恒》读书心得体会 篇7
提笔之前,我重温了一遍周国平先生的《人与永恒》。这是他早期的一本书,是他在研究尼采的同时,随手写下的内心的点滴感思。起文笔随性,文字朴实。细细品来,觉得意义深刻。文字奇妙的排列组合竟散发出如此芳香凛冽的人生真谛,正如“哲学家生活在永恒中,诗人生活在瞬时中,他们都不会老”。
在世界万物中,人是最大的谜,在人类心目中,永恒是最大的谜。展现了人生意义探求的广阔领域,生与死,爱与孤独,自然与生命,真实,美,等等,无不是人与永恒相沟通的形式与体验。人是唯一能追问自身存在之意义的动物,这是人的伟大之处,也是人的悲壮之处。因为意义没有确定的标准,寻求生命的意义,可贵的不在意义本身,而在于寻求。
从生到死,人的起点和终点都一样,人会遇见不同的路途风景,但人的情绪大多是相似的:快乐与悲伤,程度的不同只在于两者的界限区分不同,就这样形成两种人,乐观者与悲观者。对我们年轻人而言,生与死的两头都很遥远,无法感受生命开始的神圣,也无法感受死亡宣判的恐惧。我们只是在行走,一路寻找一路走,“生”在脚下延续,“意义”可能在心里,可能在脚印里,始终遍寻不见。但我始终相信,有自我感知,有精神品级,就足够。
爱是人生最美的梦,爱情一直是不朽的传说。人类想要幸福,把“爱情”当作终极象征的幸福,但世间好多的爱都不幸福,要么是难成眷属的无奈,要么是终成眷属后的厌倦,就如庄子云,“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相濡以沫,却让人厌倦到老;相忘于江湖,却让人怀念到哭。爱不是一潭死水,而是一股涓涓细流,时间在走,一切在变。没有什么人什么事会静止不动地等在原地。拥有的时候要懂得珍惜,失去的时候要懂得忘记,再铭记于心的曾经也只是过去,过去在去。回忆始终是时光赠予的最好的礼物,带着这份礼物,可以微笑着往前走。
爱与孤独一直是个矛盾,人怕孤独,这是大多数人的宿命。宿命的原因在于他们不理解孤独,孤独源于爱,无爱的人不会孤独,理解孤独的人学会珍惜自己,能领悟人生根本性孤独的人,便已经站到了一切人间欢爱的上方,不会做喜欢的奴隶,不会丢失自己。对人生深刻的感受大多是自我意识的产物,很难让别人懂你所懂,想你所想。所以,学会孤独,学会与自己交谈,听自己说话,就这样学会深刻。无聊者自厌,寂寞者自怜,孤独者自知。理解孤独的人,内心会冷暖自知,会眼神清亮,是一种智慧。
这个社会,经济发展,旅游业发展,大自然遭受破坏。周国平说:“世间最甜美的享受始终是那些最古老的享受。对一个直接面对于大自然和生命的人而言,相对于自然,地理不过是细节;相对于生命,历史不过是细节。”的确,旅游业发展到哪里,就败坏了哪里的自然风景。我印象最深的是在周庄的一座小桥上,每个台阶都挤满了人,那场面壮观得让人忘了周庄应有的古韵。“自然”在慢慢丢失,就如人性中的“本真”一样,慢慢丢失。
我合上这本书,思考人,永恒;思考爱,孤独;思考自然,生命。思想又变得混沌。有个哲学家说,从混沌到清醒,再复归到混沌,称之为彻悟。我才刚刚混沌,心灵的路很长很远,吾将上下而求索。
《人与永恒》读书心得体会 篇8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贝多芬传》,贝多芬让我懂得了什么是百折不挠,放下《贝多芬传》,无数感慨涌上心头……
贝多芬是着名的作曲家,他的父亲是一个不求上进、嗜酒如命的男高音歌手,而他的母亲是女仆——一个厨师的女儿。贝多芬的童年包含辛酸。一开始,他父亲就逼他学音乐,在小时候就失去了他最爱的母亲。正当贝多芬风华正茂时,病痛已经悄悄叩门。1796至1800年,耳聋症开始肆意,听觉也渐渐衰退。一个钢琴作曲家最需要的就是听觉,而贝多芬在他能够大显自我的才能时听力衰退,甚至不能听到任何声音,可想而知当时的贝多芬是多么的无助,应对的挫折是多么大。如果换做别人,肯定对自我的未来不报期望,从而破罐破摔。可是贝多芬并没有这样,他一向独自忍受着病痛的折磨,仍坚持创作,还为他的心上人朱丽塔?圭恰迪尔谱写了着名的《月光奏鸣曲》,直到1801年,他才告诉了他的两个好友。我深深地被贝多芬折服了,他以他惊人的毅力在困苦中坚持下来,要明白他的大多数作品是在他耳聋之后创作的。
贝多芬饱经风霜,他经历了挫折也享受了成功,从他身上我看到了什么是真正的“成功是有汗水换来的”。仅有付出过,才会有收获。
记得那次体育800米测试,一向体育不好的我就开始担心起来。果然,刚跑完一半就跑不下去了,正当我快要放弃时,突然想到了贝多芬的那句话:“我要用双手扼住命运的咽喉。”想到贝多芬遇到那么大的挫折都没有轻言放弃,我才遇到这么小小的困难就坚持不下去了吗?于是,我坚持跑完了全程。虽然跑出的成绩不如人意,但至少我坚持了下来。
人的一生是多么短暂,然而却又有那么多的不如意,有的人遇上困难就只会怨天尤人,而有的人却会以自我最大的努力去战胜困难,用自我的双手去扼住命运的咽喉,难么成功往往会降临于后者。有时候逆境往往会使人坚强起来,让人拥有惊人的承受力,即使在挫折面前也能高昂自我的头,不会屈倒于困难之下。
我明白我稚嫩的双肩很难为自我担起一片属于自我的晴空,我明白我独行的身影很难战胜黑暗的束缚,但我绝不会倒下,也绝不会低下我高昂的头。即使在逆境中,在挫折前,我也不会放弃自我的追求、自我的梦想。在人生布满荆棘的道路上,即使碰得遍体鳞伤,我也会用剩下的最终一点力气站起来,用干裂的嘴唇说:“不要倒下,前面就是一片光明!”因为我深知,贝多芬正是用这种毅力坚持到最终;我深知仅有拥有这种不服输的精神才能成为最终的胜利者;我深知困难会因我这样执着而向我屈服,挫折会因我这样执着而倒下,成功会因我这样执着而落到我身上……
我会像贝多芬一样不言放弃,会像贝多芬一样坚持到最终……
《人与永恒》读书心得体会 篇9
《呼兰河传》这本书用朴素清丽、真挚感人的语言分别描写了呼兰河这个小城,呼兰河的风土人情,我的祖父,家院的荒凉等几个方面。《呼兰河传》这本书对于人们的封建传统进行了严格的批判,此书用了五分之一的篇幅来描写了一个小团圆媳妇的悲惨的经历,讲述了一个活泼开朗的小女孩,被受到愚昧思想禁锢的人们活活害死。小团圆媳妇刚来时健康活跃,但她的婆婆不停地打骂她,在她看来,小团圆媳妇连鸡都不如,小团圆媳妇“病”了,“好心”的邻居们都来帮忙,希望小团圆媳妇好起来,但人们愚昧的思想却把她害死了。
除了小团圆媳妇,作者还描写了许多悲剧性的人物。在描写不同的人物和事情上,虽然没有呈现在书面上明确的评论,却让我们看到了作者对故乡人们的愚昧的讽刺和批评。
虽然作者严厉的批评了故乡人们的愚昧,但作者对故乡和故乡的人们始终怀着一种深深的热爱和思念。
书中还描写了我的祖父。作者用儿童的视角描写了我和祖父一起的欢乐时光。作者小时候,要面对冷淡的父亲和严厉的母亲,所以只能在祖父那里得到温暖和关怀。我(作者)和祖父在后院里度过了欢乐的时光,我在祖父那里得到了自由、温暖与满足。祖父对我宽容,和我玩耍,教我学诗,表现了祖父对我极大的爱护。在祖父那里,我感受到了无限的温暖。
文中刻画了一个慈祥,和蔼的祖父。这些和祖父度过的美好时光,是一段美好的回忆,在这回忆中,有着留恋,有着深深的思念。
作者用自传的方式为我们描绘了一个丰富的故事和人物,为我们描述了一个复杂的生活空间,告诉我们,应该用一种宽广的胸怀来召唤真情与温暖。
《人与永恒》读书心得体会 篇10
我相信每一个看过《双城记》的人,都会在震撼之余赞不绝口。由英国著名作家狄更斯所著的这部书,永垂不朽!名著就是名著,不管多少年过后,名著依然散发着璀璨光彩,更何况这部书故事不可想象的跌宕起伏,情节离奇而曲折,大师就是大师,在让你明知道故事是虚构的,却依然为故事里的人和事,或感动,或愤怒,或忧伤,或流泪,不由你不佩服大师的虚构能力。
狄更斯在《双城记》里揭露了法国大革命爆发前,贵族阶级对人民无情压迫,视广大穷苦人为贱狗,民不聊生,终于爆发了法国大革命,贫困人民在长期惨无人道的压迫后,疯狂的报复贵族阶级,同样无情的审判当权者和判决他们的性命,血债就要血偿,仇恨蒙蔽了眼镜,鲜血兴奋了神经,一个个人头落地,但报复能解决问题吗?能让人过上幸福安乐的日子吗?这是狄更斯在书中提出的疑虑。如果当权者对人民多一点慈悲,多一点爱,让每一个人都不受欺压,恐怕大革命也不会爆发,要知道劳动人民对社会的要求很低很低啊!大革命应该是对当权者的警告。值得幸运的是,在二十世纪我们这个年代,我们的当权者,不论是中国的-,还是美国的,他们都提出了让所有人共同富裕,让大家一起享受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他们认为偏袒富人的社会不只是不道义的,还会严重威胁到社会的稳定。
爱、宽容是作者美好的设想,因目睹了一对贵族兄弟残害贫苦人家的罪行,被陷害关在了巴士底狱18年的医生,在狱中医生愤怒了,他偷偷记录了自己受迫害的经过,发誓要向天堂和人间控告,控告贵族和他们的子子孙孙,直至最后一个,在长年的关押中,医生失去了理智,做鞋子成了维持生命的唯一寄托。出狱后,因为有了女儿对父亲深深的爱,父亲恢复了理智,用伟大的爱和宽容同意了陷害他的贵族的后代于自己女儿的婚事。
当以一幅一直仰视法庭天花板形象出现的卡尔顿先生,给人的印象是多么的不羁和傲慢,虽然他才华横溢,虽然他拥有一颗无比珍贵的心,但是因为社会的暗无天日,他选择了放荡,选择了玩世不恭,选择了醉生梦死,卡尔顿对露西的爱是多么纯洁和无私啊,他在露西幸福的时候选择了默默祝福,暗暗守护在她身边,当露西需要救助时,他竟然选择了以自己的生命换取露西丈夫的生命,以保证露西的幸福,虽然我不相信世上真会有这样的感情,但我还是深深的同情、怜惜卡尔顿,无比尊敬他的感情,希望天下所有的温柔都归属于他,来慰籍他受伤的心灵。
被贵族迫害的儿女们,仇恨胀满了胸怀,报复变成了刀斧,象征复仇女神的德法热太太的死不正是隐喻了报复的代价吗?
仇恨、宽容、爱啊!这一切让我们深深的思索反省!卡尔顿的一番话应该是对这一切最好的注脚:这个时代的罪恶,以及自然生出这罪恶的以前时代的罪恶渐渐自行补偿并消失,一个美丽和平充满爱的时代终将诞生!
看完故事后,你脑中还会有叮叮当当的做鞋声在回响吗?还在为医生的黯然迷惘,悲哀无助而落泪而愤怒吗?还在为卡尔顿留下怜惜的泪吗?还在为德法热太太而叹息吗?我想你一定是在为医生一家终于幸福平安而默默祝福吧!
《人与永恒》读书心得体会 篇11
《桂花雨》的作者是琦君,她写的这篇文章的确非常优美。初捧这篇文章,我便爱不释手地读起来,如淋浴在一场香香的桂花雨中。在那浓郁而迷人的香气中,感受着琦君那如雨般的思乡之情。不过,虽然文章充满着琦君的这份浓浓的思乡之情,可也正如那“得仔细地从绿叶丛里找细花”一样得从字里行间细品方见。所以一定要将自己全身心放入文章当中,你才能真正体会作者的那番思乡情,童年乐。
“摇桂花”这一段既是课文内容的重点,也是教学的重点。这部分教学我注意了读中感悟,引导学生深入地体会了“摇桂花”时的快乐心情。教学时我先让学生初读课文,并概括文章主要内容,然后从课文插图入手,让学生说说图画上的内容,再从文中找出描写图画内容的相关段落,让学生朗读后划出重点语句,然后步步深入,渐入佳境。对于作者盼望“摇桂花”的迫切心情和“摇桂花”的快乐,我引导学生阅读文字,从领会对话和动词入手,用分角色朗读和让学生说说这样读的理由,在阅读中体验和感悟作者的急切和快乐之情。对于“桂花雨”的感受,我引导学生结合淋雨的生活经验来体验其舒服的感觉,然后又让学生直接来喊一喊:“啊!真像下雨!好香的雨呀!”体验喊时的心情,然后带着这种感悟和体验再次进入文字,读出了其中的感情。最后,引导学生回忆自己的童年生活,说说难以忘怀的人和事,进行情感和能力的迁移。
课堂教学永远是一门遗憾的艺术,对于像我这样普普通通的一线教师来说,更是遗憾多多。前半堂课课堂很沉闷,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我想,主要原因在于当学生划出了描写香气的句子谈感受时,脱离了文本具体的语言环境,孤零零地那么几个句子,确实很难入情入境。让学生自读4、8小节,在语境中感受体会,或许情况就不同了。我感觉教师牵得痕迹太浓,略读的味道没上出来。但具体如何放,我不知道,这方面只有以后多关注,在教学实践中争取摸索出一点教学略读课文的方法来。
通过这次上课,我发现了自身存在很多不足之处。或许,有些不是一朝一夕能改正过来的,但学习无止境。
《人与永恒》读书心得体会 篇12
回想主人公唐戴斯这跌跌宕宕的一生,十九岁前清白澄澈,之后十四年暗无天日,向死而生后惨淡经营十年,最终留给我们的是一个斜长单薄的背影,如同一只白色的鸟,振翅划过海面,飞向远处,无风无雨也无晴。
父亲饿死、爱人被夺、自由被锁,他一无所有,凭呼吸在那儿兀自维持着生命。
绝望啊,是因为再没有希望,有时候我们还活着,虽然也没有希望,但我们却还相信,等过一阵子,或许我们就有希望了。这样的等待,也使唐戴斯终于遇到了法里亚神父,这个诚恳正直,善良勇敢又聪明的男孩子,一下子就成为了男子汉,一条条复仇的计划编织成网,蒙在心上。把面具造成微笑和蔼的模样,手指捻着三个姓氏十多个人物的命脉,打着一副自定规则的牌。
他成功了,在人世这个无边的法庭里,在上帝这个无形的法官面前,他得到了支持。
复仇记我看得很爽,好多情景都印象深刻。比如出逃伊夫堡监狱的那一夜,唐戴斯死命从海水中逃脱,躲在大石后面,雷霆万钧,刚刚重见的天日就这样冷酷无情,预示着暴风雨的来临。
比如雷莫尔和瓦朗蒂娜隔着铁门在一片苷蓿地的掩映下私会,雷莫尔劝说瓦朗蒂娜跟他私奔,瓦朗蒂娜从顾虑到服从、两情相悦是多么青涩美好。
比如唐格拉尔的女儿离家出走,为躲开家人的眼睛,剪了长发,她不是一绺绺地剪,而是一刀就出结果,我甚至能从半开的窗户里看见她的潇洒。
比如尘埃落定,基督山伯爵的心中的网已被清理,可是阳光在哪儿呢?所有的爱恨都得到安放,命运的线该断都断要么就松手让它飘到远方,所以,阳光在哪儿呢?“是的!是的,我爱你!”她说,“我爱你,就像爱父亲,爱兄弟,爱丈夫那样地爱你!我爱你,就像爱生命、爱天主那样地爱你,你在我眼里是天下最美、最好、最崇高的人!”
眼前一束光心中一片亮堂。这段告白,我怕是再也忘不掉了。
……
现在,我想说说我最喜欢的人吧——阿尔贝——唐戴斯的情敌与未婚妻的儿子,看重名誉,尊重父亲,敬爱母亲……这些都不够,如果只有这些,那他无疑会成为他父亲的帮凶,继承母亲的姣好面容也只不过空有贵族的头衔而已。当他为了父亲的荣誉决定与基督山伯爵决斗后,在决斗的当天,在朋友的见证下,坦然地向伯爵道歉,承认自己的名字是个侮辱。这是个什么样的人呢?他是个会在游玩的时候花光所有的钱,被强盗劫持后需要靠借款才能赎身的公子哥,却能够开开心心地迈下强盗大门的楼梯;是个看到漂亮姑娘就想认识,却又除了自己的母亲看不上任何女人的小伙子;是个为了姓氏的荣誉,冲动地跟好朋友决斗的年轻人,现在,他又为了明天,离开自己的母亲勇赴战场。
希望之火不萎,有希望就等待它的实现,没有希望也等待它的出现。
《人与永恒》读书心得体会 篇13
每当别人说起被莫名其妙冤枉之类的事时,《狼种》主人公大灰那悲惨的一生便会在我的脑海中闪过。在《狼种》这个故事里,警犬大灰的忠诚,忍让,善良,常常使我感动;而哈巴狗们虚荣,猖狂,邪恶,又让我无比厌恶。
故事发生在警犬学校里一只名叫“大灰”的优秀警犬身上。由于它长得极其像狼,被送进了马戏团,扮演节目《智斗大灰狼》中讨厌的大灰狼。人们对狼的偏见,导致忠诚善良的大灰在马戏团中受尽了欺凌,耻辱,以及心灵上的虐待。有一次,《智斗大灰狼》节目组应邀去云南表演。途中,他们受到了云豹夫妇的袭击,在这次战斗中,大灰挺身而出,用自己的生命,捍卫了节目组的安全。
读了这个故事,谁不会为大灰所受的冤枉而叹息呢?它一只多么正直的警犬呀!不管从实力上还是从品德上讲,大灰都是理应受到最佳待遇的。可是,“好人有好报”的俗语却在它临死前的最后一分钟才生效。哎,可怜的大灰,一生受尽了委屈!
大灰的故事使我想起了一只母豺狗,这只母豺狗的命运和大灰雷同,也和大灰一样,有着金子般的心。它是一个边疆村民的宠物,漂亮,忠诚,英勇,顺从,听觉、嗅觉都很灵敏,比同村没一条狗比得上它。可由于它是豺狗,全村的村民都不喜欢它,被欺负,嘲弄也就成了母豺狗的家常便饭。可悲惨的是,它最后竟然莫名其妙地被村民们套上了罪名,竟然死在了村民的大棒下!真是可怜。但其实,在我们身边,不少人的一生也挺悲惨:因为出身于名声败坏的'家庭而被人冤枉,歧视,就算有实力,也找不到好的工作,更没有完整的家庭,已步入晚年了,却还未能退休,人生悲催。
《人与永恒》读书心得体会 篇14
像蝴蝶飞过花丛,像小溪流过山谷,每当我记忆少年时代,我就情不自禁表现出愉悦之情了。
在记忆的心扉里,少年时代的读书犹如一幅流光溢彩的画面,犹如一首跳跃着欢乐音符的乐章,使我感到书香四溢乐满怀。
确实,我爱读书,所以我快乐。
当我双手捧起一本书,遨游在书的海洋里时,感觉到书是一种享受,是一种快乐。也许是这样,书成为我最真挚的朋友,成为我最知心的伴侣了。
是的,读书可以给予你一种伟大的力量,给予你一双飞上未来与历史的翅膀。因此,每当做完功课的我会双手捧起一本书倚靠在长椅子上,品尝着书中那精彩的场面。渐渐地,仿佛自己走进了书中的另外一个世界:为《卖火柴的小女孩》里的小女孩而伤心;为丑小鸭成为高贵的天鹅而欢乐;为鲁滨逊的坚强而震撼……
人们常说“书籍能使人得到快乐。”不错,当你烦恼时,捧起一本书在雨天里品味,心中的忧思愁绪随着窗前的雨丝逝去。当你欢乐时,读着一首首抒情的诗,心中的欢乐更加甜蜜,心情更加舒畅。
我爱读书,因为在读一本书的时候,一些烦人的杂念从你身边溜走,只知道什么是坏,什么是好,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去做。因此,读书的人总是彬彬有礼,总是宽广无边。
但,读不同的书籍,会给予人不同的感受,不同的心情:读历史,能使人了解不同时代,遥远的人物与事情;读小说,能使人感受主人当时的心情,体验了主人公的经历;读科幻书,能使人置身于新奇的幻想世界;读大自然的书,能给予人探索奥秘的知识……
读书,可以使人的心灵得到纯洁,使人的精神得到升华,飞向一个绚丽神奇的世界。高考满分作文网
读书使人避恶,使人向善,使人聪慧,使人高尚……
难忘啊,读书的时光!总是花一样的年龄,梦一般的意境,有父母反复的叮嘱,有老师谆谆的教诲……所以我真想一辈子读书——读书真好。
《人与永恒》读书心得体会 篇15
我读完《狗牙雨》这一本书之后,我就觉得这一本书非常非常的感动人,特别是那个叫杜元潮的小孩子,有一次他的`家乡里发大水,把他的家乡给淹没了,他的妈妈也不幸被淹死了,然而他和他的爸爸并没有非常的悲伤,而是仍然勇往直前,准备去寻找一个新的小镇,他们到了那里之后,有一户人家非常的可怜他们,就把他们给收养了,还分给了他们一块地,准备让杜元潮的爸爸去管理那几个风车,每月还有许许多多的工钱我觉得这里的主人非常的有爱心,非常喜欢帮助别人,他家还有一个非常可爱的女孩叫程采芹。
但是后来,这里还有一个人叫邱子东,他经常去欺负杜元潮,有一次杜元潮还差点被他给淹死,我真是恨透了邱子东,他以折磨别人为欢乐,这就是《黑骏马》上面所说的魔鬼的标记,我真希望邱子东能改掉这个坏毛病,后来,不幸的是。
由于一件事情,杜元潮就和程采芹永远的分开了,这次就要怨杜元潮了,这只是因为杜元潮无知,才和程采芹永远的分开了,之后,杜元潮的爸爸一下子把他的儿子给打成了结巴,我觉得杜元潮的爸爸心也太狠毒了,下手也太狠了,应该运用适当的教育,不能使用暴力,希望同学们也写一写自己的读后感,发表自己的好词好句。
《人与永恒》读书心得体会 篇16
步入21世纪,随着城市与科技的高速发展,环境日趋恶化。往日的新鲜空气早已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汽车的尾气、工厂的废气。有的时候,我真想独自一人来到郊外,呼吸着我们本应该拥有的新鲜空气,去聆听大自然的声音。
寒假里,美国著名作家罗常常和大自然融为一体:倾听大自然的各种声音,如树的沙沙声,鸟儿快乐的歌大卫梭罗的《瓦尔登湖》满足了我的想法,让我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书中梭罗用自己的双手让自己隐居森林的生活变得朴实而又充实。在瓦尔登湖畔,梭声,风拂过的响声,甚至那碧波荡漾的湖水也有声音;一边钓鱼一边思考。
这本书使我非常受益:一个人真正的生活必需品到底是什么?有人抱怨买不起房子,梭罗用28美元盖起了一座使用的小木屋。有人解决不了温饱,梭罗每周用少量时间种植农作物,既填饱肚子有补贴家用。其实,一个人真正的必需品少之又少,只要通过简单的劳动就可以轻易获得。人类虽然在不断进步,但是一个人生活的必需品却没有变化。食物只要填饱肚子,房子只要让人栖息。然而,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已经有一套三室两厅的房子了,他为了更舒适地生活,换一栋别墅,拼命地工作,而忘却了身边美好的事物,这不是因小失大吗?有些人是金钱的奴隶,天天守着它,为它工作,金钱不成了他的累赘了吗?这些人在社会中占了大多数,他们满足不了自己的欲望,有了还想要。他们一辈子都被欲望指使,生活在种种劳苦与不幸之中,他死后,这些又有什么用呢?相反,抛开这些名利,脱去这些华丽的外衣,做一个最真实的自己,无忧无虑,尽情地生活,有什么不好呢?
无知的人们,快点觉醒吧!你现在做的,就是自掘坟墓,抛开名利,去郊外呼吸新鲜空气,找到最真实自己,让城市不在被继续污染,使它变得干净而又美好。让自己丢掉种种负担,最自由的最自在地生活才是真!
《人与永恒》读书心得体会 篇17
今日,我读完了《贝多芬传》,它讲述了贝多芬传奇而又悲惨的人生。贝多芬的童年十分悲惨,父亲用暴力迫使他学习音乐,11岁入戏院乐队,之后,耳聋已开始的他酷刑,直到完全失聪。晚年里,心爱的侄儿也负了他。贝多芬身处悲苦的深渊!可他对生活抱着炙热情怀,充满信心和期望,让往昔美妙的岁月悠久地照耀着他,战胜人类的平庸、自我的命运和痛苦,成为胜利者,如果我们也能像贝多芬那样,还有什么事成不了呢
此刻我们的生活和谐完美,虽然环境很好,可是许多人却平庸、碌碌无为。这又是什么原因呢就是因为这些人遇到一点挫折,就放弃自我的梦想,失去了信心与期望。
我们要树立远大的梦想,遇到失败、挫折、困难时,就到贝多芬的意志与信念的海洋中浸润一下,必将得到不可喻言的收获。前年轮滑比赛前,我起早贪黑、不怕酷暑,跌倒了爬起,不惧疼痛,最终得了第一名。就是因为我有这种热情,对取得第一名充满了迫切的期望。我记住这次取得好成绩,无论遇到什么的挫折与坎坷,都永远满怀热情,充满信心和期望,一步一步实现自我的愿望。
《人与永恒》读书心得体会 篇18
今天,我在语文课上学习了唐代诗人孟郊写的《游子吟》,被这首诗深深地感动了。
我不由得想起了我的妈妈,妈妈养育我长大,每天风雨无阻地送我上学;绞尽脑汁地做我喜欢吃的菜;嘘寒问暖地呵护着我……妈妈好比是一支蜡烛,总是燃烧自己,照亮着我,使我一直向前。妈妈好比是天上的太阳,总是温暖着我,让我茁壮成长。
还记得那是一天中午,妈妈感冒在家休息。我出门前她千叮咛万嘱咐让我记得带雨伞。我往窗外一瞧,心里嘀咕着:天空万里无云,哪会下什么雨?根本没把妈妈的话放在心上,背着书包上学了。在上最后一节课时,天空果真乌云密布,黑沉沉地压下来,不一会儿就“哗啦啦”下起倾盆大雨。糟了,妈妈肯定不知道我没带伞,怎么办呢?真是天公不作美,明知我没带伞,还下雨。整节课我心神不定,心里面像有十五个吊桶——七上八下的,老师讲的课我一句话也没听进去。
“丁零零……”放学了,雨依然下个不停,看着其它同学披着雨衣,遮着雨伞回家了,教室里只剩下我一人,我整个人都瘫软了。俗话说:“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我真后悔不听妈妈的话。正在这时妈妈那熟悉的身影又出现在我的眼前,我高兴地抱住妈妈,不解地问:“您怎么知道我没带伞?”“你那犟脾气,别人不知道,我还不知道?”妈妈微笑着说,却止不住地咳嗽起来。我不好意思地低下头,心想:都是我不好,害得生病的妈妈又要跑一趟……
妈妈,您跟天下所有的母亲一样,我哪里需要您,您就会出现在哪里。如果没有您,我不会这样快乐地学习;如果没有您,我不会这么幸福地成长。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母爱是多么伟大,我怎么能报答得完呢?但是,妈妈,我一定好好学习,用优异的成绩来报答您对我的爱,因为我知道,这样会让您的脸上绽开欣慰的微笑。
《人与永恒》读书心得体会 篇19
本想看看书籍缓解一下心境,谁知选中这本,“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结果反而总会引起我心神不定,神经紧张,说难受,心塞各种情绪都有。不是说写的不好,是不能缓解心境,反而增加心理负担。
作者经过书信的方式叙述出来。刻画出的人物性格,描述出的男人女人的内心世界,着实很细腻。
“我们素昧平生,可我对你的爱却从来没有变过”......“我的一生从认识你开始。”
一个女孩,在情窦初开的年纪里,进入了感情旋涡。从13岁开始,默默的爱了一个男人,之后还是在被男人以为她是妓女的情景下生下男人的孩子。
最终还用绝笔的形式告知这个男人所有的一切,唉!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她这一生,穷其一生,只为爱他,等一扇不开启的门。
只是想不通,一个女人对男人的情感到如此卑微和无视。这个女人的影子时刻都在我头脑里出现,对作者突然有喜欢又有憎恶之情。
一个这样的畸形情感世界里面,一种在卑微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爱,会有好结果吗?我真想问问作者,这就是所谓的感情?
我时不时的会问着自我,原先这个世界上还真有人为了感情,而不顾一切,至死方休。即使是在小说里,电影里,我都感觉很真实的存在。而我突然又很矛盾,又期望看到这样的真实的感情,又十分觉得不可理喻。
总之,也突然明白,生长环境,真的会影响一个人的感情观;眼界也决定了你会爱上什么样的人。
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记了自我,不求结果,不求同行,不求以往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你。
世间这样的感情是真实存在的。